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out——
只见萤幕蓦地刷黑,硬盘嘎嘎低吟几声,然后重新进入开机画面。
这是我那台用了至少五年以上的老爷机偶尔会发作的怪毛病,诊断不出原因,即使重灌作业系统也不见改善,无怪乎有人说老臣子的脾气都又倔又硬,念在它劳苦功高且碍于经费不足(咳,重点当然是后者),我只好姑且忍耐它的闹情绪。
比较不幸的是,我头上这颗换无可换的脑袋,似也随年龄增长而有逐日退化的趋势。
举例来说,有时话讲到一半思绪会突然短路,呆滞数秒有余,转而问人:“咦,我刚才说些什么呀?”又或者走到别人房间,推门入内后,愣愣摸着自己脑袋问:“我是来干嘛的?”种种奇言异行,使我早在青少年时期就被家人揶揄是少年痴呆症患者,唉,真不知到底是少了哪根筋呢。
近年来记忆力愈见短暂,大脑功能就快等同电脑的RAM(随机存取记忆体),只能进行有限的短期工作,睡一觉醒来(关机重开),所有储存的资料尽数遗失。所以说,在很多方面,人脑的确是远比不上电脑啊,浏览器还有历史记录可以一项项回头阅览,大脑如果也有这种记录功能那该多好。
不过我这颗脑袋虽破旧迟钝,还是有可以自得之事。电脑再怎么高竿,总不会说故事吧,每当这么想就觉得自己仿佛战胜了科技,哈!
好啦,闲聊完毕,该进入正题了。
其实,自从上个故事交稿之后,我就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写作低潮。
屈指算算,数月内,居然连断三本稿子,对我这个尚称有始有终的人来说可谓破纪录,唉,光回想都凄惨心酸。也就因为太悲愤了,这才决定写个“爱到卡惨死”的男主角来振奋兼娱乐一下自己。然而事实证明,这种变态想法是会遭报应的,所以最后才会搞到自己比较想死。
这个故事呢,完成过半后越看越不对劲,开始往前疯狂删改,程度几乎等同重写,当真是心力交瘁、苦不堪言,不止一次动过再次放弃的念头,所幸有贵人从旁鼓励才突破困境将其完结,否则当真积习成常,从此只懂半途而废就糟了。眼下成果也许未尽满意,至少已竭尽所能,不留遗憾。
回顾起来,自写作以来,如此力不从心的倦怠恐慌还是头一遭。嗯,下个故事可能要稍微换个调性,看能不能刺激一下写作欲。
接下来,照惯例来谈谈这个故事吧。
故事的雏形很久以前就存在了,不过仅限于几个零星设定和片段记在本子里,直到某天去市场买馄饨当晚餐,忽然灵光一闪,决定就是这个了!于是就这样虚构了一个市场为背景,开始了这个故事。
我喜欢自幼相识的题材,可以跟一个共有成长回忆、深知彼此的人在一起,想必是种舒适自在的快乐和珍贵难得的缘分吧。当然这跟个性的契合也有莫大关系啦,像是锲而不舍的苦命阿驰以及怕麻烦爱偷懒的皓音,虽然写作过程十分曲折,下过越到后面,越觉得他们真是超乎预期相配的一对呢。
“不用我多说,你们也会幸福美满的。”——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不知大家会不会也有同感呢?呵呵。
最后,照惯例要宣传一下,近日申请了个人网址,新站名叫“醉墨轩”,欢迎来玩,请由以下网址进入:
http:.autumn.wind.
或者由飞田文化网站上的好站连结区也能找到连结。
期盼很快能再见面喽。Bye!
只见萤幕蓦地刷黑,硬盘嘎嘎低吟几声,然后重新进入开机画面。
这是我那台用了至少五年以上的老爷机偶尔会发作的怪毛病,诊断不出原因,即使重灌作业系统也不见改善,无怪乎有人说老臣子的脾气都又倔又硬,念在它劳苦功高且碍于经费不足(咳,重点当然是后者),我只好姑且忍耐它的闹情绪。
比较不幸的是,我头上这颗换无可换的脑袋,似也随年龄增长而有逐日退化的趋势。
举例来说,有时话讲到一半思绪会突然短路,呆滞数秒有余,转而问人:“咦,我刚才说些什么呀?”又或者走到别人房间,推门入内后,愣愣摸着自己脑袋问:“我是来干嘛的?”种种奇言异行,使我早在青少年时期就被家人揶揄是少年痴呆症患者,唉,真不知到底是少了哪根筋呢。
近年来记忆力愈见短暂,大脑功能就快等同电脑的RAM(随机存取记忆体),只能进行有限的短期工作,睡一觉醒来(关机重开),所有储存的资料尽数遗失。所以说,在很多方面,人脑的确是远比不上电脑啊,浏览器还有历史记录可以一项项回头阅览,大脑如果也有这种记录功能那该多好。
不过我这颗脑袋虽破旧迟钝,还是有可以自得之事。电脑再怎么高竿,总不会说故事吧,每当这么想就觉得自己仿佛战胜了科技,哈!
好啦,闲聊完毕,该进入正题了。
其实,自从上个故事交稿之后,我就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写作低潮。
屈指算算,数月内,居然连断三本稿子,对我这个尚称有始有终的人来说可谓破纪录,唉,光回想都凄惨心酸。也就因为太悲愤了,这才决定写个“爱到卡惨死”的男主角来振奋兼娱乐一下自己。然而事实证明,这种变态想法是会遭报应的,所以最后才会搞到自己比较想死。
这个故事呢,完成过半后越看越不对劲,开始往前疯狂删改,程度几乎等同重写,当真是心力交瘁、苦不堪言,不止一次动过再次放弃的念头,所幸有贵人从旁鼓励才突破困境将其完结,否则当真积习成常,从此只懂半途而废就糟了。眼下成果也许未尽满意,至少已竭尽所能,不留遗憾。
回顾起来,自写作以来,如此力不从心的倦怠恐慌还是头一遭。嗯,下个故事可能要稍微换个调性,看能不能刺激一下写作欲。
接下来,照惯例来谈谈这个故事吧。
故事的雏形很久以前就存在了,不过仅限于几个零星设定和片段记在本子里,直到某天去市场买馄饨当晚餐,忽然灵光一闪,决定就是这个了!于是就这样虚构了一个市场为背景,开始了这个故事。
我喜欢自幼相识的题材,可以跟一个共有成长回忆、深知彼此的人在一起,想必是种舒适自在的快乐和珍贵难得的缘分吧。当然这跟个性的契合也有莫大关系啦,像是锲而不舍的苦命阿驰以及怕麻烦爱偷懒的皓音,虽然写作过程十分曲折,下过越到后面,越觉得他们真是超乎预期相配的一对呢。
“不用我多说,你们也会幸福美满的。”——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不知大家会不会也有同感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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