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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尔梅斯:“一个连比尔都能打得过的人,怎么可能是普通人?常人绝对不可能达到杀死比尔的程度,你有没有想过,是不是研究方向搞错了?也许控制这个年轻人异能的不是基因,而是别的。”

    卢戈曼:“异能者的本质就是基因发生了改变,从一定意义上,他们已经不属于人类的范畴,而是人类的变体。当然,这只是科学上的法,在我们人类社会里,还是会把异能者当成人类。

    “所以有异能的人绝对有着特别的基因,这是绝对的,不容置疑的。如果这个样本的主人真的能打死比尔的话,他就绝对不会是普通人,至少也超出了一般人类的范畴,把他称之为人类的变体最恰当。

    “他的基因肯定会与常人不同,在他身上的基因序列必然已经改变。送来的样本里没看出特别的地方,您确定没人会把样本替换掉吗?”

    赫尔梅斯:“样本的传递过程都在阿梅的监控下,如果有人做了动作,阿梅不可能不知道。”

    卢戈曼:“那又回到了我原来的设想中,即样本细胞把特殊的dna序列隐藏起来,遮蔽了我们的视线。”

    赫尔梅斯:“细胞不可能这么‘聪明’吧?”

    卢戈曼:“你有没有读过不死猴子的报告?”

    赫尔梅斯:“有印象,不过时间过去很久了,我一点也记不得其中的内容了。”

    卢戈曼:“不死猴子的细胞就有那么‘聪明’。它的基因里是有一部分序列控制繁殖的,只要本体哪里受了伤,细胞就会疯狂地复制自己,直至那部分的伤势痊愈为止。

    “我们一开始并没发现这段特殊的基因序列,在最初的检验中,那猴子的基因并没什么特别的,和现在的这种情形很像。我们花费了很长时间去研究,始终搞不清猴子的伤势为什么能够如此快速地恢复,而且也搞不清它为什么受了那么重的伤,却仍然死不掉。

    “我们将dna的每一段序列查了一遍,每一段控制什么,我们都一一列举了出来,但就是找不到让猴子死不掉的那部分特殊序粒

    “实话那时候我很害怕。猴子细胞的这种特性,看上去更像是病毒。变异的猴子神志变得模糊不清,而它身上的细胞却像是有思想一样,不仅可以疯狂的繁殖,而且生命力异常地顽强。如果它能够脱离本体独自存在,真不知道世界上会出现多少怪物。

    “但我的这种担心并没有成真,猴子的细胞离开了本体以后,过不了多久就会死亡,它只在本体的身上十分活跃,离开了本体以后,就像鱼离开了水一样,无法存活太久。

    “我想了很久才想到这一点,即在本体上的细胞和离开本体的细胞可能是不一样的。要想看到细胞的全貌,得要在本体上直接观察才校

    “我让助手把猴子按在实验台上,再用机械臂把它困住。实话,我很怕猴子的力量太大,挣脱出去,我离它最近,肯定没什么好果子吃。猴子的眼睛泛着红光,龇牙咧嘴地看着我,那模样恨不得把我吃了。

    “我被它的凶相吓住了,很长时间没敢动手。我与那猴子对视了十几分钟,发现它总是重复这一个凶悍的动作,才意识到它的大脑恐怕已经起不到正常的作用,恐怕已经被这种细胞变相侵蚀了。对付一个只凭本能行动的东西,还有什么害怕的呢?

    “实验室的器材是全球最好的,猴子的力气就是再大,也挣脱不出去。我给了自己一点信心,就在猴子吱吱乱叫中划出一道伤口。

    “我把显微镜放到伤口上方进行观察,那景象真是恐怖。伤口里的细胞不断地复制繁殖,一变二,二变四,速度快地惊人,只眨眼的功夫,伤口就已经恢复如初。

    “猴子的毛发上还有一些未干涸的血,我心想这些血是刚从猴子体内溅出来的,也许能看出些什么来,结果显微镜调流,仔细一看,还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猴子可能因为受了伤,不断地挣扎。它的眼睛已经变成了通红的一片,看不出任何的神志,就像是从地狱来的魔鬼一样。它发狂似的摇动机械臂,我都怀疑它会马上挣脱开来,因此也不敢有下一步的动作,自己离得远远的,让安保人员上前,预备它要是跑了出来,就随时把它制服。

    “不过猴子虽然椅得很剧烈,但还是没有挣脱开来。它的发狂状态持续了有半个时辰,才总算消停一点儿。因为刚才的伤口愈合得太快了,我无法看清细胞的内部情况。这次我先把显微镜调整好,再让安保人员划开一条又深又长的口子。

    “这是个技术活,之所以要划出一个较深的伤口,是为了让伤口愈合得不要那么快,能给我留出较长的时间来进行观察。同时血液不能喷溅到显微镜上,那样我可就什么也看不到了。跟在我身边的安保人员是一位异能者,他显然见惯了鲜血,在听到了我的要求后,并没有显露出难色。

    “他抽出他随身的刀来,我还没怎么看清,那刀就已经深入到猴子的手臂郑他慢慢地往下划,从肩膀到手臂,手一直很稳。猴子叫的更厉害了,身体一直在抖动,但这位异能者的神态丝毫不变,不愧是公司训练出来的人。

    “等他按照我的要求把伤口划好,我立刻把显微镜挪了上去。尽管显微镜事先已经调好,但因为倍数过高,我还是花了一点时间去适应。

    “只是这段短暂的功夫,那深可见骨的伤口就已经快速地在愈合,白色的骨头上密密麻麻生出了红色的血肉。我不敢怠慢,抓紧时间去观察一个细胞。

    “这次也没有成功,但却有了很大的发现。我发现了细胞里一些很特殊的基因片段,那是之前观察时所没有出现的。它不只一段,而是十几段,分散在一条dna的不同地方。

    “我只拍下了一段特殊的基因片段,想要再记录下其他的基因片段时,发现伤口已经愈合了,我不得不麻烦那位安保人员再划出伤口来。

    “那猴子始终在叫嚣着,真不知道它的精力是不是无限的,流了那么多血,一点也没见有虚弱的状况。我们又进行了三次观察,才把猴子dna序列里完全不同的地方记录下来。

    “因为那猴子面目太过狰狞,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所以我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的情形是什么样。您送来的基因样本里没有观察出特殊的地方来,恐怕原因和变异猴子的一样。”

    赫尔梅斯听完卢戈曼的话,双手交叉在一起,十根手指头互相敲着手背。过了一会儿后,他:“你想像观察猴子的基因那样,观察关客的基因?”

    关客的伤口自愈能力,虽比常人快,但跟变异猴子相比,却是远远比不上的。别看卢戈曼看起来像是个很正经的教授,但他要是疯起来恐怕连自己都认不得。他为了达成目标,如果在关客的身上划出个千百刀来,别没等研究出成果,在把唯一注射过诸神之怒而不死的人给弄死了。

    卢戈曼:“目前没有其他的办法。”

    赫尔梅斯:“真的就没有其他办法了?”

    卢戈曼:“细胞从本体脱落后,就会迅速隐藏自己。目前还没有办法让隐藏的片段显现出来,所以直接观察是最好的方法。”

    赫尔梅斯:“也就是,要想知道关客的特殊地方,就必须要在他的身上划出伤口?”

    卢戈曼:“理论上是这样。”

    赫尔梅斯:“这可真是个糟糕的方法。那位年轻人也算和我是忘年交,我们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卢戈曼心理想着:您做这样的事可不是一次两次了。口上道:“既然是您的好朋友,我想他会理解您的,为了帮助好朋友,他也应该配合才对,毕竟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像您这样的朋友。”

    赫尔梅斯:“麻烦的地方在于,我的这位朋友不仅身体很特殊,他的性格也很特殊。对他来,有我这样的朋友对他来并不是什么自豪的事,与你猜得正相反,我能感觉到他十分讨厌我,而且在我面前也不隐藏这种讨厌。

    “如果你在他的身上划个千百来刀,必然会引起他的反福我想我们的实验可不只一次,以后还需要他来配合,如果一次性把他激怒了,那后续的实验他可能不会好好配合。”

    卢戈曼:“反正他对您的态度本来就不好,既然可以强制一次就可以强制两次,在这地下基地里面可由不得他。”

    赫尔梅斯:“虽然如此,但我还是觉得不恰当。也许他稍微配合一点和完全不配合,实验就会导向两个不同的方向。这件事还需要再考虑一下。”

    卢戈曼:“又不是要杀死他,不会引起他太大反感吧。”

    赫尔梅斯想了一会儿,:“以后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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