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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席绢

第一章 欢迎光临盛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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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好蓝、风好柔、人好困……

    呵……

    好慵懒的再次打了个呵欠,纤纤素手为时已晚的掩上已经大张完的樱桃小口,没关系,意思意思做个样子就好,表示她至少尽力了。

    「花主,要让人传午膳过来了吗?」一个相貌清秀的青衣男仆无声走过来,躬身低问着。

    被称做花主的女子,抬头看了下天色,看了好一会,实在是看不出所以然,于是问道:

    「已经中午了吗?」

    「是。差一刻即是正午了。」

    快中午了啊?都没有炎热的感觉呢,真好。花灵伸了伸懒腰,觉得自己快被「盛莲国」的好天气给宠坏了。她讨厌冬天是出了名的,而这里的冬天只有一个月,真是太好了。再者,虽然对夏天没有太大的意见,然而如果气温太高的话,她还是常常会直接中暑热晕过去以示对天气的抗议。而这里的夏天非常的舒服,平均温度不过二十五、六度左右,简直是人间天堂!

    以前在台湾,夏天一到,老天爷动不动就甩下个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像是好奇的想知道人体瀑布汗可以壮观到什么程度。简直是欺负人嘛,就算是想吃人肉BBQ不必这样是吧?

    幸好,那种被烈日煎烤的日子对她来说已经像前辈子的记忆那么遥远了……虽然,其实,以她目前的处境来说,已经算是上辈子了没错,唉。

    不过,还是要轻叹一下,活着真好。

    对于花灵老是不理会别人,动不动就去神游外太空的恶劣行为,随侍在一旁的男仆已经无奈的习惯了。谁教她是他的主子呢?更别说她是个女人了!盛莲国是个阶级制度执行得极之严苛彻底的国家,主子是天,仆人只是主子的私有财,就算被主人任意打骂,他也是只能认了的。更何况现下主子只是忘了他的存在,径自在发呆而已,自己只是辛苦的弯腰等吩咐,又算得了什么事呢?

    虽然说,他已经有点撑不住了,汗水开始大滴小滴的冒出来……

    「这是在做什么?」冷冷淡淡的声音从园子的入口处传来。

    园子里正在一个发呆一个弯腰的两人同时回神,俱看向那个表情跟声音一样冷淡的男人。花灵捕捉到男子眼中闪过的一丝怒意,好奇的扬扬眉。怒意?从何而来?是谁惹他的?应该不是她吧?不过他直直看着她是什么意思?莫非她今天看起来特别的美丽可爱?

    「去倒茶过来。」男子大步走过来,经过青衣男仆时,丢下这一句,便把弯腰弯到快断掉的男仆给打发了。然后坐进花灵对面的椅子里。

    花灵的目光跟着青衣男仆的背影而去,看了好一会,才有丝疑惑的看回男子身上,道:

    「这儿就有茶了,干嘛驱策他去跑腿?」她到现在仍然不适应有随身佣仆侍候,常常忘了仆人的存在就随便神游太空去也,所以对别人摆老爷派头的颐指气使行为不免有点意见。

    可不是吗?茶几上不止摆了一大壶清凉解渴的冰莲茶,更有十来道以各式鲜花入味的甜点,份量多到可以吃到明天去了,何必叫人去奔走不是?说完,拿叉子擦了一块红莲晶冻吃进嘴里。嗯,不错吃。

    盛莲国是个繁花盛开的国度,而花的本身,更是这个国家重要的经济作物。盛莲国的人一日只吃早、晚两餐,且菜色永远跟花脱离不了关系。不过煮法就没有中国人那么多变化,总不脱水煮、清蒸两种,调味料也不过盐与糖两样,贫乏得紧。虽然说这样对养生而言还不错,难怪盛莲人人长命百岁——不,不止百岁,他们的平均寿命有两百年,而如果能活到两百五十岁才叫长寿。哇!

    可是,人活那么久要干嘛?

    初来乍到时,无意中听闻这个令她惊讶的消息,总不免要怀疑一下这里真的是地球吗?或许她是到了外太空里的某个长得像地球的地方吧?中国人有一句老话是「人生七十古来稀」,这句话放诸四海皆准。虽然步人二十一世纪之后,因为生物科技的昌盛,人类寿命确实有所延长,但若能活过一百岁,仍是一种奢侈。可是这里的人随随便便就可以活到两百岁,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尤其是这里的人也是二十岁就算成年,但不同的是,他们的青年期有一百年左右。在二十岁到一百二十岁之间,他们健康的身体都可以孕育出强壮的子女,而且过了一百五十岁才开始显老呢,真幸福。不过说到子女嘛……盛莲国的人口似乎并不太多,即使他们生育年龄拉得很长,却也不见子孙满堂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缘由?

    长寿是很好,可一旦真的长寿了,长长的两百年,要怎么挨啊?花灵无聊时常常会想起这个问题——虽然这似乎与她无关。

    她又不由自主的陷入发呆神游的状态,但眼前的男子可不会因为她的闪神而消失或坐视她的目中无人。就见他说道:

    「怎么,你的人我驱策不得?」冷淡的声音中加入了嘲讽。

    对喔,这个人还在,刚才是在谈什么呢?啊,对了,是在谈派遣小俊去跑腿的事。

    「怎么会是我的人?是你的人才对吧?」不知道这家伙在阴阳怪气些什么,虽然不太想理他,但这会儿终于不情愿的想起他可是她的金主,不理他的话,太损职业道德,这样是不行的。所以她换了个话题问他道:「我正要吃午餐呢,你既然来了,要不要一同吃?」

    「午餐?」疑惑的扬起那双过于浓密的剑眉。

    「嗯。午餐。」点头。其实不是很期望有他这个饭友,不过既然人家都来了,而来到时正巧她要吃饭,要是没有客气的招呼他一下,不就显得她这个屋主太小气了吗?何况……他是金主,他是她的金主,他是她唯一的金主!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这一点。所以她决定对他谄媚一点:「是这样的,我认为人一天应该吃三餐,才能维持所需要的体力。」

    「维持所需要的体力?」他缓缓问道。

    这人是鹦鹉吗?干嘛只会重复她的话?不愧是一天只吃两餐的人,脑细胞迟钝到有剩。

    当花灵正在偷偷腹诽金主时,她伟大的金主终于决定不再当一只鹦鹉。开口道:「即使有的人一天需要多吃一食才能维持体力,我并不认为那人该是你。」

    「哦?」看了他一眼,表示愿闻其详,径自又叉了块甜莲糕吃。

    「你整天都呆坐在树下花前,也不见你做什么耗费体力的事,我看需要一日三食的人反倒是你的贴身侍仆青俊吧?」

    「所以小俊当然也是跟着我一日三食啊。」不理会这个阴阳怪气男人口气中的不善,花灵眼睛一亮望着青俊端茶往这边过来,他后头跟着两个侍仆,想是送午餐过来了。看到好吃的心情就很好,笑笑的扫了眼金主道:「今天我让人做了披萨,你也一同吃吧,就当是吃点心,就不会觉得中午吃饭是件怪事了。」

    「披萨?那是什么?」没听过。

    「我家乡的美食,来,吃吃看。」侍仆已摆好食物等她享用了。花灵深深吸了一口食物的香气——噢!久违了的乳酪香、肉香、面皮香,经过火烤之后,融合成教人难以抗拒的绝妙美味!她快手快脚的拿水果刀将披萨切好、分盘,端了一盘放在金主面前,然后就专心祭起自己的五脏庙,啥也不管了。

    花灵的金主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讥讽她一下,可是见她完全没空理会自己,又吃得那样专注,仿佛在吃什么绝顶美味似的,看起来不就是一块奶酪制成的糕吗?还油得紧。一时不察,竟也学她用手将盘子里那切成一小片的披萨给放进嘴里了。

    这是……什么味道?

    全然陌生的口感让金主的浓眉霎时微蹙了下。对习惯了清淡无油口味的盛莲人而言,这种过于香浓、油中带酥脆的食物,一时教他不适的想吐出来,但不知怎么却只能是想想而已,嘴巴自有其意识的嚼啊嚼的,当油腻在嘴里化为甘甜,引诱他一口接一口的将手中食物吃完时,金主仍然不明白为什么这般味道浓重的东西,会让其实并不感到饿的肚子,发出强烈的进食欲。进食对他、对所有盛莲人来说,从来就只是活下去的必要动作之一。他们当然也会对美食动心,一般殷富的人家更是不借重金请名厨入府,在食物上头下工夫,专图美味上的享受。而富裕如他,这些年四处奔走经商,可说是吃遍各国美食的了。然而生平第一次,被从未见过的怪食物引诱得口水连连、吃得欲罢不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暗暗苦思之余,没发现手里被塞进了一杯不知是何物煮成的饮料,不知不觉的喝了一口后,被那奇异的味道吓得猛然回神——

    「这是什么?!」

    花灵对这位金主不善的目光已经渐渐习惯,快要免疫了,所以也不是很在乎他威力强大的狠瞪。想了一下,道:

    「这个叫玉米浓汤。还不错吧?」她吃披萨时最爱配玉米浓汤了。碍于煮食的工具有限,所以目前只能向厨房点些简单的食物,这道浓汤可是她盯着厨师做了好几次才终于做出一点样子出来的呢!算金主运气好,今天喝到的是成功的作品,要是昨天过来的话,就只能喝到怪味蛋花汤了。

    怪异的食物一天吃到一种已然太足够,所以金主将玉米浓汤放在一旁,再也不看桌上的披萨一眼,即使口欲没有被满足,但强悍自制力向来是他引以为傲的,所以任由花灵吃得津津有味,就是不肯再动手了。

    而花灵也真是够胆气,在男子犀利的目光压力下,仍然好好的饱食了一顿。而小俊——也就是青俊,不愧是超优的贴身侍仆,见她吃饱了,立即递上一条湿毛巾,让她擦手擦嘴,完全不必她动嘴吩咐。

    「谢啦,小俊。」她顺口道谢。不理眼前一主一仆脸上闪过的怪异表情,虽然说在这个尊卑分明的国度,对下人道谢是不合时宜的,但她又不是这里的人,她有她的做人原则与习惯,只要没妨碍到别人,别人也管不得她合不合宜的问题了。

    「吃饱了?」金主问。

    「是的,我吃饱了。」她点点头,站起来动了动,不想吃下去的高热量食物在日后成为腰部的游泳圈。「对了,你来不会只是为了陪我吃一顿饭吧?」

    像是没预料到她会突然想问起他的来意,金主——也就是李格非,不免又被她不按牌理出牌的说话方式给弄怔了会,顿了顿才带着讽刺的语调回她:

    「谢谢你不会以为我来这儿就只为了陪你吃顿午餐。」

    有人道谢是这样怪腔怪调的吗?花灵在肚子里撇撇嘴,不过既然人家都开金口说谢谢了,她无论如何也该回应一下:

    「小事一桩,不必客气。」

    金主的脸色好像有点青,不知道是不是青莲茶喝多了的关系?如果是的话,花灵还真想建议他改喝红莲茶调和一下气色。家乡有句老话叫「红配绿,最美丽」,不知道他听了会不会感激她的好意?这人超别扭的说。

    李格非很快的将情绪压下,第一百零八次佩服自己的克制力,没有当场把这个厚脸皮的女人抬起来往前方的莲花池丢下去!他吸了口气,以冷淡的声音说出他今天的来意。不理会一旁青俊诧异的眼神,以命令的口气要求花灵跟他出门,他的船已经等在外头了。

    李格非以为花灵会激烈拒绝他的要求,所有站在一旁的佣人似乎也作如是想,然而,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是花灵同意了,非常兴高采烈的同意了!

    「那还等什么?我们快走吧!」

    以着与她平日慵懒表现全然不符的积极亢奋,李格非几乎算是被花灵拖着跑向大门而去,由于她的速度太快,还差点害反应不过来的李格非被绊倒,幸好花灵及时扶了他一把。

    花灵只顾拖着人往前跑,根本没看见身后的李格非那张万年冷淡的脸上,闪过一瞬绯红,不知道为了什么。

    ***凤鸣轩独家制作******

    盛莲国土分布在千炫大陆最大的湖泊上,是个水面多于陆地的国度,其国上由一千多个小岛与三千多个沙洲组成。所以交通工具大多以船为主,且一般的平民大多以船为家。要是有本事在寸土寸金的盛莲国挣得一块土地建屋居住的人,绝对是要很有家底才能办得到的事,所以金主李格非一定非常非常的富有。

    虽然莫名其妙的来到盛莲国,可是老天爷毕竟也没有坏心到太彻底,瞧瞧她,初来乍到才一恍神的光景,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状况、哭诉一下自己的命苦、然后接着抬头对老天爷贿赂加商量送她回去等等的,那金主李格非就蹦地出现在她面前。然后,她就跟他回家了。虽然李格非当时听到她愿意跟他回家、同意被他收留时,其表情诡异到差不多像在指责她居然把自己卖掉一般,那眼神真的很鄙夷,但既然他没有说些什么,又很快的回复面无表情——寄人篱下的她也就不去深思这人干嘛有那样的表情。

    虽然对金主很有意见,也常常在百无聊赖时偷偷在心中腹诽他,不过大体来说,她还是对他很感激的。不知道随便收留一个陌生人是不是这个国度的人特有的美德?即使这家伙后来很恶质的对她提出了「供养」她的买卖,她还是感谢在她孤苦无依、甚至还搞不清楚状况时,慷慨的收留她,要不然她现在搞不好得跟那些蹲在水路边上、破烂竹筏上的乞丐们结拜成难姐难妹啦——啊!说到乞丐,本来挂在船头忙着看风景的花灵突然转身问着身后的门神——金主李格非道:

    「李公子,为什么贵国的乞丐都是女的?」

    李格非没料到她会问这个问题,顿了一顿,口气有些不屑:

    「自然都是女的。」

    难道这个国家严重的重男轻女?这样会不会太过份了点?

    可是仔细一想又不太像啊,花灵想起这些天服侍自己的大多都是男仆,女仆似乎满罕见的。这到底是重男轻女呢,还是认为女人不该出来工作,或者是有什么其它原因?实在太好奇了,于是不理会金主一脸不想谈的表情,仍是问下去:

    「什么叫自然都是女的?那男的呢?盛莲国的男人都养得活自己,都有工作做,所以没有人沦为乞丐?是这样吗?」

    像是对她的问题感到匪夷所思,觉得她问得很故意,所以没有回答的意愿,转身走开,不再站在她身后。

    花灵下意识伸手欲拉他衣袖,不料反应快速的李格非虽然没回头,却是能精准地拂开衣袖,没让她拿住,径自走了。

    「这个话题有这么让人火大吗?他会不会反应过度了点?」花灵喃喃低语,觉得这个男人的情况,已不能用「阴阳怪气」来形容了,莫非是更年期提早来临的症头?或者染上了二十一世纪地球上最流行的躁郁症?可是这里应该不是地球吧?就算是地球好了,绝对也不是她原来所生活的那个空间、那个世界。照理说,生活在这种鸟语花香人美的国度,怎么可能会有人得到忧郁症?只能说那个男人真是个「怪物」!

    不理他,看风景去。反正他再帅也没有美过眼前这一片繁花似锦的美景,再说盛莲国美人多多,美女美男四处爬,又不差他一个!瞧,前方不远处,一片小沙洲上,不就有个美男子正在对她微微笑吗?虽然不比李格非的英气勃然,显得有点奶油,不过,就算是个奶油型小生,也是奶油中的极品,看了多赏心悦目啊(灵完全没有抗拒的就回了一个笑过去。

    她的笑似乎让那个穿着一身新绿的美男子惊吓了下,不知是为了什么,她的长相与表情应该称不上狰狞吧?超友善的耶!

    才在想着呢,脚下的船已经往绿衣美男子站的小岛停靠而去。这时她的贴身侍仆青俊恭立在她身后,低声道:

    「花主,已经到了,请准备登岸。」

    「喔。」一双盛着疑惑的大眼还搁在那名美男子身上,回答得漫不经心,反正知道要下船就好了。

    船舷的一端甫与码头抵触,正待靠拢停泊时,花灵便轻身一跃,往岸上跳去,不理会身后响起的一片低呼。落点算得很巧妙,正是在青衣美男子面前两步远处,同时以目光擒住对方有些惊怯的双眼。

    「嗨。」自然而然的以她的方式打招呼,也趁机仔仔细细的将美男子打量个彻底。

    哇!真是美得没天理,瞧瞧这白里透红的肌肤——莫非是果酸换肤?乌黑柔亮的长发——这里流行离子烫吗?人长得美也就算了,品质还这么上等,身为一个男人,长成这样子对吗?!教女人怎么有脸活下去呀!

    虽然被花灵无礼的目光惊吓了一会,但也很快回过神来,美男子举起右手轻轻贴抚在胸口,微低着头,以温柔的声音道:「你好。」

    这是盛莲国人打招呼的方式吗?花灵觉得人美做什么动作都迷人极了,忍不住也跟着回礼,以同样右手抚心的动作示意道:「你好,我叫花灵。你呢?」

    她的多礼没有得到更友善的回应,花灵不解的看了看再度怔住的美男子,又看了看周遭以奇异眼光看她的人,搞不清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莫非是女性的行礼方式不同于男性,而且规矩严明?好吧,就算是搞错好了,那会是什么大问题吗?这些人怎么老是反应过度啊!她都替他们感到累了。

    「你这是在做什么?」还在心底唏嘘着呢,李格非冰水般的声音已经从身后泼了一瓢来,打破了原来无言的情境。

    「我在跟这位公子打招呼。」站直身躯,花灵选择将别人怪异的打量眼光忽视掉,语气坦然的道。

    「打招呼?你认识他吗?」李格非走上前,对青衣男子淡淡点个头后,然后问她。

    「彼此介绍一下,也就认识了。」她再度看向美男子,非常友好的自我介绍:「你好,我叫花灵。你呢?」

    「格非,这就是你提过的那个特别的姑娘吗?」没有直接回答花灵的问话,美男子笑若春风的对好友问着。

    「你们认识啊?」花灵虽然感受得到自己有点被排挤的意味,但幸好她天性坚强,这一点点打击还打不倒她。

    李格非点点头,对好友介绍道:

    「她叫花灵,一个半月前才来到盛莲国,自称失去记忆,不知道来处,便在我那儿住下了。」

    「对对对,我是他家的白食客,目前正在被他养。现在我们认识了,可以说说你叫什么名字了吗?」

    可能是因为已经渐渐习惯花灵无厘头的举止,青衣男子的表情不再动不动就错愕了,虽然表情有些勉强,像是心中忧虑着什么,但仍微微一笑,再度伸手抚心,做出行礼动作,自我介绍道:

    「花姑娘,你好。我叫周子熙,是青墨舫的优倌。」

    「你无须理会她的。」李格非对于好友的多礼颇有微词。

    「别这么说。是我高攀了。」

    「不过是个被我收留的流民,没身分的。高攀?真是笑话了。」李格非看都没看花灵,径自拉着周子熙的手臂向前方一间豪华的大客栈走去。走了好几步后,仿佛才想到她的存在,扬声对身后的她命令道:「花灵9不跟上!」

    身形纤瘦的周子熙没办法抗拒好友的力道,虽被拉着走,仍不时回过头对花灵满怀歉意的笑着。

    「是是,马上跟上,我的大老爷、大金主。小的这不是来了吗?」花灵懒洋洋应着,慢吞吞的跟着。脸上并没有半分不愉快的神色。像在看戏似的,满怀兴味的打量着李格非与周子熙,都忘了好好欣赏周遭美丽的水都景色,注意力全在这两人身上了。

    所以,她并不知道自己从一上岸开始,就被周遭的男男女女以异样的眼光打量着、窃窃私语着。而那些眼光里更是充满明目张胆的鄙夷之色,可说是白眼满天飞,尽在花灵身上绕。可惜她一门心思都放在这对看起来感情好得不得了的「好朋友」身上,脑中漫天漫地的幻想起各种与「BL」这类剧码有关的剧情,没空去接收感应别人对她的注意与恶意。

    嗯……有问题,一定有问题。

    如果她的猜测没有错的话,那么这些日子以来她所受到的冷落漠视、以及签约那天,李格非对她的不屑,还有,对她不小心碰触到他时的排斥不悦情绪,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了!

    答案只有一个!而且是最合理的解释!她终于弄清楚了,太好了!

    看看,两个出色的男子,好看得各有风格。虽是同性,但看起来真是刚柔并济、阴阳调和啊。

    一个英伟刚毅,一个俊美温柔;一个强势,一个温顺。可说是天作之合呢!

    可惜这里民风保守、阶级分明,所以他们只能是「好朋友」,而她,正是他们最理想的障眼法!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呵。

    真相大白的感觉真好!现在她已经能稍稍体谅金主李格非常常发作的阴阳怪气了。毕竟他们的感情为世人所不容,所以他痛苦、他怨天尤人、他心有不甘、他内分泌失调、他每时每刻都火气很大!有火气却无处可发,只好拿她这个无辜的小女人开刀——不过既然有付费,那就不要跟他计较太多了。她一向都是很宽宏大量的,对弱势团体通常很同情。所以,原谅他!

    毕竟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嘛!加上基于对同性恋者的理解与同情——虽然并不迷BL小说,但好歹也是有看过几本,例如月读写的《神将》与《阿宝》等,算是有点历练的。所以,她决定,有机会的话,就好好帮帮他们,让他们在盛莲国光明正大的相恋下去,有情人终成眷属。

    莫名其妙流落到盛莲国四十来天,她终于有点了解自己来这个地方是为了什么了。她的伟大任务应该是——让盛莲国第一对同性恋情人合法化,为世人所接受,使其在历史上闪亮登场、发扬光大!从此创造出爱情与婚姻的第二种可能,让人人都能爱其所爱,不再被世俗眼光所排拒……是这样吧?

    是吧?

    是这样没错吧?

    不然没事把她弄来这里做什么?

    不过……老天爷是不是太看得起她了?她从来就不是个有使命感的勤劳人类耶。她真的能完成这个使命吗?

    叹了口气,无言抬头看向天空,天空还她一片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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