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路盯着司马朗,余怒未消:“明月不走,我也不走。”
“她走了能去哪儿,难不成宁愿回永巷受罪也不愿在重华宫享福?”夜莺反问。
被夜莺抢白,沈路嘴上不说,心中却想,永巷是苦了些,但总比羊入虎口强。
司马朗来了一句:“本王又不是囚禁她,是让她来给夜莺治病的。”
主子都这么说了,夜莺赶忙咳嗽两声以示真的身体不适。
沈路撇撇嘴,要不是打不过自己,他早与自己动手了,哪像有病的样子。
“我要回去了,”明月却说道:“夜莺已经大好,我在外太久了,万一被人发现,反而生出事端。”
“不过才一天,能有多久。”司马朗说道。
不过明月去意已决,女儿已有归宿,她能在永巷了此残生,就算是善终了。
几个人正僵持不下,夜莺猛然打了个“噤声”的手势,歪头看向屋檐,与此同时,一个身影伴着一股怪味从房顶落下。
光闻那味道明月就能猜出来者何人,有这么好的轻功,还长时间不洗澡的,除了老婶没有别人。
老婶先颠颠地跑到明月身边道歉:“那小子死缠着追问你的下落,还威胁要杀了我,我打不过他,只能告诉他了,不过你这样打扮真的很美。”
明月微微一笑:“还谢谢你带他过来,我这就和你一起回去。”
夜莺囊着嘴说:“明月姐姐是来为我看病的,我还没有痊愈呢。”
老婶甩了一下袖子,说:“有病没病,我把把脉便知。”
夜莺捏着鼻子道:“想靠近我,先去洗个澡再说。”
老婶打趣道:“你这小鬼鼻子灵的很呢,我出去还没被人发现过,要不是你老远就闻到我身上的气味,也发现不了我吧。”
夜莺跳了起来,道:“我确实是先闻见味道才发现你的人,你的功夫这么好,还懂医术,为何还甘心囚在永巷里。”
老婶撇嘴道:“小鬼,你想让我为你家主子所用,他还没这个资格呢。”
老婶速来心高气傲,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就凭一个王爷就能收买她?
司马朗也不恼,他沉默了一阵,开口问明月:“难道你不想知道背后陷害你的,是何人?”
明月想都没想就说:“我当然想知道。”那个人害的她母女分离,害她女儿不到一岁就离开了母亲,她不仅想知道他是谁,还想将他千刀万剐。
“是雪贵妃。”司马朗回答。
明月说:“这个我知道,我就想看看她到底是谁,我与她素不相识,她为何这般害我。”
司马朗拿起腰间的佩玉把玩着,嘴里缓缓吐字说:“你若回永巷,不仅见不到她的面目,恐怕她下一次对付你的时候,你就没这么幸运。”他的潜台词就是,没有本王的庇佑,你早一命呜呼了。
他这么一说,明月犹豫起来,司马朗说的不无道理,她可不想就这么死了,她要挣扎,她要反抗!只是,他为何要这般帮她,还留她在重华宫避难,难道他也要利用她?呃,她好像没什么能耐可以让他利用吧。
“不行,不行。”老婶打破了僵局,拉起明月就要走:“我必须带她回永巷,你们的事,以后再说。”
“喂,你这样火急火燎的带她走,到底有何企图?”夜莺拦住老婶。
“我,我当然有很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能告诉你。”老婶道。
“明月,你还是留下吧。”一直没说话的沈路突然道。
最吃惊的是夜莺,他刚才还非要让明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呢,这么快就改主意了,他不怕司马朗近水楼台先得月。
“明月,”他走到明月面前,一脸悲戚道:“这也许是我做过最后悔的决定,但是,我更不愿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我希望你活下来,长长久久地活着,你要看着凝苒长大,今生没有任何遗憾。”
司马朗嘴角扬起笑容,还没容他得意多久,就被沈路提着衣襟拖至一旁。别看这小子瘦弱,力气还真不小。
“大胆,以下犯上,大逆不道。”夜莺咋呼着欲跟过来,被沈路一个恶狠狠的眼神瞪了回去。
“你对我发誓,不许对她做任何出格的事。”
司马朗挣脱他的手,整理一下衣襟,说:“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本王不会做那种强人所难之事。”话外之意就是,她要是被本王的真心打动,就别当另论了。
沈路不再理会他,轻蔑地转身。明月心中只有凝苒,再也容不下他人,司马朗只要不冒犯她,想得到她的心,做梦去吧。
“明月,”沈路叮嘱道:“你回永巷确实危险,听我的,暂时留下,等度过这个难关,我接你回府。
沈路言辞恳切,目光如炬,让明月又有了希望,也许她真的命大,可以度过难关,与女儿长相守。
“我听你的。”她说。
“夜莺,还愣着干什么。”司马朗小声提醒道。
“时候不早了,沈少爷,我送您出宫吧。”司马朗不便亲口下逐客令,夜莺只得出面。
沈路与三哥一同进宫,他说要去见一个熟人,让三哥不必等他,估计这会三哥早回去了。已经过了宫禁的时辰,想出宫,还真的要借助十六皇子的力量。
“那就有劳你了。”他对夜莺,还算有些好感。
送走碍眼钉,司马朗顿觉身心舒畅。
“你,”他一指老婶:“住在本王宫里,就不能这样邋遢,快去弄干净。”
老婶挑了挑眉毛:“谁说要留下了。”
“你不留下,就自己回去,反正她要留在这里。”
老婶挠挠头,掂量了一番,明月刚才确实答应留这了,而且重华宫似乎是个不错的避难所。
她已经很久没有换洗过衣服了,在永巷吃的是不错,但也没饭来张口过的自在。
“那我就在这住几天,不过我有个条件,我要与明月住在一处。”
“除了她,还真没人愿意与你同住。”司马朗嫌弃地看着老婶脏兮兮的一身,一个女人竟然邋遢到这种程度,真让人难以忍受。
“她走了能去哪儿,难不成宁愿回永巷受罪也不愿在重华宫享福?”夜莺反问。
被夜莺抢白,沈路嘴上不说,心中却想,永巷是苦了些,但总比羊入虎口强。
司马朗来了一句:“本王又不是囚禁她,是让她来给夜莺治病的。”
主子都这么说了,夜莺赶忙咳嗽两声以示真的身体不适。
沈路撇撇嘴,要不是打不过自己,他早与自己动手了,哪像有病的样子。
“我要回去了,”明月却说道:“夜莺已经大好,我在外太久了,万一被人发现,反而生出事端。”
“不过才一天,能有多久。”司马朗说道。
不过明月去意已决,女儿已有归宿,她能在永巷了此残生,就算是善终了。
几个人正僵持不下,夜莺猛然打了个“噤声”的手势,歪头看向屋檐,与此同时,一个身影伴着一股怪味从房顶落下。
光闻那味道明月就能猜出来者何人,有这么好的轻功,还长时间不洗澡的,除了老婶没有别人。
老婶先颠颠地跑到明月身边道歉:“那小子死缠着追问你的下落,还威胁要杀了我,我打不过他,只能告诉他了,不过你这样打扮真的很美。”
明月微微一笑:“还谢谢你带他过来,我这就和你一起回去。”
夜莺囊着嘴说:“明月姐姐是来为我看病的,我还没有痊愈呢。”
老婶甩了一下袖子,说:“有病没病,我把把脉便知。”
夜莺捏着鼻子道:“想靠近我,先去洗个澡再说。”
老婶打趣道:“你这小鬼鼻子灵的很呢,我出去还没被人发现过,要不是你老远就闻到我身上的气味,也发现不了我吧。”
夜莺跳了起来,道:“我确实是先闻见味道才发现你的人,你的功夫这么好,还懂医术,为何还甘心囚在永巷里。”
老婶撇嘴道:“小鬼,你想让我为你家主子所用,他还没这个资格呢。”
老婶速来心高气傲,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就凭一个王爷就能收买她?
司马朗也不恼,他沉默了一阵,开口问明月:“难道你不想知道背后陷害你的,是何人?”
明月想都没想就说:“我当然想知道。”那个人害的她母女分离,害她女儿不到一岁就离开了母亲,她不仅想知道他是谁,还想将他千刀万剐。
“是雪贵妃。”司马朗回答。
明月说:“这个我知道,我就想看看她到底是谁,我与她素不相识,她为何这般害我。”
司马朗拿起腰间的佩玉把玩着,嘴里缓缓吐字说:“你若回永巷,不仅见不到她的面目,恐怕她下一次对付你的时候,你就没这么幸运。”他的潜台词就是,没有本王的庇佑,你早一命呜呼了。
他这么一说,明月犹豫起来,司马朗说的不无道理,她可不想就这么死了,她要挣扎,她要反抗!只是,他为何要这般帮她,还留她在重华宫避难,难道他也要利用她?呃,她好像没什么能耐可以让他利用吧。
“不行,不行。”老婶打破了僵局,拉起明月就要走:“我必须带她回永巷,你们的事,以后再说。”
“喂,你这样火急火燎的带她走,到底有何企图?”夜莺拦住老婶。
“我,我当然有很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能告诉你。”老婶道。
“明月,你还是留下吧。”一直没说话的沈路突然道。
最吃惊的是夜莺,他刚才还非要让明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呢,这么快就改主意了,他不怕司马朗近水楼台先得月。
“明月,”他走到明月面前,一脸悲戚道:“这也许是我做过最后悔的决定,但是,我更不愿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我希望你活下来,长长久久地活着,你要看着凝苒长大,今生没有任何遗憾。”
司马朗嘴角扬起笑容,还没容他得意多久,就被沈路提着衣襟拖至一旁。别看这小子瘦弱,力气还真不小。
“大胆,以下犯上,大逆不道。”夜莺咋呼着欲跟过来,被沈路一个恶狠狠的眼神瞪了回去。
“你对我发誓,不许对她做任何出格的事。”
司马朗挣脱他的手,整理一下衣襟,说:“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本王不会做那种强人所难之事。”话外之意就是,她要是被本王的真心打动,就别当另论了。
沈路不再理会他,轻蔑地转身。明月心中只有凝苒,再也容不下他人,司马朗只要不冒犯她,想得到她的心,做梦去吧。
“明月,”沈路叮嘱道:“你回永巷确实危险,听我的,暂时留下,等度过这个难关,我接你回府。
沈路言辞恳切,目光如炬,让明月又有了希望,也许她真的命大,可以度过难关,与女儿长相守。
“我听你的。”她说。
“夜莺,还愣着干什么。”司马朗小声提醒道。
“时候不早了,沈少爷,我送您出宫吧。”司马朗不便亲口下逐客令,夜莺只得出面。
沈路与三哥一同进宫,他说要去见一个熟人,让三哥不必等他,估计这会三哥早回去了。已经过了宫禁的时辰,想出宫,还真的要借助十六皇子的力量。
“那就有劳你了。”他对夜莺,还算有些好感。
送走碍眼钉,司马朗顿觉身心舒畅。
“你,”他一指老婶:“住在本王宫里,就不能这样邋遢,快去弄干净。”
老婶挑了挑眉毛:“谁说要留下了。”
“你不留下,就自己回去,反正她要留在这里。”
老婶挠挠头,掂量了一番,明月刚才确实答应留这了,而且重华宫似乎是个不错的避难所。
她已经很久没有换洗过衣服了,在永巷吃的是不错,但也没饭来张口过的自在。
“那我就在这住几天,不过我有个条件,我要与明月住在一处。”
“除了她,还真没人愿意与你同住。”司马朗嫌弃地看着老婶脏兮兮的一身,一个女人竟然邋遢到这种程度,真让人难以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