第二天,向莞尔起了个大早。她破例没有穿上衣橱里那些设计新颖、花纹繁复的女性化衣着,而是选择了清淡简便的短小棉质T恤和肥大卡其裤,化了个淡妆,将长长卷发扎成一个清爽的马尾,挽个手编篮子就下了楼,来到大学城内的附属菜场里。

    她走过一个又一个菜摊,东张西望,感觉无比新奇。对于她这个烹饪白痴来说,菜场就好像神奇迷宫,所有的绿叶蔬菜都长得很相似。她随手抓起一颗白菜,拍拍它圆润的帮子,放下,又拎起一种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瓜,勾起手指叩叩,侧耳聆听它的声响。

    结果,裴英伦一大早走入菜场里头,所看见的就是向莞尔手持两个紫茄子互相敲击的愚蠢画面。

    他停住了脚步,望着不远处那个踩着船形鞋的娇小身影。不施浓妆、穿着随意的她,看起来确实是不那么漂亮了——不过大学里,他见过她最糟糕的样子。因此现在他不仅没被吓到,反而觉得她身上有股熟悉又亲切的味道。

    六年了,她相貌变美了些,可本质没变,还是那么乱糟糟又傻乎乎的……看她不小心把茄子掉在地上,然后慌慌张张地一边向摊主道歉一边弯腰去捡,裴英伦的嘴角忍不住泛起一丝笑意。

    他走上前去,先她一步弯下腰去,拾起那个被摔断的茄子。

    二人的手在菜场微湿的水泥地上相触。裴英伦表情一顿,急忙抽回手。

    “啊!”向莞尔见到是他,直觉地尖叫了一声。站起身来,后退两步,心中狂跳:是裴英伦!一身休闲打扮的他,没有了平日里西装革履时的冷峻气质,看起来俊朗又健康。

    而且罕见的是,他今天的神色很和气哦。

    可就是……她还没准备好和他“偶遇”呢,没化妆、没打扮、没喷香水……一切都在状况之外呀!

    “这么好,来买菜?”裴英伦把那个茄子扔进她臂弯中挎着的篮子里。都摔坏了,不买也不成了。他一边从口袋里掏出硬币递给小贩一边回过头来,状似随意地开口,“我听说,‘南方公园’的工作间被人给烧黑了。”

    顿时,向莞尔脸红了,很尴尬,“你……都知道了?”

    “大学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坏事一般传得很快。”他微嘲的语气中藏不住笑意。

    “那……那只是突发状况而已,在任何人身上都可能发生的!”她有些不平地反驳。老板都原谅她了耶。

    “烧着自己的围裙,还拿白酒去灭火——这种事只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

    哎哟,他倒是知道很多细节嘛!向莞尔不爽地拿眼角斜睨他,“你来菜场做什么?”高级投资经理人来逛菜场?太不搭调了吧。

    “我来买菜,人类都要吃菜。”他以一副理所当然的眼神回视她。然而事实上,是因为女朋友方怡然离开了,没人再来料理他的肚子,而他必须从分手阵痛中走出来,不应该总去酒吧或摇滚餐厅解决饭食,该吃些天然健康的东西。

    “哦,那你买你的,我买我的,再见。”向莞尔挥了挥手,表现得像迫不及待想赶他走似的。

    裴英伦皱起浓眉:怎么回事?最近这两天,仿佛他和向莞尔之间的角色关系突然倒置了,她每次见他非但不紧张不害羞,还总是不冷不热、爱理不理的样子——难道如今,他突然变得令人讨厌了?

    而更讽刺的是,因为她态度的转变,现在——换成他开始紧张了。

    他没走,反而跟上前一步,注视着向莞尔篮子里的蔬菜,问道:“你都买了些什么?”问完了,她不回答,木然望他,表情很淡。

    可恶!被她弄得越来越紧张了,他只好自问自答:“我看看——芥兰?很好,我爱吃,你一个人买这些太多了。”说着把那捆芥兰拆开,放一半到自己的塑料袋里,“这是什么?三文鱼块?我也爱吃,可是菜场里的三文鱼会在运输的过程中化霜,不太新鲜,不要买。”说着,伸出手“嗖”的一下把三文鱼丢到垃圾桶里,继续回篮子里翻找,“这个……平菇?你买平菇干什么?”“喂喂喂!”向莞尔连忙用力抢回自己的篮子,保护地用双手捧住,防备地瞪了他一眼:再这样下去,她篮子里的东西都被他剥削光了!“还给我啦,这些东西我等一下是要拿到‘南方公园’去煮的。”

    “‘南方公园’?”他黑眸倏然眯起,“你还要去那里工作?”第一天上班就引起火灾,应该没有理由再留下来了吧?

    “是啊!”向莞尔得意地点头,“老板人很好噢,他不但原谅了我,还把工作间借给我用一个星期让我学做菜呢!”

    “……看不出他这么善良。”裴英伦小声嘀咕着,心里那股不太舒服的感觉又浮起了。

    向莞尔浑然不觉,还在那边赞不绝口:“是啊,他真是没话说的大好人,他答应亲自替我试菜。”

    “哦,那是因为他觉得日子过得太平顺,想生一场肠胃病来玩玩。”裴英伦不自觉地开始嘲讽老板。

    “怎么会?他明明是想帮我,是出自善意啊。”她拎着篮子往菜场外走,而他亦步亦趋地跟了出来,没发现自己手拎的塑料袋里几乎是空空如也,除了刚才掠夺来的半捆芥蓝,其他什么也没有。

    此时此刻,买菜已经不再重要了。

    “在你眼里,无论他做什么都是出自善意吧?”他有些不是滋味地说着。

    “也许吧。”她耸耸肩。老板人很好啊——这是事实。

    “明白了。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他挑眉说着,平和的言语中有刺。

    这回,她察觉到了,“怎么了?”她回头望他,他好像在找碴嘛。

    “向莞尔。”他突然直呼她的名字,“你每次只要坠入爱河,就头脑发昏什么也不顾了是吗?”

    “哎?什么意思?”她睁大眼,表情是十足的迷惑。

    “以前你追我的时候,可以什么面子都不要;现在你倒追老板,不但死命要留在他身边工作,还一大早跑来菜场买菜烧给他吃。向莞尔,你不觉得自己有些过于主动了吗?”因为某种不知名的怒气,他的声音僵硬起来,“女孩子首先要矜持一点儿,才能相应地矜贵起来,赢得男性的尊重。而你……”他闭上嘴,没有再说下去。

    然而,向莞尔听出他未竟的语意了,“你是想说,我很贱是吗?”她眼神一闪,心里有些受伤。臭男人,他哪里会知道,她做这么多全是为他呀!

    “我没这么说。”他别开眼。不知怎么了,她脸上难过的神色竟然令他感觉愧疚。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干吗说这些有的没有的呢?显得好像自己很小肚鸡肠似的。

    “嘴上没这么说,但你心里就这么想!”她生气地瞪着他。反正这男人永远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永远不会明白她的心意了!在他眼里,她做什么都是傻,怎样都是贱,“我就愿意这样,我就愿意倒追老板,我就愿意每天烧菜给他吃,我就愿意犯贱,要、你、管!”气呼呼地吼完了,她抡起一脚,精准地踹上裴英伦的小腿,然后在他的痛叫声中,她抓着篮子飞快地跑走了。

    “痛……”裴英伦疼得弯下腰去抱着小腿直抽气;应该庆幸这丫头今天没穿高跟鞋,不然他直接就残废在路边了。

    “死丫头,力气够大……”他一边咬牙低咒一边又忍不住抬起头来,目光追随着那飞奔的娇小身影而去。

    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她吸引他的目光,而他——竟从心中生出几分不舍来,呆呆目送她离开?

    局面,确实是倒置了呵。

    “咣当”一声,一个浅餐盘被粗率地扔到吧台上。里面盛着色泽油润、红黄相间的芝士〗?〗饭;几粒饭粒溅了出来,粘在吧台边沿。

    乖乖坐着等吃的老板拉了拉脖子上围着的白色餐巾,抬起头,将眼光慢慢往上移——看见向莞尔板着的俏脸。

    “你看起来这么生气,会让我怀疑饭里下了毒哦。”老板怯怯地小声说,手里转着银叉。

    “哦,对不起。”向莞尔连忙道。

    “心情不好?”老板挑眉,“都说了店里烧坏的东西不用你赔了。”

    “我不是为了这个心情不好。”

    “那么,一定是为了裴英伦了。”老板自然地接话。

    “是啦。”她干脆承认了,一屁股在老板身旁的吧台上坐了下来,长叹一声。然后偏头问道,“老板,你会觉得我很贱吗?”“贱?”老板像听到新鲜名词,“完全不会,莞尔是可爱的女生呀。”

    “可是,就在前两天,裴英伦说我很贱呢。”她苦恼地皱着眉头,“他说,我身为女孩子,面对爱情应该更加矜持一点,不应该太积极主动。可是我实在想不通啊,你喜欢上一个人,去向他表达你的感情,这有什么不对呢?”她的脑筋很直。

    “表达的方法……应该有很多种吧?”老板沉吟着。

    “是啊……”向莞尔叹息,“有些女人站在原地不动,也会有人主动来爱。可是有些女人就一定要追在男人的屁股后头跑才能够被注意到。”她自艾自怜起来,用双手捧住脸,羞愧呻吟的声音从指缝中溢出,“我就是后一种女人,真可悲……”

    “也许——”老板把玩着手中银叉,目光有些遥远,“等待的姿态,会比追寻的姿态……看起来更好看一点吧。”

    “那我的姿态一定非常难看了。”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敢于追寻的人通常比较勇敢吧?而只会等待的人……其实才是一无是处的呢。”老板发出轻浅的叹息,“一直等着,但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回来——这样的姿态,其实也是挺怯懦的呢。”说着说着,他笑了,摇摇头。

    向莞尔抬起头,“老板,你——该不会是在说你自己吧?”瞧他目光似海深沉,很可疑哦……

    “没那回事。”老板目光闪动,依旧笑得很温柔,“只是偶尔,我想要冒充一下感情专家而已。”说着,他蓦地竖起手中刀叉,声音快乐地高扬,“我要开动咯!谢谢莞尔大厨的款待!”

    “等一下!”就在老板正要吃下第一口芝士〗?〗饭的时刻,南方公园咖啡馆的玻璃门被人大力撞开了。葛芮丝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冲到两人面前。她面色潮红,发梢滴着汗。

    “芮丝?”老板放下刀叉,倍感惊喜地笑了,“我说过今天你不用来的,有工人会来粉刷墙壁,最近几天都停业哦!”

    “我……我是来、来阻止你的……”葛芮丝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连话都说不完整了。

    “阻止?”老板扬眉,“什么意思?”

    “前天你吃了向莞尔煮的意粉,不是闹胃痛了吗?”葛芮丝心急地说,“胃都还没好,可不能再吃了!”

    向莞尔尴尬地咧嘴傻笑,“芮丝,别这么说嘛,我已经有进步了。”

    葛芮丝掀眉瞪她一眼,“少来,我对你的信任值已经降低为零了。”这个向莞尔真是很敢说啊,她口里所谓的“进步”,恐怕就是把食物从毒药进化到猪食的程度吧?老板是她葛芮丝心中暗恋的男人耶,可不是用来随便给向莞尔作试验田的!

    葛芮丝走到老板身旁,接过他手里的银叉,道:“今天的试吃改由我来好了。”

    “真的?”向莞尔高兴地睁大了眼,“你终于肯相信我的厨艺了?”

    葛芮丝眼角抽搐:拜托,正是因为不相信她大小姐的厨艺,她才硬着头皮以身犯险的好吗?当下,她给了老板满怀爱意的“最后一眼”,然后拈起叉子,小心翼翼地刮了几粒饭粒,放进嘴里。

    “怎么样?”向莞尔急切地问。

    葛芮丝的嘴巴动了几下,把饭粒咽下去,“很奇怪呢……”她皱着眉,“虽然味道淡了一点,但还勉强可以吃。”奇迹啊,真的有进步。

    “YES!”下一秒钟,向莞尔激动万分地跳了起来,“成功了!”学习烹饪三天,焚烧铁锅两个、围裙三条,外加食材无数,终于成功了!

    见两位女雇员这么高兴,老板也连带着心情很好,连忙也抓了一把勺子,朝那锅米饭大大地舀了满勺,“我也试试看好了。”

    他放心地把勺子放进嘴里,几秒钟后,表情剧变,整个人从高脚凳上跌落下来,翻身摔到吧台里头,“好咸……给我咖啡……”气若游丝的凄惨呻吟声自吧台后传来,一只手高高举起,无力地、招魂般地晃拔。

    “天啊!老板你没事吧?”葛芮丝吓了一跳,连忙翻身冲进吧台去扶老板起来,又忙着泡咖啡给他喝。她好心疼:气死人,老板又被向莞尔这个家伙给毒害了!

    而向莞尔呢?她很不好意思地搔着后脑勺,冲面色苍白的老板低声道歉:“对不起哦,盐巴没洒匀。不过这个问题,我会用心记下来的。”她飞快地从衣袋里掏出便条纸,奋笔疾书。

    结果,想当然尔——这一回的试吃又以失败告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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