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会就在市中心某个的音乐厅内,从法国来的弦乐四重奏交响乐队。其中一名小提琴首席由于长得像格伦古尔德,于是都叫他弦乐界的古尔德。

    林天学习小提琴的那段时间,会一个人满世界乱飞,就为了听这样那样的、赶这场那场的音乐会。有一段时间他很痴迷音乐, 但后来认清自己的主要责任是赚钱,做生意, 得到老爷子的认可后,他就慢慢把音乐事业放下了。

    他很明白自己不能拿艺术当饭吃。他有好几年,都没有进过音乐厅了。

    医院赠票的票在最正中间的位置, 当四位音乐家上台时,音乐厅内的灯光全部变得暗淡,只留下一束追光灯在舞台上。黑暗的人群里,林天的手掌悄悄地在下面勾住傅星河的手。

    曲目单都是全世界最经典的弦乐名曲,前面有许多人拿出手机拍照摄像,紧接着,这些拍照摄像的人就被警告了, 保持安静和禁止拍照摄像是音乐厅的首要规定。

    所以全程除了中场休息的时间,林天没有和傅医生说一句话,只是在下面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掌,握到自己手心发汗也不松开。

    林天是学这个的,所以他听得认真。但傅星河不是他,傅星河对这方面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但是为了林天,傅星河提前做过功课,每首曲目的创作人,创作背景,演奏人,他都了解得一清二楚。这样大量的功课,使得傅星河不算太无聊,至少不用报幕也知道曲目,也知道这首曲目背后的故事。

    譬如克莱德斯的爱之喜悦三段式,帕格尼尼的24首随想曲最后一乐章,以及林天最喜欢的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这些他通通都提前了解过。

    音乐会只有一个半小时,十首不到的曲目,从音乐厅出来时,还不到晚上十点。林天没有像别人一样去排队购买签名版cd,而是随着浪潮一般的人群,慢慢顺着长长的阶梯拾级而下。

    有些冷的秋风一吹,林天拢了拢自己的外套。

    “林小天,”傅星河长臂揽住他的肩,充当人工围巾,“你喜欢这样子约会吗?你要是喜欢的话,下次我还带你来。”

    林天认真地点点头,“哥,和你做什么我都喜欢,只要是跟你一起的。”

    林天常常都会这样告白,傅星河通常会笑一笑,揉一揉他的头顶,或者摸摸他柔软的耳朵,或是吻他。但今天他回答说:“我也是,你知道我除了工作就没有别的爱好了,更别说听音乐会了,结果还挺好的,跟你在一起,每件事都让我开心。”

    原来两个人不说话,在一群人中间两手相握,也是一件小而幸福的事。

    ——当他听见弦乐四重奏的爱之喜悦时,傅星河突然这么想到。

    回到家,林天先是给饿了一会儿的hope喂食,接着牵着它在院子里遛弯。做这些的时候,傅星河都陪着他。林天遛了他一会,hope却突然跑到傅星河面前摇头摆尾的,就差没站起来作个揖了!

    林天纳闷道,“我对它这么好,为什么会黏你比黏我厉害多了,傅医生,hope好像更喜欢你一点?”可是傅医生在小奶狗面前,总是一副臭脸,眼神里的冷淡似是都在说不要靠近我。他不会摸它,更不会亲它,至多就是穿着鞋时,拿脚尖去逗逗小奶狗的下巴。

    就是这样的傅医生,却让小奶狗在他面前如此摇尾乞怜,hope汪汪地叫了两声,突然向前扑,接着一个转弯飞奔了约五米远,又朝着傅星河奔回来,像是在演一出滑稽的默剧。

    就是这样浅显的表演,让傅星河明白过来,说:“他不是黏我,他是想玩玩具了。”

    林天恍然大悟,“傅医生,你说那个飞盘啊?”

    hope似乎听懂了,又是汪地叫了一声。傅星河很烦狗吠,但家里这只小奶狗的叫声他却罕见地不觉得烦人,或许因为是林天相中的,林天养的。

    林天笑道:“我说呢,小乖乖,等着啊,爸爸这就去给你拿玩具。”他一说完,就意识到自己又犯错了!

    傅星河瞥了他一眼,林天偷偷吐了吐舌头,赶紧转身跑了,看在他卖了一个萌的份上,傅星河轻易地原谅他了。

    林天找到了飞盘,在院子里你来我往地陪小狗玩了约一个小时,hope在花丛里穿来穿去,沾了满身的灌木叶子,可是神采飞扬,似乎一点都不累。

    林天给他倒了水,以及少量的狗粮,接着他拍拍小奶狗的狗头,“小乖乖,我们也要进去玩游戏了,晚安。”

    注视着两人的背影,hope站在属于它的狗窝外面,遥遥望着屋子里的灯光渐渐灭掉,望着别墅变成了一个黑幽幽的庞然大物。它忍不住思考:爸爸们在干什么呢?爸爸们似乎有有好玩的游戏,却不让他参与的游戏……难道比飞盘还要好玩?!

    这时已经是接近午夜的时间了,林天没有和傅医生直接去床上,而是上了阁楼,找到自己那几把收藏级提琴。

    他打开柜子,取出一把瓜尔勒里制造的卡隆珀琴。“哥,你是不是喜欢那首爱之喜悦?”林天开始为小提琴调音。

    “为什么这么说?”傅星河坐在一把温莎椅上,抬头注视他。

    林右手拿着琴弓道,“当然是看出来的,你当时扭头偷偷看我的是不是?”

    傅星河笑了笑,“我要是偷偷看你,会让你发现?”他的确不知道林天发现了,因为看起来林天的注意力都在音乐上了,甚至闭着眼在聆听,不知道是否是手握在一起的缘故,他们的心也是相连的,傅星河甚至能通过林天,从音乐里感受到自己从前感受不到的一些东西。

    而自己的注视,他是不可能看见的,除非是感觉到了。

    “我就是知道,”林天弯起嘴角,慢慢把琴弓放到了琴弦上,“我拉给你听哦。”

    林天的阁楼是他的收藏室,大部分陈列的物品都是乐器,剩下的,就是傅星河送给他的那些奖杯了。

    他们被安稳地尘封在玻璃柜后,林天每天都会上来看一遍,擦拭一遍。

    这些对自己来说很宝贵的东西,对傅医生来说同样宝贵。傅星河却全部送给了自己。

    同样的曲子,在傅星河看来,林天演奏的和哪些音乐家演奏的是完全不同的。虽然音乐是共通的,可是林天的,显然要更引起傅星河的共鸣一些。阁楼圆窗透出的月光下,棕木色的提琴好似刷了层发光的银漆,整个琴身里突出的琴腹最亮,林天的手臂也仿佛镀着月光的银色,琴声似乎永不疲倦,傅星河有一会儿工夫,似乎触碰到了林天的灵魂。

    琴声飘得很远很长,弥漫过屋顶,弥漫到房子外部的围栏便停了,似乎只愿意缠绕在属于他们的地盘上,不希望有别的人听见。

    爱之喜悦这首曲子并不长,很快就完了,傅星河给了他一个人的掌声,说好听。

    林天重新把提前装回玻璃陈列柜,“以前我音乐老师经常夸我的技艺,可是他说我的琴声缺乏感情,后来我真的意识到了这点,意识到我不适合这项工作,于是便渐渐放下了音乐。”

    林天呼出一口气道,“不过现在我有些想捡起来了,傅医生,以后我只给你演奏,你做我唯一的观众。”

    其实以林天拉小提琴的技艺来说,可以进一些很好的乐团了,或许顶尖的进不了,但像他这样的模样,只要技艺不算太菜,就太容易包装起来了。倘若他只拉给自己听的话,那么傅星河是觉得可惜了,但作为丈夫来说,他自然是想要独占林天的。

    他喜欢林天说唯一这个词语。

    第二天一早,老吴照例等在门口,他先开车把傅医生送到医院,车子在医院门口停下,这个时间段来上班的医生护士,都看见了这辆长得几乎有些霸道的车。从车上下来的人,自然也看见了,原来是新来的那位大有来头的傅主任!

    林天摇下车窗,“今天有手术吗,我中午带饭过来吧?”

    傅星河点头,手穿过去,揉了把他的头顶,“别做太多,太累了。”

    林天两眼弯弯,应了一声好,“哥你去上班吧,你看你医院同事都在看这边。”

    现在傅星河的同事,还不知道傅星河是同性恋,只知道他结婚了,而且对太太非常忠诚。一如他之前的态度,傅星河显然觉得这没什么,不需要隐瞒。不过林天替他着想,想着等傅医生在三医院站稳脚跟了,自己再正大光明地露面。

    接着,老吴把林天也送到了公司。

    林天现在每个月大概也就去个几次,其实他是完全可以不用去的,不过吧,林天挺闲不住的,他总得找点什么事情给自己干吧?譬如去公司看上一圈,譬如去研究研究有没有什么可投资、前景的项目。

    第94章

    他在公司碰上了林城安,他现在变了许多, 收敛了一身痞气, 心平气和的跟林天打招呼。

    听见他叫自己林总, 林天稀奇地看了他一眼, 却没从林城安的眼睛里看到那种熟悉的嘲讽与不屑态度——他是真的变了。于是林天笑了笑, “二堂哥,不用这么客气。”

    林城安却说:“在公司。”意思是公私分明,应该的。

    老爷子给林城安兄弟留了许多东西, 这些东西的价值无法估量。换句话来说, 哪怕林城安是个废柴, 他仍旧可以挥霍大把遗产, 这些遗产足以让他挥霍一辈子。然而现在, 林城安却勤勤恳恳地在公司做事,在无关紧要的职位上老老实实地领着月复一月稀薄的工资。林天知道他不算特别有天赋, 但是他听人说,这位二堂哥在岗位上特别认真, 像是决定重新来过一般。

    而在林城安的眼里, 林天显然也变了许多。他以前处处和林天作对,单方面地把林天当成宿命对手一般, 所以他非常了解林天。

    两个多月以前, 全公司都收到了林天的喜糖, 他也收到了——林天结婚的消息让他非常错愕,他原以为林天只是玩玩而已,结果他还弄成真的了。

    林城安比林天要矮一些, 可他仍能轻松地看到林天衬衫领子下的印记,深红色的斑驳印记,是让人用嘴给吸出来的,颜色很深,必定是非常用力才会出现这样的颜色。

    他原本以为,林天一定是上面那一个,哪怕对方的体格并不完全是他想象的娘娘腔基佬,反而很强壮。林城安远远的看过几次,那医生很高一个,林天站在他面前,气息平和地收敛了。

    同志圈那点事他也听说过,在他眼里,林天必定是占主导地位的那一个。结果他出去聚会的时候,朋友喝得醉醺醺地跟他说:“我陪我女朋友去超市买菜,你猜怎么着,我看见你那个堂弟了!他不是同性恋吗,他跟一个男人在买菜呢。我凑近一听,你那个目中无人的堂弟居然在撒娇。”

    林城安不以为然,嗤笑一声道:“人家这是调情呢,你女朋友做饭给你吃,你不也跟你女朋友撒娇?”

    那哥们神秘一笑,手上擦燃火机,点了支烟,烟雾飘在脸庞前,“你不懂,不是那种撒娇,我跟你学学啊。”他把烟夹在食指和中指间,凑近林城安的耳朵吹了一口气,“哥哥,晚上我给你炖这个好不好,吃得补一点,晚上多搞我几次。”

    林城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把他推开老远,扯了几张纸擦手,“操你妈老子结婚了。”

    “谁要给你搞了,我只是跟你学一下你那个堂弟。啧,我一个男的听他那么说话都心动了,暧,你说,我把你那个堂弟搞到手是什么滋味,大总裁啊,这得多带劲……”

    林城安当时脸色铁青地将那“学”林天的人按在地上打了一顿,左右勾拳,把人打的满脸是血,牙齿都脱了。

    “你他妈连我都打不过,你还想搞林天。”

    那哥们让他打懵了,酒醒了大半,一擦脑门一手的血,被这血色惊到了,他不可置信道:“你不是跟他关系一直不好吗,居然为他跟我翻脸!”

    林城安又是一巴掌扇他脸上,“我跟他关系不好又如何,老子姓林。”

    这件事就发生在不久前,当时林城安还不知道林天已经出国跟男人结婚了。认真算起来,林天真没干过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

    反倒是自己,处处找他麻烦。而自己在老爷子面前失宠,和林天没有半点关系,纯粹是因为他能力不够罢了,自己把错归在林天身上,是他自己没本事。

    他是怎么对林天的,林天又是怎么对自己的,老爷子一死,父亲的死因一曝光,大伯入狱,林天把股份转给他,林城安就全明白了。

    不过这个时候,林天已经不在公司了,而林城安也很少见到他,或者说能有机会,却是没脸见他。但内心深处,林城安对他的芥蒂已经全部消弥了,他甚至不由自主的会在说他坏话的人面前维护他。要知道林天的坏话,可都是从他的嘴里传出去的。

    林城安低头,碰巧看到了林天手上的戒指。

    想事情的功夫,电梯到了,林城安只好走出去。一回头,看见林天在整理袖扣,而他手上的戒指,在熠熠生辉地反射着光芒。

    在公司转悠一圈,林天便回家做好饭,接着去医院接傅医生。他原以为自己要过上一阵子再去公司,却没想到第二天,一个消息传来,说有人在丢了个孩子在公司停车场,那孩子装在一个大布口袋里,不哭也不笑,加上下班时间已经过了,所以一开始没有人发现他。

    等到发现那其实是个小孩,已经是夜幕降临,小孩大概是饿哭了,那啼哭声吸引了保安注意,掀开口袋一看——是个长相怪异的孩子。

    保安被他的长相吓到了,还以为是什么灵异事件,接着他发现孩子脖子上有不正常的淤青,随即报了警。

    林天得到消息,已经是深夜的事了。

    事情起因是林瀚海偷偷给看管孩子的保姆下了药,而恰巧家里唯一一个还会关心孩子的林巍去出差了。接着林瀚海把孩子送到了疗养院,结果秦韵拿着孩子当场就要掐死他,嘴里说:“瀚海,孩子要是死了,我们就能好好过日子了……”她认为一切都是孩子的错,要是她不生这个孩子,她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疼了她一辈子的瀚海怎么会把她送到这样的监狱来。

    林瀚海看那孩子被勒得脸色乌青,吓了一跳说:“你疯了,你这是犯罪,你之前不喜欢孩子,我说要丢掉你不肯,你非要养!现在知道后悔了,你怎么狠心要掐死自己肚子里掉下来的肉。”他虽然说着不养,也的确不会养,但生都生下来了能怎么办?塞给别人养也好啊,秦韵却是要当着自己的面掐死孩子。

    “你以为孩子死了我就会要你了?你去照照镜子,你看看自己现在什么样!你以为是孩子的问题?”林瀚海一步步接近她,他内心深处,是不愿意让秦韵做傻事的,“我告诉你,你要是把孩子弄死了,你就要去蹲大牢懂不懂!你以为林天会保你啊,他巴不得你进监狱,掐死这个孩子没有任何好处!”

    秦韵手上力道逐渐松了,孩子得以喘气,她泪流满面,“那你为什么要把我送到这里来?这里和监狱有什么分别?”

    林瀚海不忍道:“是因为你生病了,我想让医生把你治好,等你好了我就把你接回家,啊。”

    秦韵睁大眼睛望着他,眼睛里有浓浓的不信任,可是在眼底又燃起了一点希望,“真的吗?那你为什么要把私生子接回家给我添堵,你是不是存心不想让我好过的?”

    “不是,不是的。”林瀚海抱住她,疗养院的医生趁机上前,给秦韵打了一针安定。看着秦韵晕在自己臂弯里,而小孩儿已经快没气了。林瀚海发誓,他一辈子都不会再踏进这个疗养院一步,更不能把这个女人放出去——秦韵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从疗养院出来,林瀚海直接开车到了林天的公司,接着他给林天打电话,说在停车场等他,不然他会后悔的。林天听完就完了,也不认为林瀚海会做出什么能让自己后悔的事。结果林瀚海在停车场里等了许久,他也没有看见林天人,最后林瀚海把孩子丢在了停车场内,然后给林天发了道消息。

    林天当然是屏蔽了他的,所以林瀚海的消息,林天根本就收不到。

    林雎命大,林瀚海没把孩子送医院,扔在阴冷的地下停车场孩子也没出大事。深夜里,林天接到电话后便和傅星河匆匆赶到警局。

    “林天?”那警官看见他的身份证,目光探究地在两人身上一转,“你是孩子哥哥?”

    林天平静地点头,“孩子呢?”

    “他有点缺氧,送到医院了,等下做完笔录你们可以去医院看他。”

    “我们了解到,孩子脖子上的掐痕是你母亲造成的,”警官把照片给林天看,那掐痕在婴儿身体上触目惊心,林天微微发抖,想到了自己以前,傅星河用手支撑住他,那警告继续道:“她现在得了抑郁症在疗养院,初步判定她有精神问题,所以暂时还不能定罪。”

    林天捏了捏眉心,最后道:“我母亲她只有抑郁症,没有疯,以故意伤人罪拘留她吧,我不会阻拦。如果她真的疯了,就关进疯人院。”

    疯没疯这件事,当然是林天说了算,如果林天一口咬死秦韵有精神病,那么她什么事都不会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正孩子命大。

    听他这么说,那警官吃惊地看他一眼,有人报案的时候,他这边系统就调到了林家人的信息。这是不是应该叫大义灭亲?像林先生这种人,为什么要做这种破坏自己名声的事——亲手把自己的母亲送进政府监管的疯人院,这对他这种生意人来说,太影响名声了,再者说了,孩子的归属也是一个问题,一个有缺陷的孩子,豪门家庭选择隐瞒是正常的,可是居然有母亲会想要掐死自己的亲生子。

    如果秦韵被送进监狱或者疯人院,那么孩子监护权就会落到孩子父亲手上,据他们警方得到的消息,孩子正是亲生父亲丢在地下停车场的。

    这样的父母,有什么资格为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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