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祈这个老板当得公私不分,你一定要向他反应,不可以老是利用你脾气好,就给你制造麻烦,他起码也要加薪!这回你一定要跟宋祈谈,听见没有?你不是想买房子吗?那薪水一定要谈啊!”
听见好友义愤填膺地为她抱不平,杜宣良不禁笑了。
晓瞳不只是她最好的朋友,同时,也是她的恩人。
她们是高中死党、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家境、学业、容貌都优异的晓瞳,多少人想成为她的朋友,但晓瞳认定的至交,只有她……
高中毕业后,晓瞳不负众望的考上北部的国立大学,因此北上念书。
而她因为自小父母双亡,已经靠舅舅、舅妈拉拔长大了,没有脸再开口向舅舅提出北上念书的要求。
加上卧病在床的外公需要她的照顾,舅舅、舅妈经营的餐厅生意也要人手,她便留在老家,白天照顾外公、整顿家务,或是在舅舅店里帮忙,领取微薄的薪水,一点一点的存钱,花了五年时间才念完大学夜校。
一直到她毕业那年,外公的病已经没有办法再撑下去了。
外公哭着把她叫来,对她说:“宣良,你没有亏欠你舅舅什么,这些年来你帮得够多了,我走后,不要管你舅舅、舅妈讲什么,你拿着这些钱,离开这里,去过你自己的生活,不要再回来。”
外公病得形同枯槁,如枯爪的手捏着数张偷藏下来的千元钞票,塞进她手里。
她不肯收下,但外公坚持,并且要她发下毒誓,在他死后她一定会离开这个家。
她毕业没多久,外公便过世了,原本她还对这个家有点留恋,但外公葬礼还未结束,舅舅、舅妈便迫不及待的继承外公名下的产业,盘算着转手能赚到多少钱,让她对这个家所感到的最后一点温暖也彻底消失了。
舅舅收养她,但待她犹如下人,表妹、表弟不需要做的事情她都得做,舅舅不孝,视卧病在床的外公为累赘,更不用说刻薄的舅妈了,两个表弟、表妹也对自己的爷爷不闻不问。
杜宣良心寒了。
当处理完外公后事,她便不顾舅舅怒骂、舅妈恶毒的诅咒以及表弟妹们的冷言冷语,收拾自己简单的行李北上。
离开时,她手中只有外公塞给她的几张千元现钞,至于从小到大一点一滴存下来的存款,自然被舅妈扣留了。
人海茫茫,那时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直到到了人潮汹涌的台北车站,她才茫然的打了公共电话给好友晓瞳求救。
当看见好友十万火急的飞奔到她面前,一直忍耐着的杜宣良很不争气的哭了,而晓瞳也跟着她一起哭。
然后,晓瞳就把她带到这里,不由分说的要她住下来,两人当起了室友。
这间房子是宠女儿的李父买给晓瞳的二十岁成人礼,三房一厅位于台北市区,距离捷运站步行只要两分钟,是栋有大楼管理员的新大厦。
想起当年种种,杜宣良不禁叹息,好在有晓瞳,不然她也不会有现在了。
她拉回思绪,再次对好友强调,“瞳,还是谢谢你。我真的会加倍打扫的,如果你不满意,我可以在房租上多付一些钱也没关系。”忽视好友要她向宋祈抗争的叮咛。
“这只笨狗会把家里弄得多脏我是不怕,反正有你在,我从来不担心家里会脏乱啦!我爸妈每次来看我,都觉得我们家干净得不像话,还老是说,其实应该是我付你钱求你跟我一起住才对,不该跟你收房租呢!就连我哥也说我生活习惯这么差,你还能忍受我,真是佩服你。”阿莎力的李晓瞳挥挥手。
“怎么可以不收房租?你已经对我太好了,不收房租的话我会良心不安——说到房租,我正好领了钱给你。”杜宣良想到今天是发薪日,也是缴房租的日子,她连忙掏出皮夹,把领出来的钱交到好友手中。
“也太多了吧?拿回去!”李晓瞳连数也不数,就鬼叫着又推回去。
“……晓瞳,你要我别太宠宋祈,你自己也不能太宠我啊。”看着被塞回来的钞票,杜宣良苦恼的叹息。
一开始搬进来时,她不懂北部的房价行情,晓瞳跟她说房租三千块一个月含水电她也相信,还说因为是好朋友所以不需要押金,再附赠全新家具给她使用,并且可以等她找到工作再分月摊还。
直到她顺利找到工作,开始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被同事问起她住在哪里时,她回答的地点让同事们吓一跳,她才知道这里是黄金地段。
在这里住了大半年的她也是那时才明白,她每个月付给晓瞳的三千元房租,连付管理费都不够。
“拜托,我才不差这点钱,给我还不是随便就花掉?你还不如存起来买房子,你不是想要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吗?”
李晓瞳的话杜宣良不置可否,因为从小就寄人篱下,住的是像仓库一样的房间,所以她的确希望有天能够拥有自己的家,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不必再寄人篱下。
但是付不符合行情的房租,这让杜宣良一直住得心虚想搬走,还是李晓瞳死拖活拖硬把她留下来,耍赖着除非她出嫁或者是买到房子,否则不许搬走,甚至还拿绝交来威胁她。
北上五年,杜宣良省下房租开销,加上她物欲不高,因此得以存了笔小存款,这都要感谢李晓瞳的帮忙。
这段期间她庆幸自己有贵人相助,而她的贵人不只是晓瞳而已,还有宋祈。
初北上的生活有晓瞳帮忙,工作上则有宋祈愿意录取没有半点出版编辑经验的她,带着她在身边不吝指导,让她建立自信,直到有今天的成就。
这两个人对她意义非凡,因为都是很重要的人,所以杜宣良依然希望他们可以幸福……
“我本来在房间都快睡着了,可是,闻到大丹那只笨狗的味道我就醒了……可恶!突然觉得好饿,我要吃东西!”李晓瞳嚷嚷的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才看见冰箱里的冷饭和炖牛肉,臭脸马上就笑了。
而心思再度远飘的杜宣良,则被好友的话唤回注意力,怔怔地看着她走进厨房。
“是我喜欢的红酒炖牛肉耶!小良小良,你好棒!”赶紧把食材拿出来,在冷饭旁边淋两匙炖肉后放进微波炉里加温,李晓瞳接着热情的冲来抱住杜宣良,感叹的说:“怎么办?小良,我突然觉得很伤感……”
“噗!”杜宣良闻言笑出声。“你干么伤感?热量太高吗?你不用减肥了,真的,现在这样就很好了,偶尔吃一点宵夜不会怎样啦。”之前晓瞳老喊着自己太胖,但又抵挡不了美食的诱惑。
“谁教你做的东西该死的好吃!如果你哪天买到房子要搬走,我可能会哭出来。还有,如果你交到男朋友,要煮好吃的红酒炖牛肉还是咖喱给他吃,我也会嫉妒到想杀了对方的……”
“那你还带我去联谊?”连“杀”都出现了?杜宣良无奈又好笑地说。“你到底是希望我嫁掉?还是跟你一起当单身贵族啊?”
“那不一样嘛……”大小姐李晓瞳反覆无常的回答。
“有什么不一样?”杜宣良愣愣的反问。
李晓瞳望着认识十年的好朋友,对她的迟钝感到很无言。
她总不能跟小良承认自己带她去联谊,就是为了要让宋祈吃醋生气,这样破了宋祈的梗,故意惹他不开心吧!
当初她发现宋祈这个“弱点”时,她惊讶又开心,深深觉得找到耍弄宋祈的方法了。
而那家伙,果然沉不住气了呢……
思及此,李晓瞳偷偷的露出得意的微笑。
“反正就是不一样,不管啦。”她故意对好友耍任性,逃避问题。
“……你真的有够任性的!我要跟你妈讲。”拿李晓瞳没辙,杜宣良只好随口讲讲要跟李伯母告状。
“好啊,那我明天早上就打电话跟我妈说你做了红酒炖牛肉,叫她带我爸明天一起来我们家吃,然后他们两个也会变得很任性,要你不准搬走。”
“噢!别……”越听,杜宣良越觉得头大。
“而且他们应该会老调重弹,高中时他们就说你很适合当我们家媳妇,老叫我哥和我弟追你……”叹!这个梗好,改天可以在宋祈面前提一下,真想看到他会有什么反应?哈哈!李晓瞳一边逗好友,一边坏心眼的想。
“别闹了!”杜宣良被好友闹得有点头痛,哭笑不得。
“对耶,我这么爱你,我也舍不得你去别人家,那干脆就当我们家的孝好了。”反正爸妈从以前就很喜欢吃苦耐劳、乐观善良的小良。
而她也想跟小良当一辈子的好姐妹。
“宣良,我们要当永远的好朋友哦。”
又来了……她又来了。
杜宣良拿好友最没辙的一点,就是她常常这样,上一秒人来疯,任性得让人哭笑不得,但下一秒去感性得教人忍不住融化,肉麻兮兮地对她说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心里酸酸痒痒的,有点难为情,但一股暖流注入心田,让她心里填满了感动。
“当然,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杜宣良回应好友的“告白”。
因为是最好的朋友,她很重视的友情,所以,她更不能告诉任何人,她杜宣良,很早以前就爱上了好朋友的前男友。
这一定是个会破坏友情的秘密。
听见好友义愤填膺地为她抱不平,杜宣良不禁笑了。
晓瞳不只是她最好的朋友,同时,也是她的恩人。
她们是高中死党、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家境、学业、容貌都优异的晓瞳,多少人想成为她的朋友,但晓瞳认定的至交,只有她……
高中毕业后,晓瞳不负众望的考上北部的国立大学,因此北上念书。
而她因为自小父母双亡,已经靠舅舅、舅妈拉拔长大了,没有脸再开口向舅舅提出北上念书的要求。
加上卧病在床的外公需要她的照顾,舅舅、舅妈经营的餐厅生意也要人手,她便留在老家,白天照顾外公、整顿家务,或是在舅舅店里帮忙,领取微薄的薪水,一点一点的存钱,花了五年时间才念完大学夜校。
一直到她毕业那年,外公的病已经没有办法再撑下去了。
外公哭着把她叫来,对她说:“宣良,你没有亏欠你舅舅什么,这些年来你帮得够多了,我走后,不要管你舅舅、舅妈讲什么,你拿着这些钱,离开这里,去过你自己的生活,不要再回来。”
外公病得形同枯槁,如枯爪的手捏着数张偷藏下来的千元钞票,塞进她手里。
她不肯收下,但外公坚持,并且要她发下毒誓,在他死后她一定会离开这个家。
她毕业没多久,外公便过世了,原本她还对这个家有点留恋,但外公葬礼还未结束,舅舅、舅妈便迫不及待的继承外公名下的产业,盘算着转手能赚到多少钱,让她对这个家所感到的最后一点温暖也彻底消失了。
舅舅收养她,但待她犹如下人,表妹、表弟不需要做的事情她都得做,舅舅不孝,视卧病在床的外公为累赘,更不用说刻薄的舅妈了,两个表弟、表妹也对自己的爷爷不闻不问。
杜宣良心寒了。
当处理完外公后事,她便不顾舅舅怒骂、舅妈恶毒的诅咒以及表弟妹们的冷言冷语,收拾自己简单的行李北上。
离开时,她手中只有外公塞给她的几张千元现钞,至于从小到大一点一滴存下来的存款,自然被舅妈扣留了。
人海茫茫,那时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直到到了人潮汹涌的台北车站,她才茫然的打了公共电话给好友晓瞳求救。
当看见好友十万火急的飞奔到她面前,一直忍耐着的杜宣良很不争气的哭了,而晓瞳也跟着她一起哭。
然后,晓瞳就把她带到这里,不由分说的要她住下来,两人当起了室友。
这间房子是宠女儿的李父买给晓瞳的二十岁成人礼,三房一厅位于台北市区,距离捷运站步行只要两分钟,是栋有大楼管理员的新大厦。
想起当年种种,杜宣良不禁叹息,好在有晓瞳,不然她也不会有现在了。
她拉回思绪,再次对好友强调,“瞳,还是谢谢你。我真的会加倍打扫的,如果你不满意,我可以在房租上多付一些钱也没关系。”忽视好友要她向宋祈抗争的叮咛。
“这只笨狗会把家里弄得多脏我是不怕,反正有你在,我从来不担心家里会脏乱啦!我爸妈每次来看我,都觉得我们家干净得不像话,还老是说,其实应该是我付你钱求你跟我一起住才对,不该跟你收房租呢!就连我哥也说我生活习惯这么差,你还能忍受我,真是佩服你。”阿莎力的李晓瞳挥挥手。
“怎么可以不收房租?你已经对我太好了,不收房租的话我会良心不安——说到房租,我正好领了钱给你。”杜宣良想到今天是发薪日,也是缴房租的日子,她连忙掏出皮夹,把领出来的钱交到好友手中。
“也太多了吧?拿回去!”李晓瞳连数也不数,就鬼叫着又推回去。
“……晓瞳,你要我别太宠宋祈,你自己也不能太宠我啊。”看着被塞回来的钞票,杜宣良苦恼的叹息。
一开始搬进来时,她不懂北部的房价行情,晓瞳跟她说房租三千块一个月含水电她也相信,还说因为是好朋友所以不需要押金,再附赠全新家具给她使用,并且可以等她找到工作再分月摊还。
直到她顺利找到工作,开始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被同事问起她住在哪里时,她回答的地点让同事们吓一跳,她才知道这里是黄金地段。
在这里住了大半年的她也是那时才明白,她每个月付给晓瞳的三千元房租,连付管理费都不够。
“拜托,我才不差这点钱,给我还不是随便就花掉?你还不如存起来买房子,你不是想要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吗?”
李晓瞳的话杜宣良不置可否,因为从小就寄人篱下,住的是像仓库一样的房间,所以她的确希望有天能够拥有自己的家,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不必再寄人篱下。
但是付不符合行情的房租,这让杜宣良一直住得心虚想搬走,还是李晓瞳死拖活拖硬把她留下来,耍赖着除非她出嫁或者是买到房子,否则不许搬走,甚至还拿绝交来威胁她。
北上五年,杜宣良省下房租开销,加上她物欲不高,因此得以存了笔小存款,这都要感谢李晓瞳的帮忙。
这段期间她庆幸自己有贵人相助,而她的贵人不只是晓瞳而已,还有宋祈。
初北上的生活有晓瞳帮忙,工作上则有宋祈愿意录取没有半点出版编辑经验的她,带着她在身边不吝指导,让她建立自信,直到有今天的成就。
这两个人对她意义非凡,因为都是很重要的人,所以杜宣良依然希望他们可以幸福……
“我本来在房间都快睡着了,可是,闻到大丹那只笨狗的味道我就醒了……可恶!突然觉得好饿,我要吃东西!”李晓瞳嚷嚷的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才看见冰箱里的冷饭和炖牛肉,臭脸马上就笑了。
而心思再度远飘的杜宣良,则被好友的话唤回注意力,怔怔地看着她走进厨房。
“是我喜欢的红酒炖牛肉耶!小良小良,你好棒!”赶紧把食材拿出来,在冷饭旁边淋两匙炖肉后放进微波炉里加温,李晓瞳接着热情的冲来抱住杜宣良,感叹的说:“怎么办?小良,我突然觉得很伤感……”
“噗!”杜宣良闻言笑出声。“你干么伤感?热量太高吗?你不用减肥了,真的,现在这样就很好了,偶尔吃一点宵夜不会怎样啦。”之前晓瞳老喊着自己太胖,但又抵挡不了美食的诱惑。
“谁教你做的东西该死的好吃!如果你哪天买到房子要搬走,我可能会哭出来。还有,如果你交到男朋友,要煮好吃的红酒炖牛肉还是咖喱给他吃,我也会嫉妒到想杀了对方的……”
“那你还带我去联谊?”连“杀”都出现了?杜宣良无奈又好笑地说。“你到底是希望我嫁掉?还是跟你一起当单身贵族啊?”
“那不一样嘛……”大小姐李晓瞳反覆无常的回答。
“有什么不一样?”杜宣良愣愣的反问。
李晓瞳望着认识十年的好朋友,对她的迟钝感到很无言。
她总不能跟小良承认自己带她去联谊,就是为了要让宋祈吃醋生气,这样破了宋祈的梗,故意惹他不开心吧!
当初她发现宋祈这个“弱点”时,她惊讶又开心,深深觉得找到耍弄宋祈的方法了。
而那家伙,果然沉不住气了呢……
思及此,李晓瞳偷偷的露出得意的微笑。
“反正就是不一样,不管啦。”她故意对好友耍任性,逃避问题。
“……你真的有够任性的!我要跟你妈讲。”拿李晓瞳没辙,杜宣良只好随口讲讲要跟李伯母告状。
“好啊,那我明天早上就打电话跟我妈说你做了红酒炖牛肉,叫她带我爸明天一起来我们家吃,然后他们两个也会变得很任性,要你不准搬走。”
“噢!别……”越听,杜宣良越觉得头大。
“而且他们应该会老调重弹,高中时他们就说你很适合当我们家媳妇,老叫我哥和我弟追你……”叹!这个梗好,改天可以在宋祈面前提一下,真想看到他会有什么反应?哈哈!李晓瞳一边逗好友,一边坏心眼的想。
“别闹了!”杜宣良被好友闹得有点头痛,哭笑不得。
“对耶,我这么爱你,我也舍不得你去别人家,那干脆就当我们家的孝好了。”反正爸妈从以前就很喜欢吃苦耐劳、乐观善良的小良。
而她也想跟小良当一辈子的好姐妹。
“宣良,我们要当永远的好朋友哦。”
又来了……她又来了。
杜宣良拿好友最没辙的一点,就是她常常这样,上一秒人来疯,任性得让人哭笑不得,但下一秒去感性得教人忍不住融化,肉麻兮兮地对她说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心里酸酸痒痒的,有点难为情,但一股暖流注入心田,让她心里填满了感动。
“当然,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杜宣良回应好友的“告白”。
因为是最好的朋友,她很重视的友情,所以,她更不能告诉任何人,她杜宣良,很早以前就爱上了好朋友的前男友。
这一定是个会破坏友情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