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警政部门的行政编制里,有个隶属于最高警政署的单位,叫做“特勤组”。

    “特勤组”顾名思义,就是特殊勤务组。

    何谓特殊勤务呢?

    特殊勤务的定义就是——举凡追捕重大刑犯、协助国际刑警办案,乃至于保护政府高级官员等等,无一不是“特殊勤务”的范围。

    偶尔,他们也会接到一些搞不清楚状况的老百姓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家的孝走丢了,不然就是哪家哪户跑出了一条大蟒蛇;再不然就是谁偷了谁的牛之类的杂事,让他们哭笑不得!

    当然,绝对不可能会有人要这些“学业有专精、术业有专攻”的优秀人才去做这等捉蛇寻牛的杂事。

    因为一那真的是太大材小用了!

    他们所接的case通常都是事先经过上级筛选、直接分配指派任务。通常他们只须负责执行自己份内的任务即可,不须理会其它的事情,或一些不相关的闲杂人等。

    于是上级所指派的任务他们从无任何异议,服从——即是他们所谨守的第一项原则。

    不过,这种情形偶尔也会有例外,例如现在——

    “什么!?你说什么!?”

    一阵狂啸怒吼自特勤组最高指挥长官——马良杰的办公室里传出来,惹得办公室外的同仁纷纷交头接耳,暗自揣测又是什么事惹火了这位脾气以爆烈出名、人称“轰天雷”的雷贯。

    “咦?轰天雷又为了什么事发飙?”刚回到办公室的游瀚文,听到组长办公室内传来阵阵炮火轰隆声,别过头,饶富兴味地问着紧邻自己座位的伙伴——白谌。

    “不知道。”白谌专注地研究手中的档案,头也不抬地淡淡应道。他一向只管好自己分内的事,对于别人家的闲事,他是懒得动一根手指去管的。

    “算我没问!”游瀚文无趣地摸摸鼻子,讪讪然说道。

    他忘了自己身旁坐的不是正常人,而是他怀疑老天根本忘了把好奇心和幽默感赋予他的人——白谌。

    仍在组长办公室内继续开炮的雷贯,一点也不在乎办公室外有多少人正竖起耳朵倾听他的一言一语,犹自恼怒地叫嚷:“为什么一个银行总裁的妹妹就得劳驾我们去保护她?这种小事请保安来就可以解决了,要劳动特勤组出马未免太小题大作了!”

    不是雷贯狗眼看人低,而是他们所接的任务一向都是急若燃眉、危害社会安宁等重大的事件,像这种“小老百姓”,一向不须他们亲自出马即可摆平。

    而事实上,雷贯也并不是不肯保护这种“小老百姓”,而是千不该、万不该他保护的她——还是个女的!

    在特勤组人人都知道,雷贯个性大而化之、不拘小节,待人处世也还算客气;但就是有一项怪癖——那就是他非常讨厌女人。

    他讨厌女人这一点,在特勤组里人人皆知。他讨厌和女人共事、讨厌女人出现在他的周围,甚至只要视线之中有女人出现,他就会想尽办法避开。

    只因他根本不能和女人同处在一间房子里!

    这种禁忌大家都知道,也早就习以为常了。因此每当任务中有女人出现,大家都会主动和他调换任务;当遇到长相漂亮的女孩子,往往还须打架来争相替他出任务呢!因此,他倒也这么相安无事地躲了好几年。

    怎知道?今天组长马良杰竟然要他把这个黄毛丫头当作自己的影子一样,形影不离地保护着,直到那些企图追杀她的黑道分子落网为止。

    他忿怒的眼睛再度瞟向端放在组长桌上那张被保护人的照片,狂炽的怒火几乎让照片当场起火燃烧起来似的。

    哼!就是这个笨女人,害得他今天必须跟组长撕破脸吵架!

    瞧这照片中的人儿笑得一脸灿烂,一看就知道她的头脑比白痴好不到哪里去!还有,看看她的耳朵——一边穿了两个耳洞,另外一边竟然穿了七个耳洞,把自己好好一个耳朵弄得跟七环宝刀一样。哼!他最讨厌这种整天混吃等死、惹是生非的小太妹了。

    最重要的是——她的年龄看起来很小,不知道满二十岁了没有?保护一个女人已经够麻烦了,更别提这种未成年的小女孩,雷贯简直快发疯了!

    “我没有小题大作!是这批人来势汹汹,我们不能等闲视之!”

    马良杰拿出一份今天的早报丢到雷贯面前,第一版斗大的标题就写着银行界巨子宅邸深夜遇袭,至少两人以上死亡……

    “咱们特勤组又不止我一个人,你可以叫白谌、夏承宇,或者是任何一个阿猫、阿狗来接手都可以,就是别叫我!”雷贯烦躁地挥挥手。

    “上级特别指示,这件案子非你接不可,我们不能违抗上级的命令!”马良杰搬出上级这顶大帽子来压他,可惜雷贯根本不吃这一套!

    雷贯对他奸奸地一笑说:“如果我不从、执意抗命会怎样?停职?强迫休假?太好了!最近我烦得很,早就想好好休个长假了!快点,快向上级通报我违抗命令吧!”

    马良杰最欣赏雷贯的一点就是他很有原则,而且宁死不屈;但是现在,他却恨死了他这项优点!

    “怎么说你都不肯喽?”马良杰非常平静地询问最后一次。

    “没错!”雷贯双手抱胸,毫不妥协地朗声回答,

    “那好。”马良杰自身后拿出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大纸箱,开始把桌上的文具用品一样样收进纸箱里,一边收拾,还一边喃喃自语:“唉!也好!待在警署这么多年,整日战战兢兢地过日子,一下子怕破不了案,一下子又怕开罪上级。想一想还不如现在提早退休,回家享享清福算了……”

    “慢着、慢着!组长,你这是在做什么?”雷贯瞠目结舌地看着正在卷铺盖的长官。

    “收东西呀!你看不出来吗?反正迟早要走路,何必等上级下命令呢?不如我现在识相点,早点下台一鞠躬算了!唉……”马良杰又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大气。

    “等等——”雷贯无法置信地指着马良杰:“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不答应出这个任务,你就要卷铺盖走路?”

    “唉!我说过,反正上级迟早要叫我走路,不如我自己先走,省得人家来赶我。”

    “你……”雷贯瞪着马良杰,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马良杰当真抓住了他的弱点。

    雷贯脾气虽然执拗,但是他还是相当懂得知恩图报这个道理。姑且不提马良杰是他工作上的良师益友,光是他曾经不止一次救过他的性命,这个人情雷贯这辈子就还不清了,他又怎能眼睁睁看着马良杰为了他而遭上级革职查办呢?

    沉默了半响,雷贯终于闷声说:“你可以把东西放回去了,我答应接这个任务就是了!”

    “真的!?”马良杰没想到成功的果实得来这么容易,一下子反倒愣住了!

    “是的!”

    雷贯没好气地喷出这句话,一伸手抓起桌上的档案转身就走,刚打开门,却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又转回头对马良杰吼道:“可是你别指望我会唱催眠曲哄她睡觉!”

    此言一出,整个办公室里的同事莫不哄堂大笑,就连一向淡漠的白谌都勾起嘴角笑了。

    雷贯才不理会那些快翻了天的笑声,兀自怒火腾腾地甩上门;其剧烈的程度,让整个门板都在椅、震动。

    他大跨步走回座位拿了汽车钥匙,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办公室。

    马良杰在他的办公室里摇摇头、拍拍险些聋掉的耳朵,咕哝道:“这小子的火气还真大!”

    不过他总算是拼死达到目的了!想起自己高超的计谋,他不禁将脚翘到办公桌上,得意洋洋地点起一支烟。

    想他马良杰天纵英才,怎么可能让这些后生晚辈、奶娃儿爬到他的头顶上撒野呢?要知道,条条大路通罗马,而通往罗马也不只有一条路面已。第一个计谋对雷贯行不通,可以改用第二个计谋;第二个行不通,可以再用第三个……

    这个雷贯就像孙悟空,而他,当然就是那法力无边的如来佛了!雷贯再怎么翻、怎么逃,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哈哈哈……

    马良杰这一生对自己佩服到了极点,样样都满意;但是只有一点让他不满意,那就是——他的名字。

    说实在的,连他都觉得自己的名字不甚文雅,马良杰听起来就像“马两节”。

    现在黑白两道、警政单位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不知道“马两节’这个人的存在。就连下属有时和歹徒对峙,歹徒都还会隔空放话:“叫你们‘马两节’出来说话!”

    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唉!要怪就怪这名字取得不好!

    不对啊!这名字乃取之于父母,他怎可嫌弃父母给的名字不好?况且“良杰”代表优良又杰出,也没什么不好呀!

    那么,就是姓不好了?

    咦?这就更不对了!姓氏乃祖先流传下来,少说也有千百年的历史了,当然更没有理由嫌它不好!

    既然这姓也好、名字也好,那么……到底是什么不好?

    马良杰搔破花白的头,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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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贯驾车往台北市立第二殡仪馆的方向飙去,一面利用等红灯的时间翻阅被保护人的档案资料。

    “白痴就是白痴!连出国旅行都会撞上买卖黑枪的黑道分子,还被人追杀回台湾,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笨的人……”雷贯一边加快速度上路一边喃喃咒骂。

    不过马良杰倒是没有骗他,这个白痴果真面临前所未有的生死存亡考验,那些卖黑枪的家伙铁子心非要她向阎王报到不可!

    昨天晚上她的卧房突然遭人用乌兹冲锋枪连续扫射,家具装潢全打烂了不说,就连请来的两个保安人员也被打成了蜂窝。幸好当时她没有在房内,可以想见如果当时她在房里,绝对不会有存活的机会!

    看来,这回他们当真碰上狠角色了。

    雷贯抿起嘴,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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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允淇躲在殡仪馆的停尸间里,缩在狭小的角落边,呼吸间净是忽浓、忽淡的腐尸味,恶心得她得捂住嘴,才不至于当场吐出来。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倒楣?一个礼拜前还高高兴兴地继续她环游世界的旅程、一个礼拜后却沦落到被人追杀的地步!

    想起一个礼拜前,她还在碧海蓝天的克里特岛……

    记得那天好像是礼拜一吧!周末热闹的人潮已然散去,沙滩上只剩下稀稀疏疏两三只小猫。方允淇游完了泳上岸,踩着慵懒的步伐走进饭店……

    那是一栋建筑于沙滩旁的五星级饭店,里面设施应有尽有;餐厅、舞厅、会议厅、健身房、运动场等……样样不缺。

    当然,它的消费也是属于五星级的。

    可是方允淇不在乎,反正一切有大财主哥哥方允泽的赞助,她还怕什么?

    方允淇拉紧身上宽松的大罩袍走进电梯,按下自己房间的楼层;在电梯门即将关闭的刹那,一只大手卡进电梯门仅余的一条小缝里,阻止电梯关闭。

    电梯门重新打开,走进一个身穿黑西装、戴着黑墨镜的南美洲裔男子。即使他带着墨镜,方允淇仍可感觉到他冰冷的眸子正透着漆黑的墨镜打量着她,让她不寒而栗……

    她刚开始还以为自己遇上黑社会的人了,但后来又暗骂自己神经质,这世界上哪来那么多的黑社会?穿黑西装、戴黑墨镜,也不代表他就是黑社会的呀!像她大哥,不也喜欢没事就穿黑西装、戴黑墨镜,难道她大哥也算黑社会的?她自我解嘲地笑了笑。

    果然那个戴墨镜的男人没再多看她一眼,径自盯着电梯迅速上升的数字灯瞧。到了十九楼,那男人率先走出电梯,朝和方允淇相反的方向走去——

    方允淇随后走出电梯,还好奇地往那男人的背影多看一眼。但是如果她早知道会有今天这种下场,当初打死她也不会那么好奇地再多看那一眼。

    当她望过去的时候,那男人正好摘下脸上的墨镜放进西装外套口袋;可是大概没放好,那副价格昂贵的墨镜滑出了口袋,无声无息地掉落在走廊的地毯上,而那男人却仍浑然不觉地继续往前走。

    方允淇立刻发挥她高超的道德勇气和热心助人的好心肠,跑上前拾起墨镜准备还给他;可是一抬头,那男人已经拐过转角消失了踪影。而后她又不死心地继续追过转角,总算看到那男人在前方不远处,正准备走进一扇门内……

    “喂!等等!你的黑镜掉了,先生!”方允淇上气不接下气地一面跑,一面喊道。

    那男人没有听到她的呼喊,继续走进房里,手一伸就准备将门关上。

    方允淇气喘喘吁吁地追了这么一大段路,当然不会肯就这么放弃,她一个箭步冲上前,用力把还来不及合拢的门一把推开,并且大声地说:“先生,你的墨镜掉了!”

    地球似乎在一瞬间忘记了转动,时间也在刹那间被定格了,且房里的人全都愣住了,大概是因为从来没人敢在这种重要时刻不知死活地闯进来吧!六个人全部一动也不动地瞪大眼看着她,忘了自己该做什么。

    方允淇莽撞地推开门之后才发现,里面的情形好像不太对——

    六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围着会议室里的长桌,不知进行什么交易。坐在桌前的两个大哥级人物,面前还各自放着一个摊开的皮箱,其中一个打开的皮箱里还放了满满一叠一叠的美金,另外一个皮箱则装着黑压压、一支一支的,好像是……枪?

    枪!?

    方允淇为时已晚地发现,自己竟惹了本该惹的麻烦!

    她勉强在脸上堆出热络的笑容,一边打哈哈说:

    “呵!我好像走错地方了……没关系,我再出去就好了,你们忙吧,不用送我了!呵呵呵……”

    方允淇一边说,一边退出房间;一待关上门,立刻就转身飞奔回房,一秒钟也不敢多停留。

    清脆的关门声将愣在房内的黑道分子们唤醒,其中一个右耳戴一只金耳环的光头壮汉跳起来,各刮了一个耳光给左右两个喽罗,大声斥道:“你们还愣在这里做什么?等她报警来抓我们吗?还不赶快把她给我抓回来?”

    “是的,老大!”

    倒楣的喽罗抚着吃痛的脸颊,一前一后地向门外追去,但是哪还有方允淇的踪影?走廊上半个人都没有了!他们沿着饭店周围找了一圈,还是没有看到人,只好悻悻然地回到十九楼的会议室向老大禀报。

    那光头的男人抚着自己闪闪发亮的金耳环沉思了一卞,吩咐道:

    “加派人手盯住饭店所有的出人口,别让她跑了!想办法杀了她丢到海里去,别让她向警方指认我们!”

    “是的!”两个喽罗必恭必敬地应道。

    刚才和方允淇搭乘同一部电梯的南美洲人却开口说:“我们可以加强清查这个楼层,因为,我确定她住在十九楼不会错!”

    “好!快派人来,伪装成服务生,一间一间地去找,非把她揪出来不可!”光头男人将指关节压得哗啵作响。通常他这个举动,就表示他将大开杀戒了。哼!谁叫她竟敢坏了他黑枪大王尤里斯的好事!

    那时,已躲回自己房间里的方允淇也知道,他们绝不会轻易放过自己,她得快点想办法逃回台湾才行!

    可是他们派了人在电梯和楼梯口把守,她根本就插翅难飞,该怎么办呢?再这样下去,他们迟早会找到她,到时候——她这条小命就玩完了!

    她还年轻,还没有嫁人,她不想死呀!想到疼爱她的母亲、哥哥、嫂嫂,还有刚满两个月大的可爱小侄子,她不由得想嚎啕大哭一场……

    怎么办?她该怎么办?

    她不是一向最聪明,不是一向号称“智多星”的吗?怎么现在一到紧要关头,脑子全像浆糊一样,一点都不管用了呢?

    方允淇焦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高级的长毛地毯都快被她磨出一个洞来了!

    当务之急,她必须先回到台湾才能找人帮助她;而要回台湾,她就必须先离开这间饭店;要离开饭店,她就必须先离开房间……哎呀!她这不是在说废话吗?

    啊——有了!

    急中生智的她脑海里浮现一条绝妙好计,她诚心向上苍祷告,希望这个计谋行得通,否则她真要向她亲爱的家人道永别了。

    她首先冲到浴室,将自己刚买的黑海美容敷面泥厚厚地涂在脸上。虽然看起来很恶心,但是现在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接着,她又拿出蜜粉拼命地洒在头上,让头发看起来像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一样花白,然后她还在衣服外面穿上饭店的大浴袍,让自己看起来就像刚洗过澡的样子。

    别担心!她并不是因为被追杀而急疯了,而是她想要安全离开饭店,就全得靠这些道具了。

    大功告成之后,她站在镜子前审视自己……嗯!的确很像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她应该可以过关了。

    最后,她没忘记将最重要的护照、机票和钱带走;至于那些衣服和东西可以再买,只要她还活着,还怕买不到吗?怕只怕她过不了这关,到时有钱也没有命花了。

    准备就绪之后,方允淇假装成老太婆的声音打电话给柜台——

    “呜……小姐……我好像中风了……快叫救护车来……我住一九二四房,要……快……一点…”

    柜台小姐一听,当下吓得花容失色!能够住在这饭店里的人往往非富即贵,万一出了什么差错,她可担当不起!所以她连忙打电话要救护车五分钟之内赶到,并向饭店经理报告这件事。

    五分钟之后,救护车来到,三名医护人员随同饭店经理匆匆忙忙赶到方允淇的房间;而方允淇早在他们赶到之前,就已先躺在地上佯装昏迷。看到他们赶来,四肢还像抽筋一样地抖个不停,使她看起来更像个中风的病人。

    随救护车前采的医生拿出医疗器具,准备对方允淇进行全身检查,这下方允淇可慌了!她很想开口叫他少鸡婆,直接把她送到医院就好了;但是她不能开口,一开口就穿帮了呀!

    她正着急时,一旁的饭店经理说话了:“我个人认为,应该先把病人送到医院再行救治比较好。万一病人在这里发生不幸,我们很难对家属交代!”

    那名医生停下来,先抬头看看饭店经理,又低头看了看这个仍在抽搐的老太婆,考虑片刻之后才说:“好吧!先将病人送上救护车再说。”

    方允淇听到他的决定,几乎想跳起来疯狂地亲吻他的脸颊,但是却被她给忍住了。她就快得救了!太棒了!

    两名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上前将方允淇抬上担架,盖上被单之后,一行人急速向电梯冲去——

    就在他们到达电梯之前,两个凶神恶煞的壮汉跳了出来,挡住他们的去路。

    “我们要检查!”

    方允淇听到这一句话血都冷了,牙齿不住地打颤……现在她是真的吓得全身发抖,而不是像刚才一样是装出来的。

    饭店经理一看就知道这些人来头不小,深知自己得罪不起,便上前陪笑道:“两位,很高兴你们光临本饭店!但是现在这里有紧急状况,不方便招呼你们……等一下我让服务生送瓶酒上来,算是给两位赔罪!”

    “这是怎么回事?”那两个人不理会饭店经理,走到担架前皱着眉瞧。

    “这位老太太中风了,我们必须赶紧将病人送到医院,迟了就怕来不及了,请两位先让我们过去吧!”饭店经理再次朝他们哈腰鞠躬。

    他们其中一人看方允淇满脸的污泥、乱恶心一把的样子,也不想再多看一眼,径自别开脸说:“老大说是年轻的小妞,不是这个丑老太婆吧?”

    “呜——好啦、好啦!快走吧!”另一个人嫌恶地挥挥手,示意他们过去。

    “谢谢两位!”

    他们获得通行的权利,连忙将方允淇抬进电梯,关上门直往楼下而去一在电梯门关上之前,方允淇还能听到那两个守在电梯口的坏蛋嘀咕:“人丑就算了,还涂成那样来吓人!没看过老太婆这么爱漂亮的……”

    上了救护车,他们一路直奔医院;一到医院的急诊室,方允淇立刻“奇迹”似的清醒了,并直吵着要去上厕所。医护人员拗不过她,只得派遣一名护士陪同她前去。

    进入洗手间之后,方允淇立刻将涂在脸上的黑泥洗掉,并清理干净扑在头发上的粉,以及脱掉饭店的浴袍,她又活脱脱是个二十出头的青春美女了。

    走出洗手间时,站在洗手间外等候的护士小姐根本认不出她就是刚刚进去那个丑老太婆;直到她上了计程车扬长而去,那名护土还站在洗手间门口傻傻地等呢!

    等她安全上了飞机,回到台湾好几天,就都没再看过那群坏蛋的踪影了。因此她满心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摆脱他们了,大哥说要聘请保安人员来保护她的安全的时候,她还嗤之以鼻,笑他多心呢!现在她才知道他不是多心,而是深谋远虑啊!

    想到昨天晚上的情形,她还不禁全身发软;想起那两个被打成蜂窝的保安人员,她就觉得满心的歉疚和恐惧。

    两个无辜的人因她而丧命,叫她怎能不歉疚?虽然大哥说会给他们的家属优厚的抚恤,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们两个人已经死了。赔不赔偿对死人来说,都已经毫无意义了。

    而最令她恐惧的就是一那批人毒辣的手段。他们居然用冲锋枪扫射她的房间!如果当时她不是站在冰箱前大口灌着乌龙茶,而是待在房间里,那么现在的她就应该是躺在冰柜里,而不是蹲在这里了。

    事情发生之后,惊惶的家人冲到她的房间哭天抢地……当她在房门口出现时,他们还以为活见鬼了。

    之后大哥立刻报警,并在警方的安排之下将计就计,将她伪装成尸首运出方家,让她先藏匿在殡仪馆里,直到警方派来的人接手保护她为止。

    没想到她两次侥幸逃过一劫,都靠伪装蒙混过关。第一次伪装成中风病人,第二次伪装成死尸,第三次,会不会真的就变成死尸了?

    唉!谁又能保证不会呢?

    如今她的生命就有如风中的残烛一般,不知何时会突然熄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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