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的,我小时候就是因为不喜欢老师,也最讨厌看到文字,所以没读过几年级的书,如今你要我去技校,那不是折磨我嘛。要不换一个吧,除了读书,什么都可以。”

    “那不行,当我男朋友,必须要有学问。而且,我交男朋友的原则是奔着结婚的,要是你不学点知识,怎么可能过得了我父母的那关,如果你不学,那我们就没什么可聊。再见!”

    罗清可说走就走。

    孔笙离眼巴巴看着她,垂头丧气往白小初家里走。

    白小初正准备高三年级的习题,见孔笙离颓败地躺在沙发上,估摸着他们两人进展不顺。

    “老二,鼠王的零食没有了,你没事就去超市,帮它买点回来吧。”

    孔笙离起身,叹口气,然后走到白小初跟前,愁眉苦脸问道:“老大,你以前都不爱学习的,现在怎么也看起书来了?读书…有那么好吗?”

    “以前我也觉得读书没什么作用,但当你认真对待它的时候,就能体会到无穷乐趣,正所谓古人云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吧。你跟罗清可告白了?”

    “是啊。”孔笙离砸巴砸巴嘴,“但她要我读书。老大,你知道的,我不喜欢读书。”

    白小初若有所思:“那为什么你对项羽的事事无巨细百无一漏了如指掌?”

    “那是因为他是我的英雄啊!”

    “你要是喜欢罗清可,那就把她当英雄来对待,要是不喜欢,早放弃也可以。反正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她的家庭。”

    孔笙离是知道,只是她说是奔着结婚谈恋爱的,而他还没考虑到那么远。

    孔笙离又忍不住叹气,“算了,我还是去买零食吧!鼠王,我们走。”

    鼠王听到零食,早都口水直流了,它欢喜地爬到孔笙离口袋里,却被白小初一声咳嗽断了念头。

    它乖乖回到沙发窝里,眼巴巴看着孔笙离。

    两天后,白小初迎来高二的测试,本来她是要考三天的,但是这样算下来她要考六天才能把高二高三的测试全部考完。

    为了缩短时间,她要求一天测试高二的,一天测试高三的。

    不仅是校长,全校都知道她压缩考试时间的事情。高三的学姐学长闻声,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有的期待她通过,有的喷她嚣张。

    白小初从早上七点考到下午五点半,中途几乎就没停过。

    要知道,对于绝大部分人而言,一场考试下来,脑细胞就死了一半,但是白小初一点都不累,反而越做越精神。

    考试题是教育局组织的,测题难度系数比期末考试还要高,白小初考完高二的试卷后,老师们都迫不及待阅卷,想看看她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学霸。

    白小初考完高三的测试后,高二的分数已经出来了,当各年级的老师看到白小初漂亮的答卷后都忍不住激动落泪。

    天才啊!简直就是天才!

    “是啊,我们学校,终于要诞生一位清华学生了!”

    “先别急着下定论,她高三的测试还没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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