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沫在S市,因为工作的关系,基本上认识的人也有限,到场的也就是君杨两家的人,还有杨沫杂志社的一些同事老板。而君夙天这边,倒是把S市这边的市长、书记还有军区那边的几个一把手都请了过来。

    因此现场一边是小老百姓,而另一边则是S市的高官们,看得慕风风咂舌。慕风风觉得自己来S市混了那么多年,见过的高官都没今天多啊!这些人,平时在S市的当地电视台,可没少露过脸!

    “哇,今天在S市办酒,就来了这么多官员,B市的那抽礼,得有多少大人物啊!”光是想想,慕风风就觉得头皮有点发麻。

    杨沫穿着一身红色的旗袍,倒是笑嘻嘻地说,“等你来B市参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那你到时候请帖可别忘了给我。”

    “一定!忘了谁的,都不会忘了你的!”

    君宁泽小盆友则被君老爷子带着,溜达在一群高官中,当然,小家伙收红包也收得手软了。小家伙可是君家曾孙这一辈的头一个,换言之,君老爷子现在也就这么一个曾孙,那些一把手们给的红包又怎么会少呢。

    不过事后,小家伙还是把钱如数都上交给了杨沫,君老爷子打趣儿地对着君宁泽道,“这些红包那些叔叔伯伯给你了,就是你的,为什么还要交给妈妈?”

    君宁泽很自然地道,“妈咪会帮我存起来,给我交学费的,妈咪说小泽的学费要花很多钱的。”以往的压岁钱,君宁泽也基本都交公的,当然,偶尔碰上杨沫大方一把的话,君宁泽倒是能从压岁钱里拿到一张毛爷爷,去买自己喜欢的玩具。

    很多钱……君老爷子心底鄙视了一把孙媳妇,小学是归在义务教育九年制里的,又能花上几钱?

    “那你平时不是没钱花了?”君老爷子觉得杨沫是肯定不会给君宁泽去办什么金卡银卡附属卡之类的。

    “小泽平时有零花钱的。”君宁泽道。

    君老爷子来了兴趣,忙问曾孙平时有多少零花钱,在得知一周只有五块钱后,君老爷子突然觉得,这几天自己曾孙都套零用钱买棒冰给他吃,是多大的孝敬。

    虽然知道杨沫这样培养孩子,不啻是不希望孩子养成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不过君老爷子还是在心底小小的BS了一把杨沫的小家子气,然后又对曾孙赞叹有加。平时孝敬君老爷子的人多了去了,可能在只有5块钱的基础上,把其中的4块钱都孝敬给了君老爷子,还不带任何目的的,那可是少之又少了。

    君老爷子决定给君宁泽加点零用钱,而另一边,杨沫瞅着儿子上交上来的红包,愣是两眼发直。那是绝对厚厚的一沓啊!数数里面的具体数目,好几万了,都快赶上她一年的工资了。

    虽然知道这些钱,对于君家来说那是根本不算什么,可杨沫还是计了个帐,列明谁谁谁送了多少数目的红包,然后还给君夙天过了下目,务求财务清晰。

    红包这东西,其实收来将来还是要还的,中国人都喜欢礼尚往来,这点杨沫心中还是有数的。因此杨沫打算明天拽着君夙天,去银行把这钱先给存了。

    至于为什么要拉上君夙天,则是前段时间刚有新闻报道,说一个女的在银行门口被人抢走7万现金,人还给捅了一刀。杨沫虽然不至于胆小如鼠,但是贪生怕死还是有的,于是就想着依赖一下咱人民子弟兵。

    君夙天倒是同意陪着杨沫去银行,就是顺口一句,“要是下次B市婚礼,你收个几千万的礼金,该不会打算直接找银行的运钞车了吧。”

    几千万?!

    小市民就觉得自己心脏狠狠地漏跳了一拍。再一想,到时候参加婚礼的人,除了军政两边的,还有不少金融圈子的,光是她婆婆的家族企业,那就不好说了,段家就段可怡一个独生女,这唯一的外孙要结婚,恐怕礼金的数目就会吓死人吧。

    然后,杨沫蓦地发现,自己貌似有机会迈入千万富豪的行列。于是开始就礼金问题和君夙天展开了漫漫的讨论,比如,在银行存哪种理财产品还是直接就存个定期,又比如选择哪家银行……

    君夙天则是都随了杨沫,今天晚上君夙天酒喝了不少,不过却还都克制着,知道杨沫现在还是怀孕初期,不易xing事,因此只是拉着杨沫的手,让她帮忙解决下。

    杨沫亲亲君夙天带些醉的眼眸,突然觉得他喝醉了酒的样子挺美的,只是君夙天的酒量很好,就算今天喝得多些,可这会儿瞧着,也就脸颊微微地泛着些红晕,眼睛有些朦胧罢了。

    说话依然是条理清晰无比,什么说胡话啊,耍酒疯啊,那是连影儿都没有。

    杨沫突然挺想要看看君夙天喝醉酒的样子,琢磨着下次B市举办婚礼的时候,来客远比这次多,应该有那机会。

    于是一晚上,杨沫辛勤地劳动着自己的一双手,一直到两手发麻,才算让君夙天基本解决了YU望,放她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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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市的婚礼,显然比S市的要麻烦多了,在S市,杨沫本意就是想要简单办,因此宴客加起来不过是10桌左右,服装从头到尾杨沫也就穿了一件红旗袍而已。戒指也是杨沫拉着君夙天去挑了两只铂金镶点小碎钻的戒指,两戒指加一起,店家刚好搞促销活动,打了个折,8800元。

    可是B市那边,一切都是君家在cao办,光是婚纱礼服什么的,就给杨沫订做了十来套,杨沫还奇怪着,怎么这些服装都忒合身,后来一问,才晓得君夙天早就把她的三围尺寸什么的都和那些服装设计师么交代过了。

    因为考虑到杨沫是怀孕初期,不易太累,而且估计真结婚的时候,也是怀孕4个月左右了,肚子会有点小显出来,因此段可怡和杨沫一起挑了其中的三套服装,然后让那些设计师再把衣服稍微再改宽松些。

    总之,结婚牵起,虽然凡事都有别人代为cao劳,但是杨沫还是有种快要累趴下的感觉。而当君夙天拿着一对结婚戒指递给了杨沫时,杨沫的精气神倒是又被调动了一把。

    当然,最初在看到这对结婚戒指的时候,杨沫倒也没多想,就是觉得还挺漂亮的,一看就比自己挑的那8800的对戒要名贵许多。杨沫倒也没执着着婚戒一定要用自己选的,还是用君家的,毕竟,君家的身份地位摆着的。

    这对戒男款和女款差别挺大的,男款整体是光板,镶嵌着一个红色的像是宝石之类的东西,还挺大的,起码比杨沫买的对戒上镶嵌的那啥碎钻要大多了。

    而女款则那像红色宝石材质的就更大了,拿起来还特沉甸甸,只是比起普通的宝石,杨沫觉得挺剔透的,灯光下一照,还有着炫目的光芒。

    杨沫也就顺口问了君夙天一句,“这是不是就是红宝石啊,挺漂亮的。”可怜杨沫活了27年,愣是没留意过现实中红宝石都长啥样的。

    结果君夙天来了一句,“这是红钻。”

    当即,杨沫手中的戒指,差点直接被甩飞出去。当然,在即将甩飞的那一刻,杨沫硬生生地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让这戒指还停留在她的手心中。

    这样的钻石,怎么都是钻石中的珍品吧!而且这分量……到底该有几克拉啊!

    “婚礼的时候戴?”杨沫问道。

    “嗯。”君夙天颔首道。

    “那平时呢?没规定一定要戴这个吧。”杨沫觉得要自个儿平时戴着戒指的话,那走马路上就是摆明着对抢劫分子说,来吧,抢我的吧,我很有钱。

    “平时随你高兴。”君夙天道,杨沫这才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平时咱们还戴自己买的戒指,这个对戒就有重大的诚的时候应应景戴着。”

    “你不喜欢这戒指?”君夙天问道。

    杨沫摇摇头,“喜欢啊。这么漂亮的戒指,要是我真说不喜欢,那绝对是唬你的。”连红宝石都没见过的杨沫,更别说是见过红钻了,把戒指在手上戴了一下,确实很漂亮,是一种雍容华贵大气的漂亮。

    红色的钻石,衬得手指更加纤细而白皙。

    “不过太贵重了!”杨沫有些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平时要戴这个的话,既怕被抢被偷,又把自己一个粗心给弄丢了,到时候你就算你不心疼,我都会心疼死。”

    君夙天微微失笑。

    杨沫又问道,“对了,这对戒是谁选的?”

    “爷爷,爷爷说红钻适合你。”君老爷子虽然平时相处的时候,偶尔总会挑点杨沫的刺儿,可要杨沫真被那些八卦记者报道点什么不好的事情,君老爷子又绝对会立马跳出来,义无反顾地维护起自家儿的媳妇。

    杨沫心中暖暖的,身子窝进了君夙天的怀中,“我很喜欢爷爷。”

    他的面儿变得有些沉,就像是气压又低了一些,挪了挪唇,却没说什么,杨沫倒是心头一动,知道君夙天又在吃味了,于是赶紧再补充道,“当然了,我最爱的还是你。”说着,还亲亲他的脸颊,以示安慰。

    “沫……”他咕哝一声,微微的扣住了她的下颚,唇叼含住了她rou嫩的唇瓣,“最爱的人是我……别变。”

    “不会变的。”她的脸颊扬起了一丝绯红,因为唇瓣被他含着,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可是望着他的眼神,却是浓到化不开的爱意。

    是的,她最爱的是他,这一点,永远都不会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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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家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着B市的婚礼,杨沫一边忙着配合婚礼的准备事宜,一边也在准备着搬家大事。毕竟,B市的婚礼举行后,全家估计就是住在B市了。

    家里的东西,该留的留,该搬的搬,还有儿子还要进行转校的事情,都得一一搞定,不过好在这会儿基本也不用杨沫怎么动手,作为一个孕妇,杨沫还是享受了一把君家的最高级别待遇,但凡是要处理的事儿,都由别人来帮忙。

    譬如——华紫木这些日子,就没少为杨沫忙活。

    婚礼前夕,君夙天终于拖家带口地带着杨沫和君宁泽回了B市。君宁泽小盆友是第一次见到君家的祖宅,完全没有任何的生疏拘谨,把祖宅当成了一个探险迷宫,开始到处跑着找着各种新奇,还从杨沫这里要来了相机,说要好好地拍照,然后放自己微博里,

    现在的小学生,那是都与时俱进的,就算是不认识几个字,可照样连着拼音带字的玩着微博。虽然离开了同学们,君宁泽小盆友特舍不得,尤其是康天天,在短短的近一年时间里,两人多少建立了革命般的友谊。临别是,康天天送给了君宁泽绝版的大怪兽模型,君宁泽则拿了一把玩具模型枪送给康天天。

    事后,小家伙还特伤感地把自己QQ的签名改成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天天送我情。”看得杨沫哭笑不得。这首诗,当初还是杨沫没事儿的时候教儿子的,虽然杨沫对诗词的解释,小家伙听没太懂,不过有一点倒是很明白,这是一首朋友离别的诗。小家伙还很自觉地把汪伦的名字给改成了天天。

    总之,儿子能够快速地适应新环境,倒是让杨沫放心不少。

    当初,因为怕被君夙天找到,所以杨沫即使回国,也还是没和以前的同学联系过,而现在,渐渐的也和以前的同学联系上了,尤其是方小艾,毕业之后一直在B市工作,见着了杨沫的时候,当场就又笑又哭的,骂着杨沫怎么就那么这么就没消息,害她这几年一直以为她出了什么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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