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素这人吧,之所以活得长,除了她本身能力以外,还有一件很随心的事情,那便是忘性大,一般不是很紧要的事情,她都不会记住,当然一些很紧张的事情,她也不一定会记住,就算她偶尔性格分裂,虽然每个性格都非常的清楚所发生的事情,却不会刻意的去记住一些什么,只当一个旁观者,看好戏的心态而已。
此时问素已经很正常一段时间了,她自离开阴诡山之色,生活丰富了很多,也不再孤单,完全不需要其他人格出来给自己解闷,她盯着眼前这个男人,思索了许久,顿时大悟,“哦,我好像有点印象。”
那双眼睛是从一个坏婆子身上取来的,问素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买来的奴婢,作为主人,便有权处理,要打要杀,或许要取眼睛都是只是一句话而已,当然后来那个婆子问素便又转手将人给卖了,卖给了阴诡派一个下山历练的弟子手里,那弟子是制毒的,应是能有极大用处的,问素作为一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怪物,并不觉得有什么残忍的,只觉得理所当然。
可在眼前这个男人的眼里,这个一头银发,长相倾城的,老怪物却是一个妙手仁心,悬壶济世的心善女子。
男人脸上泛着温和的笑,眼底是一片欣喜之色,言道:“姑娘,此番在下过来,便是来报恩的,姑娘若有什么吩咐,尽管和在下提,在下一定全力以赴替姑娘办到。”
问素盯着他,眼底有着若有所思的光芒,男人被她盯得有些尴尬,轻咳了一声,问素收回目光,声音慵懒,“老身向来做好事不留名,你不过是老身行善过程中其中一个小小的插曲而已,不必在意的。”
“姑娘,在下乃是郑家……”
问素打断了他的话,叹了一口气,“老身记性不太好,你告诉我名字我也未必记得住,你既要报恩,送点钱便可以走了。”
男子怔了怔,倒没想到问素居然会如此,咬了咬牙,认真又慎重道:“姑娘,救命之恩,怎么可用钱财来抵消?姑娘未必太看不起在下了,姑娘若是不记得在下的名字,姑娘愿意叫在下什么,在下都应着。”
问素眨了眨眼睛,“那叫你二狗子?”
男子脸上的肌肉抽了抽,咬牙应了下来,“多谢姑娘赐名。”
“不行,不行,二狗子是我院里梧桐树上的那只孔雀的名字,你不能叫这个名字,这样显得我这人很随意,随便借用一只鸟的名字,实在是有失礼数啊。”问素摇了摇头。
男子心想,孔雀这么名贵的鸟儿,你居然给人家取一个这么抽象化的名字,这姑娘果然与从不同啊,越是觉得她有意思了。
问素盯着男子看了许久,“不如叫烧麦?”
男子嘴角抽了抽,咬牙:“这个昵称甚是好听。”总比叫二狗子好听,比起二狗子,这个名字简直是无比的美妙。
问素舔了舔嘴唇,“今早吃的烧麦,倒是挺好吃的。”
男子垂眸,缓缓开口:“若是姑娘喜欢,我便是姑娘最爱吃的烧麦。”
问素咯咯的笑,“你对老人家还是挺好了,老身很看好你哦,酗子。”
“姑娘明明年纪不在,为何总是自称老身,岂不是把自己给叫老了吗?姑娘芳名在下已经听乐老爷提过了,不过在下就称呼姑娘问素吧。”
问素皱眉,“刚说你小子对老人不错,怎么这会儿老幼不尊了?老身……”
“问素姑娘。”男子抱揖,“烧麦随便一直跟随姑娘左右,希望姑娘不要嫌弃。”
问素顿时吓得跳了起来,“什么,什么,你要跟在我的身边,你这人怎么这般恩将仇报呢?我治好了你的眼睛,你还跟在我的身边,怎么,是想让我养着你不成?”
男子赶紧解释道:“问素姑娘,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我愿意跟随姑娘左右,完全是想报恩,我愿意养着姑娘的。”
问素嘀咕道:“这世间还有这等傻冒,倒是有些稀奇,哎哟,我这该死的美貌哦,我也很无奈啊。”
男子眼里全是对问素一片痴迷的光芒,不管问素说什么,或是要他做什么,他都会不顾一切的去做。
之后的日子,问素的身边总会出现一个男人,这个男子就像一个跟班一样,时时的跟在问素的左右,甚至连穿着方面,几乎都与问素相似,问素喜欢着一些颜色鲜丽的衣服,不过大多数都是红色居多,在问素看来,红色既而脏,又能提肤色,更重要的是够张扬,现在跟在她身边这个男子,更是张扬了起来。
宗政述看着那个像一只哈巴狗一样跟在问素身边的男子,言道:“他是从哪里来了?”
乐采薇捣着药,停下来,看了一眼不远处那两片红影,缓缓而道:“你可还记得我们曾经给一个富翁家的少爷治过眼睛?”
“嗯?”宗政述那时不过是跟在乐采薇的身边,对于其他的事情,他不是很关注。
乐采薇言道:“就是那个少爷啊,他说要报恩,便一直跟在师父的身边了,别人看到师父一头白发,怕是早就觉得她是一个老太婆了,可那少爷偏偏觉得师父那头白发很是漂亮,与众不同。”乐采薇怀疑那男子是不是眼睛还没完全康复,至少可能有对色彩的认识有些与常人不同。
“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宗政述的眼底有着温柔之意,他笑眯眯的看着乐采薇,乐采薇摸了摸脸蛋,言道:“挺有道理。”
云纾安从屋内走出来,便是看到的这一幕,他心口处所缺的那一块,就像被什么猛兽啃食了一般,伤口痛到呼吸都艰难,他嘴角有抹森冷的笑意,采薇,你若是真的幸福,那我便不打扰,若不是呢,他的眼底有暗芒涌动。
夜深,归元再次闯了进来,站在云纾安的面前,一脸恭敬道:“主子,不如你随属下回听风阁总舵吧。”如若舍不得动手,便眼不见心不烦,归元觉得这样甚好。
此时问素已经很正常一段时间了,她自离开阴诡山之色,生活丰富了很多,也不再孤单,完全不需要其他人格出来给自己解闷,她盯着眼前这个男人,思索了许久,顿时大悟,“哦,我好像有点印象。”
那双眼睛是从一个坏婆子身上取来的,问素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买来的奴婢,作为主人,便有权处理,要打要杀,或许要取眼睛都是只是一句话而已,当然后来那个婆子问素便又转手将人给卖了,卖给了阴诡派一个下山历练的弟子手里,那弟子是制毒的,应是能有极大用处的,问素作为一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怪物,并不觉得有什么残忍的,只觉得理所当然。
可在眼前这个男人的眼里,这个一头银发,长相倾城的,老怪物却是一个妙手仁心,悬壶济世的心善女子。
男人脸上泛着温和的笑,眼底是一片欣喜之色,言道:“姑娘,此番在下过来,便是来报恩的,姑娘若有什么吩咐,尽管和在下提,在下一定全力以赴替姑娘办到。”
问素盯着他,眼底有着若有所思的光芒,男人被她盯得有些尴尬,轻咳了一声,问素收回目光,声音慵懒,“老身向来做好事不留名,你不过是老身行善过程中其中一个小小的插曲而已,不必在意的。”
“姑娘,在下乃是郑家……”
问素打断了他的话,叹了一口气,“老身记性不太好,你告诉我名字我也未必记得住,你既要报恩,送点钱便可以走了。”
男子怔了怔,倒没想到问素居然会如此,咬了咬牙,认真又慎重道:“姑娘,救命之恩,怎么可用钱财来抵消?姑娘未必太看不起在下了,姑娘若是不记得在下的名字,姑娘愿意叫在下什么,在下都应着。”
问素眨了眨眼睛,“那叫你二狗子?”
男子脸上的肌肉抽了抽,咬牙应了下来,“多谢姑娘赐名。”
“不行,不行,二狗子是我院里梧桐树上的那只孔雀的名字,你不能叫这个名字,这样显得我这人很随意,随便借用一只鸟的名字,实在是有失礼数啊。”问素摇了摇头。
男子心想,孔雀这么名贵的鸟儿,你居然给人家取一个这么抽象化的名字,这姑娘果然与从不同啊,越是觉得她有意思了。
问素盯着男子看了许久,“不如叫烧麦?”
男子嘴角抽了抽,咬牙:“这个昵称甚是好听。”总比叫二狗子好听,比起二狗子,这个名字简直是无比的美妙。
问素舔了舔嘴唇,“今早吃的烧麦,倒是挺好吃的。”
男子垂眸,缓缓开口:“若是姑娘喜欢,我便是姑娘最爱吃的烧麦。”
问素咯咯的笑,“你对老人家还是挺好了,老身很看好你哦,酗子。”
“姑娘明明年纪不在,为何总是自称老身,岂不是把自己给叫老了吗?姑娘芳名在下已经听乐老爷提过了,不过在下就称呼姑娘问素吧。”
问素皱眉,“刚说你小子对老人不错,怎么这会儿老幼不尊了?老身……”
“问素姑娘。”男子抱揖,“烧麦随便一直跟随姑娘左右,希望姑娘不要嫌弃。”
问素顿时吓得跳了起来,“什么,什么,你要跟在我的身边,你这人怎么这般恩将仇报呢?我治好了你的眼睛,你还跟在我的身边,怎么,是想让我养着你不成?”
男子赶紧解释道:“问素姑娘,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我愿意跟随姑娘左右,完全是想报恩,我愿意养着姑娘的。”
问素嘀咕道:“这世间还有这等傻冒,倒是有些稀奇,哎哟,我这该死的美貌哦,我也很无奈啊。”
男子眼里全是对问素一片痴迷的光芒,不管问素说什么,或是要他做什么,他都会不顾一切的去做。
之后的日子,问素的身边总会出现一个男人,这个男子就像一个跟班一样,时时的跟在问素的左右,甚至连穿着方面,几乎都与问素相似,问素喜欢着一些颜色鲜丽的衣服,不过大多数都是红色居多,在问素看来,红色既而脏,又能提肤色,更重要的是够张扬,现在跟在她身边这个男子,更是张扬了起来。
宗政述看着那个像一只哈巴狗一样跟在问素身边的男子,言道:“他是从哪里来了?”
乐采薇捣着药,停下来,看了一眼不远处那两片红影,缓缓而道:“你可还记得我们曾经给一个富翁家的少爷治过眼睛?”
“嗯?”宗政述那时不过是跟在乐采薇的身边,对于其他的事情,他不是很关注。
乐采薇言道:“就是那个少爷啊,他说要报恩,便一直跟在师父的身边了,别人看到师父一头白发,怕是早就觉得她是一个老太婆了,可那少爷偏偏觉得师父那头白发很是漂亮,与众不同。”乐采薇怀疑那男子是不是眼睛还没完全康复,至少可能有对色彩的认识有些与常人不同。
“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宗政述的眼底有着温柔之意,他笑眯眯的看着乐采薇,乐采薇摸了摸脸蛋,言道:“挺有道理。”
云纾安从屋内走出来,便是看到的这一幕,他心口处所缺的那一块,就像被什么猛兽啃食了一般,伤口痛到呼吸都艰难,他嘴角有抹森冷的笑意,采薇,你若是真的幸福,那我便不打扰,若不是呢,他的眼底有暗芒涌动。
夜深,归元再次闯了进来,站在云纾安的面前,一脸恭敬道:“主子,不如你随属下回听风阁总舵吧。”如若舍不得动手,便眼不见心不烦,归元觉得这样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