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怀璧费力的睁开眼睛,迎面看到雕花梨木的床顶,浅青色的轻纱帐重重叠叠,如烟似雾。
她动了动身体,发现自己躺在柔软芳香的床褥上,触感丝滑,显然价值不菲。
她闭上眼,满足的叹了口气。
阎王那老头子总算没骗她,这次转世,果然投胎在大富大贵之家。
才想再睡几个小时,下一秒却有道激动的声音在她耳边尖叫,“小姐醒了!小姐醒了!老爷夫人,您们看呀!”
勉强睁开眼睛。床边这个十八、九岁的鹅蛋脸少女,看打扮,应该是她的贴身丫鬟吧?哎,糟糕,忘了问阎王老头,她藉以还魂的这个姑娘的丫鬟们都叫什么名字了。
万幸的是,没等她开口,少女就扑过来跪下,满眼含着晶亮的泪水,“小姐,我是蟹啊!您为什么不说话?您还记得我吧?”
沈怀璧配合的捂住隐隐作疼的脑袋,“蟹,我头好晕,什么也记不得……哎呀,这是什么?”
难怪她真觉得有点头晕,居然在后脑摸到一个好大的肿包,也不知在哪真撞的。
床边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但见一个中年美妇满脸是泪的出现在床边。
“我的女儿啊!”丞相夫人又惊又喜的大叫一声,一把抱住她,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我苦命的女儿啊,你终于醒了,那些庸医都说你没救了!呜哇──”
一个五十多岁,须发花白的男人站在两步外,也在不停地抹眼泪。
面对宛如八点档洒狗血剧的场面,沈怀璧愣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
是了,这一世,她的身份是相府千金,芳龄十八,天朝人氏。父亲是当朝一品丞相,母亲是尚书之女。沈怀璧是他们的独生女,倍受宠爱,家里钱财万贯,奴婢如云。
而且,她已经有了一名才貌双绝的未婚夫,名叫秦衍之,相貌俊美、学富五车,是新科探花郎。
听起来,简直是“幸福生活”这四个字的完美写照啊!
这么好的转世机会,阎王居然会给她沈怀璧,自然是因为她命格非凡,而且被地府列入重点观察档案里的人物,无论在天上地下,都赫赫有名。
什么?你问她为什么出名?物以稀为贵嘛!
她,沈怀璧,命格被衰星笼罩,连衰十八世的衰王之王,世世惨遭横死,即使转世到二十一世纪的和平年代,还是逃不过被车撞死的厄运。
这么衰的命,千万人中才有一个啊!
终于,在第十八次悲惨面见阎王后,就连阎王也看不过去了,无比同情的跟她商量,说她这样的衰星命格实在太少见,为了防止衰气传染给地府其他人员,地府已经展开一项特别转世救助计画,目的是帮助他们这些衰王之王,破除衰星命格,重返正常命数。
所以,她的第十九次转世,就投胎到天朝来了。
对于已故的相府千金,沈怀璧觉得很感激,也很歉疚。如果不是沈小姐失足落水,香消玉殒,哪里能有这么好康的空缺让她递补?
而且连名字都不用改,那位香消玉殒的沈小姐也叫怀璧。
沈小姐,你在天有灵,我会代替你好好的活下去的。
“娘──哇──”母女俩抱头痛哭,就连一旁伺候的蟹都红了眼眶。
夫人哭够了,擦擦眼泪,哽咽着说:“女儿,你要节哀啊。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保重身体要紧。”
“嗯──咦?”她正要点头应声,却觉得哪里不对。
要她节哀?节什么哀?
不是沈小姐自己失足落水吗?现在人活过来了,大家应该高兴才对啊,怎么会反而劝她节哀?
可能是她脸上的迷茫太明显,沈夫人用手帕擦擦眼泪,“我的儿啊,这次你是救回来了,可是你那薄情的未婚夫君,他、他……”
沈怀璧大吃一惊,“他怎么了?”
开什么玩笑,她还没有见过那位“相貌俊美、学富五车”的探花郎丈夫咧!
沈夫人一咬牙,扭头说:“秦公子他在你失足落水,相府上下一片混乱的时候,独自离开了相府……失踪了!”
虾、虾米?
沈怀璧就像寒冬天被人当头浇了一盆雪水,整个人都僵掉了。
乍听到噩耗,她只觉得眼前金星一阵乱闪,两个斗大的字在眼前飘来荡去,反反覆覆,明明晃晃。
弃、妇!
难道……在第十九次转世,她还是选不过衰星笼罩的宿命?
要知道,天朝这里的风俗民情就像古代的中国,被丈夫抛弃的女子这辈子是别想再嫁了。
想她正当十八年华,风华正茂,家世显赫,难道竟要一辈子守活寡,孤零零的过完这一生?
不要啊!
沈怀璧浑身一个机伶,连寒毛都竖起来,她反射性的从床上跳起,“我不要!我不相信!我──”
正要下床,脚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下,虚浮的身体不受控制,顿时往前栽倒。
她大叫,“蟹──”
蟹正好站在她对面的位置,眼睁睁看到小姐的身体向她压下,脸色变得苍白一片,嘴唇也开始微微打颤,“小、小姐……”
但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她就像是下定决心般,脸上闪出坚决的神色,咬紧嘴唇,毅然决然的伸出双臂。
沈怀璧松了口气。看来这个叫做蟹的贴身丫鬟很贴心呐!
绽放出一个欣慰的笑脸,她放松的伸开双臂,向蟹倒下去。
我相信你,接住我吧!
等等!
她猛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瞪视着自己的手臂。
圆、圆滚滚……比普通人的大腿还要粗的……圆滚滚……的手臂?!
一声沉闷的声响,重物落地。
蟹整个人被压在沈怀璧庞大的身躯下,眼睛翻白,然后一声不吭晕了过去。
眼睁睁目睹惨剧发生的众人终于反应过来,手忙脚乱的冲过来,合四个中年仆妇之力,终于成功的把沈怀璧从地上拉起来。
蟹被几个要好的姊妹拖到旁边急救。
沈夫人紧张的上下打量女儿的身体,“还好还好,没摔到哪里,只是衣服上沾了点灰。”
过了好半天,沈夫人觉得情况太过诡异。
“璧儿,你还好吧?怎么这么久不说话?璧儿?!”她的脸色大变,猛地回头,“相公,快过来看看璧儿!你看她的眼睛,这么久都不眨一下,目光呆滞无神,她、她是不是摔傻了!呜,我苦命的女儿──”
沈丞相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不会的,我看璧儿只是一时虽以接受事实,刺激太大罢了,过几天就好了。”
沈夫人迟疑道:“你是说……秦公子失踪的消息?”
他大怒,“不许再提那个姓秦的!我们家璧儿看中他是他的福气,沈家不嫌弃他的出身,把他请进相府里面住,他呢,不仅不知道感激,竟然趁着璧儿落水,场面混乱的机会逃走,害璧儿如此伤心!”
沈夫人有点不安,“算了,他也不一定是故意逃走的,说不定是因为璧儿就在他眼前落水,他却无法搭救璧儿,觉得无颜再见我们,所以才悄悄离开……”
丞相冷嗤一声,“不是才怪!自从住进相府,他对璧儿的态度始终不冷不热的,如果她这次真有个什么意外,说不定他还暗自高兴呢!幸好我们女儿福大命大,没有什么大碍,否则就算姓秦的逃到天涯晦角,老夫也不放过他。哼!”
丞相夫妇陪着女儿坐了大半个时辰,要不是想到还有一大堆政务需要处理,丞相还舍不得走人。
沈夫人留在闺房里,又絮叨地说了半个时辰,看女儿始终呆滞的盯着自己手臂,一句话也不说,她没有办法,只好带着一双红肿的眼睛离开了。
又过了很久,沈怀璧才动了动嘴皮,把屋子里所有的丫鬟打发到屋外去。
然后她缓缓移动视线,从自己的手臂望向腰、腹、大腿、小腿……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自从清醒以来,总是觉得浑身无力。
带着上百斤的赘肉移动,当然会非常、非常的累。
她吃力的走到梳妆台前,坐下,铜镜映出自己的脸。
什么叫福态,看这张脸就知道了。
真是……面如满月啊!
这张脸,比她想像中的更圆、更多肉、更福态。
这位天朝的沈小姐,也比她想像中的更大胆、更强悍、更花痴。
沈怀璧虽然是衰星,但人并不笨,相反的,因为生活中的种种磨难,让她的洞察力比普通人要敏锐得多。
比如说,从丞相夫妇的话里,她就听出很多东西──
沈小姐对探花郎爱慕是真,探花郎对沈小姐,那就难说了。
那位相貌俊美、学富五车的探花郎,沈府未来的乘龙快婿,多半是被沈小姐看中,强行“请进”相府里的。
本以为会享受到正常的、幸福的人生,谁知转世过来,却发现老公落跑,而她升级为一个超级胖妞,而且还是个令人发指的花痴。
沈怀璧对着镜子咬牙切齿。
“阎王你这个老骗子、老混蛋,我都这么衰了,你还忍心欺负我?我现在这样子,就是你们说的‘正常命数’?!”
镜子无语,只是默默的映出她那张潇月脸。
唉!抱怨归抱怨,日子还是要过的。
没办法,她也只能再次认命了。
反正她经历的倒楣事多不胜数,更夸张的事都遇过,已经锻炼出超级强韧的心理承受力。
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胖了点,走路喘了点,身躯庞大了点嘛。
老公落跑了?做个单身贵族也不错。
只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怀念她上一世的身材。
现在这具身体,目测一百公斤。脑袋是一颗小圆球,身躯是一颗大圆球,从下往上看不到脖子,从上往下看不到脚。
三步一小喘,五步一大喘。
现在想起来,蟹没被她当场压死,实在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过没死也去了半条命,蟹到现在还没有清醒,病恹恹的卧床调养。
有这个血淋淋的例子在前,接下来的几日,她的随身丫鬟们整天战战兢兢,她走没有两步,身边就响起一片大呼小叫,唯恐她又被什么东西绊倒。
直到最后,她不胜其烦,随便找了几个借口,把这些丫鬟全部远远的打发到其他地方去。
开玩笑,她正准备开始减肥咧,有她们在,她还要不要减啊!
思来想去,最后很没创意的选定后花园作为她减肥的场所。
第一,这里幽静雅致,环境好啊!
第二,芳草萋萋,树木丛生,是天然的隐蔽场所。
她转世的这个朝代,大概还没有发明减肥操这样的东西,一个大家闺秀如果突然在原地狂摆腰臀,多半会被人认为患了失心疯吧!
气喘吁吁的走到后花园,沈怀璧喘得几乎快断气,扶着院墙休息了大半天,终于缓过气来,最后选定一棵大槐树下面的草地。
左右无人,立刻行动。
“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手臂抖抖,肩膀抖抖──”
她哼着自编的健康歌,努力挥舞庞大的臂膀,奋力在草地上跳跃、扭腰、踢腿、摆臀。
兴致所至,她决定挑战极限,试一次大劈腿。
沉重的身体慢慢往地面压去,腿筋和草地同时发出呻吟。
一道倒抽冷气的声音,清清楚楚的从背后传来。
沈怀璧大吃一惊,身体椅,顿时失去控制,砰的摔到地上,两条小胖腿结结实实劈开一百八十度。
她抱着腿,疼得眼前发黑,连叫也叫不出来,脑袋里只剩一个念头──
妈的咧,无论被谁看见了,威胁利诱,死不认帐!
噙满泪水的眼睛,勉强聚起大小姐的威严,忿然瞪向身后。
“哪个奴才,好大的狗胆!居然偷窥本小姐……”下面的话自动消音。
瞪视着草皮边缘站立的年轻男人,沈怀璧的眼睛慢慢睁大,嘴巴也慢慢张大。
这、这是她眼花了吗?
这相貌、这身材……
“帅!真帅!真是……极品的帅!”
她只觉得眼前光芒闪耀,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千瓦的舞台灯光骤然亮起,照亮了极品帅哥的面容,也照亮了她沮丧的内心。
她伸手揉了揉眼睛。
这帅哥穿了一袭淡青色的丝绸长衫,一袭乌黑长发,用明珠冠绾起。身材修长,气质卓然,一看就是大户出身的公子。
沈怀璧的目光由上到下,又由下到上,在他的周身巡视几遍,最后鼓起勇气,小心翼翼的落到他的面容上,顿时又是一阵晕眩。
帅!帅到只能用“极品”来形容。她从来没见过五官这么漂亮的男人,简直就像罗曼史小说里描写的完美典范。
但除了相貌之外,又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是这个男人所特有的。
就此如现在,男人抬起眼皮,淡淡的扫了她一眼。
沈怀璧的心脏猛地收缩。她知道,自己完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个发光体,只消一个眼神,就足以把她电晕过去。
她扶着大槐树,吃力地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敢,对男人福了一福。
“请问这位公子是?”
男人微微拧眉,沉吟了片刻,说道:“在下是沈相爷的访客,今日拜访贵府,多有叨扰了。这位便是沈小姐吧?”
沈怀璧叹气。当然是我了。整个相府里除了小姐,还有第二个人有这种体型的吗?
“正是小女子,不知公子贵姓?”
男人的眉头又拧了下。看起来,他对她主动向男子搭讪的行为,还是持保守态度的。
过了片刻,他才回答,“在下姓李,木子李。”
李姓在天朝是个大姓。看来即使是极品帅哥,也难免会有个这么通俗的姓氏。
沈怀璧在心里暗自叹息一声,看看李帅哥的脸色,决定还是不要再追问他的名字了。
于是她低头不语,结果李帅哥反而开口了。
“小姐贵为相府千金,刚才……何苦自虐?”
很好。看来他还是很有理智的,没有把她当成神经病,只是以为她的脑袋有点秀逗而已。
她没办法向这时代的人解释减肥操的概念,只好换了个说法。
“小女子并非自虐,而是藉由肢体动作调剂身心,试图减低苦闷。”肥胖的人真是非常苦闷啊!
他点点头,若有所悟,看向她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同情,“原来如此。是在下唐突了,小姐请节哀。”
沈怀璧眨了眨眼睛。又要她节哀?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我只是调剂身心而已,况且也没什么需要节哀的事啊!”话刚出口,她就知道自己说错了。
他自称是“沈相爷的访客”,既然跟丞相有所来往,想来也是官场中人,又怎么会不知道秦衍之落跑的事情。
满朝的人都知道沈小姐倾慕秦探花,为此不借动用势力,把他强抢进相府,准备拜堂成亲。
她投胎过来,虽然连秦探花的面都没有见过,但毕竟这个身体是沈小姐的,以前的那笔烂帐还是要算到她头上。
未婚夫落跑了,她却说“没什么需要悲哀的事”,只要是男人都会气恼她的薄情寡义吧!
果然,李公子的神色倏地冷淡下来。
背着双手,在原地慢慢踱了两步,他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她。
“秦探花失踪不过几日,沈小姐就如此言语,当真薄情得很。”又轻声笑了笑,“究竟是沈小姐在这短短数日之内就已经宽慰心情,忘记故人呢,还是说,沈小姐从未对秦探花真心过?”
这是什么话?
她就算再不了解事情始末,也知道当日的沈小姐肯定是喜欢秦探花的。
如果不喜欢他,又怎么甘愿败坏自己名声,派人把男人抢回府成亲?
更何况,她都已经死了。
对一个已经死去的可怜女人,就算是帅哥,也不可以用这种轻蔑的态度下评论。
沈怀璧立刻反驳说:“她……我自然是喜欢秦衍之的,只是……”
李公子挑眉,“只是?”
“只是……那个……啊,小女子我落水之后,后脑撞到大石头,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包括和秦公子的种种过往。”
他淡淡道:“落水失忆?原来如此。”声音虽然平和,眉宇间却带着隐约的讥讽之色。
她更加着急的解释,“是真的!我撞到水底的石头,后脑上起了好大一个包,到现在还没有消退呢。不信,你可以问府里的下人,醒来之后,有很多人的名字我都不记得了。”
李公子只是又笑了笑。
沈怀璧不是傻子,对于他的轻蔑、鄙夷,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她说了半天,人家一个字也不相信,听到最后,他甚至忍耐的拧起眉头。
那种感觉,就像是容忍一个三流的戏子,在自己的视线里拙劣的表演。
也许他的心里,根本就看不起从前的那位沈小姐。
其实这也不奇怪,动用相府势力逼迫一个男人娶自己,却还是被抛弃的女人,被人看不起,也是在所难免。
沈怀璧却不禁感到悲哀。
沈小姐的家世也算是显赫,只因为她是胖妞,长得丑,所以就注定要被抛弃?
沈怀璧又委屈又心凉,对李公子满心的爱慕,顿时全转化为怨气。
他是帅哥又怎么样?帅哥就可以用这种高高在上的冷淡态度随意批判人吗?
胖子也是有尊严的!
她的脸色一沉,冷冷道:“这里是后花园,相府内宅,请恕女眷不方便待客,不论您是朝廷哪位王爷,有事请明日再来吧!”
李公子愣了下。
沈怀璧强忍住想再看他几眼的念头,一甩头,很有气势的大步走开了。
李公子被孤零零的丢在后花园,他想了想,低下头,仔细查验自己到底是哪里露了马脚?
普通的衣衫、普通的腰带、普通的鞋、普通的玉佩……等一下!
他的目光盯住系玉佩的穗带。
五彩的穗带,其中一根色泽金黄,是皇室专用色。
指尖微微用力,把那根惹事的金黄穗带扯下来。
“真是失败的微服探访啊……”原本想私下来看看强抢男人的千金长什么样子,没想到……
康王李文征拈着穗带,站在大槐树下,喃喃的自语。
她动了动身体,发现自己躺在柔软芳香的床褥上,触感丝滑,显然价值不菲。
她闭上眼,满足的叹了口气。
阎王那老头子总算没骗她,这次转世,果然投胎在大富大贵之家。
才想再睡几个小时,下一秒却有道激动的声音在她耳边尖叫,“小姐醒了!小姐醒了!老爷夫人,您们看呀!”
勉强睁开眼睛。床边这个十八、九岁的鹅蛋脸少女,看打扮,应该是她的贴身丫鬟吧?哎,糟糕,忘了问阎王老头,她藉以还魂的这个姑娘的丫鬟们都叫什么名字了。
万幸的是,没等她开口,少女就扑过来跪下,满眼含着晶亮的泪水,“小姐,我是蟹啊!您为什么不说话?您还记得我吧?”
沈怀璧配合的捂住隐隐作疼的脑袋,“蟹,我头好晕,什么也记不得……哎呀,这是什么?”
难怪她真觉得有点头晕,居然在后脑摸到一个好大的肿包,也不知在哪真撞的。
床边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但见一个中年美妇满脸是泪的出现在床边。
“我的女儿啊!”丞相夫人又惊又喜的大叫一声,一把抱住她,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我苦命的女儿啊,你终于醒了,那些庸医都说你没救了!呜哇──”
一个五十多岁,须发花白的男人站在两步外,也在不停地抹眼泪。
面对宛如八点档洒狗血剧的场面,沈怀璧愣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
是了,这一世,她的身份是相府千金,芳龄十八,天朝人氏。父亲是当朝一品丞相,母亲是尚书之女。沈怀璧是他们的独生女,倍受宠爱,家里钱财万贯,奴婢如云。
而且,她已经有了一名才貌双绝的未婚夫,名叫秦衍之,相貌俊美、学富五车,是新科探花郎。
听起来,简直是“幸福生活”这四个字的完美写照啊!
这么好的转世机会,阎王居然会给她沈怀璧,自然是因为她命格非凡,而且被地府列入重点观察档案里的人物,无论在天上地下,都赫赫有名。
什么?你问她为什么出名?物以稀为贵嘛!
她,沈怀璧,命格被衰星笼罩,连衰十八世的衰王之王,世世惨遭横死,即使转世到二十一世纪的和平年代,还是逃不过被车撞死的厄运。
这么衰的命,千万人中才有一个啊!
终于,在第十八次悲惨面见阎王后,就连阎王也看不过去了,无比同情的跟她商量,说她这样的衰星命格实在太少见,为了防止衰气传染给地府其他人员,地府已经展开一项特别转世救助计画,目的是帮助他们这些衰王之王,破除衰星命格,重返正常命数。
所以,她的第十九次转世,就投胎到天朝来了。
对于已故的相府千金,沈怀璧觉得很感激,也很歉疚。如果不是沈小姐失足落水,香消玉殒,哪里能有这么好康的空缺让她递补?
而且连名字都不用改,那位香消玉殒的沈小姐也叫怀璧。
沈小姐,你在天有灵,我会代替你好好的活下去的。
“娘──哇──”母女俩抱头痛哭,就连一旁伺候的蟹都红了眼眶。
夫人哭够了,擦擦眼泪,哽咽着说:“女儿,你要节哀啊。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保重身体要紧。”
“嗯──咦?”她正要点头应声,却觉得哪里不对。
要她节哀?节什么哀?
不是沈小姐自己失足落水吗?现在人活过来了,大家应该高兴才对啊,怎么会反而劝她节哀?
可能是她脸上的迷茫太明显,沈夫人用手帕擦擦眼泪,“我的儿啊,这次你是救回来了,可是你那薄情的未婚夫君,他、他……”
沈怀璧大吃一惊,“他怎么了?”
开什么玩笑,她还没有见过那位“相貌俊美、学富五车”的探花郎丈夫咧!
沈夫人一咬牙,扭头说:“秦公子他在你失足落水,相府上下一片混乱的时候,独自离开了相府……失踪了!”
虾、虾米?
沈怀璧就像寒冬天被人当头浇了一盆雪水,整个人都僵掉了。
乍听到噩耗,她只觉得眼前金星一阵乱闪,两个斗大的字在眼前飘来荡去,反反覆覆,明明晃晃。
弃、妇!
难道……在第十九次转世,她还是选不过衰星笼罩的宿命?
要知道,天朝这里的风俗民情就像古代的中国,被丈夫抛弃的女子这辈子是别想再嫁了。
想她正当十八年华,风华正茂,家世显赫,难道竟要一辈子守活寡,孤零零的过完这一生?
不要啊!
沈怀璧浑身一个机伶,连寒毛都竖起来,她反射性的从床上跳起,“我不要!我不相信!我──”
正要下床,脚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下,虚浮的身体不受控制,顿时往前栽倒。
她大叫,“蟹──”
蟹正好站在她对面的位置,眼睁睁看到小姐的身体向她压下,脸色变得苍白一片,嘴唇也开始微微打颤,“小、小姐……”
但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她就像是下定决心般,脸上闪出坚决的神色,咬紧嘴唇,毅然决然的伸出双臂。
沈怀璧松了口气。看来这个叫做蟹的贴身丫鬟很贴心呐!
绽放出一个欣慰的笑脸,她放松的伸开双臂,向蟹倒下去。
我相信你,接住我吧!
等等!
她猛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瞪视着自己的手臂。
圆、圆滚滚……比普通人的大腿还要粗的……圆滚滚……的手臂?!
一声沉闷的声响,重物落地。
蟹整个人被压在沈怀璧庞大的身躯下,眼睛翻白,然后一声不吭晕了过去。
眼睁睁目睹惨剧发生的众人终于反应过来,手忙脚乱的冲过来,合四个中年仆妇之力,终于成功的把沈怀璧从地上拉起来。
蟹被几个要好的姊妹拖到旁边急救。
沈夫人紧张的上下打量女儿的身体,“还好还好,没摔到哪里,只是衣服上沾了点灰。”
过了好半天,沈夫人觉得情况太过诡异。
“璧儿,你还好吧?怎么这么久不说话?璧儿?!”她的脸色大变,猛地回头,“相公,快过来看看璧儿!你看她的眼睛,这么久都不眨一下,目光呆滞无神,她、她是不是摔傻了!呜,我苦命的女儿──”
沈丞相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不会的,我看璧儿只是一时虽以接受事实,刺激太大罢了,过几天就好了。”
沈夫人迟疑道:“你是说……秦公子失踪的消息?”
他大怒,“不许再提那个姓秦的!我们家璧儿看中他是他的福气,沈家不嫌弃他的出身,把他请进相府里面住,他呢,不仅不知道感激,竟然趁着璧儿落水,场面混乱的机会逃走,害璧儿如此伤心!”
沈夫人有点不安,“算了,他也不一定是故意逃走的,说不定是因为璧儿就在他眼前落水,他却无法搭救璧儿,觉得无颜再见我们,所以才悄悄离开……”
丞相冷嗤一声,“不是才怪!自从住进相府,他对璧儿的态度始终不冷不热的,如果她这次真有个什么意外,说不定他还暗自高兴呢!幸好我们女儿福大命大,没有什么大碍,否则就算姓秦的逃到天涯晦角,老夫也不放过他。哼!”
丞相夫妇陪着女儿坐了大半个时辰,要不是想到还有一大堆政务需要处理,丞相还舍不得走人。
沈夫人留在闺房里,又絮叨地说了半个时辰,看女儿始终呆滞的盯着自己手臂,一句话也不说,她没有办法,只好带着一双红肿的眼睛离开了。
又过了很久,沈怀璧才动了动嘴皮,把屋子里所有的丫鬟打发到屋外去。
然后她缓缓移动视线,从自己的手臂望向腰、腹、大腿、小腿……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自从清醒以来,总是觉得浑身无力。
带着上百斤的赘肉移动,当然会非常、非常的累。
她吃力的走到梳妆台前,坐下,铜镜映出自己的脸。
什么叫福态,看这张脸就知道了。
真是……面如满月啊!
这张脸,比她想像中的更圆、更多肉、更福态。
这位天朝的沈小姐,也比她想像中的更大胆、更强悍、更花痴。
沈怀璧虽然是衰星,但人并不笨,相反的,因为生活中的种种磨难,让她的洞察力比普通人要敏锐得多。
比如说,从丞相夫妇的话里,她就听出很多东西──
沈小姐对探花郎爱慕是真,探花郎对沈小姐,那就难说了。
那位相貌俊美、学富五车的探花郎,沈府未来的乘龙快婿,多半是被沈小姐看中,强行“请进”相府里的。
本以为会享受到正常的、幸福的人生,谁知转世过来,却发现老公落跑,而她升级为一个超级胖妞,而且还是个令人发指的花痴。
沈怀璧对着镜子咬牙切齿。
“阎王你这个老骗子、老混蛋,我都这么衰了,你还忍心欺负我?我现在这样子,就是你们说的‘正常命数’?!”
镜子无语,只是默默的映出她那张潇月脸。
唉!抱怨归抱怨,日子还是要过的。
没办法,她也只能再次认命了。
反正她经历的倒楣事多不胜数,更夸张的事都遇过,已经锻炼出超级强韧的心理承受力。
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胖了点,走路喘了点,身躯庞大了点嘛。
老公落跑了?做个单身贵族也不错。
只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怀念她上一世的身材。
现在这具身体,目测一百公斤。脑袋是一颗小圆球,身躯是一颗大圆球,从下往上看不到脖子,从上往下看不到脚。
三步一小喘,五步一大喘。
现在想起来,蟹没被她当场压死,实在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过没死也去了半条命,蟹到现在还没有清醒,病恹恹的卧床调养。
有这个血淋淋的例子在前,接下来的几日,她的随身丫鬟们整天战战兢兢,她走没有两步,身边就响起一片大呼小叫,唯恐她又被什么东西绊倒。
直到最后,她不胜其烦,随便找了几个借口,把这些丫鬟全部远远的打发到其他地方去。
开玩笑,她正准备开始减肥咧,有她们在,她还要不要减啊!
思来想去,最后很没创意的选定后花园作为她减肥的场所。
第一,这里幽静雅致,环境好啊!
第二,芳草萋萋,树木丛生,是天然的隐蔽场所。
她转世的这个朝代,大概还没有发明减肥操这样的东西,一个大家闺秀如果突然在原地狂摆腰臀,多半会被人认为患了失心疯吧!
气喘吁吁的走到后花园,沈怀璧喘得几乎快断气,扶着院墙休息了大半天,终于缓过气来,最后选定一棵大槐树下面的草地。
左右无人,立刻行动。
“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手臂抖抖,肩膀抖抖──”
她哼着自编的健康歌,努力挥舞庞大的臂膀,奋力在草地上跳跃、扭腰、踢腿、摆臀。
兴致所至,她决定挑战极限,试一次大劈腿。
沉重的身体慢慢往地面压去,腿筋和草地同时发出呻吟。
一道倒抽冷气的声音,清清楚楚的从背后传来。
沈怀璧大吃一惊,身体椅,顿时失去控制,砰的摔到地上,两条小胖腿结结实实劈开一百八十度。
她抱着腿,疼得眼前发黑,连叫也叫不出来,脑袋里只剩一个念头──
妈的咧,无论被谁看见了,威胁利诱,死不认帐!
噙满泪水的眼睛,勉强聚起大小姐的威严,忿然瞪向身后。
“哪个奴才,好大的狗胆!居然偷窥本小姐……”下面的话自动消音。
瞪视着草皮边缘站立的年轻男人,沈怀璧的眼睛慢慢睁大,嘴巴也慢慢张大。
这、这是她眼花了吗?
这相貌、这身材……
“帅!真帅!真是……极品的帅!”
她只觉得眼前光芒闪耀,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千瓦的舞台灯光骤然亮起,照亮了极品帅哥的面容,也照亮了她沮丧的内心。
她伸手揉了揉眼睛。
这帅哥穿了一袭淡青色的丝绸长衫,一袭乌黑长发,用明珠冠绾起。身材修长,气质卓然,一看就是大户出身的公子。
沈怀璧的目光由上到下,又由下到上,在他的周身巡视几遍,最后鼓起勇气,小心翼翼的落到他的面容上,顿时又是一阵晕眩。
帅!帅到只能用“极品”来形容。她从来没见过五官这么漂亮的男人,简直就像罗曼史小说里描写的完美典范。
但除了相貌之外,又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是这个男人所特有的。
就此如现在,男人抬起眼皮,淡淡的扫了她一眼。
沈怀璧的心脏猛地收缩。她知道,自己完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个发光体,只消一个眼神,就足以把她电晕过去。
她扶着大槐树,吃力地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敢,对男人福了一福。
“请问这位公子是?”
男人微微拧眉,沉吟了片刻,说道:“在下是沈相爷的访客,今日拜访贵府,多有叨扰了。这位便是沈小姐吧?”
沈怀璧叹气。当然是我了。整个相府里除了小姐,还有第二个人有这种体型的吗?
“正是小女子,不知公子贵姓?”
男人的眉头又拧了下。看起来,他对她主动向男子搭讪的行为,还是持保守态度的。
过了片刻,他才回答,“在下姓李,木子李。”
李姓在天朝是个大姓。看来即使是极品帅哥,也难免会有个这么通俗的姓氏。
沈怀璧在心里暗自叹息一声,看看李帅哥的脸色,决定还是不要再追问他的名字了。
于是她低头不语,结果李帅哥反而开口了。
“小姐贵为相府千金,刚才……何苦自虐?”
很好。看来他还是很有理智的,没有把她当成神经病,只是以为她的脑袋有点秀逗而已。
她没办法向这时代的人解释减肥操的概念,只好换了个说法。
“小女子并非自虐,而是藉由肢体动作调剂身心,试图减低苦闷。”肥胖的人真是非常苦闷啊!
他点点头,若有所悟,看向她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同情,“原来如此。是在下唐突了,小姐请节哀。”
沈怀璧眨了眨眼睛。又要她节哀?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我只是调剂身心而已,况且也没什么需要节哀的事啊!”话刚出口,她就知道自己说错了。
他自称是“沈相爷的访客”,既然跟丞相有所来往,想来也是官场中人,又怎么会不知道秦衍之落跑的事情。
满朝的人都知道沈小姐倾慕秦探花,为此不借动用势力,把他强抢进相府,准备拜堂成亲。
她投胎过来,虽然连秦探花的面都没有见过,但毕竟这个身体是沈小姐的,以前的那笔烂帐还是要算到她头上。
未婚夫落跑了,她却说“没什么需要悲哀的事”,只要是男人都会气恼她的薄情寡义吧!
果然,李公子的神色倏地冷淡下来。
背着双手,在原地慢慢踱了两步,他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她。
“秦探花失踪不过几日,沈小姐就如此言语,当真薄情得很。”又轻声笑了笑,“究竟是沈小姐在这短短数日之内就已经宽慰心情,忘记故人呢,还是说,沈小姐从未对秦探花真心过?”
这是什么话?
她就算再不了解事情始末,也知道当日的沈小姐肯定是喜欢秦探花的。
如果不喜欢他,又怎么甘愿败坏自己名声,派人把男人抢回府成亲?
更何况,她都已经死了。
对一个已经死去的可怜女人,就算是帅哥,也不可以用这种轻蔑的态度下评论。
沈怀璧立刻反驳说:“她……我自然是喜欢秦衍之的,只是……”
李公子挑眉,“只是?”
“只是……那个……啊,小女子我落水之后,后脑撞到大石头,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包括和秦公子的种种过往。”
他淡淡道:“落水失忆?原来如此。”声音虽然平和,眉宇间却带着隐约的讥讽之色。
她更加着急的解释,“是真的!我撞到水底的石头,后脑上起了好大一个包,到现在还没有消退呢。不信,你可以问府里的下人,醒来之后,有很多人的名字我都不记得了。”
李公子只是又笑了笑。
沈怀璧不是傻子,对于他的轻蔑、鄙夷,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她说了半天,人家一个字也不相信,听到最后,他甚至忍耐的拧起眉头。
那种感觉,就像是容忍一个三流的戏子,在自己的视线里拙劣的表演。
也许他的心里,根本就看不起从前的那位沈小姐。
其实这也不奇怪,动用相府势力逼迫一个男人娶自己,却还是被抛弃的女人,被人看不起,也是在所难免。
沈怀璧却不禁感到悲哀。
沈小姐的家世也算是显赫,只因为她是胖妞,长得丑,所以就注定要被抛弃?
沈怀璧又委屈又心凉,对李公子满心的爱慕,顿时全转化为怨气。
他是帅哥又怎么样?帅哥就可以用这种高高在上的冷淡态度随意批判人吗?
胖子也是有尊严的!
她的脸色一沉,冷冷道:“这里是后花园,相府内宅,请恕女眷不方便待客,不论您是朝廷哪位王爷,有事请明日再来吧!”
李公子愣了下。
沈怀璧强忍住想再看他几眼的念头,一甩头,很有气势的大步走开了。
李公子被孤零零的丢在后花园,他想了想,低下头,仔细查验自己到底是哪里露了马脚?
普通的衣衫、普通的腰带、普通的鞋、普通的玉佩……等一下!
他的目光盯住系玉佩的穗带。
五彩的穗带,其中一根色泽金黄,是皇室专用色。
指尖微微用力,把那根惹事的金黄穗带扯下来。
“真是失败的微服探访啊……”原本想私下来看看强抢男人的千金长什么样子,没想到……
康王李文征拈着穗带,站在大槐树下,喃喃的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