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可以,只不过需要你做出一点牺牲。”
“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只要可以救他,我都愿意。”朵小仙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魔怔了,可是当知道自己可以救左玄羽的时候,她义无反顾的就答应了,没有一丝的犹豫。
当然,这也是剑魔想问的,“一个区区的左玄羽,值得你这么死心塌地?都不问问有什么代价?”
“你管那么多干什么,直接告诉我怎么救就可以了。”
剑魔微微一愣随即一笑:“找到封魔珠,以你的血为引,才能镇压住他的魔气。”
朵小仙眉头微皱,“封魔珠?可是和神隐珠一样通灵性的珠子?”
剑魔点了点头,朵小仙百思不得其解,“用封魔珠救他,和神隐珠有何关系?”
“只有神隐珠的指引,才能找到封魔珠。”
朵小仙似乎明白了什么,只是她一直有一个问题不知道该问谁才能得到答案,现在看来这剑魔似乎对这灵珠有一定的了解,倒不如问问他。
“这些灵珠到底什么来历,为何会具有如此神奇的力量?”
“天底下到底有多少颗这样的珠子?”
“这个问题我想你就算问你体内的神隐珠,它也不一定能够回答你,关于这灵珠的传说实在太多,是真是假谁也不清楚,所以与其问我,倒不如自己去探索。”见朵小仙似乎还有疑问,他接着说道:“在遇见我之前,我想你一定从神隐珠的口中得知,你能成为它的主人是因为你是它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吧?”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她不曾与其他人提过,就连左玄羽他们都不知道这神隐珠是如何认她做主人的。
剑魔勾起嘴角,“怎么知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见到玄墨珠在我手上却没能认我做主人的时候就会发现,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灵珠会把自己见到的第一个人当做自己的主人,而是需要一个契机,这就是为什么我想用你的血来试试的原因。”
“也怪我当时太心急了,没和你讲清楚缘由就对你动手……”剑魔没有再说下去,似乎在他走火入魔之后功法全失那一刻顿悟了。
这么多年来,他为了将嫣儿起死回生,陷入魔道之中无法自拔,做了许多丧尽天良的事情。
原本这些都不是他的本意,但他日渐加深的魔气,让自己根本没有办法控制他自己,现在木已成舟,谁也无法挽回,更怨不得别人。
现在的一切都是自己咎由自取,所以对于朵小仙和左玄羽,他不仅没有恨意,反倒有些感激,是他们让自己变回了一个正常人,不用再做一些让自己痛苦的事情,也终于不再自欺欺人的以为嫣儿还会回来,毕竟这世上能够转世重生的,寥寥无几。
他现在能做的就是陪伴和等待,期待嫣儿会有转世重生的那一刻。
朵小仙心中似乎也松了一口气,虽然剑魔的方法听上去有些漫长和艰难,但是她愿意去尝试,不管将来她将何去何从,能否回到现代,她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他们。
也不为别的,就为自己是女帝的转世。
虽然她至今也不知道转世前的帝国仙主和左玄羽他们之间有什么恩怨,但是单看他们对她的恨意她就能猜得出,那个女人肯定给他们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再加上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她也能隐约看出,复活她不是单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别的原因。
所以就冲他们冒着牺牲生命的危险也要复活她的决心,她也想帮帮他们。
尽管之前有误会,但是现在一切都明了了,而且也知道他们几个有可能还活着,所以朵小仙觉得自己也没有必要再纠结那些不必要的事情,说不定复活了她之后,她还有机会可以回到现代。
回到现代之后,她便可以过回自己原本应该过的生活,或许会有些舍不得这里的人,可是也没有关系,毕竟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注定要离别……
“魔殿,还是交回你手中吧,毕竟它是你一手创立的,即便你现在没有了功法,相信也依然能够领导这里。”
剑魔微微一笑,摇了摇头,“你错了,这个地方的主人从来都不是我……”
朵小仙眉头微皱,有些不解,“什么意思?”
“以后你就知道了。”说罢,剑魔转身不再理会她,“你走吧,希望下次回来的时候,我们依然能够见面。”
朵小仙心中虽有万般不解,但是却还是没有再说什么,毕竟她只是过客而已,一心找到封魔珠镇压左玄羽体内的魔气才是当务之急。
将封魔珠的事情告诉左玄羽后,两人商量起了接下来的事,但至始至终朵小仙都没有告诉他,要用自己的血才能救他,反正到这儿来之后,自己的仙主血液似乎已经成了万能药,什么地方都能用得上,所以也不是什么大事,倒不如不告诉他,免得他知道了担心。
“对于封魔珠,我们现在没有一丝头绪,所以现在先去火荒,找到火晋。”那日在密室石盘上的镜像中偶然得知火晋出现在仙灵大陆的十个荒地之一的火荒中,这便给了他新的希望。
“可是,你的魔气……”朵小仙有些担心,毕竟比起找火晋,左玄羽的身体状况迫在眉睫,说不定那天就魔化……
左玄羽当然知道朵小仙的顾虑,他揉了揉她的头发,眼神十分温柔,“我们不是还有神隐珠给的丹药吗,可以暂时抑制我的魔气,你不用担心。”
见她似乎还不肯松懈,左玄羽接着道:“说不定在火荒就能找到封魔珠,你觉得呢?”
朵小仙垂下眼睑,虽然十分不愿意看着他魔化,可是好像现在除了这么做之外,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她只得点了点头,“那好吧。”
去火荒的路,似乎比她想象中的要长,他们赶了几日的路才走了一半,来到了木荒和仙主帝国之间的邻国——皆从方国。
“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只要可以救他,我都愿意。”朵小仙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魔怔了,可是当知道自己可以救左玄羽的时候,她义无反顾的就答应了,没有一丝的犹豫。
当然,这也是剑魔想问的,“一个区区的左玄羽,值得你这么死心塌地?都不问问有什么代价?”
“你管那么多干什么,直接告诉我怎么救就可以了。”
剑魔微微一愣随即一笑:“找到封魔珠,以你的血为引,才能镇压住他的魔气。”
朵小仙眉头微皱,“封魔珠?可是和神隐珠一样通灵性的珠子?”
剑魔点了点头,朵小仙百思不得其解,“用封魔珠救他,和神隐珠有何关系?”
“只有神隐珠的指引,才能找到封魔珠。”
朵小仙似乎明白了什么,只是她一直有一个问题不知道该问谁才能得到答案,现在看来这剑魔似乎对这灵珠有一定的了解,倒不如问问他。
“这些灵珠到底什么来历,为何会具有如此神奇的力量?”
“天底下到底有多少颗这样的珠子?”
“这个问题我想你就算问你体内的神隐珠,它也不一定能够回答你,关于这灵珠的传说实在太多,是真是假谁也不清楚,所以与其问我,倒不如自己去探索。”见朵小仙似乎还有疑问,他接着说道:“在遇见我之前,我想你一定从神隐珠的口中得知,你能成为它的主人是因为你是它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吧?”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她不曾与其他人提过,就连左玄羽他们都不知道这神隐珠是如何认她做主人的。
剑魔勾起嘴角,“怎么知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见到玄墨珠在我手上却没能认我做主人的时候就会发现,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灵珠会把自己见到的第一个人当做自己的主人,而是需要一个契机,这就是为什么我想用你的血来试试的原因。”
“也怪我当时太心急了,没和你讲清楚缘由就对你动手……”剑魔没有再说下去,似乎在他走火入魔之后功法全失那一刻顿悟了。
这么多年来,他为了将嫣儿起死回生,陷入魔道之中无法自拔,做了许多丧尽天良的事情。
原本这些都不是他的本意,但他日渐加深的魔气,让自己根本没有办法控制他自己,现在木已成舟,谁也无法挽回,更怨不得别人。
现在的一切都是自己咎由自取,所以对于朵小仙和左玄羽,他不仅没有恨意,反倒有些感激,是他们让自己变回了一个正常人,不用再做一些让自己痛苦的事情,也终于不再自欺欺人的以为嫣儿还会回来,毕竟这世上能够转世重生的,寥寥无几。
他现在能做的就是陪伴和等待,期待嫣儿会有转世重生的那一刻。
朵小仙心中似乎也松了一口气,虽然剑魔的方法听上去有些漫长和艰难,但是她愿意去尝试,不管将来她将何去何从,能否回到现代,她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他们。
也不为别的,就为自己是女帝的转世。
虽然她至今也不知道转世前的帝国仙主和左玄羽他们之间有什么恩怨,但是单看他们对她的恨意她就能猜得出,那个女人肯定给他们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再加上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她也能隐约看出,复活她不是单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别的原因。
所以就冲他们冒着牺牲生命的危险也要复活她的决心,她也想帮帮他们。
尽管之前有误会,但是现在一切都明了了,而且也知道他们几个有可能还活着,所以朵小仙觉得自己也没有必要再纠结那些不必要的事情,说不定复活了她之后,她还有机会可以回到现代。
回到现代之后,她便可以过回自己原本应该过的生活,或许会有些舍不得这里的人,可是也没有关系,毕竟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注定要离别……
“魔殿,还是交回你手中吧,毕竟它是你一手创立的,即便你现在没有了功法,相信也依然能够领导这里。”
剑魔微微一笑,摇了摇头,“你错了,这个地方的主人从来都不是我……”
朵小仙眉头微皱,有些不解,“什么意思?”
“以后你就知道了。”说罢,剑魔转身不再理会她,“你走吧,希望下次回来的时候,我们依然能够见面。”
朵小仙心中虽有万般不解,但是却还是没有再说什么,毕竟她只是过客而已,一心找到封魔珠镇压左玄羽体内的魔气才是当务之急。
将封魔珠的事情告诉左玄羽后,两人商量起了接下来的事,但至始至终朵小仙都没有告诉他,要用自己的血才能救他,反正到这儿来之后,自己的仙主血液似乎已经成了万能药,什么地方都能用得上,所以也不是什么大事,倒不如不告诉他,免得他知道了担心。
“对于封魔珠,我们现在没有一丝头绪,所以现在先去火荒,找到火晋。”那日在密室石盘上的镜像中偶然得知火晋出现在仙灵大陆的十个荒地之一的火荒中,这便给了他新的希望。
“可是,你的魔气……”朵小仙有些担心,毕竟比起找火晋,左玄羽的身体状况迫在眉睫,说不定那天就魔化……
左玄羽当然知道朵小仙的顾虑,他揉了揉她的头发,眼神十分温柔,“我们不是还有神隐珠给的丹药吗,可以暂时抑制我的魔气,你不用担心。”
见她似乎还不肯松懈,左玄羽接着道:“说不定在火荒就能找到封魔珠,你觉得呢?”
朵小仙垂下眼睑,虽然十分不愿意看着他魔化,可是好像现在除了这么做之外,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她只得点了点头,“那好吧。”
去火荒的路,似乎比她想象中的要长,他们赶了几日的路才走了一半,来到了木荒和仙主帝国之间的邻国——皆从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