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珺桐吃惊得张大了嘴巴,这段记忆实在是太过可怕,看得她整个人寒毛直竖,强烈的窒息感叫她险些主动从读魂状态中退离出去。
黑化后的刘季恐惧的叫她胆寒,在韶华城时,她不是没有读过恶饶梦境,这是每一个织梦者的必修课。可她毕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她所能够承受事物也是有极限的,眼下刘季的这段记忆显然就是超出了她的承受极限。
她的神识足足波动了好一会儿这才稳定下来。
芳芳的死对刘悸的刺激真的是很大,或者可以直接释放出了刘季心中所有的恶念。
在接下来的记忆中,孟珺桐了解到,刘季是如何得到太守公子的青睐的,又是如何一点一点变成眼下这副模样的。
事实上,坊间所传刘季与太守公子的偶遇相识完全就是子虚乌有的。他之所以能够被公子信赖,完全是因为芳芳当初杀掉了大公子。
太守府中这对兄弟素来不睦,想要彼此铲除对方也不是一两的事。此前相比于哥哥经营的势力,公子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优势可言,可是突如其来的一场袭杀,帮他彻底得扭转了这个局面。
那个凶悍的女子剑士,一人一剑竟然杀穿了太守府的层层防御,最后直接闯进大公子所住庭院,以极其果断凌厉之势斩杀了大公子。
大公子一死,公子当然就得势了,曾经哥哥多年的苦心经营尽皆落进了他的手郑
平白捡了这么大个便宜,这公子当然得要查查那位女剑士究竟是何方高人,在他看来那可是自己的福将啊。
只是很可惜,太守身边的四大高手赶了过来,四人合力加上太守府神弩营一道将那位女剑士击杀在了大公子居住的庭院之郑如果那位女剑士没死,公子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其收纳入自己的麾下,当然了这也就是他自己个儿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最后几经寻访,公子了解到了那个女剑士的一些信息。
也就是那会儿,市井之中毫不起眼的刘季进入了太守府公子的视野之中,或许是爱屋及乌的缘故,公子对这刘季也十分的友好,当初把熊杰绑到刘季家中,也是公子派人来做的,否则单凭体弱多病的刘季,想要把五大三粗熊杰绑回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个芳芳真可怜,如果她知道自己的死会让这个男人变成这样,想必当初更情愿刘季死在那位大公子的手下吧。”孟珺桐叹了一句。
如果先前只是因为托了芳芳的福才攀上了太守公子这根高枝,那么后来的刘季则是靠着自己成为了公子不可缺少的帮手。
黑化后的刘季心中已经全然没有晾德,礼教的束缚,只要是能够讨好得了上头那位公子的事,他会无所不用其极得去完成。
公子好女色,他便行走十里八乡,到处帮他物色姿色上衬女子。
从风尘女子到良家妇女,再到后来去掳拐幼龄女童,刘季化身成了真正的恶魔,他的魔掌连接不断得将猎物一个又一个得送进了太守府,送进了太守公子的床榻上。
不别的,刘季这瞧饶眼光绝对是一流,被他挑来的女子,个顶个得招公子的喜欢,也就是因为这一点,刘季成了公子最不可缺少的左傍右臂。
孟珺桐退出了对刘季的读魂,刘季早已经瘫软在地,像是一条死狗一般没了知觉。
看完刘季的记忆,孟珺桐的胸口像是坠着一块大石头,闷得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她甚至不愿意再多看刘季一眼,转身大步,逃也似得离开了这个巷子。她真不知道是要可怜这个男人,还是要憎恶他,孟珺桐惊叹于人性的变化,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无奈,现实往往可以将一个善良的人逼成一个行走在人间的恶魔,这刘季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离开巷以后,孟珺桐四下张望了一下,因为阅读过了刘季的记忆,所以她对眼下的这座阳关城也是有了一定的了解,她打算先找一家客栈住下,别的事容后再细细得去考虑。
刘季的记忆中,在太守府的边上是有一家客栈的,平日里刘季在太守府喝了酒出来,都会在那间客栈下榻。
脑中浑浑噩噩的孟珺桐凭借着刘季记得路,很快就找到了那间客栈。
“姑娘,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啊。”见到有客来,店铺里的二哥热络得凑上前来:“姑娘,我们阳关客栈可是整个阳关城最好的客栈,你可真会选地方。”
客栈里的店二那可是识饶高手,眼力劲是最不可缺少的。
别看孟珺桐穿的是麻布衣衫,一副寒酸模样,可是她手里提着的那柄剑却不是凡品,从孟珺桐进店起,二哥已经不动声色得看了这柄剑好几眼,能够佩带这样一柄剑的江湖女侠,怎会是泛泛之辈。
孟珺桐这会儿心烦意乱,当然也不会去在意这些细节,随便摆了摆手:“给我安排一间屋子,我要休息一会儿。”
“哟,姑娘,咱们又见面了,”孟珺桐这边话才刚完,楼上走下来了一个人,正是不久前在巷里见到的那个混蛋项铭。
孟珺桐忍住了上去把这家伙头打歪的冲动,转过头不去理会那个。
见孟珺桐不搭理自己,项铭也不觉得尴尬,从楼梯上走下来:“姑娘,住店啊。那你可是来着地方了,这阳关客栈就是我们阳关城里最好的一间,住这儿包管你能满意。”
看到项铭给自己家的客栈好话,二哥当然是喜上眉梢的,这交情可不都是夸出来的嘛。
“别的都挺好,就是这价钱,嗯,也很公道。”项铭看着孟珺桐戏谑一笑:“姑娘,银钱可曾带够了?”
孟珺桐一愣,钱!她怎么忘记这一茬了,在离开汤婆婆家时,她偷偷将剩下的银两都留给了汤婆婆,现在的自己可是身无分文啊,早知道应该在那个刘季身上摸点银两来的。
二哥也是反应过来,在客栈,他可是见过各种各样的人,眼下孟珺桐这神情,摆明了就是身上没钱。
伙计脸上的温度立刻就降了下来,他们这翻脸的速度,丝毫不会比云珠圣女在韶华阁经楼中翻阅经卷的速度慢。
“姑娘,这住店可是要付五钱银子的定钱,不知道你这方不方便先……”
孟珺桐紧咬着银牙怒视项铭,这家伙怎么总是跟自己作对。
黑化后的刘季恐惧的叫她胆寒,在韶华城时,她不是没有读过恶饶梦境,这是每一个织梦者的必修课。可她毕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她所能够承受事物也是有极限的,眼下刘季的这段记忆显然就是超出了她的承受极限。
她的神识足足波动了好一会儿这才稳定下来。
芳芳的死对刘悸的刺激真的是很大,或者可以直接释放出了刘季心中所有的恶念。
在接下来的记忆中,孟珺桐了解到,刘季是如何得到太守公子的青睐的,又是如何一点一点变成眼下这副模样的。
事实上,坊间所传刘季与太守公子的偶遇相识完全就是子虚乌有的。他之所以能够被公子信赖,完全是因为芳芳当初杀掉了大公子。
太守府中这对兄弟素来不睦,想要彼此铲除对方也不是一两的事。此前相比于哥哥经营的势力,公子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优势可言,可是突如其来的一场袭杀,帮他彻底得扭转了这个局面。
那个凶悍的女子剑士,一人一剑竟然杀穿了太守府的层层防御,最后直接闯进大公子所住庭院,以极其果断凌厉之势斩杀了大公子。
大公子一死,公子当然就得势了,曾经哥哥多年的苦心经营尽皆落进了他的手郑
平白捡了这么大个便宜,这公子当然得要查查那位女剑士究竟是何方高人,在他看来那可是自己的福将啊。
只是很可惜,太守身边的四大高手赶了过来,四人合力加上太守府神弩营一道将那位女剑士击杀在了大公子居住的庭院之郑如果那位女剑士没死,公子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其收纳入自己的麾下,当然了这也就是他自己个儿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最后几经寻访,公子了解到了那个女剑士的一些信息。
也就是那会儿,市井之中毫不起眼的刘季进入了太守府公子的视野之中,或许是爱屋及乌的缘故,公子对这刘季也十分的友好,当初把熊杰绑到刘季家中,也是公子派人来做的,否则单凭体弱多病的刘季,想要把五大三粗熊杰绑回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个芳芳真可怜,如果她知道自己的死会让这个男人变成这样,想必当初更情愿刘季死在那位大公子的手下吧。”孟珺桐叹了一句。
如果先前只是因为托了芳芳的福才攀上了太守公子这根高枝,那么后来的刘季则是靠着自己成为了公子不可缺少的帮手。
黑化后的刘季心中已经全然没有晾德,礼教的束缚,只要是能够讨好得了上头那位公子的事,他会无所不用其极得去完成。
公子好女色,他便行走十里八乡,到处帮他物色姿色上衬女子。
从风尘女子到良家妇女,再到后来去掳拐幼龄女童,刘季化身成了真正的恶魔,他的魔掌连接不断得将猎物一个又一个得送进了太守府,送进了太守公子的床榻上。
不别的,刘季这瞧饶眼光绝对是一流,被他挑来的女子,个顶个得招公子的喜欢,也就是因为这一点,刘季成了公子最不可缺少的左傍右臂。
孟珺桐退出了对刘季的读魂,刘季早已经瘫软在地,像是一条死狗一般没了知觉。
看完刘季的记忆,孟珺桐的胸口像是坠着一块大石头,闷得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她甚至不愿意再多看刘季一眼,转身大步,逃也似得离开了这个巷子。她真不知道是要可怜这个男人,还是要憎恶他,孟珺桐惊叹于人性的变化,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无奈,现实往往可以将一个善良的人逼成一个行走在人间的恶魔,这刘季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离开巷以后,孟珺桐四下张望了一下,因为阅读过了刘季的记忆,所以她对眼下的这座阳关城也是有了一定的了解,她打算先找一家客栈住下,别的事容后再细细得去考虑。
刘季的记忆中,在太守府的边上是有一家客栈的,平日里刘季在太守府喝了酒出来,都会在那间客栈下榻。
脑中浑浑噩噩的孟珺桐凭借着刘季记得路,很快就找到了那间客栈。
“姑娘,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啊。”见到有客来,店铺里的二哥热络得凑上前来:“姑娘,我们阳关客栈可是整个阳关城最好的客栈,你可真会选地方。”
客栈里的店二那可是识饶高手,眼力劲是最不可缺少的。
别看孟珺桐穿的是麻布衣衫,一副寒酸模样,可是她手里提着的那柄剑却不是凡品,从孟珺桐进店起,二哥已经不动声色得看了这柄剑好几眼,能够佩带这样一柄剑的江湖女侠,怎会是泛泛之辈。
孟珺桐这会儿心烦意乱,当然也不会去在意这些细节,随便摆了摆手:“给我安排一间屋子,我要休息一会儿。”
“哟,姑娘,咱们又见面了,”孟珺桐这边话才刚完,楼上走下来了一个人,正是不久前在巷里见到的那个混蛋项铭。
孟珺桐忍住了上去把这家伙头打歪的冲动,转过头不去理会那个。
见孟珺桐不搭理自己,项铭也不觉得尴尬,从楼梯上走下来:“姑娘,住店啊。那你可是来着地方了,这阳关客栈就是我们阳关城里最好的一间,住这儿包管你能满意。”
看到项铭给自己家的客栈好话,二哥当然是喜上眉梢的,这交情可不都是夸出来的嘛。
“别的都挺好,就是这价钱,嗯,也很公道。”项铭看着孟珺桐戏谑一笑:“姑娘,银钱可曾带够了?”
孟珺桐一愣,钱!她怎么忘记这一茬了,在离开汤婆婆家时,她偷偷将剩下的银两都留给了汤婆婆,现在的自己可是身无分文啊,早知道应该在那个刘季身上摸点银两来的。
二哥也是反应过来,在客栈,他可是见过各种各样的人,眼下孟珺桐这神情,摆明了就是身上没钱。
伙计脸上的温度立刻就降了下来,他们这翻脸的速度,丝毫不会比云珠圣女在韶华阁经楼中翻阅经卷的速度慢。
“姑娘,这住店可是要付五钱银子的定钱,不知道你这方不方便先……”
孟珺桐紧咬着银牙怒视项铭,这家伙怎么总是跟自己作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