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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漆黑的隧道终会凿穿;

    千仞的高岗必被爬上。

    当百花凋谢的日子,

    我将归来开放。

    ……

    李敖·节选

    “嘿!你居然在发呆啊?”一只修长的蜜色手掌,自后头重重地拍在章令敏毫无防备的肩膀上,生生将她吓了一大跳。

    章令敏身子微微一震,足以说明她被这突如其来的打扰,惊吓得有多大!

    “你吓到我了。”定了两秒,章令敏才缓缓将面孔侧向来人,轻声说着。

    “抱歉了。”毫无诚意的随口道歉。然后脸孔凑向章令敏手中拿着的书,在看到书名之后,做出一个昏倒的夸张表情:“《时光九篇》?这是什么?诗集!噢,我的天啊,你在装什么文艺女青年啊,有点少女的朝气好吗?再说这附近也没有什么帅哥校草之类的动物存在,可以发现你不为人知的书卷气质,你就好心点,当回正常人吧!”

    章令敏谨慎地将诗集抱在怀里,因为有着不好的预感……果然,接下来这位女生竟然做出一副要扑抢的样子,结果因为她早有防备,以至于没能得逞!

    “哇!你收这么快做什么?给我看一下又不会死!跟你说,这种东西不能多看,会傻的!令敏,我们才十七岁,人生正美好,不要被那些无病呻吟狗屁不通的东西给毁了!你已经够死气沉沉的了,再被这些什么歪诗洗脑,你八成就要学林黛玉去葬花了!书给我,我拿去垫桌脚都比给你看好!”

    章令敏没有回应她,静静将书收进随身的手袋里,冷静地想着眼前这个有点眼熟的人是谁……以及,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不是……已经死了吗?为什么竟会变成现在这样?现在的她,十七岁,高二,在七天前莫名其妙因为一场小感冒而陷入昏睡,直到三天前在医院里健健康康地醒来,然后,她就变成这样了。

    她“记得”自己十七岁那年,确实得过一场感冒,也确实昏睡了三天,三天之后醒来也就没事了。可记忆中却不记得那次醒来,曾做过一称粱大梦,那真实到不可思议的大梦,竟是梦了一生,真的很难将之看做虚幻……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几天她一直过得恍恍惚惚,觉得一切真是太不真实了。她搞不懂,自己是做了一愁到四十八岁的长梦,还是真的从四十八岁那年死亡后,灵魂重生回自己十七岁?

    她一向是个冷静而脑筋清楚的人,可是,在面对这样奇特的事件,就算拿全世界的冷静淡定来给她用,恐怕都不够她用来面对这样的事吧。对于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她是无措而茫然的。

    到底……要把它当成一场梦,还是,现在这个十七岁的她,才是个梦?

    她的未来,就是梦中那样吗?成为身边所有人眼中的完美女人,淡定而自在地过着富足一生,没有激烈的感情牵绊,连心中最为挂念的儿子,也就只是,挂念着而已,从来没有为了可以多跟他相处一天而争取些什么,只因为心中觉得既然儿子是未来的集团接班人,有祖父的悉心教导与疼爱,对儿子的前途而言,是再好不过的安排了……

    梦里那个活了四十八岁的她,其实就只是个麻木而冷漠的女人吧……

    “唔!”痛!

    “令敏!你干嘛捏自己的手啊?哇,都捏乌青了!你不是感冒还没好吧?要不要去医护室给校医看一下?”张扬的女孩扯开她自虐的双手,对着上头的青紫惊声叫着。

    “不用了,我没事。你不用担心……又铃。”目光扫过她制服上绣的姓名,终于叫出了她的名字,脑中也随之开启了对眼前这个女孩的记忆——

    这个女孩叫周又铃,是个活泼大胆、恣意张扬的女孩。如果她那四十八年的人生是真实存在过的话,那么,这个女孩的人生大概是这样的:

    这个任性妄为的女孩,从来不想被父母左右她的人生,于是明明可以考上一流的大学,却故意考到南部一间三流私立大学混日子。后来,她疯狂迷上一个男孩,为了那男孩,决定重考大学,打算考到他的学校,就为了把他追到手!

    当然,后来她也追到了。她追到大学、追出国、追他到天涯海角,在三十岁那年,终于所愿得偿,将那个男人掳获。

    她追了他十二年,然而婚姻却只维持了六个月。

    她向全世界宣告:她抛弃他!

    然后,她的情史就开始精采了起来,她交往的男人都是帅气有型的,任何国籍都有;年轻年老不限,身边永远不缺对她献殷勤的男人……

    当然,后来那些,都是来自于听说。

    这个周又铃,她高中时最好的朋友,大学时总是三天两头见面聊天的朋友,章令敏曾经以为她会跟这个特立独行得像火一般的女孩维持一辈子的友谊,但那也只是她天真的以为而已。周又铃一出国就断了跟她的联系,而章令敏甚至不知道她是打算出国的。

    这是她年轻岁月中的一个谜——她单方面被断交,而自己却不知道是为什么。

    所以,后来,她也忘了她。生命中有太多的新面孔要记忆,而那些不再联络的人,自然会随着陈旧的往事打包在角落,静静等待遗忘。

    章令敏,你这个虚伪的女人!

    她死前听到的那句话,现在想想,是来自眼前这个人吧?现在,她想起来了。只有周又铃这样个性的女人,才发得出那样张扬的声音,才会在一个将死之人的面前,仍是我行我素、无所忌惮。

    这个,她曾经以为会相交一生的奇特朋友。

    原来,是她自作多情了呢。

    “嘿,你在看什么?不是真的生气了吧?是吗?你生气了吗?”兴致勃勃地将一张明艳的脸凑近她,两张脸几乎相贴。

    “午休快要结束了吧?”章令敏退后一步,想了一下,道。

    “谁管它啊!下午第一节是音乐课,你也知道那个老师很混,今天打算用一片阿玛迪斯的电影就打发我们。我们去不去有差吗?”

    “有差。会被风纪股长记缺席。”

    “噢!令敏,你一直当乖宝宝不累吗?你应该知道,就算你真的缺席了,老师也不敢拿你怎样啊!先别说你的家世背景了,还有你的好形象,以及出色的成绩,咱们学校明年的升学率还指望你的一分贡献呢!只要你不杀人放火,小小的出轨,学校不会对你怎样的。走吧!”说了一大串话后,周又铃突然伸手抓住她手腕,就要拖走。

    章令敏一时不察,被捉住了,赶忙问道:

    “你这是要去哪儿?回教室吗?”

    “切!谁回教室啊!下午除了音乐课之外,就只有无聊的自习和班会了,没有什么好上的。走,我们跷课去!”不由分说,将她往学校后方垃圾场的方向拖去。那边有一个运送垃圾的小门,常常没有锁上,也没有人管理,正是方便了周又铃这个身为知名高校却热爱跷课的叛逆女了。

    章令敏想起来了,在她高二那年,确实被周又铃拖着逃了一次课。那次周又铃带她去游戏厅玩电玩快打,然后又带她去逛夜市,看电影,硬是将她拖到晚上十一点才放她回家……那是她乖乖女的少女岁月中最大的出轨。是很刺激,却不是愉快的经验。

    她不喜欢那个刺激的过程——周又铃撇着嘴说那是因为她放不下公主的身段,把别人当成庶民看,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心态,才会这么不适应;说那其实很病态,最好改一改,不要自认高人一等。

    章令敏那时被说得几乎羞愧起来,觉得自己讨厌那些好像真犯了什么错一样。然而,当她年纪渐长,经历得更多之后,才发现,她根本无须因为自己的不喜欢而感到羞愧。她就是不喜欢吵闹、不喜欢喧哗的环境,不管那些环境指的是热闹的夜市,还是名流派对。

    她更不喜欢为着自己一时毫无意义的任性,而让家人担心,甚至还得说谎——周又铃说,她的人生已经被制约了,说好听点是为别人着想,说难听点就是没有自我,成天只想着讨好别人,才会这样委屈自己,完全不敢去嚐试那些可能会让自己觉得自由快乐的事物。

    那时她心中隐隐有点被说服,可是还是因着自己乖乖女的天性,继续当着一个乖乖女,她的青春期叛逆,也不过就是结交了一个叛逆的少女,看着她张扬恣意地活着,心中悄悄羡慕,并偷偷期望两人可以成为一辈子的朋友,那么她就可以在自己的象牙塔里看着她这道飓风四处侵袭。

    她羡慕周又铃的张扬,却不想变得跟她一样。事实上,她活了一辈子,也从来不知道自己对自己有怎样的期许。

    因为不知道,所以才会羡慕那些在人生路上横冲直撞、失意或快意都很强悍的人。

    好吧……在活了四十八年之后,迷迷糊糊又变回十七岁的章令敏,也许仍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想怎样过。然而,现在,她却知道,她一点也不想跷课,不想跟她一同出去放纵,不想体会当坏学生的刺激感。

    所以——

    “又铃,我不想跷课。”她微微施了点力,两人的步伐缓了下来。

    “为什么?下午又没什么事,你在怕什么啊?我又不是不知轻重的人,要是有重要的课得上,我是不会带你出去的。跟我走啦,我带你去体会一下正常青春少女应该过的生活,很有趣的!真的,相信我!那绝对跟你那种装模作样的千金大小姐生活不一样!”

    “我知道一定是不一样的。不过,我真的不想去。”由于周又铃的拉扯没有那么强势了,所以她才能让两人停下。

    周又铃因章令敏的拒绝,脸上闪过一丝讥诮,抬高下巴,带着点不屑的口气道:“你是怕被人知道,坏了你好学生的形象吧?你这样一辈子都怕东怕西的,活着有什么意思?就跟你保证就算被抓到也不会有事的!你不相信我吗?”

    “我相信。但我不愿意在该上课的时间里,人却跑到学校以外的地方。”

    “切!”周又铃见她手微微挣扎着,翻了个白眼,丢开她手腕。“不想去就算了,你继续你无趣的人生吧!我走了。”

    说完,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就见她打开那扇忘了锁的小门,身形一闪,就不见了。

    章令敏看着自己的手腕,笑了笑,也打算回教室了。这几天,她的日子都过得浑浑噩噩的,觉得那四十八年的人生像梦一样不真实,然而现在的“存在”也虚幻到像是随时会消失。她觉得自己踩在云端、飘在风里,整个人是没有定位的。

    天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然而就算她再笨,也知道这样诡异到无法解释的事不能对任何人说,如果她还想过太平日子的话。那么,她只能让自己的心定下来,好好面对一切,然后慢慢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来让自己接受……

    才走了几步,发现似有若无的音乐声从左侧传来,那弦律正是她喜欢的那首Greensleeves——绿袖子,她早上还弹奏过呢……

    “这是……管笛类的乐器吧?吹得真不错。”侧耳倾听,脚步不由自主地朝声音的方向走去。主要是想确定吹奏这首曲子的人,用的是笛还是什么乐器。

    这里是学校比较荒凉的地区,除了有垃圾场之外,还有一块小园圃,被园艺社用来种一些花草青菜,平常甚少有人会过来这里。

    莫名的好奇让她忍不住要去弄个清楚。要是以前,她是不会这样的,然而,今日,她没有跟着周又铃去经历她人生中应该经历的跷课,既如此,她不介意以别的经历来充实这本来就不应该循规蹈矩的一日。

    “好棒好棒!你真是个天才!接来下,嗯,就吹自发吟好不好?”

    “该练习你们要唱的歌了吧?”

    “不用急啦,反正时间还多,我们有一个下午呢!”

    “我的白大小姐,你再这样把我们当点歌机下去,所谓的一个下午,就要被你挥霍光啦!”

    “才不会咧,我会控制好时间。林大哥,你吹白发吟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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