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的保镖效率还是很高的,不一会,人就被带了上来。
这个老大看起来显然要比宋译气定神闲的多,他抬起头朝苏离笑了笑:“苏小姐,怎么,刚刚在床上的滋味不错吧。”
众人再度哗然。
要知道,刚刚说出那杯水的事情的时候,大家还不知道其中的内情,但是现在这个爆料真的太劲爆了吧!
司大少的未婚妻居然被暴……就算她不是自愿的,这也太……
苏离皱了皱眉。
她没想到,苏瑾都泼不到她身上的脏水,居然被一个马仔给泼上了。但是她的嘴角还是挂上了一抹颇为玩味的微笑。
这样就有意思多了。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苏离轻笑了一声:“不过虽然我是清白的,但你是个强惯犯却也是个既定的事实。”
满场第三次哗然。
“李夫人。”苏离缓缓走到一位满面愁容的妇人面前:“我想问您一个问题,请您如实回答我,可以吗?”
李夫人看着面前温文有礼的女孩,点了点头。
“您见过这个人吗?”她指着地上跪着的男人。
李夫人沉浸在女儿去世的悲伤里,并没有太多的关注这件事,但当她看向地上跪着的男人时,整个人像疯了般的冲上去,给了他一个耳光。
“你!!!是你!!!!你害了我的女儿!!!!!”李夫人的情绪十分激动,他身边的李总见状立刻上前拉住她:“佩盈,冷静点。”
“我怎么才能冷静!!!”李夫人情绪十分激动,拉住了自己丈夫的袖子:“女儿去的那天,我正打完牌从外面回来,我见过他从门口路过!!!就是他走了之后,我们的女儿才出了事!!!”
什么???
在场众人都觉得自己的脑容量不够用了。
李家也是帝都的显贵,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知道他们家出的那桩惨事。
李夫人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小女儿一丝不挂躺在客厅的地上,身下一片血泊,一根小拇指被切掉。而警察去看过之后,愣是查不到凶手。
这件事过去了两个月仍未解决,即使上级不断施压,也已经成了一桩悬案,人人谈之色变。
这个凶手的反侦察意识太强了,现场的一切痕迹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但是警察不知道的事情,苏离知道,因为上一世她在新闻上看到过这件事最终的结果。
那个酒吧老大叫何军,本是这附近的混混头子,某次在李家门口遇到了李家的二小姐,一颗心就蠢蠢欲动起来。
他的目的其实只是玩玩这个女孩罢了,于是趁他们家没人的时候,何军默默潜入了李家的别墅。
李家虽然也算是有钱人,但和司家,苏家显然不可同日而语,远远够不上大富大贵,因此他们家里除了主人,也就两三个负责采买做饭洒扫的佣人,而何军出现的时候,佣人们有的休假了,有的在街上买菜,只有李家的小女儿在家。
接下来的事大家也都能想到了。
何军强迫李家小姐,李小姐抵死不从,便酿成了这桩惨案,何军处理好现丑逃走,这桩案子自此便成了一桩无头案。
只是这其中的关窍却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两年后,有个刚入伙的混混在何军的出租屋里喝酒时发现了一节人类的指骨。
本来一般人是看不出来人骨与兽骨的区别的,但是那个混混在出来混之前曾经在卫校读过书,虽然不好好学习,但也勉强有些医学常识,他一眼看到那节指骨,吓得魂飞魄散,强作冷静地喝完酒之后立刻屁滚尿流地跑去派出所报了案。
这个老大看起来显然要比宋译气定神闲的多,他抬起头朝苏离笑了笑:“苏小姐,怎么,刚刚在床上的滋味不错吧。”
众人再度哗然。
要知道,刚刚说出那杯水的事情的时候,大家还不知道其中的内情,但是现在这个爆料真的太劲爆了吧!
司大少的未婚妻居然被暴……就算她不是自愿的,这也太……
苏离皱了皱眉。
她没想到,苏瑾都泼不到她身上的脏水,居然被一个马仔给泼上了。但是她的嘴角还是挂上了一抹颇为玩味的微笑。
这样就有意思多了。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苏离轻笑了一声:“不过虽然我是清白的,但你是个强惯犯却也是个既定的事实。”
满场第三次哗然。
“李夫人。”苏离缓缓走到一位满面愁容的妇人面前:“我想问您一个问题,请您如实回答我,可以吗?”
李夫人看着面前温文有礼的女孩,点了点头。
“您见过这个人吗?”她指着地上跪着的男人。
李夫人沉浸在女儿去世的悲伤里,并没有太多的关注这件事,但当她看向地上跪着的男人时,整个人像疯了般的冲上去,给了他一个耳光。
“你!!!是你!!!!你害了我的女儿!!!!!”李夫人的情绪十分激动,他身边的李总见状立刻上前拉住她:“佩盈,冷静点。”
“我怎么才能冷静!!!”李夫人情绪十分激动,拉住了自己丈夫的袖子:“女儿去的那天,我正打完牌从外面回来,我见过他从门口路过!!!就是他走了之后,我们的女儿才出了事!!!”
什么???
在场众人都觉得自己的脑容量不够用了。
李家也是帝都的显贵,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知道他们家出的那桩惨事。
李夫人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小女儿一丝不挂躺在客厅的地上,身下一片血泊,一根小拇指被切掉。而警察去看过之后,愣是查不到凶手。
这件事过去了两个月仍未解决,即使上级不断施压,也已经成了一桩悬案,人人谈之色变。
这个凶手的反侦察意识太强了,现场的一切痕迹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但是警察不知道的事情,苏离知道,因为上一世她在新闻上看到过这件事最终的结果。
那个酒吧老大叫何军,本是这附近的混混头子,某次在李家门口遇到了李家的二小姐,一颗心就蠢蠢欲动起来。
他的目的其实只是玩玩这个女孩罢了,于是趁他们家没人的时候,何军默默潜入了李家的别墅。
李家虽然也算是有钱人,但和司家,苏家显然不可同日而语,远远够不上大富大贵,因此他们家里除了主人,也就两三个负责采买做饭洒扫的佣人,而何军出现的时候,佣人们有的休假了,有的在街上买菜,只有李家的小女儿在家。
接下来的事大家也都能想到了。
何军强迫李家小姐,李小姐抵死不从,便酿成了这桩惨案,何军处理好现丑逃走,这桩案子自此便成了一桩无头案。
只是这其中的关窍却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两年后,有个刚入伙的混混在何军的出租屋里喝酒时发现了一节人类的指骨。
本来一般人是看不出来人骨与兽骨的区别的,但是那个混混在出来混之前曾经在卫校读过书,虽然不好好学习,但也勉强有些医学常识,他一眼看到那节指骨,吓得魂飞魄散,强作冷静地喝完酒之后立刻屁滚尿流地跑去派出所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