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缇给了他一个“你看吧,又给我猜中了”的眼神,然后踩着她原先来时的节奏扭头向总经理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回头看世洋,那家伙果然还痴痴地看着曼缇的背影,“经理能有余秘书这样的职员真是不知道要几辈子才能修来。”

    正轩干咳一声,“世洋,我知道我有两个超级好的秘书,不过,你该忙你的工作去了。”说完,转身离开了设计部的办公室。

    这个徐世洋什么都好,就是这个有口无心的脾气最是要命。如果他能把关注女人的心思都用到开发程序上,年底他的红包,正轩发誓会给他双倍的。

    白初晓正和余曼缇一起商议着合约的事宜。

    透过办公室的落地玻璃,正轩远远地看着她们两人头对着头认真工作的样子,会心地一笑。

    原来是模特出身的曼缇,可以说是他目前为止最满意的秘书之一,那另外的一个不用说,就是白初晓。

    曼缇虽然不是个好模特,但却是他的好搭档:她的英语很烂,可是她的日语很棒,公司的客户有一大部分是日商,这使她如鱼得水;她的台步走得很糟,可是她的交际能力一流,每次一起出席酒会,她一定能让客户满意而归;她的性格很刁钻,可是对正轩很迁就,所有他交代的工作她一定尽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

    他只有一个要求是绝对不允许违反的:不要企图要求他的爱情。因为爱情之于他,是廉价又无用的损耗品,他既不想要,也不能要。

    当然,他不相信曼缇对他完全没有企图。不过她是如此聪明,小心翼翼将自己掩饰得绝好;这个就是他想要的效果了。所以,饶是正轩以往换秘书的频率比换西装还高,但在遇到曼缇之后也停摆了。

    像是感受到了他灼热的目光,曼缇调过头来,一只手支着小巧的下巴,斜着眼瞪着正轩,然后妩媚地笑,笑得像一只成了精的狐狸。

    真是个狐狸精!正轩逸出一抹轻笑。

    初晓同时也抬起头望过来,正对上他的目光。她立时低下头,然后才侧过头对他淡淡地展开笑容,像一朵温柔的花绽放在她的唇边。

    捕捉到那一朵花的芬芳,正轩的笑容却渐渐隐去了,这种公事以外的温柔,有着让他惊心的怦然。他咬咬牙,像什么也没看到似的,转身走进自己的办公室里。是的,他可以坦然接受曼缇对他眉目传情,但初晓不行,初晓是不一样的。

    至于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他说不清,也根本不想弄清楚。

    初晓一下子僵在那里,他完全漠视自己的微笑。为什么?他讨厌自己吗?

    曼缇咬着嘴唇,冷眼看着垂下头努力盯着合约书的初晓,“哎,小白,你跟轩的时间比较长,你知道他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

    “呃?”初晓呆呆地抬起头,完全没有想到曼缇会提出这么个问题,“女人?”

    “对呀!”曼缇把脸凑到初晓的面前,眯着眼睛笑,“你知不知道他曾经交过什么样的女朋友?”

    “女朋友?”初晓眨了眨眼,然后摇头,“我从来没有听说经理有过女朋友。”

    “哦——”拉长的尾音显得有气无力,曼缇重新坐回自己的位置,眼神望向窗外,像是在问初晓又像是自言自语:“那怎么解释得通呢?他又不许任何人爱上他,到底是为什么呢?”

    初晓整理着合约,低着头,没人能看见她的表情。

    “那也可以理解成:我还是有机会的,是吧?”曼缇的优点在于不管处境多么绝望,她总有办法找到一丝机会。如果她会怕的话早在一开始就退缩了,现在已经坚持了这么久,她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初晓再一次眨巴眨巴眼睛,然后抛开所有杂念,把注意力全放到了合约上。已经六年了,自己在正轩的身边工作已经六年多了;她早已明了,想这些公事以外的东西,纯属自寻烦恼,那么,不要想了,想也没有用的!

    可是,对曼缇来说,并不一定就是如此;看她那么自信笃定的样子,初晓开始对自己生起气来。

    打开MSN,马上提示他有新的邮件。

    正轩第一时间点开信箱,信是昨天收到的。

    “你说你开发的程序出了毛病?那,很严重吗?要不要送去看医生啊?呵呵,希望你很快可以搞定;别忘了,我还等着你派给我VIP的账号呢!By虫虫。”

    一抹笑爬上他的脸庞,他飞快地舞动手指敲击键盘给她回复。

    “已经搞定,一切OK!你的VIP账号等到暑期时节就可以了。你最近很忙哦,很难逮到你了。唉,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By弦上箭。”

    信发过去了,可是一直没有回复,正轩抬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十一点。按时差来算,她那里应该才晚上11点而已,还不算晚嘛,难道她已经睡了吗?

    和这只虫子的认识要追溯到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

    他爸爸花费大笔银子送他进了哥伦比亚大学学经济管理,可是他那时候忙着泡MM,每天追着不同的异国美女跑,完全没有花一点心思在他的学业上。

    认识她是因为看了她在论坛上发表的帖子,是骂他们学校的一个经济学教授的帖子,作者名字上签着millipede,意即千肢虫。刚巧他也听过那个教授的课,刚巧那门课的学分他没有修到,所以他也回了帖子帮她骂。可是后来他才知道,在那个教授的课上,低他一年级的她总是拿优秀的。

    “那你还骂她!”知道她也是中国人以后,他们就在MSN上用中文聊天。

    “她乱无聊一把的,总想把我推销给她的那些得意门生,今天美国人明天德国人的,我快被她折磨疯了!她一点都不像美国人,分明是地道的三姑六婆!”

    “哈哈!”给她一个大笑脸,从此就算是成了她的网友。

    当他从哥大肄业的时候,他差点被他那愤怒的爸爸捏死。他赶在爸爸冻结银行账户以前提走了他户头里所有的钱,和他学计算机软件的死党徐世洋一起环游日本去了。随后,他们回来白手起家创办了世新软件公司。

    而就在他在日本转得昏天黑地的时候,虫子她拿到了全额的奖学金。

    这几年来,和她的联络从未曾中断过。除了欣赏她轻快的文笔,更是爱极了她慧黠却淡泊的性格。

    听说了他肄业的事情,她也只不过轻描淡写一句:比尔盖茨还不是哈佛的退学生,也没耽误他成为世界首富!

    说起来,她竟是第一个支持他创业的人。想当年他从日本回来没进入爸爸的公司反倒另立门户,他爸爸差点就登报跟他断绝父子关系。虽然最后终于是默许了他的行为,但那也是因为他是爸爸的儿子,因为爸爸出于对儿子的宠爱。

    而她却只是促狭地笑他:不愿躺在父辈的摇篮上吗?勇气是可嘉的,希望能力一样值得称道!

    这些年打拼过来,好多在美国的朋友都已经渐渐淡去了联系,只有她,这只长了一千只脚的虫子,总在他需要时送来慰藉。

    和千肢虫这样在网络上交往,也有六年多了。自己也曾经向她要过相片,她居然给他寄来全系的合照。密密匝匝的小脑袋,他怎么知道哪一个才是让他心折的虫子?

    她拒绝视频也拒绝语音,她肯给他的,只是屏幕上的文字而已。他也愿意用幻想地刻画虫虫的模样:感觉中她应该有着像初晓一般的外貌,不太漂亮,却细腻,耐人寻味。智慧却不狡诈,聪明却不咄咄逼人——奇怪,为什么在想着虫虫的时候,在眼前浮现的却是初晓的模样呢?

    正轩甩甩头,把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扔掉;像现在这样,即使她在美国他在中国,他们隔着大半个地球。空间的距离也从来不曾阻断他们之间的友谊,网络连接着他们的心。

    对,是友谊;牢不可破的友谊。相对于网恋来说,他更愿意那是友谊。虽然,他是相当喜欢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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