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宜淑一下子就明白了,电视上介绍的企业家正是她的前夫和儿子!他们成了能上电视的大商人,有名有利,而她呢,抛夫弃子后却过得那么落魄贫困,所以她当初不顾一切都要逃跑,全都成了笑话……
如果她没有抛夫弃子,而是安安分分地跟赵时建过,那她现在肯定已经是养尊处优的富豪妻子了吧?哪里还用像现在这样劳碌贫穷半辈子?
想到这些的文宜淑悔不当初,深恨自己当初做错了选择,如果能重来一遍,她再也不会抛夫弃子逃跑了。
于是她真的走了狗屎运,能重来一遍。
重生之后她当然要牢牢抓住赵时建这个潜力股,跟他结婚,以后就等着夫荣妻贵了。
所以她才会这么上杆子来讨好赵时初和赵时建,当然,赵时初这个妹妹只是捎带的,文宜淑只在意赵时建。
如果文宜淑只是想浪子回头,安生跟赵时建过日子,那即使有些无耻倒也无可厚非。
只是后来赵时建按照前世的发展果然做生意发了财之后,文宜淑就开始看不惯替赵时建掌管公司财务的赵时初了,觉得她会中饱私囊,把公司的钱捞到自己怀里,也嫉妒她在公司里发号施令,成为女强人,所以文宜淑收买了公司的人,诬陷赵时初贪污,把赵时初赶出公司。
然而她并不知道她收买的那个人还是赵时建公司竞争对手派来的间谍,间谍把赵时初赶走之后,又利用文宜淑的身份泄露了公司机密,从而造成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很快就令赵时建的公司破产倒闭了。
赵时建变成了一无所有还欠了一身债的人,调查过后才发现罪魁祸首是文宜淑,妹妹也是被她勾结外人诬陷的,于是大发雷霆要跟文宜淑离婚。
文宜淑见他公司破产还欠了债,不可能像上辈子一样成为成功的企业家,还会连累她也要辛苦还债,于是便迫不及待答应了离婚,再一次抛夫弃子了。
而遭受一系列打击的赵时建,突然也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发现文宜淑重生的事实,害得他事业失败,还连累妹妹,又第二次抛弃了他和儿子,于是黑化了,气急攻心之下了杀文宜淑。
原主知道自己大哥两辈子的悲惨经历全是由文宜淑带来的之后,便想要帮大哥避免这一切,同时还要报复文宜淑。
于是时初就来了。
幸好这时候文宜淑还没有嫁给赵时建,而赵时建也没有开始对她生出好感和保护欲,一切都来得及。
傍晚的时候,赵时建从山上下来了,除了背了一大捆柴回来,还带回了两只野鸡。
“妹妹,我抓了两只野鸡,咱们晚上吃一只,另一只明天拿去镇上换东西。”赵时建压低了声音笑眯眯地对赵时初说道。
“好啊,家里还剩了些蘑孤,刚好拿来和鸡一起煮。”赵时初也眉开眼笑地说道,这年头想吃点肉并不容易,赵时建虽然能干,但也只是能让家里粮食充足一些,想吃肉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幸好他在打猎这方面也有点天赋,所以隔三差五还能山上猎个兔子或者野鸡打打牙祭。
赵时初把野鸡拿回厨房里,一刀下去就给野鸡放了血,然后倒了开水给鸡褪毛,原主做这些都熟门熟路了,所以很快一只鸡就被她捣鼓得光熘熘了。
她刚想要拿出菜刀剁鸡块,突然就听见外面有人来找赵时建,她勐地一惊,又是文宜淑!
她连忙把鸡一放,自己出了厨房去找大哥了,她不能让文宜淑跟她大哥单独在一起,谁知道文宜淑会不会闹出什么事逼赵时建不得不娶她?
“哥,你在和谁说话呢?”赵时初明知故问道。
“是文知青,她说她有个箱子坏了,问我会不会修。”赵时建十分坦诚地回答道。
赵时初一听就知道这是文宜淑找来接近自己大哥的借口,但她也没有揭穿,而是微笑着对她说道:“村头的赵二叔是木匠,文知青你想修补箱子的话找他更专业,我大哥笨手笨脚,要是把你箱子修坏了那就不好了。”
赵时建在旁边听见妹妹的话欲言又止,他的木匠手艺虽然比不上专业的,但也没差到会修坏东西的份上吧?家里瘸腿的桌子凳子还是他自己修好的,难道妹妹忘了?
不过他是个好哥哥,虽然对妹妹的话心里不服气,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文宜淑笑容一僵,只好讪讪地说:“是吗?我对村里的人还不太熟悉,不知道谁会做木工活,谢谢你告诉我啊。我之前只对赵大哥更熟一些,所以遇到困难了才想来找赵大哥帮忙,是我冒昧了。”
“没关系,以后你就会跟村里的人熟了,要是遇到困难,直接找村里的大队长和村支书更容易解决。”赵时初依旧微笑着,却让文宜淑接下来用找赵时建帮忙的借口一杆子堵回去了。
文宜淑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难道她能说自己找赵时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不能,就只好憋着一股气无功而返了。
“妹妹,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个文知青?”赵时建虽然是个大个子,脑袋却并不简单,看出了自己妹妹对文宜淑似乎有些排斥和防备的意味。
赵时初立马点头:“对,我不喜欢她,你没发现她看你的眼神充满了算计吗?我听说村里有不少青年都喜欢她,给她干活,但她从不明示,只吊着他们给她干活,之后那些大娘们把自己的儿子都揪走了,文知青没了帮干活的人,就瞄准你这个冤大头了,你可不能那么傻掉进她的陷阱里啊。”
赵时建皱了皱眉,说:“你会不会误会了?我只会干点活,长得不俊又没什么文化,文知青是个高中生,还是城里人,怎么可能看中我?”
赵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哥,文知青她现在就是想找个能干的男人啊,她现在下乡时间也不短了,难道还认不清现实?什么外貌、文化,在繁重的劳动面前根本不算什么,能干勤快才最重要,文知青她精明着呢,看上你就是看上你能干。”
如果她没有抛夫弃子,而是安安分分地跟赵时建过,那她现在肯定已经是养尊处优的富豪妻子了吧?哪里还用像现在这样劳碌贫穷半辈子?
想到这些的文宜淑悔不当初,深恨自己当初做错了选择,如果能重来一遍,她再也不会抛夫弃子逃跑了。
于是她真的走了狗屎运,能重来一遍。
重生之后她当然要牢牢抓住赵时建这个潜力股,跟他结婚,以后就等着夫荣妻贵了。
所以她才会这么上杆子来讨好赵时初和赵时建,当然,赵时初这个妹妹只是捎带的,文宜淑只在意赵时建。
如果文宜淑只是想浪子回头,安生跟赵时建过日子,那即使有些无耻倒也无可厚非。
只是后来赵时建按照前世的发展果然做生意发了财之后,文宜淑就开始看不惯替赵时建掌管公司财务的赵时初了,觉得她会中饱私囊,把公司的钱捞到自己怀里,也嫉妒她在公司里发号施令,成为女强人,所以文宜淑收买了公司的人,诬陷赵时初贪污,把赵时初赶出公司。
然而她并不知道她收买的那个人还是赵时建公司竞争对手派来的间谍,间谍把赵时初赶走之后,又利用文宜淑的身份泄露了公司机密,从而造成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很快就令赵时建的公司破产倒闭了。
赵时建变成了一无所有还欠了一身债的人,调查过后才发现罪魁祸首是文宜淑,妹妹也是被她勾结外人诬陷的,于是大发雷霆要跟文宜淑离婚。
文宜淑见他公司破产还欠了债,不可能像上辈子一样成为成功的企业家,还会连累她也要辛苦还债,于是便迫不及待答应了离婚,再一次抛夫弃子了。
而遭受一系列打击的赵时建,突然也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发现文宜淑重生的事实,害得他事业失败,还连累妹妹,又第二次抛弃了他和儿子,于是黑化了,气急攻心之下了杀文宜淑。
原主知道自己大哥两辈子的悲惨经历全是由文宜淑带来的之后,便想要帮大哥避免这一切,同时还要报复文宜淑。
于是时初就来了。
幸好这时候文宜淑还没有嫁给赵时建,而赵时建也没有开始对她生出好感和保护欲,一切都来得及。
傍晚的时候,赵时建从山上下来了,除了背了一大捆柴回来,还带回了两只野鸡。
“妹妹,我抓了两只野鸡,咱们晚上吃一只,另一只明天拿去镇上换东西。”赵时建压低了声音笑眯眯地对赵时初说道。
“好啊,家里还剩了些蘑孤,刚好拿来和鸡一起煮。”赵时初也眉开眼笑地说道,这年头想吃点肉并不容易,赵时建虽然能干,但也只是能让家里粮食充足一些,想吃肉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幸好他在打猎这方面也有点天赋,所以隔三差五还能山上猎个兔子或者野鸡打打牙祭。
赵时初把野鸡拿回厨房里,一刀下去就给野鸡放了血,然后倒了开水给鸡褪毛,原主做这些都熟门熟路了,所以很快一只鸡就被她捣鼓得光熘熘了。
她刚想要拿出菜刀剁鸡块,突然就听见外面有人来找赵时建,她勐地一惊,又是文宜淑!
她连忙把鸡一放,自己出了厨房去找大哥了,她不能让文宜淑跟她大哥单独在一起,谁知道文宜淑会不会闹出什么事逼赵时建不得不娶她?
“哥,你在和谁说话呢?”赵时初明知故问道。
“是文知青,她说她有个箱子坏了,问我会不会修。”赵时建十分坦诚地回答道。
赵时初一听就知道这是文宜淑找来接近自己大哥的借口,但她也没有揭穿,而是微笑着对她说道:“村头的赵二叔是木匠,文知青你想修补箱子的话找他更专业,我大哥笨手笨脚,要是把你箱子修坏了那就不好了。”
赵时建在旁边听见妹妹的话欲言又止,他的木匠手艺虽然比不上专业的,但也没差到会修坏东西的份上吧?家里瘸腿的桌子凳子还是他自己修好的,难道妹妹忘了?
不过他是个好哥哥,虽然对妹妹的话心里不服气,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文宜淑笑容一僵,只好讪讪地说:“是吗?我对村里的人还不太熟悉,不知道谁会做木工活,谢谢你告诉我啊。我之前只对赵大哥更熟一些,所以遇到困难了才想来找赵大哥帮忙,是我冒昧了。”
“没关系,以后你就会跟村里的人熟了,要是遇到困难,直接找村里的大队长和村支书更容易解决。”赵时初依旧微笑着,却让文宜淑接下来用找赵时建帮忙的借口一杆子堵回去了。
文宜淑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难道她能说自己找赵时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不能,就只好憋着一股气无功而返了。
“妹妹,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个文知青?”赵时建虽然是个大个子,脑袋却并不简单,看出了自己妹妹对文宜淑似乎有些排斥和防备的意味。
赵时初立马点头:“对,我不喜欢她,你没发现她看你的眼神充满了算计吗?我听说村里有不少青年都喜欢她,给她干活,但她从不明示,只吊着他们给她干活,之后那些大娘们把自己的儿子都揪走了,文知青没了帮干活的人,就瞄准你这个冤大头了,你可不能那么傻掉进她的陷阱里啊。”
赵时建皱了皱眉,说:“你会不会误会了?我只会干点活,长得不俊又没什么文化,文知青是个高中生,还是城里人,怎么可能看中我?”
赵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哥,文知青她现在就是想找个能干的男人啊,她现在下乡时间也不短了,难道还认不清现实?什么外貌、文化,在繁重的劳动面前根本不算什么,能干勤快才最重要,文知青她精明着呢,看上你就是看上你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