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小说 > 痞妃传
文 / 鎏年

第四一回 悔当初志得意满 受惊吓狼精现世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

    每每西安府方圆百里有小儿顽皮耍泼时,大人们总要这样吓他们:再闹,就把你丢了那狼岗喂狼!

    小儿瞬间止啼,在他们心中,狼岗可是个可怕的地方。

    若你问他们:为啥害怕狼岗?

    小儿一脸惊惧:因为那儿有狼呀!他们都是吃死人长大的!俺娘说了,那些狼吃多了冤魂,可都是修炼成精啦!

    怪力乱神之说你自然不信,又去问大人,大人们叹气:哎……啥狼岗啊,这是这几年才这么叫的,那地方原来叫云花岗,一到秋天,满山的楔,可好看啦!嗯?为啥又成狼岗了?哎……还不都是打仗惹的,从前这山头也听说有狼,可也从来没像这些年这么多,这年头不好,老打仗,死人多,也没那么多地方埋,就都往那一堆,堆着堆着就堆成小山了,就这么着,才引来的狼群,成日靠吃这些死人过活,哎……。那些狼尝着甜头了,越吃越肥,也就不肯走了,整的俺们这些靠山吃山的村民谁也不敢去那了,哎……也不知道这仗啥时候能打完,都说是为了俺们,反正俺是没分着一个蜀黍,可是把俺们这好地方都给糟践狠了。

    村民们怕狼岗,也很少来狼岗,久而久之,这里便成了无人之境。

    可最近三天,却来了不少官兵,各个儿穿着满清的蓝褂子,成日徘徊在这儿,若是从山顶望下去,透过薄雾,就像是开满了稀稀碎碎蓝蓝的花。

    有个胆大的,冒险上山采药的老者进了山后,跟官兵打听:“兵爷,这狼岗咋了?咋这么多人?”

    “去!去!去!别乱打听!不是你该问的事儿!”

    老者吓的立马折返,可才走没多久,却又给两个官差叫住了:“诶,那老头,站住!”

    “咋了?兵爷,俺啥爷不知道啊!别杀俺!”

    官差押着他,道:“嚷嚷啥?我们主子要见你。”

    老者战战兢兢的给带到了小溪前的碎石滩前,他看看面前的几个人锦衣男子,各个是神情肃穆,尤其是最当间儿那个被几人簇拥的男子,更是面容冷峻,一双丹凤眼一眨一眨的露出泛红的眼珠子,想要吃人似的,甚是吓人。

    老者活这么大,啥时候见过这么大阵仗啊,想他们八成是官府要搜窝藏白莲教的逆党,他吓得赶紧双手作揖求饶上了:“几位官大爷,小老儿只是上山采药,混口饭吃,啥也不知道啊,各位行行好,放俺走吧!别杀俺呐!”

    “谁要杀你!别嚷嚷了!”阿克敦一嗓子喝了老者一个安静,他的声音有点哑,像是极度疲劳。

    精卫说:“我们是有事问你。”

    “几位官老爷问吧,俺、俺一定知道啥说啥。”

    于得水问:“这狼岗附近可有人居住?”

    “呦……据俺所知好像还真没有,你要说那钟南山上,道是有些出世道士啥的,可这狼岗附近这些年给那些狼群闹的,啥人敢在住在这里啊,平日里,也就俺们几个采药的总来这转转,哎……其实俺也怕,可有啥办法,俺还得养娃啊,这狼岗尸体多,吓人是吓人,可都是好肥,那花草长得壮着呐,俺——”

    “再啰嗦割了你的舌头!”阿克敦打断了他:“说重点!”

    “俺、俺、俺却实没见过人住这啊……诶……不过……不对……应该是扯谎……太玄了……不可能……”老者支支吾吾,唧唧咕咕了半天,那个脸最阴沉的男子,终于开了口。

    “说。”只一个字,却惹得那老者一个哆嗦,像是给什么十二月的冷风吹透了似的,凉煞个人。

    “俺、俺、俺说!俺是没见过,只是听别人说过,说是在那狼群里见过狼精!”

    “狼精?”精卫瞪大了眼睛,倏的竟抽出刀来比在老者脖子上,“老头!别在这扯谎!”

    “官爷饶命!哪、哪、哪敢呐!”那老者吓坏了,语速极快:“是真的!我听了也不信!可却是听人说起过,说那狼精虽像狼一样嚎叫,却修成了人形,他还说,他亲眼见着那狼精跟狼群一起分着尸体吃!官爷,你信俺吧,俺要是有一句假话,天打五雷轰啊!”

    见那老者吓的都快尿裤子了,精卫收了刀,他皱着眉跟自家主子说:“想这老儿也是道听途说,这么怪力乱神的事儿,想来不可信。”

    延珏绷着脸,不语。

    胆子不大的于得水却是听的毛骨悚然,骤然间,一股风儿凉吹过,他怎么想怎么邪乎,他哆哆嗦嗦的跟自家爷儿道:“主子,鬼神之事不可尽信也不能不信呐,万一是真的呢?您想啊,咱们这三天都快把这山谷翻过来了,也没找着女主子的尸……”意识到说了错话,于得水赶紧顿了顿,又道:“女主子啊?按理说她伤那么重,还能跑多远啊!万一就是给这狼精带走了呐!”

    “是啊,爷儿,也许那猴子给狼精救了呢?”阿克敦也补了一句,可他却不过是安慰延珏,因为不扯上这些鬼神,那便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那猴子葬身狼腹了。

    他们已经不眠不休的搜了三天了,几乎已经把那些个恶臭的乱葬岗翻了个几个翻儿了,却没有丁点儿那猴子的迹象。

    而爷儿已经三日不曾进食粒米了,再这么下去,就是找到了酗儿,怕是他也撑不下去了。

    自小一块混到大,这是阿克敦第一次瞧见延珏这样儿。

    可不?

    七爷儿自小聪明非比寻常,人精明心眼子多,自认为算得过天,算得过地,更算得过人,他连他那精明的老子都能算过,在他眼皮子底下把人给偷出来了,可你说说,这临了临了,这人却栽在他自个儿手里头。

    而且说穿了,还是为了舍命救他。

    你说说,这天老爷,何其滑稽?

    阿克敦心里也跟着别扭,堵堵的,憋的慌,可他再怎么着也不能再看着主子这么没头没脑的找下去了,于是他给精卫递了递眼神儿,又戳戳自个儿的眼珠子。

    精卫脑子反应慢,又是几天不曾休息,这挤眉弄眼的让他反应了好半天才明白,于是他赶紧接着刚才的话茬儿说着:“是啊,爷儿,你就是不信那鬼神之说,也得信那猴子啊,连你那一箭都错扎在别人眼珠子里头了,可见天没打算收她,她那八字儿硬着呢!”

    “就是。”阿克敦赶紧把话接了过来,“保不齐咱们跟这儿天天搜来搜去的,她早就给人救了呐!”

    延珏不语。

    于得水又赶紧道:“是啊,爷儿,您说您这不眠不休的这么个找法儿,不是遭经身子吗,这要是女主子回来了,一心疼,定是要好骂咱一顿的。”

    延珏依然不语。

    不是惆怅,也不是绝望,而是无能为力和……后悔。

    这两个字眼对延珏来说,无疑是相当陌生的。

    他自小无法无天,性情乖张,没少得罪人,也没少遭罚,可恁是捅了多大的篓子,他通通不会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别人死不死与他无关,怎么折腾,他也还是他延珏,他乐呵他自个儿的,爽他自个儿的,反正做都做了,后悔有个屁用?

    就算之前着了白克敬的道差点儿丢了命,他也不曾后悔过。

    可这一次,当他的心像被狠狠扯碎又勉强黏在一起后,那种感觉很陌生,但他知道,他后悔了。

    他后悔让人放箭。

    后悔带她去了那团练衙门。

    更后悔自作聪明的丢下她跟那白克敬走了,他以为是留她一条生路,却忘了那烈货根本不可能不管她,独自苟且。

    他甚至开始后悔,千般算计把她从京城偷出来,如果那天他没有去截那辆马车,她现在该是在某处吃着东西晒太阳,而不是像现在这般生死不明,全无音讯。

    他知道他们几个窜着说吉祥话儿哄着他,怕他心里难受,怕他自责,怕他崩溃。

    呵……他道是想了,如果他延珏真能这德行,最起码还能来个借酒消愁,醉生梦死,忘却一切。

    可偏生他是个凉性儿,凉性儿的人,永远热不起来,他不懂的大喜过旺,也不明白大悲凄怆,更不会寻死觅活,他永远清楚的明白自己心里想什么。

    也许,这才是最可悲的。

    “留些人在这儿轮流职守,盯着点儿。”延珏突然开口道,直让另几个人惊了一跳,爷儿这话的意思是……

    “愣什么?走啊。”

    ……

    尽管是最了解的阿克敦,也再瞧不出延珏在想什么了,不是不正常,而是太正常。

    就在他们回去的这天,几人狼吞虎咽的吃了一顿饭又疲乏不已的休息了几个时辰后,延珏叫来了谷子,彼时的谷子早已眼睛肿如鹌鹑蛋,可在延珏万般冷静的询问下,她还是一点点回忆起了林聪儿对酗儿说起过的那些密语及山中义军藏身之处。

    当晚,延珏招来了白克敬,以及他的一行随军参赞,几人拿着地图相商一夜。

    翌日清晨,延珏披上甲胄,擦亮利刃,打开城门,与白克敬所帅部众,兵分两路,围攻残余教匪。

    据探子送还给保酆帝的密奏记载:大将军睿智,巧计断匪军后路,又亲自率军出征,勇武过人,率众日取匪军首级三千,壮我大清军威。

    保酆帝批红:好CC!

    ……

    南山塞天地,日月石上升。

    钟南山清晨之美,宛若集成天地之精气的仙境。

    酗儿在一阵花香中苏醒,她的眼皮很沉,就像是给缝上了一般,她须要万般用力的挣开那其中的线,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才让清晨的日光挤进了眼睛。

    这……什么地方?

    听着溪流叮咚敲击着石头,酗儿眨眨眼避开了对她而言刺眼的日光,她缓缓转着脑袋,看向别处。

    漫山遍野的衅花,像是大笔一挥画上去的,齐整,繁密,大片大片的穿插在绿草之间,绵延在她所能见之处,在向上看去,那不高不矮的树上结着红红的果子,灿灿的像是玛瑙一般,美的那么不真实。

    酗儿不知用了多大的劲儿,才将全身翻了过来,她四肢无力,呈‘大’字的摊在地上,她累的大口喘息,然——

    适应了光线的她,抬眼望去,只见那天上绕着层层浓雾,那诺大的日头瞧着,像是个咸蛋黄儿般,此景,何其的美?

    这是仙境么?

    她是死了么?

    酗儿拼命回忆这之前的种种,然却头晕目眩,想来想去都是些模糊的片段,那些个振的耳朵都要聋掉的‘杀’字还仿佛响在耳边,她闭上眼,眼前一片血红,她睁开眼,深深的喘了口气。

    她想:孟婆子的汤看来不管用了,之前种种她还记得,那厮没事儿了。

    嗨,死就死了吧,想她石猴子一辈子也够本儿了,杀了那么多人,死后还能待在这仙境,也算阴差瞎了眼了。

    溪水叮咚,花香阵阵。

    迷迷糊糊的,酗儿又睡了过去。

    ……

    酗儿是被脸上的搔痒再度弄醒的。

    梦里的她正在被延珏按在塌上咯吱,恁是她笑的要岔气儿了,那缺德的祖宗也不肯松手。

    “你大爷的……”粗嘎的梦呓把酗儿拉回现实,此时她严重想骂,谁家的公鸭子跟这儿嘎嘎!

    然,睁开眼,酗儿的眼倏的瞪若铜铃,才刚还云里雾里的自以为待在仙境的她,一下脑袋里的人气儿全回来了。

    以至于她完全没办法再把眼前的‘怪物’当成阴差。

    可不是阴差,介是嘛呀!

    他的头发,不,这么埋汰,该是毛发,长的离谱,满头散乱着纠结在一起胡乱坠着,这会儿正剐蹭着她的脸,一股子嗖味儿钻进她的鼻子,却偏生诡异的参杂着草木之香,他的脸被头发、不,是毛发遮住了大半,这会他低着头背着日光,尽管酗儿跟她面对面,却只能看见他的一双幽漆漆的眼珠子。

    而那双眼也在打量着她。

    酗儿想:若不是他眼珠子能转来转去的,她几乎以为他是个瞎子,因为寻常人,不可能有这么清澈无瑕的眼。

    是的,酗儿十分确定,这个比她还要埋汰的玩意儿,他是个人。

    “你……是难民?”介丐帮帮主般的打扮,酗儿只能这么想,可她转而瞧着那原本该剃头的前半拉脑袋,也长的老长的毛发,她琢磨着:嗬,介他妈得难多少年能造介逼样儿?

    他那身儿味儿简直比酗儿小时候最嗖的时候,还要嗖,其实酗儿万般想拨开他那马尾吧似的扫在她脸上的头发,只是她用尽了吃奶的力气,也硬是只动了动手指头。

    没办法,她只好问他:“喂,介是哪儿?”

    那人没说话,还是只看她,那眼神儿直勾勾的几乎让酗儿以为她脸上长花儿了。

    “咋不说话?你是哑巴?”酗儿又问。

    可那人还是不说话,但眼神却是往下挪了挪,半晌才定了地方儿。

    瞧嘛呢?介么愣?

    酗儿一头雾水,顺着他的角度,倏的反应过来是哪个部位。

    “死野人!瞎他妈看长针眼!”酗儿无力护胸,只能使出吃奶的劲儿骂着。

    可那人非但目不转睛,还骤起了眉头?

    操!耍流氓还他妈嫌腥,闲她小是不是!

    “妈的——啊!”一股子钻心的疼自肩膀漫便全身,酗儿嗷的一叫唤,脑门子瞬间布满了汗,而此时那野人是手里的是一根箭矢,箭勾处挂着肉,还滴着血。

    酗儿惨白着一张脸,疼的急促的呼吸着,却没了愤怒。

    原来是她误会了这野人,他不过是要帮她拔箭,她几乎忘了她肩膀头子中箭了。

    “谢……谢……”酗儿疼的气促,话都说不完整,她皮是不知道疼,可骨头缝儿的知觉可是还好用,也正是因为她这么多年不知道疼。所以但凡丁点儿痛感都能让她疼的想喊娘。

    野人没搭理她,只看了她一眼,就丢了箭头,站了起来。

    别说,这野人的身量还真高,恁是酗儿吃力的仰头,也只能看见他的下巴,只见他穿了一身儿不知道是什么皮做的衣裳,那上头脏兮兮的滞着泥、草,反正是没有一块儿干净的地方。

    “喂……”酗儿唤着,她有太多话想问他,可那野人却瞧也不瞧她,转个身又蹲下了。

    酗儿忍疼歪着头,眼珠子追随着他,然这一看才发现——

    原来她的身边儿还躺个人!

    从那沾了血的粗布衣裳瞧着,酗儿有点儿印象,好像在那一块儿起事的白莲教信徒里瞧见过。

    再瞧那野人蹲在那,一会儿抹抹那人的动脉,又翻翻那人的眼皮,一会儿又探探那人的鼻息。

    酗儿好像明白了什么,难不成,是这野人救了他们?

    看来这野人还有点儿人性,酗儿这么想着。

    但见那任他怎么摆弄的人都一动不动,想是断了气了,酗儿歪头跟他说着:“算了吧,咋摆弄也没用,他死透儿了。”

    那野人回头看看她,眼睁的水灵,一眨不眨,像是孩子般干净。

    许是万般疲乏,这眼神竟让酗儿不自觉的笑了,可,转眼间,那笑便僵在了脸上。

    嗷~嗷~

    接连的狼嚎响彻在整个山谷,只听便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然更让酗儿觉得毛骨悚然的是——

    这狼嚎竟是出自那野人!

    片刻间,但听草丛中响起稀稀碎碎的的声音,而那声音越发的大,越发的近,像是极速奔跑的野兽,纷纷都奔着那嚎叫之人而来。

    当磋草声,终于停止。

    酗儿的眼睛瞪的宛如牛铃,她看着面前一只、两只、三只……很多只的不速之客,竟是……狼!

    酗儿自认为自己是见惯世面的,可眼前的一幕却让她觉得太、太、太匪夷所思了!

    但瞧那些个眼神凶狠的狼,一个个像哈巴狗似的跟那野人跟前儿蹭着,打着滚儿……

    酗儿觉得自己不害怕,可她有种想尿尿的冲动。

    她使劲儿的憋着,可那尿,还是最终温暖了她的腿间。

    因为此时,那些个‘哈巴狗’竟在她眼前,一口一口的将那尸体生生分食……

    老天怜见,酗儿终于得幸又昏了过去。

    ------题外话------

    呃…。却实,这丐帮帮主就是老六,哈哈。

    要是看着玄乎的,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一个叫肖恩,埃利斯《狼群中的男人》的纪录片,自行脑补。

    感谢老楚提供,嗷嗷3q。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