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台言情 > 对你认栽
    得知Sammy好几天没出现,原来是因为重感冒卧病在床后,基于朋友道义,千寻当然要去探望朋友,并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叮……咚……

    门铃按了好几次,始终没动静。

    “不在吗?还是睡着了没听到?”千寻担忧地问;“门铃按半天没反应,会不会是病得太严重而昏迷不醒?”她和宓儿手上各拿着水果和花束,来看望Sammy,但迟迟无人应门,让她很挂心。

    千寻又努力按了几次铃,还是安静得没有一点声响,不禁越想越毛。

    “不行,为了预防万一,我还是去找管理员,叫他找人来开门。”她急着转身要走,又被宓儿给拎回。

    “不用,有钥匙。”

    “耶?”

    在千寻怔愣的目光下,就见安宓儿悠哉悠哉地随手一摸,在门旁的盆栽里找到了一把备用钥匙,放在感应锁上一刷,门便打开了。

    “进来吧!”

    “原来有备用钥匙啊……”千寻自言自语地呢喃。

    一进门,迎面而来的,是死气沉沉的阴暗,以及空气不流通的窒闷感。

    “哎呀?怎么不打开窗帘,这样空气不好,裁得了才怪!”千寻一进屋里,家庭主妇的本性就出来了,很自动地把每个窗户的帘子全拉开,打开窗户,刹那间,室内大亮,新鲜的空气也流入屋内,纡解令人不舒服的窒闷感。

    宓儿东看西瞧,很快的在客厅沙发上找着了病恹恹的Sammy。

    她走上前,发现他闭着眼,脸色苍白,动也不动。

    “……”她观察了一会儿,没出声叫他,也没揉手推他,而是抬起脚,碰那个看起来像尸体的东西。

    “你别太过分……”苍白俊美的面孔,缓缓睁开一双瞪人的眼睛。

    “哟,你还活着?”

    “废话……”

    “那就好。”她庆幸地点头。“没买菊花是对的。”

    “……”他连骂脏话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用贞子的白眼球瞪她。

    “啊!Sammy!你还好吗?天呀……你脸色好苍白……哪儿不舒服,快告诉我!”千寻忙来到他身边,探探他的额头,摸摸他的脸,检查他有没有发烧。

    很好,总算来了个有点人性的,唉……还是千寻善良。

    “我全身上下都不舒服,难过死了……”他虚弱地抱怨。

    “去看医生了吗?”

    “他每次重感冒,不病个十天半个月不会好的。”宓儿淡道,反而没像千寻那样大惊小怪,因为她和Sammy是老朋友了,对他这情形见怪不怪。

    “是吗?”千寻狐疑地抬头望她,再求证地看看Sammy。

    “如果第十六天,你们还看不到我出现,就来帮我收尸吧……”他把脸转开,赌气地不看她们。

    闹脾气了?

    千寻忍不住想笑,现在她真的放心了,会耍任性就表示没问题,她像哄孝子一般地安慰他。

    “才不会呢,你生病,我和宓儿担心死了,刚才按门铃没人应,本来还想找人把门撬开呢!”

    他哼了一声,还是那个拗脾气,千寻早习惯了,他越拗,就表示人还很硬朗得很。

    “你没事就好,我还得赶回摄影棚呢!”

    Sammy没好气地瞪她,表情上写着“真没良心”!

    千寻帮好友解释:“宓儿本来今天走不开,为了你,特地挪了半天时间来看你,这些吃的、用的都是她买的。”

    “知道啦,你这大忙人的时间多宝贵,我还不清楚吗……”他也不是真的生宓儿的气,只是身子实在不舒服,想找人发泄一下。“好啦,我没事,你们可以走了。”

    “放心,我不走,我来照顾你。”

    Sammy眼儿一亮,其实他很希望生病的时候有人可以陪陪他,只是嘴硬不说,表面上爱装酷罢了。

    “那怎么好意思?”

    “我们是朋友嘛,朋友有难,怎么能不顾呢?幸好我是闲人,你就当我太闲,让我有事可做,我会很感激你的。”

    宓儿鼓掌道:“这决定太好了!千寻,你就留下来照顾他,他为了感谢你,以后就会多多用你当模特儿拍婚纱,一切皆大欢喜,我也可以放心走人了。”她风度翩翩地将花束递给Sammy。“祝你早日康复,我走了,两位,告辞。”对俊男美女抛了个飞吻,她潇洒的离开了。

    就这样,千寻负起照顾Sammy这个病人的任务,这也是她求之不得的事,因为如此一来,她就有事可忙了。

    做家事和照顾人,本来就是她拿手的长才,她发誓要让自己很忙很忙,模特儿拍照的Case并非天天有,所以Sammy的生病,正好给了她忙碌的理由。

    只是没想到,这一忙,就忙了两个多月。

    两个多月了,她竟然完全没跟他联络!

    唐仕诚坐立难安,心浮气躁,眼睛看手机的次数比看文件还多,查询来电号码的频率比查电脑资料还密集。

    我是怎么了?他疑惑地自问,想委托他的客户一堆排队等着,想跟他约会的女人随时引颈期盼着。

    他年轻有为、多金英俊,多年努力之下有了今天的成就,单身贵族的生活让他保有自我品味,得以享受充分的自由。

    但……他的快乐不再百分之百,心里挂念的尽是千寻的身影,她越不跟他联络,他就越感不安。

    难道,她真的一去不回头?

    他站起身,随手拿了西装外套和公文包,走出自己的办公室,经过秘书办公桌时,丢了一句。

    “我出去拜访客户,如果有一位姓韩的小姐找我或打电话来,务必通知我。”

    “好的,唐律师。”秘书恭敬地应答。

    在即将跨出门外时,秘书及时唤住他。

    “等等,唐律师。”

    “还有什么事?”

    秘书有些尴尬地提醒他。“您袖口的扣子掉了。”

    他愣住,继而检查自己的袖子,这才发现少了一颗扣子。

    律师的门面很重要,穿着打扮上的小细节绝对要注意,以往像掉扣子这样的事不曾发生在他身上过,因为千寻向来把一切打理得有条不紊,他从来不需要操心。

    少了她,清晨再也没有人在他脸上亲亲,闹着要他不准赖床;餐桌上也没有香喷喷的饭菜和百喝不厌的咖啡等着他;没人帮他洗衣、晒衣和烫衣,夜晚也没人为他按摩肩颈,消除疲劳。

    心儿一紧,回忆这些甜美的过往,他不禁汗颜,原来……她为他做了这么多事,而他总视为理所当然。

    “唐律师?”秘书还等在一旁,纳闷地望着出神的他。

    唐仕诚收回心神,绅士地微笑。“幸好你提醒,不然就这样见客户太失礼了。”

    “哪里,这是应该的,我现在立刻帮你缝,我这儿有多余的扣子,虽然不太一样,但很相似。”

    “不用,我用袖扣代替就好。”他走回办公室,拉开抽屉,从一个精致的锦盒里拿出一对烫金的袖扣和领带夹。

    他还记得,这是千寻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那一天,她比他还开心,直说这礼物她找了好久,因为上面的英文字,正好跟他名字的英文开头字母一样;而那一晚,她自己也是礼物之一,为了取悦他,她穿上一直不好意思穿的性感内衣,躺在床上让他“吃”……

    浓眉蹙起,他汗颜地往下瞧,乱想的结果,就是刺激“某个地方”的隆起。

    他冷静地压下男人天生的冲动,及时用意念冷却它。

    这个袖扣他一直没戴过,现在刚好派上用场,他把袖扣扣上,发现它的确好看,奇异的,浮躁的心情居然好了七、八分。

    想见她。

    这样的渴盼一天没停止过,反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更加深了思念,他以为可以等到她回头,但事实证明,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千寻的意志力。

    难道只有结婚一途,才能解决两人的问题?

    忽然灵机一动,唐仕诚暗骂自己笨,如此简单的问题,他居然现在才想到解决的办法。

    他知道该如何说服千寻了!他得快点结束今天的事,好去见千寻,要她多给他一点时间,也许再过几年,他会跟她结婚,但他仍需要时间去适应。这招缓兵之计,不但可以留住佳人,也可以给他充足的时间想别的办法。

    最重要的是,他要她回到身边,这样也不算失信子她,至少他退让了,她……应该不会太为难他吧?

    隔天——

    今天是星期六,他一大早就去买了一束玫瑰花,照往例,要说服情人和好,花束是不可或缺的道具。

    他拿着大把玫瑰,驱车来到千寻现在住的公寓大楼,大楼平日进出虽然有管理员看守,但他可是律师,轻易就说服了管理员配合他的惊喜计划,加上他西装笔挺、仪表斯文,天生的好相貌容易给人好感,管理员认得他,因此没有通报便让他上去。

    他登记一下后,便直接坐电梯上楼。

    唐仕诚来到门前,按下电铃,一开始没人应,他很有耐心地继续按了几声,大约等了五分钟,终于有人来应门了。

    来开门的是安宓儿,她有赖床的习惯,一早就被门铃声吵醒。有点不爽,但看见对方时。她呆了下。

    唐仕诚瞧见她,虽然这女人顶着鸡窝头,穿着也不像个女人,但他还是绅士有礼地微笑。

    “早。”

    安宓儿倒没料到他会找来,因为好友的关系,她不喜欢唐仕诚,而刚好她这人也不懂得含蓄,所以全表现出来了。

    “原来是你。”

    面对不欢迎的嘴脸,唐仕诚不以为意,也习惯得很,法庭上的针锋相对看多了,他不会这样就打退堂鼓,仍是保持笑容。

    “我找千寻。”

    “她不在。”

    他不信,星期六的早晨,她又没上班,能去哪里?

    “千寻是我女友,希望你别为难,或……从中作梗。”该尖锐的时候,他是不会客气的,千寻之所以会离开他,这女人是帮凶,他还能保持风度跟她说话,是他修养好。

    安宓儿挑了挑眉。“你不信?”

    “基于一些线索,以及你的不友善态度,我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你说的话。”

    所以说,她讨厌律师!尤其是他!不信就不信,一句话就够了,偏要拐着弯讲一堆废话!

    忽儿灵光一闪,她没赶他,反而笑了。

    “千寻是真的不在,不信你自己进来找。”说完她立刻转身,让他自己进来搜证。

    唐仕诚面露狐疑,不相信她这么好商量,居然就这样放行?

    在看过每间房,遍寻各处后,他的怀疑消失了,千寻是真的不在。

    “她去哪?”

    “她不是去哪,而是没住我这。”

    “她搬走了?”

    唐仕诚的疑问很快得到了解答,因为屋里有点乱,客厅茶几上有没喝完的过夜茶,厨房里的碗盘也没洗,勤于做家事和保持干净的千寻,是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想找她,喏,这是地址。”她将地址递给他,在他视察每一问房,寻找芳影时,她就把地址写好了。

    唐仕诚看着手中的地址,很难相信她会给得这么爽快。

    “不信的话,就丢掉吧!麻烦出去时把门带上,谢谢。”她一脸无所谓,反正律师的疑心病都很重,真是职业病!

    安宓儿打了个大哈欠,迳自回房里去,摆摆手,不送了。

    过了一会儿,她听到门关上的声音,表示人已离去,窝在被子里的她,禁不住扬起一抹贼笑。

    也好,给姓唐的一个震撼教育,教他不要等到失去时,才懂得体会情人的好,闭上眼,继续睡她的大头觉。

    循着地址,唐仕诚找到了地方。

    在管理员那儿登记完访客资料后,一听到管理员用对讲机和屋主的对话,唐仕诚立即变脸。

    屋主是男的?

    千寻住在陌生男人的家里,为什么?

    他心乱如麻,克制着不乱猜,坐上电梯后,镜子反映出他阴森难看的脸色。

    不会的,千寻不可能这么快就变心!他不信,因为他很明白千寻有多么依恋他,只是随着电梯数字的上升,他越来越没把握。

    没得到真相前,他是不会死心的!

    跨出电梯,找到了正确的门牌号码,他举起手,按下电铃,同样也是按了许多次后,才听到有人来开门的声音。

    开门的是一个俊美无俦的外国男子,唐仕诚不由得怔住了。

    Sammy也呆住了,管理员说访客姓唐,他以为是某个同样姓唐的朋友,但见着对方后,才知道不是。

    门外的男人,穿着极有品味的成套西装,身材挺拔,相貌堂堂,长相斯文,俊逸中有刚强,粗犷中却又有着一分绅士气度,眼睛深邃有神,再加上手里拿着一束红玫瑰,看起来是那么的风雅迷人。

    “……”Sammy不动声色地从头到脚细细打量对方,而同时,对方也在打量池。

    “我找千寻。”唐仕诚表明来意,冷沈的语气里含着一丝不轻易让人察觉的压抑,内敛的黑眸里藏着护火,他极力克制着不火山爆发。

    “你是……”

    “唐仕诚。”他报上自己的名字。

    Sammy俊美的唇扬起魅力无边的笑容,一双蓝眸,直勾勾地看入他的眼。

    “我叫Sammy。”他伸出手,回他一个友好迷人的笑容。

    唐仕诚犹豫半刻,但很快做出决定,既然对方如此大方,他当然不能逊色,伸出手,握住对方。

    一分钟过去了,两人除了握手,没有再进一步的行动,他的表情越来越严肃,因为对方始终对他微笑,握住的手也没放。

    “……Sammy先生。”

    “是。”

    “我找千寻。”他冷冷地,一字一字地重复来意。

    “呃?对喔,瞧,我真失礼,居然忘了,对不起对不起,快请进。”Sammy伸出双手,很自然地要接下他手里大把鲜红的玫瑰花。

    唐仕诚挡住对方伸来的手,语气森冷地回绝。

    “我自己拿就好。”

    Sammy缩回手,毫不介意他的严肃和冷淡,让开路,让他进来,仿佛挖到宝似地盯着他,视线始终跟随其后。

    唐仕诚没料到对方如此好客,还非常热情的招呼他坐下,心中不免感觉怪怪的,一个陌生男人找上门,指名要见千寻,对方难道不好奇他的身分?

    他坐在沙发上,看着他忙进忙出,心中猜测着这外国男子和千寻是什么关系。

    “要咖啡还是茶?”,Sammy笑问。

    “咖啡……”

    “我这里只有拿铁,可以吗?”

    “可以……”

    “请稍等。”

    接下来,又看到对方忙进忙出,没多久,一杯拿铁咖啡和一块吉士蛋糕端来他面前。

    “请用,希望合你的胃口。”Sammy柔情似水地招待他,一点高傲的神态都没出现,趁对方不注意时,还悄悄摸了一下胸口,他冷却的心,已经许久没着火了。

    瞧得出对方非常真诚地招待他,唐仕诚更加迷惑了,瞄了瞄桌上精致典雅的咖啡杯组,及盛装吉士蛋糕的玫瑰盘,一切有种说不出的不协调感。

    打从一进门,他就有一种毛骨悚然的寒意,令他不自觉全神戒备,这男人太过友善的目光,令他猜不透,而他猜不透的人,必然深藏不露。

    对方也许是没弄清他的来意,才会盛情招待他。

    “找是千寻的男明友。”

    Sammy怔住,沉吟了一会儿,才道;“噢……是吗?”炽热的目光里,难掩一丝失望。

    总算有正常的反应了,唐仕诚体内蓄积的怒火正在翻滚,眼前的男人衣衫不整,只穿着家居服和一条短裤,露出两条腿,很难不让人朝瞹昧的方向去想,他实在无法接受,千寻居然选择这个长发的外国人。

    噢……天哪……

    对方打量的目光,令Sammy呼吸困难,他试图压下心慌意乱,这男人的视线好危险,分明在挑逗他,心头小鹿扑通扑通地乱跳,早知道有帅哥要来,他昨晚应该刮腿毛的。

    唐仕诚沉声问:“她在哪?”

    “她……”尚未回答,便听到开门的声音,两人不约而同望向客厅的大门。

    千寻打开门,抱着一堆刚从传统市场采购回来的食材走进来,自言自语地碎碎念着。

    “呼,累死了,好重喔。”因为东西挡住了她的视线,所以她没看见客厅的两人。

    正当她吃力地关上门,用快要没力的双臂抱着一大袋的食材做最后努力时,一双大手接过她手中的袋子,瞬间减轻了她的负担,让她快酸死的双臂得到了救赎。

    “谢谢你喔,Sammy,你今天怎么会起得这么早?肚子饿不饿!啊!”当她终于把鞋子脱好,抬起脸,终于看清楚对方是谁了。

    “辛苦了。”唐仕诚咬牙道。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低呼。

    “我来找你,经过安小姐的指点,终于找到这里。”他语气听似平静,实则充满了山雨欲来的危险性。

    千寻嗅到了怒气。

    她从惊讶中回复,想起他们最后一次不愉快的分手,脸色也拉下来。

    “找我做什么?”

    “跟我回去。”

    “凭什么?”

    唐仕诚知道这里不是适合说话的地方。

    “我们另外找地方谈谈,好吗?”

    就在此时,有个不甘愿被忽略的人介入两人之间。“千寻,他就是你说的那位男朋友?”

    千寻的回答,让唐仕诚措手不及。

    “不是,我们现在只是朋友。”

    她从他手上抱回食材,迳自越过他,往饭厅走去。

    这回答让唐仕诚很没面子,眉头拧紧,显示出他极度不悦,就在此时,他突然觉得背脊升起一阵刺骨的寒意,不禁奇怪,为何满身的鸡皮疙瘩?他没发现,身后那一位蓝眼男人正直直地盯着他看,一脸诡异的笑。

    “原来只是普通朋友。”

    “不,我们是男女朋友。”唐仕诚脸色紧绷,对Sammy脸上的得意感到愤怒,还有一丝莫名的……畏惧?笑话,他何时怕过什么人来着,不过是个长得不错的外国人罢了,他不信千寻只看外表。

    千寻将东西放到饭桌上后,才走出来,插腰道:“哪有你说了算的?我说过,我只和有结婚意愿的人交往。”

    唐仕诚拳头紧握,误以为她指的是那个看似娘娘腔的外国人,不禁动了肝火。

    “就为了结婚,所以你就随便找个外国人和他同居?”

    随便这两个字触怒了她。“你是来找我吵架的吗?”

    “才分手不到三个月,你就找到了别的男人,还和他同居,我过去和女友分手,再快,也不像你这么快就另外有了新欢!”这纯粹是气话,他一直隐忍着怒气,所有的烦躁不安及窒闷终于在此时爆发,只因为她这么快就变心,他无法接受!

    千寻瞪大眼,张大嘴巴,从他的反应,她便明白了,宓儿给了他错误的情报,她该解释的,但盯着他未审先判的态度,一股火气烧来。

    交往三年,她是什么样的女人,他还不明白吗?竟然用那种口气、那种态度、和那种眼神污辱她!

    她为什么要跟他解释,他又不是她的谁!

    “对,我和他同居,怎么样!”她勾住Sammy的手臂,存心气死他,Sammy则诧异地看她一眼,会意她的想法后,很合作地搭住她的肩,俊美的面容上,笑容迷人又诡异,一开口,就是让人跌破眼镜的话。

    “如果你觉得不公平,不如一块住进来,一起比个高下如何?”

    此话一出,原本即将火山爆发的两人全都呆掉了,一致见鬼地瞪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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