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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池大鬓的目光,扫到正在对官爷溜须拍马的金巢身上,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必定是这个家伙勾结狼兵,在酒中下了药。
他的猜测与实际相差无几,唯一没猜到的是,狼兵不是从山下打上来的,而是藏在了押送火药的箱子里。
等金巢把集中在聚义堂的大小头目药倒之后,又给站岗的、巡逻的送了好几坛加了料的酒。待他将躲藏的狼兵放出来后,寨子里横七竖八躺着的,几乎都是被迷晕的贼匪。
狼兵本就是以人头计功的,看着地上躺着的贼匪,就跟看到地里熟了的西瓜似的,拔出腰刀奋力收割。所有的人头被聚集起来,垒在聚义堂的正中央,铸成京观,用以威慑。池大鬓闻到的血腥味,便是由那儿飘散而来的。
如果目光能杀人,池大鬓早已将金巢撕了个稀巴烂了,“你这个表子崽,亏我将你当作亲兄弟,竟敢背叛大家,关二爷绝饶不了你!”
他奋力地挣扎着,奈何绳索捆得太过紧实,根本挣脱不了。气愤之下,直接蹦了起来,抬腿就往金巢身上踹去,被身边的狼兵按回了原地。随即脖子一凉,一把弯刀架在了他的肩上。
握刀的是一个男装打扮的女子,立体的五官让她比寻常闺秀多了几分英气。
正是无羡。
“你就是池大鬓?”无羡问道。
若是换作被狼兵簇拥着的那个补子绣着云雁的大官,池大鬓不敢放肆,但是此刻问话的是个女的。他好歹是一寨之主,即便败了也不愿掉份儿。面对无羡的问话,他连嘴皮子都没掀一下。
随即他就后悔了,刀面拍在他的脖颈上,随之寒光一闪,一块肉被对方削了下来,平铺在森冷的刀面上,薄薄的一片,掀下来后还能透着光。
如此狠辣的手段,让池大鬓当即想到了“凌迟”之刑。行刑之时,将一张网覆在犯人的身上,每个网眼剐上一刀,整整三千六百刀,每一刀都不会下死手,却叫人生不如死。
那是比“斩首”更恐怖的刑法。
切肤之痛顿时袭遍他的全身,清晰无比地提醒着他,如果他敢继续顽抗,接下来的三千五百九十九刀,将会一刀不落地落在他的身上。
待无羡再次确认他的身份时,他不再、也不敢再继续嘴硬了。
“罪、民、池、大、鬓。”即使每说一个字,都会牵扯到脖子上的伤,但他还是忍着疼,结结巴巴地将话给答完了。
“去年年底,从京师来剿匪的李将军,是怎么死的?”无羡问道。
涉及到她爹惨死的真相,她的声音在不经意间低沉了几分,犹如暴风雨前的气压,平静的外表下酝酿着盛怒。
“李将军?”池大鬓回忆了好半晌,才想起这么号人,“他死在横水寨那群人的手中,罪民什么都不知道啊……”
“通风报信靠的是你在邢知府安插的眼线,你敢说什么都不知道?”无羡握着刀,拍了下他的伤口,冰冷的刀面触及还在淌血的伤口,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池大鬓大喊冤枉,“邢府那老仆役不是罪民的人,他原是被谢志山收买的,谢志山死后怕东窗事发,才来投靠罪民的。”
这话含了不少水分。
照理说,横水贼匪出了事,那个老仆役的身份没有败露,该趁机洗白是,怎么会傻到再与浰头贼匪扯上关系?
多半是这池大鬓,知道了老仆役与横水贼匪的勾当,以此将他拿捏住了,让他为自己做事。此刻为了给自己减罪,就换了一番说辞。但是这些,不是无羡关心的。
“李将军是怎么死的?”无羡继续追问。
“李将军的兵太强了,平日里都是官兵看到我们跑的,他来了之后,就是我们看到官兵跑了。谢志山慌了,就买通了邢府的一个老仆役,不但获悉了李将军的战略部署,还通过那仆役给军队的补给做了手脚,听说是下了药。”
无羡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凄凉的笑。她爹在北元的铁骑下活了下来,在首辅的打压下活了下来,在荒凉的贺兰山活了下来,最终却因为一个不起眼的老仆役送了性命,如何不叫她唏嘘?
池大鬓时刻留意着无羡的表情,注意到她的悲戚,想来她与李将军关系一定不会简单,立马拍起马屁来,“那个李将军也是个英雄,知道必死无疑,不愿便宜了谢志山,就引爆了随身携带的所有火药,半个山头都被炸平了,死得轰轰烈烈。”
之后的事无羡不愿再听了,收回了刀,走出了聚义堂。清凉的山风一阵阵吹来,依旧驱不散鼻尖萦绕的血腥之气。
她不知道,王守仁会不会放池大鬓一马,将他招安,以匪治匪。但是南赣的贼首,她一个都不想放过,所以她用抹过秽物的刀,给他留下了一个伤口。在没有抗生素的古代,足以致命了。
果然,当夜池大鬓的伤口便感染了,发起了高烧。王守仁给他找了三个大夫,都是城内的圣手。
解决感染的最好方法,就是切除。然而伤口位于脖颈的位置,让他们有什么办法。连药方都没留,就歉然离去了。
王守仁只能将他放弃了,由他自生自灭。幸好结局是美满的,贼首被俘,群龙无首,只剩些漏网的虾兵蟹将,再也成不了气候。虽然多费了一番周折,浰头寨还是被他彻底拿下了。
对于无羡这位功臣,王守仁还是抱着交好的心思,在赣州最好的酒楼订了一个雅间,摆了一桌庆功宴。
在府里窝了几日的舒芬,骨头早就发痒了,也要跟着去蹭酒喝。看到席间还坐着一个来自田州的狼兵,亮如绸缎的发丝在头顶打了个旋,用提花黑巾细致包好,竟是个水灵灵的姑娘。
营中多伎,酒桌之上更是少不了美女助兴。舒芬理所当然地将她视作了章台,耍起了风流,用扇柄挑起了她的下巴。
拉近了一看,虽然肤色偏黑了些,但是眉眼尚算精致,透着一种汉家闺秀没有的灵气,别有一番风情。
人总有猎奇的心理,舒芬也不例外,对她产生了兴致,问道,“会些什么曲子?”
回答他的是一声重重的“呸”,舒芬没想到对方是个泼辣货,在他脸上狠狠地啐了一口。
舒芬少年成名,向来都是青楼楚馆的座上宾,多少花魁排着队向他自荐枕席,还是第一次碰到了钉子。
舒芬的脸色顿时不好了,“啪”的一声,将扇骨打在了左手掌心。
眼看着两人之间的气氛剑拔弩张,王守仁忙不迭站了起来,趁着背对着众人的时候,向舒芬使了个眼色。
舒芬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女狼兵的右手,此刻正放在刀柄上,刀已拔出了一半,要不是被王守仁挡在了身前,早已对他刀剑相向了。
舒芬脖颈一凉,这年头女子都如此彪悍的吗?无羡就不说了,与巴图孟克的孙子都能打得不相上下,想不到遇到个营伎也是个不好惹的。
舒芬自认为是个好男人——
不跟女斗!
王守仁讪讪一笑,向众人介绍起那位女狼兵,“这是田州狼兵首领、岑氏土司之女岑青,你可以称她岑首领。”
舒芬讶然,“女人也能带兵?”
这话将无羡一起鄙视了,狗蛋不服气了,“谁说女人不能带兵打仗的?还能领一群兵呢!”
岑青也白了舒芬一眼,将他一把推开,来到无羡的身边,“我在聚义堂见过你出手,刀法利落。你也是领兵的吧?”
“那是自然!”狗蛋抢着答道,挺起胸膛,与有荣焉,“北元的铁骑厉害不?见了我家主子,照样夹着尾巴跑!”
岑青一听那么厉害,兴趣越发浓厚起来,直接在无羡的身边坐下,看着无羡的眼神亮晶晶的,像个小迷妹,“听说你的手下很厉害,以一敌二,将金巢带来的人全部打趴下了。你平时是怎么练兵的?有没有什么诀窍?能不能教教我?”
“所谓‘练兵’,无非就是一个‘练’字。”无羡抓起筷子,夹了一块小酒炒鱼,“就拿这道菜来说,小酒放放少没有味,多了就酸了,第一回铁定是拿捏不准了,多做几回就知道了。”
赣州人将“醋”称为“小酒”,不过相比于“小酒”,岑青显然更喜欢真正的“酒”,抱了一坛上桌,扯去封口的顶花。她嫌汉人用的酒杯太小,直接拿了一只大碗来,“大明女子,岑青就服公主一人,干!”
无羡看着那满满一碗酒,嘴角不由地抽了下。她是真的不善饮酒,这么一碗下去,必醉,义正言辞地推脱道,“军中不得饮酒。”
“今日又没打战……”
无羡见岑青还要再劝,忙不迭将酒碗推向了舒芬,祸水东引,“舒大人还没喝过广西的酒吧?”
文人嘛,哪有不好酒的,尤其像舒芬这种好奇心重的,酒虫瞬间就被无羡吊了起来,端起酒碗,一改往日的优雅,改啄为饮,颇有入乡随俗之意。
岑青见他喝得爽利,很是高兴,没等他喝完就积极地给他添酒,一激动,酒坛子倾得太厉害,只听“扑通”一声,一根长长的尾巴落入了酒碗中,溅起一朵酒花。
舒芬被吓了一跳,“这是什么东西?”
“蛤蚧啊,也有叫仙蟾的。”岑青没注意到舒芬转白的脸色,怕他不明白,还热情地用手比划了一下,“就像是长了一条尾巴的蛤蟆。这可是好东西,我守了好半日,才从石缝里揪出来的,足有一尺长呢!”
岑青还没介绍完,舒芬就忍不住了,感到胃部一阵阵翻腾,捂着嘴巴急冲冲地跑出了雅间。
岑青不明所以,“他怎么啦?”
岑氏土司之女的面子不能抹,无羡只能对舒芬说抱歉了,“虚不受补吧!”
“大明男人真没用!”岑青刚对舒芬升起的几分好感瞬间消弭了,抓起碗中的蛤蚧尾,嘟起嘴巴一吸,长长的蛤蚧尾便被她吸入了口中,津津有味地吮吸起尾中所含的药酒。
尾骨上的肉都被啃完了,还没见舒芬回来,岑青道,“那家伙掉茅坑里去啦?”
无羡也觉得舒芬去得有些久了,叫狗蛋去看看情况,哪知这一去,没把舒芬找回来,狗蛋也不见了。
这是怎么了?
无羡蹙着眉,就听一阵吵闹声自楼下传来,乱哄哄的,其中还夹杂着狗蛋的大嗓门。
看来出事了……
“走!咱们去瞧瞧!”岑青抓起无羡的手臂就往外走,那一脸的激动,活脱脱一个急着去吃瓜的群众。
王守仁倒是不怕她俩出事,就怕她俩惹事。无羡就不说了,连当朝首辅都能指着鼻子骂,状元都被她当众打过,还有什么是她不敢做的?
岑青更是彪悍,在田州有她那个土司阿爸罩着,比京师中的那些衙内还要横,一言不合就开打。问题是她的手中还有一群狼兵,武力值杠杠的,赣州城真没人能打得过她。
王守仁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只能叫上邢知府紧紧跟着。果然,一下楼就见岑青与人起了冲突。
若在平时,王守仁定然不会让岑青及其狼兵在赣州乱来,但是对方的身份很特殊,身覆一件轻薄的白衣,衣袂飘飘,纤尘不染,有出尘脱俗之态。
邢知府目露慌乱,“那是大乘教徒……”
大乘教并不是大乘佛教,而是由一个姓罗的创立的,故而又称罗祖教,明明崇尚的是佛教的弥勒佛,偏偏做的是道家的打扮,弄成一个四不像。可是人家嘴皮子厉害,将那些无知的信徒唬得一愣一愣的,在赣州比他这个做知府的还要有威望。若是惹怒了他们,那些疯狂的信徒分分钟能冲入府衙,将他这个知府拉下官椅暴打一顿。
王守仁回了邢知府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且看吧,那两位祖宗可不是好惹的。”
邢知府提着心,再往人群中央瞧去,见岑青双手叉腰,已与对方吵起来了。
待池大鬓的目光,扫到正在对官爷溜须拍马的金巢身上,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必定是这个家伙勾结狼兵,在酒中下了药。
他的猜测与实际相差无几,唯一没猜到的是,狼兵不是从山下打上来的,而是藏在了押送火药的箱子里。
等金巢把集中在聚义堂的大小头目药倒之后,又给站岗的、巡逻的送了好几坛加了料的酒。待他将躲藏的狼兵放出来后,寨子里横七竖八躺着的,几乎都是被迷晕的贼匪。
狼兵本就是以人头计功的,看着地上躺着的贼匪,就跟看到地里熟了的西瓜似的,拔出腰刀奋力收割。所有的人头被聚集起来,垒在聚义堂的正中央,铸成京观,用以威慑。池大鬓闻到的血腥味,便是由那儿飘散而来的。
如果目光能杀人,池大鬓早已将金巢撕了个稀巴烂了,“你这个表子崽,亏我将你当作亲兄弟,竟敢背叛大家,关二爷绝饶不了你!”
他奋力地挣扎着,奈何绳索捆得太过紧实,根本挣脱不了。气愤之下,直接蹦了起来,抬腿就往金巢身上踹去,被身边的狼兵按回了原地。随即脖子一凉,一把弯刀架在了他的肩上。
握刀的是一个男装打扮的女子,立体的五官让她比寻常闺秀多了几分英气。
正是无羡。
“你就是池大鬓?”无羡问道。
若是换作被狼兵簇拥着的那个补子绣着云雁的大官,池大鬓不敢放肆,但是此刻问话的是个女的。他好歹是一寨之主,即便败了也不愿掉份儿。面对无羡的问话,他连嘴皮子都没掀一下。
随即他就后悔了,刀面拍在他的脖颈上,随之寒光一闪,一块肉被对方削了下来,平铺在森冷的刀面上,薄薄的一片,掀下来后还能透着光。
如此狠辣的手段,让池大鬓当即想到了“凌迟”之刑。行刑之时,将一张网覆在犯人的身上,每个网眼剐上一刀,整整三千六百刀,每一刀都不会下死手,却叫人生不如死。
那是比“斩首”更恐怖的刑法。
切肤之痛顿时袭遍他的全身,清晰无比地提醒着他,如果他敢继续顽抗,接下来的三千五百九十九刀,将会一刀不落地落在他的身上。
待无羡再次确认他的身份时,他不再、也不敢再继续嘴硬了。
“罪、民、池、大、鬓。”即使每说一个字,都会牵扯到脖子上的伤,但他还是忍着疼,结结巴巴地将话给答完了。
“去年年底,从京师来剿匪的李将军,是怎么死的?”无羡问道。
涉及到她爹惨死的真相,她的声音在不经意间低沉了几分,犹如暴风雨前的气压,平静的外表下酝酿着盛怒。
“李将军?”池大鬓回忆了好半晌,才想起这么号人,“他死在横水寨那群人的手中,罪民什么都不知道啊……”
“通风报信靠的是你在邢知府安插的眼线,你敢说什么都不知道?”无羡握着刀,拍了下他的伤口,冰冷的刀面触及还在淌血的伤口,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池大鬓大喊冤枉,“邢府那老仆役不是罪民的人,他原是被谢志山收买的,谢志山死后怕东窗事发,才来投靠罪民的。”
这话含了不少水分。
照理说,横水贼匪出了事,那个老仆役的身份没有败露,该趁机洗白是,怎么会傻到再与浰头贼匪扯上关系?
多半是这池大鬓,知道了老仆役与横水贼匪的勾当,以此将他拿捏住了,让他为自己做事。此刻为了给自己减罪,就换了一番说辞。但是这些,不是无羡关心的。
“李将军是怎么死的?”无羡继续追问。
“李将军的兵太强了,平日里都是官兵看到我们跑的,他来了之后,就是我们看到官兵跑了。谢志山慌了,就买通了邢府的一个老仆役,不但获悉了李将军的战略部署,还通过那仆役给军队的补给做了手脚,听说是下了药。”
无羡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凄凉的笑。她爹在北元的铁骑下活了下来,在首辅的打压下活了下来,在荒凉的贺兰山活了下来,最终却因为一个不起眼的老仆役送了性命,如何不叫她唏嘘?
池大鬓时刻留意着无羡的表情,注意到她的悲戚,想来她与李将军关系一定不会简单,立马拍起马屁来,“那个李将军也是个英雄,知道必死无疑,不愿便宜了谢志山,就引爆了随身携带的所有火药,半个山头都被炸平了,死得轰轰烈烈。”
之后的事无羡不愿再听了,收回了刀,走出了聚义堂。清凉的山风一阵阵吹来,依旧驱不散鼻尖萦绕的血腥之气。
她不知道,王守仁会不会放池大鬓一马,将他招安,以匪治匪。但是南赣的贼首,她一个都不想放过,所以她用抹过秽物的刀,给他留下了一个伤口。在没有抗生素的古代,足以致命了。
果然,当夜池大鬓的伤口便感染了,发起了高烧。王守仁给他找了三个大夫,都是城内的圣手。
解决感染的最好方法,就是切除。然而伤口位于脖颈的位置,让他们有什么办法。连药方都没留,就歉然离去了。
王守仁只能将他放弃了,由他自生自灭。幸好结局是美满的,贼首被俘,群龙无首,只剩些漏网的虾兵蟹将,再也成不了气候。虽然多费了一番周折,浰头寨还是被他彻底拿下了。
对于无羡这位功臣,王守仁还是抱着交好的心思,在赣州最好的酒楼订了一个雅间,摆了一桌庆功宴。
在府里窝了几日的舒芬,骨头早就发痒了,也要跟着去蹭酒喝。看到席间还坐着一个来自田州的狼兵,亮如绸缎的发丝在头顶打了个旋,用提花黑巾细致包好,竟是个水灵灵的姑娘。
营中多伎,酒桌之上更是少不了美女助兴。舒芬理所当然地将她视作了章台,耍起了风流,用扇柄挑起了她的下巴。
拉近了一看,虽然肤色偏黑了些,但是眉眼尚算精致,透着一种汉家闺秀没有的灵气,别有一番风情。
人总有猎奇的心理,舒芬也不例外,对她产生了兴致,问道,“会些什么曲子?”
回答他的是一声重重的“呸”,舒芬没想到对方是个泼辣货,在他脸上狠狠地啐了一口。
舒芬少年成名,向来都是青楼楚馆的座上宾,多少花魁排着队向他自荐枕席,还是第一次碰到了钉子。
舒芬的脸色顿时不好了,“啪”的一声,将扇骨打在了左手掌心。
眼看着两人之间的气氛剑拔弩张,王守仁忙不迭站了起来,趁着背对着众人的时候,向舒芬使了个眼色。
舒芬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女狼兵的右手,此刻正放在刀柄上,刀已拔出了一半,要不是被王守仁挡在了身前,早已对他刀剑相向了。
舒芬脖颈一凉,这年头女子都如此彪悍的吗?无羡就不说了,与巴图孟克的孙子都能打得不相上下,想不到遇到个营伎也是个不好惹的。
舒芬自认为是个好男人——
不跟女斗!
王守仁讪讪一笑,向众人介绍起那位女狼兵,“这是田州狼兵首领、岑氏土司之女岑青,你可以称她岑首领。”
舒芬讶然,“女人也能带兵?”
这话将无羡一起鄙视了,狗蛋不服气了,“谁说女人不能带兵打仗的?还能领一群兵呢!”
岑青也白了舒芬一眼,将他一把推开,来到无羡的身边,“我在聚义堂见过你出手,刀法利落。你也是领兵的吧?”
“那是自然!”狗蛋抢着答道,挺起胸膛,与有荣焉,“北元的铁骑厉害不?见了我家主子,照样夹着尾巴跑!”
岑青一听那么厉害,兴趣越发浓厚起来,直接在无羡的身边坐下,看着无羡的眼神亮晶晶的,像个小迷妹,“听说你的手下很厉害,以一敌二,将金巢带来的人全部打趴下了。你平时是怎么练兵的?有没有什么诀窍?能不能教教我?”
“所谓‘练兵’,无非就是一个‘练’字。”无羡抓起筷子,夹了一块小酒炒鱼,“就拿这道菜来说,小酒放放少没有味,多了就酸了,第一回铁定是拿捏不准了,多做几回就知道了。”
赣州人将“醋”称为“小酒”,不过相比于“小酒”,岑青显然更喜欢真正的“酒”,抱了一坛上桌,扯去封口的顶花。她嫌汉人用的酒杯太小,直接拿了一只大碗来,“大明女子,岑青就服公主一人,干!”
无羡看着那满满一碗酒,嘴角不由地抽了下。她是真的不善饮酒,这么一碗下去,必醉,义正言辞地推脱道,“军中不得饮酒。”
“今日又没打战……”
无羡见岑青还要再劝,忙不迭将酒碗推向了舒芬,祸水东引,“舒大人还没喝过广西的酒吧?”
文人嘛,哪有不好酒的,尤其像舒芬这种好奇心重的,酒虫瞬间就被无羡吊了起来,端起酒碗,一改往日的优雅,改啄为饮,颇有入乡随俗之意。
岑青见他喝得爽利,很是高兴,没等他喝完就积极地给他添酒,一激动,酒坛子倾得太厉害,只听“扑通”一声,一根长长的尾巴落入了酒碗中,溅起一朵酒花。
舒芬被吓了一跳,“这是什么东西?”
“蛤蚧啊,也有叫仙蟾的。”岑青没注意到舒芬转白的脸色,怕他不明白,还热情地用手比划了一下,“就像是长了一条尾巴的蛤蟆。这可是好东西,我守了好半日,才从石缝里揪出来的,足有一尺长呢!”
岑青还没介绍完,舒芬就忍不住了,感到胃部一阵阵翻腾,捂着嘴巴急冲冲地跑出了雅间。
岑青不明所以,“他怎么啦?”
岑氏土司之女的面子不能抹,无羡只能对舒芬说抱歉了,“虚不受补吧!”
“大明男人真没用!”岑青刚对舒芬升起的几分好感瞬间消弭了,抓起碗中的蛤蚧尾,嘟起嘴巴一吸,长长的蛤蚧尾便被她吸入了口中,津津有味地吮吸起尾中所含的药酒。
尾骨上的肉都被啃完了,还没见舒芬回来,岑青道,“那家伙掉茅坑里去啦?”
无羡也觉得舒芬去得有些久了,叫狗蛋去看看情况,哪知这一去,没把舒芬找回来,狗蛋也不见了。
这是怎么了?
无羡蹙着眉,就听一阵吵闹声自楼下传来,乱哄哄的,其中还夹杂着狗蛋的大嗓门。
看来出事了……
“走!咱们去瞧瞧!”岑青抓起无羡的手臂就往外走,那一脸的激动,活脱脱一个急着去吃瓜的群众。
王守仁倒是不怕她俩出事,就怕她俩惹事。无羡就不说了,连当朝首辅都能指着鼻子骂,状元都被她当众打过,还有什么是她不敢做的?
岑青更是彪悍,在田州有她那个土司阿爸罩着,比京师中的那些衙内还要横,一言不合就开打。问题是她的手中还有一群狼兵,武力值杠杠的,赣州城真没人能打得过她。
王守仁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只能叫上邢知府紧紧跟着。果然,一下楼就见岑青与人起了冲突。
若在平时,王守仁定然不会让岑青及其狼兵在赣州乱来,但是对方的身份很特殊,身覆一件轻薄的白衣,衣袂飘飘,纤尘不染,有出尘脱俗之态。
邢知府目露慌乱,“那是大乘教徒……”
大乘教并不是大乘佛教,而是由一个姓罗的创立的,故而又称罗祖教,明明崇尚的是佛教的弥勒佛,偏偏做的是道家的打扮,弄成一个四不像。可是人家嘴皮子厉害,将那些无知的信徒唬得一愣一愣的,在赣州比他这个做知府的还要有威望。若是惹怒了他们,那些疯狂的信徒分分钟能冲入府衙,将他这个知府拉下官椅暴打一顿。
王守仁回了邢知府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且看吧,那两位祖宗可不是好惹的。”
邢知府提着心,再往人群中央瞧去,见岑青双手叉腰,已与对方吵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