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芸出嫁,那排场对丁家村的人来说,空前的大,秦家人憋着一股劲的要风光大娶,长长的迎亲队伍,从这头望去,像一条红色的长龙,从县城起便一路吹锣打鼓的到丁家村,热闹非常。
不少人在心里好奇,能让县太爷家这样重视的新娘子,究竟是哪家姑娘。
秦绍骑在高头大马上,大红喜袍着身,嘴角的笑容咧到耳根,漆黑的瞳眸灿若星辰。
封翌珩没能回来,却让唐明朝赶了回来。
作为弟弟,他要背着丁芸上花轿。
苏氏看着丁芸上轿,忽然觉得鼻头发酸。
香香那会成亲,因为之后还住在家里,她并没有太多的伤感,可芸儿这一嫁,便是真的嫁出去了,再过不久又要跟着秦绍去苍城上任,以后相见的次数,都是能算得清楚的。
何况,如今的香香,也并不是真的招赘招在家里,终归这个女儿,也是嫁出去的,要跟着封翌珩去京城。
丁家村的人羡慕丁芸嫁的好,羡慕苏氏跟县太爷做了亲家。
不过也有脑子灵活的人拐弯抹角的打听封翌珩,实在是木天回来的那天,气势实在惊人,远不是普通有钱人家的侍卫才有的,何况,他带来的,可是皇宫里的太监首领,贴身伺候皇上的,光这么一想,不少人便有种心惊胆颤的感觉。
他们虽然是乡下人,没读过书,没见过世面,但好歹懂一些常识。
能跟皇上身边的首领太监相关的,那身份能差了去?
“秀兰呐,怎么没看见封羽呢?”
“有事,回家去了。”苏氏说。
“连大姐的婚礼都不能参加,怕不是小事吧,你家封羽,来头不小吧?”
“是比咱们这些乡下人尊贵些,不过封羽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等忙完了,就会回来的。”
苏氏说着,便看到问话的人略带怜悯的神色,恐怕他们以为封封家世优越而不同意他娶的媳妇,所以才被召回家,连今天这样大好的日子都不在,可见家里长辈看得严不许他再跟他们家有什么瓜葛。
而到以后,封翌珩的真正身份在丁家村里公开,足足吓晕了将近一半的村民。
这会还对丁香心生怜悯的人之后再看封翌珩的态度,只恨不得割了自己的舌头。
特么这哪里有一丁点看不起乡下人的意思,瞧相爷把丁香捧在手心里那呵护倍至的紧张模样,就是公主那等金枝玉叶都未必有这待遇啊。
秦绍带着丁芸回门之后,便收整行装,去苍城任知府。
除了芷香跟着,苏氏让姚妈妈也跟着去了。
府邸新建,丁芸从来没有接触过后宅锁事,这突然接管这么大的家,肯定像个无头苍蝇乱转。
秦夫人指派华霜跟着丁芸去苍城,手把手的教,等丁芸能独自上手之后就回秦家,华霜是秦夫人的陪嫁丫头,不说秦夫人离不开她,若一直跟着丁芸,难保不会让丁芸紧张惶恐,觉得婆婆有意派华霜过来看着自己。
半个月后,丁香收拾了细软,拉着丁义雪,告别苏氏跟唐风,去了京城。
五月的天,扑面而来的风带着一丝灼热的温度,码头上劳作的工人们汗流夹背。
狭小的船因为载的人多而散发着一股汗臭味。
丁香跟丁义雪脸色苍白的下了船,扶着一根柱子吐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来。
灰旧的衣裙,上面打着无数个补丁,两人的脸上,皆用锅灰抹得脏兮兮的,头发上也积满了灰尘,像杂草似的堆在头顶,叫人一看,就能生出不想靠近的心思。
两人的不远处,是秦占给两人安排的衙差,身上原本得体的衣裳,皆被丁香换成了破旧的补丁衣裳。
相爷夫人怎么说来着的?
哦,对,只有把自己变成乞丐的模样,一路上才不会有劫财劫色各种劫。
乍一听,还挺有道理的。
只是一路不能洗澡不能收拾自己的仪容,太特么受罪了。
他们都能清楚的闻到自己身上那种销魂的酸臭味。
夫人呐,你可是女人啊喂!
“阿……阿香,我不行了,我走不动路了。”丁义雪抱着柱子,一脸的生无可恋。
丁香看了丁义雪一眼,撑着身子道:“再坚持一会,等进了京城,就能吃好吃的了。”这一路为了他们能安全到达京城,不仅没住过客栈洗过澡,更没吃过一顿好东西。
还好,一路平安,没白受罪。
一听到吃的,丁义雪下意识的舔了舔唇:“那赶……赶紧走。”
本想着坐船要快,谁能想她晕船啊,船上这两天,吃啥吐啥,简直生不如死。
京城的繁华,远不是远益县能比的,四人坐在街边的牛肉面摊位前,一眼望去十个中,有九个穿着锦衣华服,尊贵的气势,几乎不用去特意确认便能猜到其出身富贵。
不过这会的四人,吃的狼吞虎咽,再繁荣的街道,也不能把他们吸引过去。
“老板,再来一碗。”
丁义雪拿袖子抹了把嘴,举着筷子喊道。
“好勒。”老板高声应道,手脚麻利的又抓了一把面下了起来,眼角的余光瞥向那一桌时,带着惊愕的神色。
那桌上的碗都堆了两叠了,还没吃饱?
乖乖,这都喊了第四碗了吧?
一个姑娘家都这么能吃,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老板一边在心里腹诽,一边快速的上面。
这时,街上一片哄乱,原本在街道中央的人立即面带惶恐之色的往两边分去,一辆精致奢华的马车缓缓走过。
丁香的旁边一桌,似乎也不是京城本地人,看着百姓这样自发的给来者让路,便不由得生起了八卦的心。
“马车里的是哪家公子呀?”有人轻声的问老板。
老板畏惧的看了一眼马车,举着勺子压低了声音说:“这可不是一般人家的公子,是封丞相,庆王世子。”
“吓,年纪轻轻就位列百官之首,也真是厉害啊。”那食客睁大眼睛惊叹道。
丁香闻言,吃面的手蓦地一顿,她猛的回头,看着老板的眼神如狼似虎:“老板,你没看错?是丞相封翌珩的马车?”
“当然不会看错,那车顶雕刻着麒麟兽,放眼京城只有封相一人能用。”老板斜昵了丁香一眼,颇有些身为京城本地人的自豪:“还有,封相的名讳可不能说,是要被降罪的……”
老板还在喋喋不休的教导“新人”京城的一些常识,却忽听一声尖叫。
“疯子,疯子,停车……封翌珩……”
老板就见那脏兮兮的小姑娘连筷子都没来得急放下,便撒开脚丫子追着马车而去,吓的手一抖,勺子直接给飞了出去。
她……她她她……她叫啥?
不少人在心里好奇,能让县太爷家这样重视的新娘子,究竟是哪家姑娘。
秦绍骑在高头大马上,大红喜袍着身,嘴角的笑容咧到耳根,漆黑的瞳眸灿若星辰。
封翌珩没能回来,却让唐明朝赶了回来。
作为弟弟,他要背着丁芸上花轿。
苏氏看着丁芸上轿,忽然觉得鼻头发酸。
香香那会成亲,因为之后还住在家里,她并没有太多的伤感,可芸儿这一嫁,便是真的嫁出去了,再过不久又要跟着秦绍去苍城上任,以后相见的次数,都是能算得清楚的。
何况,如今的香香,也并不是真的招赘招在家里,终归这个女儿,也是嫁出去的,要跟着封翌珩去京城。
丁家村的人羡慕丁芸嫁的好,羡慕苏氏跟县太爷做了亲家。
不过也有脑子灵活的人拐弯抹角的打听封翌珩,实在是木天回来的那天,气势实在惊人,远不是普通有钱人家的侍卫才有的,何况,他带来的,可是皇宫里的太监首领,贴身伺候皇上的,光这么一想,不少人便有种心惊胆颤的感觉。
他们虽然是乡下人,没读过书,没见过世面,但好歹懂一些常识。
能跟皇上身边的首领太监相关的,那身份能差了去?
“秀兰呐,怎么没看见封羽呢?”
“有事,回家去了。”苏氏说。
“连大姐的婚礼都不能参加,怕不是小事吧,你家封羽,来头不小吧?”
“是比咱们这些乡下人尊贵些,不过封羽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等忙完了,就会回来的。”
苏氏说着,便看到问话的人略带怜悯的神色,恐怕他们以为封封家世优越而不同意他娶的媳妇,所以才被召回家,连今天这样大好的日子都不在,可见家里长辈看得严不许他再跟他们家有什么瓜葛。
而到以后,封翌珩的真正身份在丁家村里公开,足足吓晕了将近一半的村民。
这会还对丁香心生怜悯的人之后再看封翌珩的态度,只恨不得割了自己的舌头。
特么这哪里有一丁点看不起乡下人的意思,瞧相爷把丁香捧在手心里那呵护倍至的紧张模样,就是公主那等金枝玉叶都未必有这待遇啊。
秦绍带着丁芸回门之后,便收整行装,去苍城任知府。
除了芷香跟着,苏氏让姚妈妈也跟着去了。
府邸新建,丁芸从来没有接触过后宅锁事,这突然接管这么大的家,肯定像个无头苍蝇乱转。
秦夫人指派华霜跟着丁芸去苍城,手把手的教,等丁芸能独自上手之后就回秦家,华霜是秦夫人的陪嫁丫头,不说秦夫人离不开她,若一直跟着丁芸,难保不会让丁芸紧张惶恐,觉得婆婆有意派华霜过来看着自己。
半个月后,丁香收拾了细软,拉着丁义雪,告别苏氏跟唐风,去了京城。
五月的天,扑面而来的风带着一丝灼热的温度,码头上劳作的工人们汗流夹背。
狭小的船因为载的人多而散发着一股汗臭味。
丁香跟丁义雪脸色苍白的下了船,扶着一根柱子吐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来。
灰旧的衣裙,上面打着无数个补丁,两人的脸上,皆用锅灰抹得脏兮兮的,头发上也积满了灰尘,像杂草似的堆在头顶,叫人一看,就能生出不想靠近的心思。
两人的不远处,是秦占给两人安排的衙差,身上原本得体的衣裳,皆被丁香换成了破旧的补丁衣裳。
相爷夫人怎么说来着的?
哦,对,只有把自己变成乞丐的模样,一路上才不会有劫财劫色各种劫。
乍一听,还挺有道理的。
只是一路不能洗澡不能收拾自己的仪容,太特么受罪了。
他们都能清楚的闻到自己身上那种销魂的酸臭味。
夫人呐,你可是女人啊喂!
“阿……阿香,我不行了,我走不动路了。”丁义雪抱着柱子,一脸的生无可恋。
丁香看了丁义雪一眼,撑着身子道:“再坚持一会,等进了京城,就能吃好吃的了。”这一路为了他们能安全到达京城,不仅没住过客栈洗过澡,更没吃过一顿好东西。
还好,一路平安,没白受罪。
一听到吃的,丁义雪下意识的舔了舔唇:“那赶……赶紧走。”
本想着坐船要快,谁能想她晕船啊,船上这两天,吃啥吐啥,简直生不如死。
京城的繁华,远不是远益县能比的,四人坐在街边的牛肉面摊位前,一眼望去十个中,有九个穿着锦衣华服,尊贵的气势,几乎不用去特意确认便能猜到其出身富贵。
不过这会的四人,吃的狼吞虎咽,再繁荣的街道,也不能把他们吸引过去。
“老板,再来一碗。”
丁义雪拿袖子抹了把嘴,举着筷子喊道。
“好勒。”老板高声应道,手脚麻利的又抓了一把面下了起来,眼角的余光瞥向那一桌时,带着惊愕的神色。
那桌上的碗都堆了两叠了,还没吃饱?
乖乖,这都喊了第四碗了吧?
一个姑娘家都这么能吃,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老板一边在心里腹诽,一边快速的上面。
这时,街上一片哄乱,原本在街道中央的人立即面带惶恐之色的往两边分去,一辆精致奢华的马车缓缓走过。
丁香的旁边一桌,似乎也不是京城本地人,看着百姓这样自发的给来者让路,便不由得生起了八卦的心。
“马车里的是哪家公子呀?”有人轻声的问老板。
老板畏惧的看了一眼马车,举着勺子压低了声音说:“这可不是一般人家的公子,是封丞相,庆王世子。”
“吓,年纪轻轻就位列百官之首,也真是厉害啊。”那食客睁大眼睛惊叹道。
丁香闻言,吃面的手蓦地一顿,她猛的回头,看着老板的眼神如狼似虎:“老板,你没看错?是丞相封翌珩的马车?”
“当然不会看错,那车顶雕刻着麒麟兽,放眼京城只有封相一人能用。”老板斜昵了丁香一眼,颇有些身为京城本地人的自豪:“还有,封相的名讳可不能说,是要被降罪的……”
老板还在喋喋不休的教导“新人”京城的一些常识,却忽听一声尖叫。
“疯子,疯子,停车……封翌珩……”
老板就见那脏兮兮的小姑娘连筷子都没来得急放下,便撒开脚丫子追着马车而去,吓的手一抖,勺子直接给飞了出去。
她……她她她……她叫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