嚼啊嚼,邵贞希觉得这盘药荡好像有点没煮熟,根本没花太多时间去理会戴楚晔那激动的神情。
“也许这种富有又深情的男人端到你老哥面前,他们就会大大方方地把你送出去。”
“呋——”她手一挥,不以为意,“搞不好生不出孝的人是他咧!只是碍形象只好让老婆受罪,这种男人没种承认自己的问题,不用经过我哥,我就先把他刷掉了!”
“你这么说就不对了……”
“好好,我知道是我不对,我不该污蔑你的偶像,我先自己罚一口卤味。”边咬一口米血,一边夹了片甜不辣到他碗里。“快吃、快吃,未来的你有一年的时间不会吃到道地的台湾卤味耶!”
摇摇头,戴楚晔叹口气,想到接下来的日子将没有她的陪伴,他忍不住沉下了脸,揉揉她一头长发。
从高中留到现在,一头及腰的黑发,不染不烫也没剪什么造型,简单的把一头长发梳拢在颈后,偶尔放下一头乌黑秀发,像一气呵成的王羲之行书。
她左边额角一抹几乎淡去的月型伤疤,勾起他的回忆,一个女孩子的脸上有疤总是教人心疼的,他的食指沿着疤痕往下,掌心再自然不过地贴住她的脸颊,她滑嫩圆润的双颊,不管多久他都看不腻。
“干么?”嘟起嘴,她说:“婴儿肥还没消啦!”
“脸颊有肉很好,”他捏捏她的脸蛋。“人家说脸颊有肉才有福气,看你耳垂双珠,一脸珠圆玉润,以后肯定嫁入豪门。”
邵贞希皱眉。她不喜欢他这么说,仿佛试图要拉开两人的距离似的。
她可不可以不嫁入豪门,跟他在一起?
“算了吧,我老爸一天到晚威胁我,要是我再不把颜真卿练好,他说一等我毕业,就要放牛吃草,任我自生自灭了!嫁豪门?别饿死就阿弥陀佛了。”
“他舍不得的。”
“不!”抱着双臂,她吓得直发抖。“他这人说到做到。”
话说自小就有继承父亲邵墨清架式的邵贞希,虽然年纪轻轻,却早已写得一手好书法。别看她平常吊儿郎当,当她一拿起毛笔,在瞬间收起嘻皮笑脸,一挥毫,下笔如神,好几场大师级的书法联展,都会找她的作品去暖场。
但当她放下笔后,又会嘻皮笑脸地跳开,跟哥哥们在一起打闹。
“算了啦!”她把玩自己的留得极长的黑发。“我曾想过,如果以后想你练不起来,我要去学一招,光凭这招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
“什么?”
“用头发写书法!”她的双眼发亮道:“我要把这招练起来,然后去当街头艺人,光是表演费就够我花的了,而且搞不好还可以跟你一起去美国,那里不是很流行街头艺人吗?或许我还会被星探发掘,赚一大票呢!”
弹了弹她的额间,对她的异想天开,戴楚晔只是苦笑。“你还是稳扎稳打,把你的颜真卿练好吧!”
“在你眼中,写书法是绝对赚不了大钱的吧。”靠在他一边肩上,她忍不住地说:“其实我也不是不喜欢练书法,只是一整天老是写同样的东西,总是会腻的,而且我最讨厌爸老是把要我继承衣钵这种话放在嘴边。我想去做我想做的事,写书法很快乐,拿起笔,我什么都可以不想,专注在笔尖跟宣纸上面,但一想到要靠这个维生,我就忍不住想,这样我会不会饿死啊?”
“不见得,如果加上天时地利人和,或许会大鸣大放也不一定。”
“什么天时地利人和?”
“天分、努力、机缘。”
邵贞希嘟起嘴。“搞半天,你还是要我努力练习啊!”
“行行出状元,你这可是冷门到不行的专长,不是所有人都学得会的。”
“谢谢你的安慰喔,我看我也去学点卜卦跟紫微斗数好了,你看,用书法写紫微命盘,再穿个唐装旗袍,点个薰香就能拿去唬弄外国人,这个够冷门了吧!”
“……”戴楚晔无言了。
“你交女朋友了?”
隔着视讯,戴楚晔清清楚楚看见邵贞希嘴巴里的豆皮滑了出来。
“恶心死了,”他笑骂,“你口水滴到书上啦!”
自从来到美国后,他几乎每两天就会用图书馆的电脑,和远在台湾的贞希视讯通话,纽泽西早上九点,正好是台湾晚上十点,有时候他们会约一、两个小时上线说说话。
自从到美国念书后,他活脱脱像换了个人似的,他的学识充足,又有自己的想法,加上丰富的社会经验,让他虽然只身处在异乡,却相当如鱼得水,从前的郁郁不得志仿佛一扫而空、拨云见日似的。除了学业一帆风顺,他的交友圈广阔,而且身份地位都高得吓人。
像他刚刚交的新女友就是。
抹掉唇边的酱料,邵贞希努力把豆皮吞到肚子里。
“你、你、你……我以为你不会交女朋友的!”
才半年!楚晔才去美国半年,今天的一周大事居然就是他交了新女友。
他摊摊手。“我无所谓,Judy说想找个华人男朋友,所以我就陪她玩玩。”
“呃……她是台湾人吗?”
“她是华侨,父亲是汶莱人,母亲是台湾人,他们是台湾脚踏车在美国的代理商。”
嗯……听起来家世背景好像不错,楚晔又跟大小姐谈恋爱?邵贞希忍不住替他担心。“会不会再来一次奉子成婚,再上演‘新郎不是我’的戏码?”
“绝对不会,我们都有避孕。”
邵贞希几乎快晕倒。这、这不是一周大事汇报吗?为什么不到一个礼拜就跟人家滚上床了?
“你到底在做什么?你当初拼死拼活,是要去美国念书的,你却不到一年,就到处拈花惹草,这样你很得意吗?”拉起麦克风大骂,接着,她差点没摔坏视讯镜头。
“你发什么脾气?”相对于她的抓狂,戴楚晔异常冷静的面对镜头解释,“当初我跟Judy在一起,是因为我刚好要做台湾产品在美国销售情况的报告,她说她家就是代理商,可以当作参考,我常往她家跑,会日久生情也是自然而然的。”
不到七天就会日久生情,那她的七年呢?
他淡淡笑着。
“从前认为,尔萱是我的重心,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她幸福,给她一个安逸的环境,现在才知道,原来爱情没那么难。”
爱情没那么难……
揪着胸口,邵贞希趁他转向和同学讨论报告时,躲到一旁偷偷擦掉眼泪。
原来当他的情人很简单,当朋友比较难。
恢复冷静后,她逼自己给他一个微笑。
“放寒假时,要带女朋友回来给我看喔!”
“带给你看什么啊?”戴楚晔失笑。“你又不是我的老妈子。”
不过邵贞希并没有为此神伤太久,春节放假前,他依约回来替她过生日,但却没带传说中的女主角回台湾。
“我们分手了?”他说得再平淡不过。
“为什么?难道她父亲又……”一想到会不会是权贵人家的势利眼伤害了他,邵贞希一颗心又紧紧悬在半空,怕他重蹈覆辙。
夹了一块杏鲍菇到她碗里,他自己则叫了一罐啤酒。
“跟她爸没关系,相反的,她父亲很欣赏我,叫我有空常去陪他泡茶聊天,我跟她好聚好散,感觉没了,自然就散了。”
咬着筷子,她还是放不下心。阔别一年,楚晔变了很多,虽然两人经常透过电脑视讯得知对方的近况,但面对面还是不一样。
他变了,从前,他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凡事都要精打细算,看不起那些随性挥霍、毫无规划的纨绔子弟,同时他有着自傲与自卑两种特性,加上焦尔萱的事情过后,他更封闭了,虽然他没说,但她知道,他内心已经失去了某种纯真,某方面来说,也许还有些愤世嫉俗。
“干么了?”看她还是一脸担心,戴楚晔揉揉她的长发,要她别想太多。“我真的没事,况且我们还没到论及婚嫁的地步,女朋友嘛,再换就有了。”
听他轻描淡写的语气,邵贞希心中真是说不出的天人交战。相较于他初恋时的重情重义,现在这么无所谓的态度,好像不是当初的戴楚晔了。但,若是再听他说起他和女友有多恩爱,她不知道自己还受不受得了。
“但是,谈恋爱不是应该有爱有恨吗?”
“有啊,”他大笑出声,“我说要分手时,Judy狠狠甩了我一巴掌,不骗你,那个印子肿了三天才消失,这样够爱恨交织了吧。”
“你干么甩了人家?”
耸肩,他再冷淡不过。
“没什么,只是感觉没了。”看她还是一脸担心,他伸手抚上她的脸颊,轻声说:“放心,我不会再受伤了。”
不受伤,怎么会知道爱情的美好?闭上眼睛,邵贞希一只手覆上他的大掌,让他的手心紧紧贴在自己的脸颊上。
一年不见,贞希明显地瘦了不少,原本圆滚滚的脸形不知何时拉长,长成了鹅蛋脸,一头及腰的长发,也盘在后脑勺任几丝秀发垂下,橘色的软呢毛衣外头罩着一件淡驼色的短外套,脖子上又围了条米色围巾,衬托出她白里透红的粉嫩肌肤,简单的打扮凸显出她的优雅与大方,却又不失年轻的活力朝气。
也许是太久没见到贞希,他格外地想念她,原本在飞机上还没有那么强烈的感觉,当一下飞机,见到她在机场外头兴奋地挥舞着双臂,在那瞬间,他才明白自己有多想念她。
他对贞希的感觉很复杂,非常复杂,复杂到连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她是他最好的朋友,这点无庸置疑,他只有在她身边才能得到满足。
他很喜欢她,不管是她的开朗、单纯,甚至连她为他发脾气的样子,他都很喜欢,但又因为两人靠得太近,少了怦然心动的加温,他和她,有时像朋友,有时像情人,胆时又像家人……
他也知道两人的距离有多远,一个是集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天之骄女,而他,只是穷小子一枚,除了努力打拼外,没什么优点可言,但她是他这辈子最难以割舍的珍宝,贞希从来没有因他的家庭背景嫌弃过他,她在他最难受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更想尽所有办法帮助他。正因为如此,他更害怕失去她。
两个地位悬殊的朋友,可以永永远远的在一起;一对地位悬殊的恋人,却永远不可能幸福美满。这是他学到的道理。
只要能永远待在她身边,他就会永远待下去。
“也许这种富有又深情的男人端到你老哥面前,他们就会大大方方地把你送出去。”
“呋——”她手一挥,不以为意,“搞不好生不出孝的人是他咧!只是碍形象只好让老婆受罪,这种男人没种承认自己的问题,不用经过我哥,我就先把他刷掉了!”
“你这么说就不对了……”
“好好,我知道是我不对,我不该污蔑你的偶像,我先自己罚一口卤味。”边咬一口米血,一边夹了片甜不辣到他碗里。“快吃、快吃,未来的你有一年的时间不会吃到道地的台湾卤味耶!”
摇摇头,戴楚晔叹口气,想到接下来的日子将没有她的陪伴,他忍不住沉下了脸,揉揉她一头长发。
从高中留到现在,一头及腰的黑发,不染不烫也没剪什么造型,简单的把一头长发梳拢在颈后,偶尔放下一头乌黑秀发,像一气呵成的王羲之行书。
她左边额角一抹几乎淡去的月型伤疤,勾起他的回忆,一个女孩子的脸上有疤总是教人心疼的,他的食指沿着疤痕往下,掌心再自然不过地贴住她的脸颊,她滑嫩圆润的双颊,不管多久他都看不腻。
“干么?”嘟起嘴,她说:“婴儿肥还没消啦!”
“脸颊有肉很好,”他捏捏她的脸蛋。“人家说脸颊有肉才有福气,看你耳垂双珠,一脸珠圆玉润,以后肯定嫁入豪门。”
邵贞希皱眉。她不喜欢他这么说,仿佛试图要拉开两人的距离似的。
她可不可以不嫁入豪门,跟他在一起?
“算了吧,我老爸一天到晚威胁我,要是我再不把颜真卿练好,他说一等我毕业,就要放牛吃草,任我自生自灭了!嫁豪门?别饿死就阿弥陀佛了。”
“他舍不得的。”
“不!”抱着双臂,她吓得直发抖。“他这人说到做到。”
话说自小就有继承父亲邵墨清架式的邵贞希,虽然年纪轻轻,却早已写得一手好书法。别看她平常吊儿郎当,当她一拿起毛笔,在瞬间收起嘻皮笑脸,一挥毫,下笔如神,好几场大师级的书法联展,都会找她的作品去暖场。
但当她放下笔后,又会嘻皮笑脸地跳开,跟哥哥们在一起打闹。
“算了啦!”她把玩自己的留得极长的黑发。“我曾想过,如果以后想你练不起来,我要去学一招,光凭这招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
“什么?”
“用头发写书法!”她的双眼发亮道:“我要把这招练起来,然后去当街头艺人,光是表演费就够我花的了,而且搞不好还可以跟你一起去美国,那里不是很流行街头艺人吗?或许我还会被星探发掘,赚一大票呢!”
弹了弹她的额间,对她的异想天开,戴楚晔只是苦笑。“你还是稳扎稳打,把你的颜真卿练好吧!”
“在你眼中,写书法是绝对赚不了大钱的吧。”靠在他一边肩上,她忍不住地说:“其实我也不是不喜欢练书法,只是一整天老是写同样的东西,总是会腻的,而且我最讨厌爸老是把要我继承衣钵这种话放在嘴边。我想去做我想做的事,写书法很快乐,拿起笔,我什么都可以不想,专注在笔尖跟宣纸上面,但一想到要靠这个维生,我就忍不住想,这样我会不会饿死啊?”
“不见得,如果加上天时地利人和,或许会大鸣大放也不一定。”
“什么天时地利人和?”
“天分、努力、机缘。”
邵贞希嘟起嘴。“搞半天,你还是要我努力练习啊!”
“行行出状元,你这可是冷门到不行的专长,不是所有人都学得会的。”
“谢谢你的安慰喔,我看我也去学点卜卦跟紫微斗数好了,你看,用书法写紫微命盘,再穿个唐装旗袍,点个薰香就能拿去唬弄外国人,这个够冷门了吧!”
“……”戴楚晔无言了。
“你交女朋友了?”
隔着视讯,戴楚晔清清楚楚看见邵贞希嘴巴里的豆皮滑了出来。
“恶心死了,”他笑骂,“你口水滴到书上啦!”
自从来到美国后,他几乎每两天就会用图书馆的电脑,和远在台湾的贞希视讯通话,纽泽西早上九点,正好是台湾晚上十点,有时候他们会约一、两个小时上线说说话。
自从到美国念书后,他活脱脱像换了个人似的,他的学识充足,又有自己的想法,加上丰富的社会经验,让他虽然只身处在异乡,却相当如鱼得水,从前的郁郁不得志仿佛一扫而空、拨云见日似的。除了学业一帆风顺,他的交友圈广阔,而且身份地位都高得吓人。
像他刚刚交的新女友就是。
抹掉唇边的酱料,邵贞希努力把豆皮吞到肚子里。
“你、你、你……我以为你不会交女朋友的!”
才半年!楚晔才去美国半年,今天的一周大事居然就是他交了新女友。
他摊摊手。“我无所谓,Judy说想找个华人男朋友,所以我就陪她玩玩。”
“呃……她是台湾人吗?”
“她是华侨,父亲是汶莱人,母亲是台湾人,他们是台湾脚踏车在美国的代理商。”
嗯……听起来家世背景好像不错,楚晔又跟大小姐谈恋爱?邵贞希忍不住替他担心。“会不会再来一次奉子成婚,再上演‘新郎不是我’的戏码?”
“绝对不会,我们都有避孕。”
邵贞希几乎快晕倒。这、这不是一周大事汇报吗?为什么不到一个礼拜就跟人家滚上床了?
“你到底在做什么?你当初拼死拼活,是要去美国念书的,你却不到一年,就到处拈花惹草,这样你很得意吗?”拉起麦克风大骂,接着,她差点没摔坏视讯镜头。
“你发什么脾气?”相对于她的抓狂,戴楚晔异常冷静的面对镜头解释,“当初我跟Judy在一起,是因为我刚好要做台湾产品在美国销售情况的报告,她说她家就是代理商,可以当作参考,我常往她家跑,会日久生情也是自然而然的。”
不到七天就会日久生情,那她的七年呢?
他淡淡笑着。
“从前认为,尔萱是我的重心,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她幸福,给她一个安逸的环境,现在才知道,原来爱情没那么难。”
爱情没那么难……
揪着胸口,邵贞希趁他转向和同学讨论报告时,躲到一旁偷偷擦掉眼泪。
原来当他的情人很简单,当朋友比较难。
恢复冷静后,她逼自己给他一个微笑。
“放寒假时,要带女朋友回来给我看喔!”
“带给你看什么啊?”戴楚晔失笑。“你又不是我的老妈子。”
不过邵贞希并没有为此神伤太久,春节放假前,他依约回来替她过生日,但却没带传说中的女主角回台湾。
“我们分手了?”他说得再平淡不过。
“为什么?难道她父亲又……”一想到会不会是权贵人家的势利眼伤害了他,邵贞希一颗心又紧紧悬在半空,怕他重蹈覆辙。
夹了一块杏鲍菇到她碗里,他自己则叫了一罐啤酒。
“跟她爸没关系,相反的,她父亲很欣赏我,叫我有空常去陪他泡茶聊天,我跟她好聚好散,感觉没了,自然就散了。”
咬着筷子,她还是放不下心。阔别一年,楚晔变了很多,虽然两人经常透过电脑视讯得知对方的近况,但面对面还是不一样。
他变了,从前,他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凡事都要精打细算,看不起那些随性挥霍、毫无规划的纨绔子弟,同时他有着自傲与自卑两种特性,加上焦尔萱的事情过后,他更封闭了,虽然他没说,但她知道,他内心已经失去了某种纯真,某方面来说,也许还有些愤世嫉俗。
“干么了?”看她还是一脸担心,戴楚晔揉揉她的长发,要她别想太多。“我真的没事,况且我们还没到论及婚嫁的地步,女朋友嘛,再换就有了。”
听他轻描淡写的语气,邵贞希心中真是说不出的天人交战。相较于他初恋时的重情重义,现在这么无所谓的态度,好像不是当初的戴楚晔了。但,若是再听他说起他和女友有多恩爱,她不知道自己还受不受得了。
“但是,谈恋爱不是应该有爱有恨吗?”
“有啊,”他大笑出声,“我说要分手时,Judy狠狠甩了我一巴掌,不骗你,那个印子肿了三天才消失,这样够爱恨交织了吧。”
“你干么甩了人家?”
耸肩,他再冷淡不过。
“没什么,只是感觉没了。”看她还是一脸担心,他伸手抚上她的脸颊,轻声说:“放心,我不会再受伤了。”
不受伤,怎么会知道爱情的美好?闭上眼睛,邵贞希一只手覆上他的大掌,让他的手心紧紧贴在自己的脸颊上。
一年不见,贞希明显地瘦了不少,原本圆滚滚的脸形不知何时拉长,长成了鹅蛋脸,一头及腰的长发,也盘在后脑勺任几丝秀发垂下,橘色的软呢毛衣外头罩着一件淡驼色的短外套,脖子上又围了条米色围巾,衬托出她白里透红的粉嫩肌肤,简单的打扮凸显出她的优雅与大方,却又不失年轻的活力朝气。
也许是太久没见到贞希,他格外地想念她,原本在飞机上还没有那么强烈的感觉,当一下飞机,见到她在机场外头兴奋地挥舞着双臂,在那瞬间,他才明白自己有多想念她。
他对贞希的感觉很复杂,非常复杂,复杂到连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她是他最好的朋友,这点无庸置疑,他只有在她身边才能得到满足。
他很喜欢她,不管是她的开朗、单纯,甚至连她为他发脾气的样子,他都很喜欢,但又因为两人靠得太近,少了怦然心动的加温,他和她,有时像朋友,有时像情人,胆时又像家人……
他也知道两人的距离有多远,一个是集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天之骄女,而他,只是穷小子一枚,除了努力打拼外,没什么优点可言,但她是他这辈子最难以割舍的珍宝,贞希从来没有因他的家庭背景嫌弃过他,她在他最难受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更想尽所有办法帮助他。正因为如此,他更害怕失去她。
两个地位悬殊的朋友,可以永永远远的在一起;一对地位悬殊的恋人,却永远不可能幸福美满。这是他学到的道理。
只要能永远待在她身边,他就会永远待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