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百花开放万物自沉睡中复苏的季节。

    春天,一度是四季里最具生气的一季节。

    春雨滋润大地,春雨吹醒洞中的泥蛙,在这四下一片大好喜气洋洋的大年开始,徐志飞也曾打算开始过自己的新生活,就此放下自己掌中杀戮成性的银剑,远去天涯海角寻找自己久违的平凡。然而,事与愿违,当他想要放下剑的时候,现实却总在逼他,敌人却总在逼他,逼得他别无选择,逼得他一次又一次的被迫战斗,这一切简直令他太失望了,非常失望。

    这两天的日子,真的是太不好过,通缉犯的身份不仅使宋元的寻剑之旅不能在白天有太多的行动,更使得本来就自尊心好强的宋元无法在旅店正常登记入住,无奈只能屈身于胡娇娇所居住的女生寝室内,仅凭着客厅里的一张陈旧沙发床草草落塌。

    两天了,这样的日子宋元已经足足坚持有两天了,一个大男人每日窝在女生寝室里蹭吃蹭住到底算怎么回事?昨日再次寻找无名未果的宋元,在返回寝室的途中心里在这样想。

    不像话,不像话,简直比死更可怕!越想越无地自容,越想越觉无脸见人。最后在自尊心反复的谴责下,宋元在心里拿定主意,今日等自己睡起来,等胡娇娇晚上下班回来,无论如何他都要向胡娇娇辞行,他一定要让自己像个男人一样独自去走自己接下来的路,不再去麻烦任何任何一个关心他的朋友。

    想着想着,天空湛蓝,早晨温柔的阳光已经开始有些耀眼,躲在角落里远远的看着胡娇娇与寝室里的同事有说有笑的上了公车,宋元方才从角落里窜了出来,无声无息的拐入了寝室的楼道,一步一步登上了楼梯。

    周一至周五,医药公司全员上班,用胡娇娇留给自己的钥匙打开寝室的木门后,正如胡娇娇昨夜在离开前告诉他的一样,今天的寝室里除了安静,就只剩下了他自己。

    安静也好,要自己没出息的呆在这里,其实孤独的不被任何人看见,反倒比昨日寝室里热热闹闹,每个女人都围着他开玩笑,要能使他安心更多。

    转身关上房门,宋元来到了客厅里,客厅里的小几上摆着胡娇娇为他准备好的早餐,客厅的沙发上胡娇娇已为他铺好了被褥。

    雪白的杯子,雪白的褥子,胡娇娇知道他最喜欢白色,雪白的被褥都是特意为他新买的,胡娇娇的心意……

    宋元默然不语,缓缓的走到沙发前坐下,拿起了桌上的食物一气吃了个精光,最后安然的躺在沙发上睡去。

    临睡前,他只在心里对为了自己做了这一切的胡娇娇说了一句谢谢,这句谢是用心说的,这谢在宋元的心里只说了一次,但在徐志飞的梦里却说了不止一千一万遍。

    胡娇娇的心意他岂能不懂?

    也不知过了多久,宋元睡了许久,当鸟儿在晨明中歌唱的声音已经听不到的时候,一阵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忽然传入了徐志飞的耳朵。

    宋元五感敏锐异常,异界时的那段生死经历也早使的警惕成为了他身体的自然反应。所以开门的响动刚刚响起,徐志飞便如一只机警的野兽般‘噌’的一声自沙发上坐起了身子,并瞪大了那双从睡梦中瞬间恢复明亮的眼睛眨也不眨的注视着正在被打开的木门,就好像潜在暗处的猎人正在等待着自己的猎物一般专注。

    也只有真正的猎手,才能仅用半秒钟的时间就从睡梦中完全清醒!

    门一点一点的被打开,宋元的双眼渐渐明亮,当门被完全打开,一个身着淡黄色休闲服手拎着大大小小塑料带的女子豁然出现,宋元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女子宋元认得,不是敌人,是睡在胡娇娇上铺的一名同事。这人名叫文晓,人长的一般,但身材一流,在医药公司做推销员的职务。

    “啊!”

    门开时,宋元还未来及收回自己剑一样锐利的目光,文晓年纪尚轻,不禁有被吓到,后退了一步还险些摔倒。

    宋元见状,忙收目光,并立起身来,赔不是道:“抱歉!”

    这句抱歉许的十分生硬,这也不能怪宋元,因为他以前从不会对任何人说抱歉这一类相当于废话的话。

    文晓缓了缓,用手拍了拍胸脯舒了口气,对宋元礼貌的回了句:“没关系的!”但在转身关门之际,嘴里却在不断的小声嘟囔:“这么大的人了,坐在屋里像个哑巴一样不出声,是鬼吗?靠!吓我一跳!”

    这阵牢骚声轻若无语,但绝逃不过宋元灵敏的耳朵。只是宋元不愿与其争辩,他不善争辩,尤其是不与女人争辩,于是装得无事一样,转过身去叠床叠被。

    这是典型的鸵鸟精神!

    文晓关上门大步来到客厅里将手中的几个黑白黄蓝塑料带放在了桌上,然后看了一眼正在叠被的宋元,确认不会被发现之后,偷偷的在宋元背后扬拳做了一个要打的姿势。

    宋元似没看见,依旧着手上的动作,文晓自觉没趣,娇哼一声,迈步走进了厨房。

    文晓放在小几上的塑料袋绑着,宋元没有回头去看,但鼻中已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芳香,他猜袋子里放的是热菜和米饭,他猜对了,等他叠好被褥回过身来时,就见文晓拿着几个空盘和两个小碗从厨房中走了出来。

    宋元望着文晓,文晓和善一笑,道:“我今天下午没有班,娇娇让我带点饭菜回来给你吃,我是南方人,习惯中午吃米饭,所以就去老光顾的那家饭馆里叫了一些家常菜,也不知合不合你胃口……”

    宋元走过去接过文晓手中的碗盘道:“合不合胃口无所谓,我对食物不挑剔!”

    说完这句话,宋元的耳中仿佛又听到了文晓的嘟囔:“什么玩意儿?白吃白喝还显的极不情愿,我欠你啊?”

    饭装碗,菜装盘,四道热菜香气扑鼻,米饭尚留阵阵余温。

    文晓盛好米饭,分了一碗给宋元,并在递筷子的同时问道:“对了,厨房里还有半瓶昨天喝剩下的可乐,要不要倒一杯给你?”

    宋元接过筷子道:“不用了!”

    文晓似热情,连忙起身向厨房走,边走边道:“要的,要的,我这就去倒一杯给你!”

    这一次宋元没在听到文晓在他背后的小声嘟囔,但拿起筷子,用眼睛望着满桌的饭菜,用眼角的余光注意着朝厨房走去倒可乐的文晓,宋元眼中突然闪过了一丝异样的光芒。

    怎么了?

    白浪的家实在平凡,绝没有人能想得到这位已经在道上被传的神乎其神,仅用了三天时间就使长兴会全员归顺的天龙帮少年帮主,私下里竟是租住在这农村某家小院的民房里。

    当然,这一点也是雷均万万没有想到的。

    从黑色奔驰车上走下来,眼前的这间农家小院盖的简直难入他眼,院外不远处的那一大堆生活垃圾所散发出得那一股令人恶心的臭味,简直令雷均差点没将今早的饭菜连黄胆水一并呕吐出来。

    “他娘的,你有没有带错地方?你确定帮主就住在这儿?”

    “回雷堂主的话,帮主确实住在这儿。”回话的小弟已经显的有些战战兢兢。

    雷均狠狠瞪了一眼这个小弟,然后吐了一口唾沫在路边,捏着鼻子朝院内走去。

    “娘的,是这儿就是这儿吧,真是想不通帮主为什么会住在这鬼地方。”

    话音落时,雷均的人已经来到了农家小院之内。走进院内,我靠,院内比院外更加恶心。

    院内的各处杂物堆积如山,一条晾衣绳上挂满了不知是何人的内衣内裤臭袜子。院内青树一棵,树干上沾满了哪位脏手抹鼻涕的污垢,院内的花花草草早被无良的人践踏成了残花败叶。

    雷均是个生活上比较讲究的人,最看不惯的就是乱七八糟,眼见的此情此景,他心有莫名火,脸上也不自觉得生出了三分怒气。

    跟随他的小弟弟很了解老大的脾气,见势心生不妙,赶忙跑上前来插话道:“老大!”

    小弟边说边伸指头指向一个房间。所指的这间房房门半开,门上挂着天蓝色的窗帘,房间的窗台上斜放着一双洗净的白色滑板鞋。

    雷均捏紧鼻子登上了曲里拐弯的楼梯,来到了这间房的门外,正要掀开窗帘推门而入,却忽听房内传来了一阵泼妇骂街的声音。

    “你是怎么搞的?都欠了两个月的房租了,这个月又不想交了?”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但听这番话的语气就知道是一个刁妇。

    “对不起房东阿姨,最近老家出了点事,家里人还打钱给我。请您在宽限我几天时间,等这两天家里人把钱汇过来了,我一定把欠您的房租还上。”这是一个少年的声音,这少年说话不紧不慢,文质彬彬,他的声音雷均听着很耳熟,好像是……

    “不行,不行,不行,上个月你就这样说,这个月你又这样说,不行,这次绝对不行,我给你说,今天要么你把钱还上,要么你就给我搬走。”

    “这次真的不会了,房东阿姨,请您再相信我一次好吗?”

    “不行,你这人太没诚信了,这一次我怎么都不会相信你了,你赶快把钱拿来。”

    “我……”

    听清了,绝对不会错,这声音一定是白浪的!

    雷均掀帘而入,果然,一个身材臃肿的丑女人正在指着白浪的鼻子叫嚣,而此时白浪也一反常态的乖乖任这胖女人肆意指着自己的鼻子咆哮,竟一句反驳的话也没有,这实在与前些日子单刀赴会依旧从容不迫的白浪有天壤之别。

    莫非神也有两面?

    可不论白浪怎样,雷均却是决不能容许别人侮辱白浪的,经过了东江第一楼的一役后,在雷均眼里,白浪早已不单单只是帮主那么简单了,在雷均眼里,白浪现在就是神,是他心中永远膜拜的对象,他绝不容许任何人侵犯神,他决不能看着着条猪一样的丑八怪这样侮辱自己的偶像!

    任何人,都不能!

    于是,雷均二话不说大步上前,一把揪住胖女人的衣领大骂一句:“他娘的,哪里来的臭婆娘,还反了你了,竟敢在这里给我狂吠。”话毕,便一用劲将胖女人扔了出去。

    雷均身高马大,力大无边,这一抛抛的相当给力,就像扔了个枕头一般,直把胖女人重重的嗑在了墙上,摔了个头晕目眩眼冒金星。

    胖女人落地屁股疼,头更疼,刚刚缓过神来,还来不及回神,雷均依然是不依不饶,叫喝着:“王八蛋,老子废了你!”脚下已大步迈向了胖女人,欲再次施暴。

    胖女人头晕晕眼蒙蒙,小鸟还在眼前乱飞的眼睛无意间瞅见正在朝自己走来的雷均,那一双铜铃大的眼睛和那对砂锅样的拳头,当即吓的大小便失禁,腿肚子转筋,直接“嗷”的一声怪叫,连滚带爬夺门而逃。

    雷均火已窜上头,哪肯轻易放过,迈开大步要追,谁知道就在这时,他的身后忽然传来了一声怒喝。

    “站住!”喊话的人是白浪,在这种情况下也就只有白浪才有能力一语叫止发了怒的雷均。

    雷均闻言止步,怒气顿消一半,缓缓的转过头来,才发现此时白浪的脸色阴沉的可怕,那种阴沉很可怕,仿佛是要杀人。

    雷均从来未见过白浪脸上出现过这样可怕的表情,他对上白浪充满神怒的眼睛,心中不由的在想白浪接下来会做什么,只奈何想来思去却始终无法猜透白浪内心的真实想法。

    神的想法又有谁能够猜透?

    神的想法又有谁敢去猜?

    白浪始终盯着雷均的眼睛,只是盯着,什么话也没有说,这双眼睛闪烁出来的光芒就如一千把一万把小刀划过雷均的脸庞一样,划出了一千道一万道看不见的伤痕,使得雷均的脸一时间僵硬无比,周身顿生一阵说不出的寒意。

    这种冰火两重天的体验相当难受,甚至比真正的被人砍一千刀一万刀还要难受。因为此时的伤痕生在人的心里,看不见,却极疼无比。

    良久,也并不是过了很久,白浪终于开口问道:“请问,是谁让你不请自入的?”

    雷均想要辩解,他刚要张口辩解,哪知白浪根本不听他的话,接着问了第二句话:“请问,我说过要多管闲事了吗?

    这一次,雷均彻底说不出话了,他也知道就算现在他说一万万句,白浪也不会听,所以他只好默默的低下了头,听着。

    当说了与没说没有区别之时,沉默往往正是最好的选择。

    白浪轻轻的摇了摇头,然后叹了一口气,一步一步向雷均走去,每走一步,雷均的心中都不免增加了一分压力。当白浪完全与雷均四目相对站在雷均身前咫尺的瞬间,压力到了极限,雷均差点就要崩溃。

    这岂非正是神震慑人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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