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天还黑着,我知道这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了,如果有人要来的话,这是最后的时机。
“打起点精神来,天亮之前可能还有最后一战,要是能抓到活口的话,我奖励你一座宅子。”我随口说道。
“你的钱不都是我挣的吗?买宅子还不是花我的钱?不要,要不你把凰尾剑的下落告诉我,我回头找瑞安王要那把凤首剑,两个凑成一对,送给我的未来妻子如何?”陆丰年开始打我的主意了。
我心里突然觉得有些难受,凤首凰尾,单拿出来已经是一把神兵利器了,如果放在一起的话,威力会更加惊人。只是我和瑞安王还从来没有并肩作战过,每次都是各自为战,即使有几次难得的一起上战场的机会,我也是带着人横冲直撞,从来没有和瑞安王好好配合过,就更别提两把剑一起合用了。
我下意识的不想让任何人再用我用过的剑,更不希望象征着我和瑞安王曾经真挚感情的两把剑落到别人的手里,于是我想都没想就拒绝道:“我亲自找铸剑大师给你铸一对兵器吧,别打凰尾的主意。”
又一伙刺客进来,我把心里所有的苦闷都发泄在他们的身上,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人已经被我全都杀了,陆丰年和赵宇飞在一旁像躲瘟神一样,不敢靠近我半步,他们居然被我吓坏了。
我有些懊恼下手不知轻重,正后悔呢,看到他们这样,我就不痛快的说道:“看什么看?还不把这些人收拾了!”
所谓的收拾,就是将尸体扔到院墙之外,派他们进来的人自然会关注他们的动静,也会把他们的尸体带回去,不用我们操心。即使有人没把尸体带回去,有人问起来的话,这些人也与我们郡主府无关,反正我们的花名册上没有这些人的名字,跟我们对不上号。
至于为什么死在我的府外?那只能怪他们自己,大晚上的不睡觉,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门外?到底谁更可疑?
我曾经也很担心自己手上沾染人命,会有人找我的麻烦的,但是后来我发现,只要我手里有权势,麻烦也会绕着我走。那些在普通人眼里跟天塌了一样的大事,在我这里已经成了眨眨眼就能解决的小麻烦了。更何况现在多事之秋,是个人都能想得到,我府上是不会安宁的,有人来刺杀我,更不是什么惊天骇闻。
下人们将尸体扔出去以后,又用清水洗干净了府中的血水,处理完这一切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但是时辰却还早。我整理了一下自己,换上了郡主制服(我自己给这身衣服取的名字),就进宫去了。我要向正瑜辞行,离开京城,理由就是我被传为妖孽,不能祸害齐国,要到一个偏僻无人的地方去,免得连累别人。
至于正瑜是否会同意,瑞安王会怎么做,其他国家的人又会怎么做,我就不管了,都让陆丰年帮我盯着就行了。如果瑞安王懂我的话,他也会帮陆丰年一起盯着的,如果不懂,那他就成了陆丰年盯梢的对象之一。
不知道陆丰年能否参透,如果瑞安王不懂的话,那我和他今生今世的缘分,就这样尽了,此生都不会再有交集。
更不知道的是,瑞安王自己能否参透?
想到我和他很有可能此生都不会再见面,我为什么心里会有些难过?我不是已经不爱他了吗?为什么还会这样呢?
抱着这样的情绪,我在正瑜面前陈述自己是不祥之身的时候,说的就尤其动容,连正瑜身边的宫女太监都被感动了,面带悲戚,如果不是共轨森严的话,他们很有可能会替我求情吧?
正瑜当然也不会无动于衷,说道:“郡主其实不必如此,就算你担心齐国的国运,那就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养着,好歹让人知道你的去处,知道你过得好不好,我们心里也不用跟着担心你。就算你不考虑别人,也要考虑一下陆公子,考虑一下瑞安王和两个孩子吧?”
我低着头,说道:“陛下就不要再劝我了,我心意已决,非走不可,而且还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找到我,否则不管我影响了谁,都会成为千古罪人。那些黎民百姓是无辜的,齐国的百姓不能牺牲,难道别国的百姓就可以吗?陛下不也提醒瑞安王,不要对梁国的百姓下手吗?陛下心怀天下,就请成全了我吧!”
正瑜叹了一口气,说道:“既然你一心要走,朕硬留你也是不妥,但是你要答应朕一件事,那就是身边跟着人,随时都向朕汇报你的行踪,让人知道你好不好,万一你有什么事,朕好派人支援你!”
“回陛下,我的身边跟着常伺候我的人就行了,等我找到合适的地方落脚以后,一定第一时间给陛下传信,告知我的情况,请陛下放心!”
“好,那你去吧!”正瑜无奈的说道。
我缓步往回走。
昨夜我府上闹刺客的消息不会没有人知道,正瑜一定知道,其他势力也一定知道,甚至可能有人不为杀我,就为了刺探消息,也会派人去我府上的。
我今早进宫的消息也会有人知道,甚至还会有人知道我向正瑜提出离开齐国的消息。更会有人知道,我走的时候身边没带什么人,既然我身边没有陆家军,那我就会好解决的多,不管他们的目的是什么,都会选择下手。
自然的,我离开京城,一直到他们下手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也会有人暗中跟踪我,时刻向他们的主子汇报我的位置,以免他们找不到我。所以我不管去哪里都是一样,都会被人找到,我只要随便走走就好。
彩儿才和我团聚没多久,我就又要走了,而且又是为了她的安全,才没带上她,彩儿心里十分的不高兴,但是也依旧尽职尽责的替我收拾好了行李,送我上马车。虽然她的眼睛里还含着泪花,却一直在忍着,不想让我担心她,这个傻丫头、、、我怎么突然有些舍不得她了呢?
“打起点精神来,天亮之前可能还有最后一战,要是能抓到活口的话,我奖励你一座宅子。”我随口说道。
“你的钱不都是我挣的吗?买宅子还不是花我的钱?不要,要不你把凰尾剑的下落告诉我,我回头找瑞安王要那把凤首剑,两个凑成一对,送给我的未来妻子如何?”陆丰年开始打我的主意了。
我心里突然觉得有些难受,凤首凰尾,单拿出来已经是一把神兵利器了,如果放在一起的话,威力会更加惊人。只是我和瑞安王还从来没有并肩作战过,每次都是各自为战,即使有几次难得的一起上战场的机会,我也是带着人横冲直撞,从来没有和瑞安王好好配合过,就更别提两把剑一起合用了。
我下意识的不想让任何人再用我用过的剑,更不希望象征着我和瑞安王曾经真挚感情的两把剑落到别人的手里,于是我想都没想就拒绝道:“我亲自找铸剑大师给你铸一对兵器吧,别打凰尾的主意。”
又一伙刺客进来,我把心里所有的苦闷都发泄在他们的身上,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人已经被我全都杀了,陆丰年和赵宇飞在一旁像躲瘟神一样,不敢靠近我半步,他们居然被我吓坏了。
我有些懊恼下手不知轻重,正后悔呢,看到他们这样,我就不痛快的说道:“看什么看?还不把这些人收拾了!”
所谓的收拾,就是将尸体扔到院墙之外,派他们进来的人自然会关注他们的动静,也会把他们的尸体带回去,不用我们操心。即使有人没把尸体带回去,有人问起来的话,这些人也与我们郡主府无关,反正我们的花名册上没有这些人的名字,跟我们对不上号。
至于为什么死在我的府外?那只能怪他们自己,大晚上的不睡觉,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门外?到底谁更可疑?
我曾经也很担心自己手上沾染人命,会有人找我的麻烦的,但是后来我发现,只要我手里有权势,麻烦也会绕着我走。那些在普通人眼里跟天塌了一样的大事,在我这里已经成了眨眨眼就能解决的小麻烦了。更何况现在多事之秋,是个人都能想得到,我府上是不会安宁的,有人来刺杀我,更不是什么惊天骇闻。
下人们将尸体扔出去以后,又用清水洗干净了府中的血水,处理完这一切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但是时辰却还早。我整理了一下自己,换上了郡主制服(我自己给这身衣服取的名字),就进宫去了。我要向正瑜辞行,离开京城,理由就是我被传为妖孽,不能祸害齐国,要到一个偏僻无人的地方去,免得连累别人。
至于正瑜是否会同意,瑞安王会怎么做,其他国家的人又会怎么做,我就不管了,都让陆丰年帮我盯着就行了。如果瑞安王懂我的话,他也会帮陆丰年一起盯着的,如果不懂,那他就成了陆丰年盯梢的对象之一。
不知道陆丰年能否参透,如果瑞安王不懂的话,那我和他今生今世的缘分,就这样尽了,此生都不会再有交集。
更不知道的是,瑞安王自己能否参透?
想到我和他很有可能此生都不会再见面,我为什么心里会有些难过?我不是已经不爱他了吗?为什么还会这样呢?
抱着这样的情绪,我在正瑜面前陈述自己是不祥之身的时候,说的就尤其动容,连正瑜身边的宫女太监都被感动了,面带悲戚,如果不是共轨森严的话,他们很有可能会替我求情吧?
正瑜当然也不会无动于衷,说道:“郡主其实不必如此,就算你担心齐国的国运,那就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养着,好歹让人知道你的去处,知道你过得好不好,我们心里也不用跟着担心你。就算你不考虑别人,也要考虑一下陆公子,考虑一下瑞安王和两个孩子吧?”
我低着头,说道:“陛下就不要再劝我了,我心意已决,非走不可,而且还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找到我,否则不管我影响了谁,都会成为千古罪人。那些黎民百姓是无辜的,齐国的百姓不能牺牲,难道别国的百姓就可以吗?陛下不也提醒瑞安王,不要对梁国的百姓下手吗?陛下心怀天下,就请成全了我吧!”
正瑜叹了一口气,说道:“既然你一心要走,朕硬留你也是不妥,但是你要答应朕一件事,那就是身边跟着人,随时都向朕汇报你的行踪,让人知道你好不好,万一你有什么事,朕好派人支援你!”
“回陛下,我的身边跟着常伺候我的人就行了,等我找到合适的地方落脚以后,一定第一时间给陛下传信,告知我的情况,请陛下放心!”
“好,那你去吧!”正瑜无奈的说道。
我缓步往回走。
昨夜我府上闹刺客的消息不会没有人知道,正瑜一定知道,其他势力也一定知道,甚至可能有人不为杀我,就为了刺探消息,也会派人去我府上的。
我今早进宫的消息也会有人知道,甚至还会有人知道我向正瑜提出离开齐国的消息。更会有人知道,我走的时候身边没带什么人,既然我身边没有陆家军,那我就会好解决的多,不管他们的目的是什么,都会选择下手。
自然的,我离开京城,一直到他们下手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也会有人暗中跟踪我,时刻向他们的主子汇报我的位置,以免他们找不到我。所以我不管去哪里都是一样,都会被人找到,我只要随便走走就好。
彩儿才和我团聚没多久,我就又要走了,而且又是为了她的安全,才没带上她,彩儿心里十分的不高兴,但是也依旧尽职尽责的替我收拾好了行李,送我上马车。虽然她的眼睛里还含着泪花,却一直在忍着,不想让我担心她,这个傻丫头、、、我怎么突然有些舍不得她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