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妤,夏雅乐不是……”
“她是。”
金英朗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她能这样肯定,“夏雅乐她……她有男朋友的。”
闻言,郑修妤侧着头想了一下,“我现在知道你跟她熟,可是你有看过其他男人接送她吗?”
金英朗心想,我就是那个男人啊。
每天晚上抱着她睡,每天早上吻着她起床,两人热衷计划将来开牧场养绵羊的事情,然后也很热衷滚床单——虽然他目前还无法说服雅乐不要避孕,但是,他看得出来她有动摇,他们对于如何照顾宝宝已经有了共识,只要他能完全控制自己拒绝其他人的示好,她也许就会同意提早生宝宝。
只是这些话都不能说。
而郑修妤完美地误解了他的沉默。
“你没看过,怎么知道她有男朋友?”
讲到心爱之人,郑修妤脑筋转得飞快,“我觉得雅乐很特别,她很正直,而且值得我尊敬。”
她接着说出耶天在药局发生的事情。
“其实我不是那么恶质,我只是想知道这里的医生护士,有没有人愿意当乌鸦发声,结论是只有一个,每个人都对我不满,只有她会当着我的面说,我当下就觉得,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金英朗无言了。
雅乐只是性子急而已,那跟正不正直没美系,他几乎可以打赌,如果不是她突然出现在药局,雅乐不会如此“正直”。
“不只如此,她的心肠也很软。”郑修妤开始冒泡泡了,“前两天我去药局,原本是想叫厂商过来看看包药机还能不能修,没想到刚好有小朋友吐了,那个带小朋友来看病的好像是表姐还是堂姐之类的年轻女孩子,看到那一幕整个傻住,雅乐看她好像没有处理的经验,马上拿了纸巾就走出柜台帮忙了,其实那根本不关她的事,所以看到的时候,我就觉得好感动。”
他想,雅乐的心肠是很软没错。
就像前阵子她跟他发飙后,开始对他冷淡,虽然是不帮他做早餐也不给他带便当,可是家里的水果也没少过,冰箱打开永远有煮好的菜,微波一下就可以吃。
雅乐气他,可又舍不得让他老是外食,她是一个很棒的女人。
雅乐的美好是一回事,但别的女人在他面前一脸粉红,以爱情的角度称赞自己的老婆时,又是另外一回事。
“你真要追她?”
“嗯。”语气虽然轻柔,但神色却是坚定的。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既然情敌都上门了,他当然不能坐以待毙,趁她还搞不清楚状况前,多问一点信息。
“投其所好嘛。”郑修妤一脸理所当然,“我观察她好几天了,注意到她好像蛮喜欢料理的,刚好我对这方面也很有研究,我可以约她吃午饭,研究一下各国菜肴差异,而且讨论一下彼此做的莱,交换食谱,培养感情。”
金英朝不得不承认这招听起来还挺厉害的。
喝咖啡,交换食谱,姐妹悄悄话,顺便批评一下男人多不可靠。
为什么他以前会觉得郑修妤内敛温柔呢,根本就是为达目的不挥手段的灰狼,居然连别人老婆都想泡……
“你觉得我的计划怎么样?”
蠢爆!
可惜他不能老实讲。
“我觉得你最多也就是跟夏雅乐当好朋友,要当男女朋友,不是,要当情侣,基本上不可能。”
“我知道,你说雅乐有男朋友嘛,没关系,我努力看看,说不定金诚所至,金石为开啊。”
最好是金诚所至,金石为开。
金英朗忍不住想,丘比特能不能管一下郑修妤跟林恩琪啊,不然让她们互相喜欢也好,那样的话,他们夫妻就平静了。
慢着,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昨天,郑修妤跟他说已经打算买新药机。
“所以你同意买新药机是因为……”
“一半一半啦。”郑修妤对他一笑,“药机是本来就该买的,但是我会告诉雅乐,是因为跟她谈过后,我才下决定,怎么样,这招很聪明吧。”
是很聪明没错。
诊所本来就是私人产业,想想,如果到大企业上班,警卫把停车格保留给总经理,也没人会说什么吧,身份到某一个程度,自然就享有特权。既然可以把车子停在公司门口,没有哪个总经理会绕去外面找停车位了。同理可证,如果她可以假公济私讨好雅乐,干吗不做。
金英朗无法反驳。
如果买药机是他可以决定的事情,他也会买,顺便帮他们加个灯号,号码到了再去拿药,省得各诊病人出来就往药局挤,偶尔还会有人不耐烦地说:“小姐,你们动作怎么这么慢。”
五个诊次开出来的单子都在这里消化,又不是七八个人在里面,要快也快不起来啊。
还没想完,耳边又听到郑修妤的声音。
一连串的爱的表达。
雅乐多可爱,而她当神魂颠倒,生平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现在才明白当初为什么会辞掉大医院的管理工作而来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上班,原来,她的王子在这里。
落落长一堆后,她下了结论,“我是为了与雅乐相遇,才会到这里来的。”
金英朗想,这真是太神奇了。
美格业务喜欢雅乐时,他很不爽,总想找机会整整他,郑修妤在他面前说着对雅乐的爱意时。他倒是没有想整她的意思,只是比起不爽,荒谬两个字更能贴切形容他的感受。
最荒谬的是他居然有了危机感。
没错,他对一个女人产生了危机感。
也许是因为美格业务只是看上雅乐漂亮,而郑修妤却能发掘雅乐在个性上的优点,相形之下,自然就比较像一个对手,或者说,像一个情敌。金英朗在上车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把一个女人当情敌。
接下来几天,他的反应就跟大部分的人一样,开始对郑修妤密切地观察。
她的行为举止,做事情的方式,甚至是微小的生活习惯,都被他列为必须知道的情报。
经过几天的观察与研究,他发现她一个很大的优点:做事有其目的及步骤。
简单来说,她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确定目标,然后全力以赴,撇除私怨,他得承认这点不简单。
金英朗对这个情敌有了大概的认知。
虽然他不认为她会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但讨论食谱跟姐妹悄悄话那一套似乎提醒了他一件事情,他还不够努力进入雅乐的生活,不过短短几日,敌人就已经拟定了“投其所好”这招,他居然完全没想到…他之前还以为修正花蝴蝶行为就是对雅乐好,但现在想来,那充其量只是改掉坏习惯,跟讨好这两个字还差了一大段路。
郑修妤提醒了他一件事情,他付出的还不够。
在爱情路上,他得迎头赶上才行。
百货公司里,雅乐跟金英朗正在为了二月的温泉之旅挑选行李箱时,金英朗的电话响了。
他看了来电显示一眼,跟雅乐说,“我去旁边讲一下电话,五分钟就好。”
然后不给她拒绝的机会,一下就走到电梯口附近,压低声音,开始讲了起来,讲着讲着,还会不时看她一眼,然后用嘴形无声说“很快”。
快个头啦。
雅乐很不满地想,什么事情她不能听,非得到旁边不可?
不是多心,金英朗这几日感觉怪怪的。
说不上来具体事证,但她能感觉到不太一样——他又开始像以前一样讲电话了一样MSN,带的便当没有天天吃,冰冰说,她看到郑修妤跟金英朗在楼下咖啡店吃中饭,金医师还一直看着郑修妤,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
雅乐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她想相信他,又很想质问他。
她想要直接切断他的电话,又觉得那样不太好,希望是他自己想起对她的承诺,然后乖乖把电话挂掉。
终于,他讲完了。
“谁打来的?“雅乐刚刚决定了,她要单刀直入,不当淑女,有什么事情直接问清楚。
金英朗很快地说:“田闻齐。”
“喔,他找你干吗?”
“说有人提议要开同学会,问我觉得怎么样。”
“那你怎么说?”
他想也不想地就回答:“有人办我会去,但如果要我来做主要联络人的话那就免了,一班都么多人,一一联络太花时间,何况我们又不是像上班族一样朝九晚五,每周五日固定上班。不管怎么约都会有人抱怨。”
她笑了笑,眯起了眼睛,“当然啊,联络人就是吃力不讨好,不过呢。田闻齐很幸运,因为我刚好就是联络大王,我有一套时间地点选择法,可以将抱怨降到最低,来,手机给我,我教他怎么做。”
“呃……不用啦,反正他时间多,让他去伤脑筋就好了。”
“唉哟,你这个同学也太冷漠了,就算看在他对员工这么大方的分上,我们也该对他好一点啊。”雅乐伸出手,“手机给我吧,我来跟他说。”
“她是。”
金英朗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她能这样肯定,“夏雅乐她……她有男朋友的。”
闻言,郑修妤侧着头想了一下,“我现在知道你跟她熟,可是你有看过其他男人接送她吗?”
金英朗心想,我就是那个男人啊。
每天晚上抱着她睡,每天早上吻着她起床,两人热衷计划将来开牧场养绵羊的事情,然后也很热衷滚床单——虽然他目前还无法说服雅乐不要避孕,但是,他看得出来她有动摇,他们对于如何照顾宝宝已经有了共识,只要他能完全控制自己拒绝其他人的示好,她也许就会同意提早生宝宝。
只是这些话都不能说。
而郑修妤完美地误解了他的沉默。
“你没看过,怎么知道她有男朋友?”
讲到心爱之人,郑修妤脑筋转得飞快,“我觉得雅乐很特别,她很正直,而且值得我尊敬。”
她接着说出耶天在药局发生的事情。
“其实我不是那么恶质,我只是想知道这里的医生护士,有没有人愿意当乌鸦发声,结论是只有一个,每个人都对我不满,只有她会当着我的面说,我当下就觉得,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金英朗无言了。
雅乐只是性子急而已,那跟正不正直没美系,他几乎可以打赌,如果不是她突然出现在药局,雅乐不会如此“正直”。
“不只如此,她的心肠也很软。”郑修妤开始冒泡泡了,“前两天我去药局,原本是想叫厂商过来看看包药机还能不能修,没想到刚好有小朋友吐了,那个带小朋友来看病的好像是表姐还是堂姐之类的年轻女孩子,看到那一幕整个傻住,雅乐看她好像没有处理的经验,马上拿了纸巾就走出柜台帮忙了,其实那根本不关她的事,所以看到的时候,我就觉得好感动。”
他想,雅乐的心肠是很软没错。
就像前阵子她跟他发飙后,开始对他冷淡,虽然是不帮他做早餐也不给他带便当,可是家里的水果也没少过,冰箱打开永远有煮好的菜,微波一下就可以吃。
雅乐气他,可又舍不得让他老是外食,她是一个很棒的女人。
雅乐的美好是一回事,但别的女人在他面前一脸粉红,以爱情的角度称赞自己的老婆时,又是另外一回事。
“你真要追她?”
“嗯。”语气虽然轻柔,但神色却是坚定的。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既然情敌都上门了,他当然不能坐以待毙,趁她还搞不清楚状况前,多问一点信息。
“投其所好嘛。”郑修妤一脸理所当然,“我观察她好几天了,注意到她好像蛮喜欢料理的,刚好我对这方面也很有研究,我可以约她吃午饭,研究一下各国菜肴差异,而且讨论一下彼此做的莱,交换食谱,培养感情。”
金英朝不得不承认这招听起来还挺厉害的。
喝咖啡,交换食谱,姐妹悄悄话,顺便批评一下男人多不可靠。
为什么他以前会觉得郑修妤内敛温柔呢,根本就是为达目的不挥手段的灰狼,居然连别人老婆都想泡……
“你觉得我的计划怎么样?”
蠢爆!
可惜他不能老实讲。
“我觉得你最多也就是跟夏雅乐当好朋友,要当男女朋友,不是,要当情侣,基本上不可能。”
“我知道,你说雅乐有男朋友嘛,没关系,我努力看看,说不定金诚所至,金石为开啊。”
最好是金诚所至,金石为开。
金英朗忍不住想,丘比特能不能管一下郑修妤跟林恩琪啊,不然让她们互相喜欢也好,那样的话,他们夫妻就平静了。
慢着,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昨天,郑修妤跟他说已经打算买新药机。
“所以你同意买新药机是因为……”
“一半一半啦。”郑修妤对他一笑,“药机是本来就该买的,但是我会告诉雅乐,是因为跟她谈过后,我才下决定,怎么样,这招很聪明吧。”
是很聪明没错。
诊所本来就是私人产业,想想,如果到大企业上班,警卫把停车格保留给总经理,也没人会说什么吧,身份到某一个程度,自然就享有特权。既然可以把车子停在公司门口,没有哪个总经理会绕去外面找停车位了。同理可证,如果她可以假公济私讨好雅乐,干吗不做。
金英朗无法反驳。
如果买药机是他可以决定的事情,他也会买,顺便帮他们加个灯号,号码到了再去拿药,省得各诊病人出来就往药局挤,偶尔还会有人不耐烦地说:“小姐,你们动作怎么这么慢。”
五个诊次开出来的单子都在这里消化,又不是七八个人在里面,要快也快不起来啊。
还没想完,耳边又听到郑修妤的声音。
一连串的爱的表达。
雅乐多可爱,而她当神魂颠倒,生平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现在才明白当初为什么会辞掉大医院的管理工作而来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上班,原来,她的王子在这里。
落落长一堆后,她下了结论,“我是为了与雅乐相遇,才会到这里来的。”
金英朗想,这真是太神奇了。
美格业务喜欢雅乐时,他很不爽,总想找机会整整他,郑修妤在他面前说着对雅乐的爱意时。他倒是没有想整她的意思,只是比起不爽,荒谬两个字更能贴切形容他的感受。
最荒谬的是他居然有了危机感。
没错,他对一个女人产生了危机感。
也许是因为美格业务只是看上雅乐漂亮,而郑修妤却能发掘雅乐在个性上的优点,相形之下,自然就比较像一个对手,或者说,像一个情敌。金英朗在上车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把一个女人当情敌。
接下来几天,他的反应就跟大部分的人一样,开始对郑修妤密切地观察。
她的行为举止,做事情的方式,甚至是微小的生活习惯,都被他列为必须知道的情报。
经过几天的观察与研究,他发现她一个很大的优点:做事有其目的及步骤。
简单来说,她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确定目标,然后全力以赴,撇除私怨,他得承认这点不简单。
金英朗对这个情敌有了大概的认知。
虽然他不认为她会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但讨论食谱跟姐妹悄悄话那一套似乎提醒了他一件事情,他还不够努力进入雅乐的生活,不过短短几日,敌人就已经拟定了“投其所好”这招,他居然完全没想到…他之前还以为修正花蝴蝶行为就是对雅乐好,但现在想来,那充其量只是改掉坏习惯,跟讨好这两个字还差了一大段路。
郑修妤提醒了他一件事情,他付出的还不够。
在爱情路上,他得迎头赶上才行。
百货公司里,雅乐跟金英朗正在为了二月的温泉之旅挑选行李箱时,金英朗的电话响了。
他看了来电显示一眼,跟雅乐说,“我去旁边讲一下电话,五分钟就好。”
然后不给她拒绝的机会,一下就走到电梯口附近,压低声音,开始讲了起来,讲着讲着,还会不时看她一眼,然后用嘴形无声说“很快”。
快个头啦。
雅乐很不满地想,什么事情她不能听,非得到旁边不可?
不是多心,金英朗这几日感觉怪怪的。
说不上来具体事证,但她能感觉到不太一样——他又开始像以前一样讲电话了一样MSN,带的便当没有天天吃,冰冰说,她看到郑修妤跟金英朗在楼下咖啡店吃中饭,金医师还一直看着郑修妤,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
雅乐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她想相信他,又很想质问他。
她想要直接切断他的电话,又觉得那样不太好,希望是他自己想起对她的承诺,然后乖乖把电话挂掉。
终于,他讲完了。
“谁打来的?“雅乐刚刚决定了,她要单刀直入,不当淑女,有什么事情直接问清楚。
金英朗很快地说:“田闻齐。”
“喔,他找你干吗?”
“说有人提议要开同学会,问我觉得怎么样。”
“那你怎么说?”
他想也不想地就回答:“有人办我会去,但如果要我来做主要联络人的话那就免了,一班都么多人,一一联络太花时间,何况我们又不是像上班族一样朝九晚五,每周五日固定上班。不管怎么约都会有人抱怨。”
她笑了笑,眯起了眼睛,“当然啊,联络人就是吃力不讨好,不过呢。田闻齐很幸运,因为我刚好就是联络大王,我有一套时间地点选择法,可以将抱怨降到最低,来,手机给我,我教他怎么做。”
“呃……不用啦,反正他时间多,让他去伤脑筋就好了。”
“唉哟,你这个同学也太冷漠了,就算看在他对员工这么大方的分上,我们也该对他好一点啊。”雅乐伸出手,“手机给我吧,我来跟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