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二次看见洛忧,是在大一的一堂体育课上,那时的洛忧双手插袋,慵懒地倚在树旁,眼睛看着前方踢足球的同学们。洛忧那修长的身影,落寞的气质,就像一块磁铁吸引着我的视线。

    斑驳的阳光从树叶的间隙上落下来,洒在洛忧干净清秀的脸庞上。在洛忧长长的睫毛下投影下一片美丽的剪影,我不由得看呆了!

    我清楚地感受得到,洛忧的眼神虽然没有焦距,与其说他在看球赛,还不如说他在发呆。但洛忧的身上总环绕着一丝淡淡的忧伤,那一丝忧伤它就像一颗生命力极强的种子,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可惜,洛忧并不知道。

    “嘿嘿,怡你在看什么?”同桌芳走过来,贼笑着问我,但我只是偏过头去,脸上感觉火辣辣的一片,我当然不会告诉芳,我是在看前面的帅哥。

    “怡,你是不是觉得前面那个男生长得特别帅?”芳笑得更不怀好意了。

    “那你呢?”我反问芳。

    “当然了!”芳直言不讳,我在她的眼中看到一种异样的光芒在闪烁着。后来,芳告诉我,那男生是大前天转学到二(7)班的,他叫洛忧,是B大的校草!刚听到洛忧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莫名地痛了痛,直觉告诉我,他的心里埋葬着很多不愉快的过往。

    洛忧似乎觉察到了我们炙热的视线,他偏过头来,很温润地冲我们笑了笑,那一刻,芳激动得紧拉着我的手,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她心脏的剧烈跳动。

    我的笑容很不争气地僵在了脸上,我终于知道,芳在谈起洛忧时,为什么眼神会变得如此闪烁,如此明亮。我拼命在在压抑着自己,报以微微一笑。我借口还有论文未完成,拖着无力的步伐,回到了教室。把那暖昧的二人空间留给芳。

    我不知道,对于我的离开,洛忧会不会有所反应,但我知道,我的心很苦涩,明知我于洛忧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陌生人,但我还是忍不住去揣摩他,我在想,他会不会因为我刚刚的离开,而记住了我?

    但当芳满脸娇羞地回到教室时,我失望了,明明是意料之中的答案,可我心里还是忍不住抽紧了一下,原来我心底的某个角落,开始装着洛忧修长的身影。

    “怡,我好开心哦,刚刚忧和我聊了好多,他还问了我的名字呢!”芳兴高采烈地与分享着她的甜蜜。我皮笑肉不笑地点了点头,在心里忽然有点恨自己,当时胆小得落荒而逃!

    第二天,作为文学社征稿部的我,被委派一个重任:让二(七)班的素描高手沈青

    衣为文学社5月第三期作稿,但之前沈清衣同学就拒绝过我们文学社很多次的邀请。所以,对于这个任务,我是非常的头痛!

    还有一个隐藏的因素就是沈清衣同学跟洛忧同班,我怕见得洛忧多了,我的心会收不回来!

    同桌芳似乎知道我的小心思,她凑过来,笑得一脸阴险地说:“根据恋爱法则第131条判定,上课心神不定,眼神看似有焦距,实则没焦距在神游的这种少女,百分之八十都是思春了!”

    我满脸黑线地白了芳一眼,劈头就问她是在哪里看的垃圾书,像我这种外表活跃型,内心沉潋型的的女生,是绝对、绝对不可能把情绪表现的那么明显滴!

    芳急了,她从书中翻出一封,去年夏天不知那个高手没有署名丢在她桌子上的情书,伸出修长的食指高调地指着情书的最后一行尖叫着说:“这不是垃圾小说上写的,这是仰慕我的才子在综合了所有的恋爱法则,历经365天的层层筛选,呕心沥血地句句推敲,才总结出来的校园达人恋爱法则!!”

    哈哈,我听后很没良心地捧腹大笑,这封信的来历我最清楚不过了。这是我们文学社的一个老油条人称贼大海写得,他一向以整人为乐,尤其喜欢整一些容易害羞的女孩。其实,芳不算害羞型的女孩,但不知怎么的,就被贼大海盯上了。

    那时的芳时常在哀怨自己是不是长得太排骨了,以至于,从小学到高中都没收到一封情信,这简直就成了她人生的一大憾事!

    某天晚上回来上自修的时候,芳惊喜万分地发现桌子里面突然多了封精致的情信。芳高兴得狼抱着我尖叫,当然,被全班同学严重地鄙视了。但这依然不影响她那高度亢奋的心情!

    虽然说,那情书要肉麻没肉麻,要署名没署字,要内涵没内涵,但芳却把情书看了不下20遍,看得我都忍不住在为写情书的那个男生默哀3分钟了。其实,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情书是贼大海写的。为了不让芳把没收过男生的情书当成人生的一大遗憾,我一直没有告诉她真相。

    “怡,不准笑,这是很严肃的事情!你就承认你是在思春吧,我不会告诉别人的!”芳瞪了我一眼,得意地把情书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回书包里。

    我偏过头终于知道,芳为什么一直没有收到情书了,估计我是男的,我也不会写情书给她,这么纯情的女生,实在下不了手呀!

    “芳,关于刚刚那个问题,我只能说你中病毒了,当然信不信由你。”我耸了耸肩,在心底加了一句:反正我是信了!

    时光从指尖上一点一点地流逝,三天过去了,我却一次也没有去找过沈清衣。文学社那边给我的时限是一个礼拜,时间不多了,我要抓紧!思来想去,我决定放学后在校园里等着沈清衣的出现。

    却未想,没等到沈清衣,反而等到了洛忧。看着越来越近的洛忧,我的心慌了慌,转身就欲走,却被洛忧一句:请问,你是蓝怡吗?的话给叫住了。

    我的背部僵硬地挺直着,内心七上八下,但脸上依然装作不动声色,我微笑着看了洛忧一眼,轻轻地吐出两个字:有事?

    洛忧楞了楞,随即扬起一抹笑容,温润冲我伸出右手:“你好,我是新来的转校生洛忧。”

    这回轮到我楞住了,洛忧的表情似乎在告诉我,别欺负他的新来的。我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去与洛忧握手,脸上不由自主地烧了起来:“你好,我叫蓝怡。”

    洛忧听后,扬起大大的笑脸,夸我的声音很好听,但我却感到自己如坐针尖般坐立不安。我随口编了个理由,像做贼般地逃出了校园。

    “表哥,你喜欢刚刚女孩?她可是文学社的社花蓝怡。”沈清衣走过来问洛忧,她是洛忧的表妹。

    洛忧看了沈清衣一眼,并没有答话。他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见蓝怡是在A大与B大的联谊会上,那时的蓝怡并不是最漂亮的,但她身上那种高雅、清秀的气质却深深地吸引了他。再者,他发现自己很喜欢听她清脆的声音。

    “表哥,要不要我帮你牵线?蓝怡现在可是要请我去给文学社画稿哦。”沈清衣笑得好不阴险。

    洛忧回过头看了沈清衣一眼说:“清衣,我的事不用你插手,还有,不要为难她,三天内把素描稿交到她手上。”

    “表哥,你这是什么意思嘛?”沈清衣伸手扶了扶额头:“既然你叫我不要管,那就看她有没有让我为她画稿的能力了。”

    洛忧努了努嘴,什么也没说离开了。

    第二天下午放学后,我终于等到了沈清衣,一个非常可爱的女生。白皙的皮肤,脸蛋微圆,两个像星光一样的大眼睛,映得她迷人极了。我彬彬有礼地作了个自我介绍,然后,说出了我的来意。沈清衣呵呵地笑了两声,她凑近我的耳边,呵气如兰地对我说:“没问题,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马上把画稿捧上。”

    “什么条件?”我狐疑地看了沈清衣一眼,内心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简单,只要你能成功地约我表哥洛忧吃饭,我就答应!”

    我顿时哭笑不得,这个条件怎么看怎么怪异!洛忧居然是沈清衣的表哥!可要我主动去约洛忧吃饭,我自问没这个胆。

    但是,沈清衣又说,如果我不去的吧,那她绝对不会给我们画稿的!而且,她郑重地声明,不准告诉她表哥这是她的主意。

    我在心里痛苦地挣扎了片刻,最终拉耷着脑袋,答应了她的条件,我不断地安抚自己,只是约同学吃顿饭而已,很正常,不能想歪,千万不能想歪!

    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呵呵,我把芳带上,不就OK了吗?

    沈清衣明显知道我的心思,她一句话瞬间把我拍扁在地上:哦,对了,你只能单枪匹马地去应战,要不然,承诺作废!

    我不禁仰天长叹,神啊,打个雷劈死我算了!

    晚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发呆,明天就要约洛忧去吃饭了,可是用什么借口好呢?万一被拒绝了怎么办,到时他一定会觉得我很花痴!

    想到这里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一下自己,再怎么说自己也是社花一朵,我怎么能灭自己威风,助他人志气呢?失策、失策呀!

    第二天,洛忧上午没有课,所以我是下午特意地在校园里等着他,我知道这是他的必经之路。我忐忑地等了差不多十分钟时,二(七)班的同学终于成群结队地走了出来。我不费吹灰之力就看到,一身白衣的洛忧。他天生就是衣架子,无论什么样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都格外的出众。

    但当我看到他的身边有三男二女与他并肩而行,我刚想踏出的脚步却犹豫了。进还是退,还成了一问题!

    我深吸了口气,抬头刚好和洛忧四目相对,我冲他浅浅地笑了笑,洛忧低头和身边的几个人说了几句后,大步流星地朝我走过来。

    “洛忧同学,我……我想请你去吃一顿饭,不知可否赏脸?”我硬着头皮开门见山。

    “佳人相约,乐意至极。不过,你请客,我埋单!”洛忧看着我,眼里的星光在闪烁。我楞了一下,感觉有些不真实,他答应得未免也太爽快了吧?

    “怡,你怎么了?”洛忧好笑地看着我,我感觉自己就像被雷劈到了般,当场石化,我的心微微地颤抖着,他叫我……怡,而且还叫得那么的顺口!

    “没事,走吧。”我尴尬地笑了笑,率先往前走去。后来洛忧赶上了我,我们一起并肩地走向学校附近的小餐厅里吃了个西餐。

    我讶异洛忧的吃相竟是如此的高雅,在他面前我感觉我更像个男生,至少在吃相方面算得上是吧。

    不得不说,洛忧真的是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男生,无论是谈吐还是外貌都是绝对的压倒性他人。我很感激,他没有问我主动请他吃饭的原因。当然,最后是我请客,他埋单!看着洛忧温润的笑容,我的心一点一点地沦陷了。

    吃完饭后,我和洛忧在校园里逛了起来,经过一顿饭的时间,我已没有刚开始时的拘谨。

    “怡,听你这么说,我觉得你很宅耶。”洛忧爽朗地笑着。

    我狡黠地看了他一眼:“呵呵,你也比我好不了那里去,根据你刚刚所说的,你比我这个宅女还要宅呢!”

    “此宅非那宅,我的这种宅是因为我的工作所需,而你不同呀。”

    “非也,我那也是工作所需呀。你想作为文学社的副社长加主编,我每天都要与稿子打交道,忙得很呀!”我夸张地叹了口气,引得洛忧差点捧腹大笑。

    “怡,你真可爱!”洛忧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难得的是,我直言不讳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太多别的情绪。

    “怡,你觉不觉得,你的名字很有杀伤力?”洛忧偏过头看着我,眼里是止不住的笑意。

    “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无奈地撇了撇嘴:“怡和咦同音嘛!”从小学到初中,这个名字都不知闹了多少笑话了。

    最夸张的是,初一那一年,全班的同学都像疯了那样,说什么话都要在前面加一个“咦”字,害得我无数次想从地下暴走,如果可以,我还想请个法师回来做做法呢!

    “哈哈……”洛忧很没风度地大笑起来,我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连叫风度风度!

    洛忧紧抿着唇,止住了笑,良久他才开口:“其实,我的名字也比你好不了那里去,因为很多人在光听名字的时候,都以为洛忧是个女生!”

    “噢,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呢!”我笑得花枝乱颤,心里平平衡了好多,风水终于轮流转了!

    洛忧满脸黑线,他很是无情地回了我一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当场被呛到了,回答的够绝!

    “怡,忧,你们两个……”芳不知从何处走了过来,她翘起兰花指看是暖昧地看着我们,眼里闪着促狭的气息。我征了征,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开口。

    “HI,芳,我和怡刚吃完饭回来,现在到处走走。”洛忧扬起笑脸,温情地看着我。

    芳凑到我的耳边贼笑着说:“嘿嘿,原来你们两个在约会!”我原本以为芳会生气的,但奇怪的是,芳并没有生气。以至于我忘了解释。

    “怡,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我明天再约你!”洛忧风轻云淡地扔下一句话,对我来说却是地雷,差点把我炸得晕头转向。

    有了洛忧这句话,无论我怎么解释,芳都坚信不移地肯定我和洛忧在交往。套用她的话就是:校草社花配,天下第一绝!

    之后的几天,我都与洛忧共进晚餐,当然,我还把芳给拉上了。有了芳这个大话筒,我们的话题变得更广阔了,连琴棋书画都涉及了。

    经过多天的了解,我们发现洛忧简直是全能,基本上什么都会。他读的是计算机科系,但金融、行政管理、外语等都有很深的见解,尤其听他说到外语的时候,芳和我都忍不住要膜拜外加90度仰望了!人才呀,竟然精通英、法、韩三国的语言!

    在洛忧的光环下,英语6级的我和英语4级的芳第一次有了要挑灯夜读的冲动。尼码,太丢人了,神哪,给我一碗强力记忆汤吧,我要报考八级英语!

    4天后,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沈清衣的画稿,看着上面一张张透着灵气的素描。我满意地笑了,一切居然进展得那么的顺利!而我和洛忧之间的感情,似乎也发生了化学般的微妙变化。

    芳则经常取笑我,有贼心没贼胆,人家洛忧都主动了,我却还在原地踏步!我回眸一笑调侃芳说:“你还不是一样,有贼心没贼胆!明明喜欢着洛忧,却总是装作路人那样,少拿我开唰。”

    “错,根据校园恋爱达人法则第8条,我这种叫崇拜,当然,也可以说成是喜欢,但绝对不是爱慕。只有我和他知道,我的这种崇拜是有多么滴纯洁!”

    我的嘴角狠狠抽了抽,我当然知道芳说的他是谁,写情书想整她的贼大海嘛!我在心底又为贼大海默哀了三分钟,看吧,贼大海你把芳毒害得还真的不是一般的深!

    周末,洛忧邀请我去爬山,我从小就不喜欢运动,但对爬山却兴趣有加。我喜欢“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登高方始远,天地纳于心”的绝佳视觉享受!

    洛忧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运动服,这样的他显得更修长写意了。当穿着一套浅蓝色运动服的我出现在洛忧面前的时候,我捕捉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艳,这是芳给我挑的,她说蓝色比较符合我的气质。而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是非常的毒辣

    也许是太久没运动了,爬到半山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半个人都要报废了,只有大口喘气的份。洛忧好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打开,递到我的面前:“怡,你的体力有待提高哦。来,先喝水。”

    “谢谢。”我接过水,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我发现和洛忧接触多了,我会被他影响到。当然,是往好的方面影响,至少我觉得自己在吃喝这方面变得优雅了很多。

    “我们先休息一下吧,你要不要先吃点干粮?”洛忧倚在我对面的树上,关切地问。

    我提起精神笑了笑:“不,我爬山的时候,只喝水不吃东西的。”

    随后洛忧递给我一块精致的手帕:“这个习惯好!”

    “洛忧,我有纸巾。”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纸巾,脸上已经烧得不像个样子,不知情的还以为是爬山爬成这样的。

    洛忧递着手帕的手僵住了,但我却没有注意到。休息了5分钟后,我们继续往上爬。但明显,越往上,我的速度就越慢。

    “洛忧,要你陪我这个乌龟在这里折腾,还真是过意不去!”我抱歉地冲洛忧笑了笑。

    “把手给我!”洛忧命令,我很听话地把手伸了过去。洛忧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脸上扬起动人的笑容。他拉着我一步步地往前爬去。一种异样的悸动从我身上流过,他的手很修长很温暖,我乖乖地任他拉着,心尖处扑通扑通地跳动着。

    眨眼间,竟爬到山顶了,有那么一刻,我怀疑洛忧带着我坐过山车上来的,要不然,怎么这么快?可怜,我还在甜蜜中没有醒过来!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洛忧动情地看着脚下无限延伸的风景,脱口而出。我不动声色地抽回自己的手,跳起来伸手去抓头顶上的白云,虽然什么都没抓到,但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好了!心中的三千烦恼随风飘散,那是怎样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对此,我无法形容。

    洛忧时而看着我在山顶上蹦来跳去,时而看着脚下的风景发呆。我玩累了,走到洛忧的身边坐下,顺手把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手递到洛忧的面前:“洛忧,怎么心事重重的?”

    洛忧接过水看了我一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我冲他灿烂地笑了笑:“没关系,如果你不想说,就不要说了。”

    其实,我内心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烦恼,连站在山顶上这么开阔的视野都不能让他释怀。

    “呵呵,现在不适合说,等那天我跨过了,我再告诉你。”洛忧一扫脸上的阴霾,只是脸上的笑意始终不能直达眼底。我心抽紧了一下,有些什么东西在压抑着我的胸口,但我却什么也不能说。

    后来,沈清衣告诉了我有关洛忧的事情。原本,我是不打算听的,但双脚却不听手唤,硬是伫在那里听了沈清衣的爆料。

    我从沈清衣的口中得知,洛忧是A市市长的私生子,说白了他就是那只常年卷缩在潮湿的角落里,想跑到太阳底下晒晒阳光,却又害怕暴露行踪的猫!

    洛忧讨厌自己的身份,更多的是讨厌他的母亲去做父亲的地下情人!但归根到底她和他都是赋予他生命的父母,所以,他怎么也恨不起来。倔强的他从高中开始便自己赚钱,现在的他已是一间少有名气的电子IT公司的幕后老板。

    我终于知道,洛忧的身上为什么总是充拆着一丝淡淡的忧伤。我的心抽痛了一下,耳边响起爬山时洛忧说的话,我苦涩地笑了笑。

    上一代的恩怨无情地把洛忧卷了进去,这让他情可以堪?若要他对我说起这些,想必也是难以启齿的吧?

    礼拜一回到校园的时候,我光荣地成为大家热议的人物。那满天飞、挡也挡不住的绯闻让我躺着也中招了。现在整个A大都在无中生有,说我和洛忧恋爱了,同桌更是唯恐天下不乱,扯着嗓子尖叫着逼问我,昨天和洛忧单独去爬山时的浪漫史。

    我不止一次,对天发誓说我们目前只是朋友,虽然我很希望传闻是真的,但我不能再给洛忧添乱了。对于他的身世,我无能为力,但对于流言,我却有绝对的、压倒性的制止措施。

    我跑到一七班,不由分说地拉起洛忧就往广播室跑去,难得的是洛忧任由我拉着,十分的听话。到了广播室,我和洛忧大眼瞪小眼,只因他说了一句:怡,你拉到这里是要向我表白吗?

    “诚然,我很想表白,可是那也要你老人家答应呀!”我脱口而出,下一秒,我就有一种咬舌自尽的冲动!我低着头紧咬着唇,心跳得奇快,如果可以,我真想变成一只老鼠,创个洞钻下去……

    洛忧激动地走过来紧抱着我,我清楚地听到来自他胸膛传来的剧烈跳动:“怡,做我的女朋友吧!”

    我强压下心里的狂喜,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溢满我的心房,泪水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终于知道,我喜欢的人,他也喜欢我!

    “傻瓜,怎么哭了,你不愿意?”洛忧松开我,抽出手帕,小心翼翼地为我擦拭脸上的泪水。

    “我……”

    洛忧把修长的食指抵在了我的唇上:“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A大与B大的联谊会上,你一定不知道,我转校来这里,就是为了你吧?”

    “为了我?”我震惊了。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倾情,但直至遇到你,我信了。这几天我想了很多很多,你的一颦一笑都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本来,我是想等处理完我的家事,再向你表白的,但现在是你给了我勇气,你愿意和我一起向未来折腾吗?”洛忧深情地看着我,眼睛柔情如水,我感动地点了点头,原来,缘分早已埋下了种子,我们只需浇水栽培就就可以收获了!

    “忧,我跟你一样!”我张开双手拥抱着洛忧,幸福的泪水再次涌流而出。现在我终于知道,幸福其实一直都在,我们只需掂起脚尖,就能触摸到了。

    最后,忧拿起麦克风,向全校宣布我和他恋爱了,其中,他还说出追求我,是他转校来A大的目的!那一刻,我清楚地听到无数女生的尖叫声!

    我再次感动得一塌糊涂!

    就这样,我和洛忧开始了长达5年的恋爱长跑,现在他已不再是那只卷缩在潮湿角落里的猫,他承认,并开口叫市长做父亲,但他却没有接受市长任何物质补偿,他经常参与慈善活动,希望能为自己的母亲赎罪。

    三年前,洛忧的母亲去世的前一晚,我和洛忧守在她的床边。这位年轻的母亲对我们说:这一辈子,她最大的错误就是做了小三,介入市长的家庭;虽然说,她没有破坏市长的家庭,但静姐姐(市长的夫人)心里肯定会有块血淋淋的伤疤。

    她浑浊的眼神里透着浓浓的忏悔,她说如果真的有下一辈子,她要给静姐姐做牛做马来弥补今生她对她造成的伤害!她拉起洛忧和我的手叠在一起,叮嘱我们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要一起面对……说到最后,她泣不成声,但我们知道,她想说的是,外界的一切诱惑都抵不过家的温暖,只有家才是最终的避风巷!

    那一晚,我和洛忧抱在一起哭了,我们哭得天昏天暗!脑海里全是洛忧的母亲忏悔的话语!我们知道,母亲除了在忏悔外,还是在交代遗言!

    后记

    今天,是我和洛忧的大婚之日,一身雪白婚纱的我和穿着笔挺西装的洛忧,在众多的祝福声中,扬起甜蜜的笑容对上摄影师。

    从今天开始,我们的幸福就会被定格在照片上,一代又一代地流传下去……婚后我们一起打理着电子IT公司,我们的生活很平凡,却也很倾城充实:我们时常手手牵手去看日落;时常参与慈善活动;时常去母亲的墓地回忆着她的忏悔。我们计划着,等到我们有孩子了,我们一定要把母亲的故事讲给下一代,我们想,这应该也是母亲的心愿!

    PS: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很平淡很青葱,没有华丽的描写。可是,这是浅笑唯一的一篇短篇,我非常怀念着校园时期的生活!

    我希望,还未毕业的亲,珍惜着你在校园里的每一时每一刻!请相信,校园时期的生活,会是你往后人生很大的一笔财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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