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一开始,我是非常抗拒写穿越小说的,兴许因为穿越两字就超出科学的解释范畴,以致于构思的逻辑很难合情合理。例如语言,古人对话皆用文言文,任何现代人假若穿越过去都吃不消,当然我若用文言文来写,估计曲高和寡。再者方言,我写的时代定格在西汉汉武帝时期,当时应是使用古代陕西话吧,这个还真是一点都不懂。因此,仅仅这一小小的问题,就无法做到严谨。但是,我写雨霖铃的初衷是基于夏天做的梦,虽然是个悲剧,很喜欢这个梦,有很多个瞬间,希望这个梦是真的。凄美中有一份我执着追求的幸福。
关于雨霖铃这个题目,来自于纳兰性德那句“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诺兰导演的《星际穿越》提到爱是可以作为跨越时空的量化引力。这也是我尝试解释本篇作品的穿越逻辑的基础。生是偶然,死是必然,那么生与死之间呢?人生际遇不可捉摸,也许只是一刹那的擦肩而过,穿越千年的爱瞬间成为一段臆想,换来的是一个携佳人白首,一个于古道漫步,如此两全其美的结局。
正文
一切得从这只羊脂白玉镯子说起。我去昆仑山散心时,不幸遇到暴雪,胡乱躲进一个小山洞里。山洞积雪很深,踩下去听到有玉器碎裂的声音,我好奇挖开积雪,真的发现一只羊脂白玉镯子。更令人惊讶的是,从镯子缝隙抽出了一张卷成如针线大小的信笺。实在是对这张信笺上的秘密太感兴趣,暴雪停后,我立即将玉镯和信笺带回家,买来高倍数的放大镜,一字一字地研究。泪眼问花花不语,读罢信笺,我竟相信这封信笺上的故事是真实存在的。诚如信笺作者所说,如果上天对我们有半点怜悯,请保留这只羊脂白玉镯子上的血迹证明我们的存在。摸着这只羊脂白玉镯子上的血迹,我想以第一人称写下这段旷古奇恋,作为悼念信笺作者和她爱人的祭品。
我叫夏堇,出生于中国的普通家庭。英文名字是Jessica,毕业后换了两份工作,目前在加拿大的一家公司做一名普通会计职员,在我躺在这间高级病房之前是这样。我并不清楚自己躺在这张病床多久,三个月,还是三年?当我醒来时,透过病房的窗口,银杏树的如玉扇的叶子敲张开春天的生机。起初,我以为是在中国,在我印象中,只有中国的土壤才能培育出如诗如画的银杏树。盯着外面的银杏树,我无意识地将插在我皮肤的输液管以及测量生命特征的线全部拔掉,十分冲动地跑出病房。病房外的银杏树更加迷人,那片片涂满情致的叶子闪着绿光,撩动了我的心跳。可惜,来来往往的蓝眼睛金发人,在证明这里还是我执意不听父母劝告只身前往的加拿大。
我生病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开始努力去回忆。记得起一些零星的片段,我好像和男友Terrence在吵架,吵得非常厉害,从没见过自己发这么大的脾气。提起我的男友Terrence,他是华裔,中文名叫李振风,一米七五的身高,戴一副银边眼镜,五官端正,外表帅气,时常穿工作时的白褂子,散发着科研工作者独特的高傲气息。也正是这一点,初次见面我就认定他是我这辈子想要嫁的人。Terrence很温柔,爱待在实验室,不会主动招惹女人,我们在一起三年都没吵过架。但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我们到底为了什么而吵架。渐渐地,感觉到头很痛,仿佛脑细胞在不断地分裂占据原有的记忆储存空间。我整个人蜷缩着蹲下来,忍着剧痛,依旧在找寻记忆。
“小姐,你没事吧?”一位穿西装革履的男子问道。我抬起还挂着泪水的眼睛,又赶紧低下头,说:“没事。”“小姐的防备心蛮重的。”那男子笑道。我不得不扮作轻松的样子站起来,笑着说:“只是有点头痛。谢谢关心。”再次望着他,画面更清晰,身材挺拔,皮肤微黑,轮廓分明,那双一眼探不到尽头的眸子如清潭般寒冷。他一定也是中国人,成熟与谦虚在他身上展露无遗。“有些事情,想不起来,或许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选择性忘记。”那男子说。“你听到我的自言自语?”我忍不住皱眉。我总觉得一个陌生人对我如此好奇可能是有原因的。虽然我的直觉在提醒我对他有莫名的亲切感,但是我理智地找到一个借口远离他。
当他已经不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我放慢了脚步。多伦多的春天和往常一样,残留着冬天的寒意。我呵着手心,瞧一路盛开的迎春花宛若流星般璀璨。“外面天气冷,少出来走动。”一穿白褂男子为我搭了一件披肩。我回头喊了一句“Terrence”,他的眼神无一丝责怪我刚苏醒就任性地往外跑的抱怨,还是和蓝天白云一般明净柔软。我显得有些惭愧,想要解释,却被他抱在怀里,吻着我的发丝,说:“你醒过来,真好。”顿时,我的身体似乎被灌入一股股暖流,不得动弹了。那位陌生男子说得对,既然选择性遗忘了,又何必自寻烦恼。我没有开口问Terrence为什么我们会吵架。
Terrence牵着我回病房后,见到欣喜若狂的爸妈。妈妈紧紧地抱着我,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眼泪止不住地流,而爸爸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我们,虔诚地感谢上苍让我们可以再次团聚。“伯父伯母,我想Jessica累了,不如你们先回去煲点花胶排骨汤,带过来给她补身子。”Terrence说。“好,见堇堇醒来太过兴奋,忘记了她还病着呢。还是正风想得周到。”妈妈说。妈妈执意让Terrence扶我躺在床上,才和爸爸一块走。等爸妈走出病房,我依偎在Terrence怀里哭泣。爸妈的双鬓定是为我而折腾得灰白了,样子也憔悴不堪,原来胖胖的身材现在干干扁扁的。“你醒了,伯父伯母也就活过来,养好身子开开心心的。”Terrence用纸巾轻轻擦去我脸上的一道道热泪。忽然,Terrence的手机响起,他接了一个紧急电话,必须赶往实验室,深情地望着我,找不到托辞拒绝。“去吧,我正好想睡一觉。”我笑着说。于是Terrence吻了我便匆匆离开病房。
病房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侧着身子,窗外的银杏叶如不食人间烟火的音乐家凝望着我,耳畔蓦然弹奏起自己的声音,我希望每天第一眼看到的是你和银杏树。缓缓地,我合上双眼,进入梦乡。梦中,有一张模糊的面庞,一双含着热泪的眸子,静静地,静静地注视着我,久久不散。我挣脱着从梦中醒来,想质问这个模糊的身影,可睁开眼那一刻,没有任何人。
床下躺着一片嫩绿的银杏叶,兴许是我带回来的,证明万物开始复苏。
一开始,我是非常抗拒写穿越小说的,兴许因为穿越两字就超出科学的解释范畴,以致于构思的逻辑很难合情合理。例如语言,古人对话皆用文言文,任何现代人假若穿越过去都吃不消,当然我若用文言文来写,估计曲高和寡。再者方言,我写的时代定格在西汉汉武帝时期,当时应是使用古代陕西话吧,这个还真是一点都不懂。因此,仅仅这一小小的问题,就无法做到严谨。但是,我写雨霖铃的初衷是基于夏天做的梦,虽然是个悲剧,很喜欢这个梦,有很多个瞬间,希望这个梦是真的。凄美中有一份我执着追求的幸福。
关于雨霖铃这个题目,来自于纳兰性德那句“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诺兰导演的《星际穿越》提到爱是可以作为跨越时空的量化引力。这也是我尝试解释本篇作品的穿越逻辑的基础。生是偶然,死是必然,那么生与死之间呢?人生际遇不可捉摸,也许只是一刹那的擦肩而过,穿越千年的爱瞬间成为一段臆想,换来的是一个携佳人白首,一个于古道漫步,如此两全其美的结局。
正文
一切得从这只羊脂白玉镯子说起。我去昆仑山散心时,不幸遇到暴雪,胡乱躲进一个小山洞里。山洞积雪很深,踩下去听到有玉器碎裂的声音,我好奇挖开积雪,真的发现一只羊脂白玉镯子。更令人惊讶的是,从镯子缝隙抽出了一张卷成如针线大小的信笺。实在是对这张信笺上的秘密太感兴趣,暴雪停后,我立即将玉镯和信笺带回家,买来高倍数的放大镜,一字一字地研究。泪眼问花花不语,读罢信笺,我竟相信这封信笺上的故事是真实存在的。诚如信笺作者所说,如果上天对我们有半点怜悯,请保留这只羊脂白玉镯子上的血迹证明我们的存在。摸着这只羊脂白玉镯子上的血迹,我想以第一人称写下这段旷古奇恋,作为悼念信笺作者和她爱人的祭品。
我叫夏堇,出生于中国的普通家庭。英文名字是Jessica,毕业后换了两份工作,目前在加拿大的一家公司做一名普通会计职员,在我躺在这间高级病房之前是这样。我并不清楚自己躺在这张病床多久,三个月,还是三年?当我醒来时,透过病房的窗口,银杏树的如玉扇的叶子敲张开春天的生机。起初,我以为是在中国,在我印象中,只有中国的土壤才能培育出如诗如画的银杏树。盯着外面的银杏树,我无意识地将插在我皮肤的输液管以及测量生命特征的线全部拔掉,十分冲动地跑出病房。病房外的银杏树更加迷人,那片片涂满情致的叶子闪着绿光,撩动了我的心跳。可惜,来来往往的蓝眼睛金发人,在证明这里还是我执意不听父母劝告只身前往的加拿大。
我生病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开始努力去回忆。记得起一些零星的片段,我好像和男友Terrence在吵架,吵得非常厉害,从没见过自己发这么大的脾气。提起我的男友Terrence,他是华裔,中文名叫李振风,一米七五的身高,戴一副银边眼镜,五官端正,外表帅气,时常穿工作时的白褂子,散发着科研工作者独特的高傲气息。也正是这一点,初次见面我就认定他是我这辈子想要嫁的人。Terrence很温柔,爱待在实验室,不会主动招惹女人,我们在一起三年都没吵过架。但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我们到底为了什么而吵架。渐渐地,感觉到头很痛,仿佛脑细胞在不断地分裂占据原有的记忆储存空间。我整个人蜷缩着蹲下来,忍着剧痛,依旧在找寻记忆。
“小姐,你没事吧?”一位穿西装革履的男子问道。我抬起还挂着泪水的眼睛,又赶紧低下头,说:“没事。”“小姐的防备心蛮重的。”那男子笑道。我不得不扮作轻松的样子站起来,笑着说:“只是有点头痛。谢谢关心。”再次望着他,画面更清晰,身材挺拔,皮肤微黑,轮廓分明,那双一眼探不到尽头的眸子如清潭般寒冷。他一定也是中国人,成熟与谦虚在他身上展露无遗。“有些事情,想不起来,或许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选择性忘记。”那男子说。“你听到我的自言自语?”我忍不住皱眉。我总觉得一个陌生人对我如此好奇可能是有原因的。虽然我的直觉在提醒我对他有莫名的亲切感,但是我理智地找到一个借口远离他。
当他已经不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我放慢了脚步。多伦多的春天和往常一样,残留着冬天的寒意。我呵着手心,瞧一路盛开的迎春花宛若流星般璀璨。“外面天气冷,少出来走动。”一穿白褂男子为我搭了一件披肩。我回头喊了一句“Terrence”,他的眼神无一丝责怪我刚苏醒就任性地往外跑的抱怨,还是和蓝天白云一般明净柔软。我显得有些惭愧,想要解释,却被他抱在怀里,吻着我的发丝,说:“你醒过来,真好。”顿时,我的身体似乎被灌入一股股暖流,不得动弹了。那位陌生男子说得对,既然选择性遗忘了,又何必自寻烦恼。我没有开口问Terrence为什么我们会吵架。
Terrence牵着我回病房后,见到欣喜若狂的爸妈。妈妈紧紧地抱着我,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眼泪止不住地流,而爸爸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我们,虔诚地感谢上苍让我们可以再次团聚。“伯父伯母,我想Jessica累了,不如你们先回去煲点花胶排骨汤,带过来给她补身子。”Terrence说。“好,见堇堇醒来太过兴奋,忘记了她还病着呢。还是正风想得周到。”妈妈说。妈妈执意让Terrence扶我躺在床上,才和爸爸一块走。等爸妈走出病房,我依偎在Terrence怀里哭泣。爸妈的双鬓定是为我而折腾得灰白了,样子也憔悴不堪,原来胖胖的身材现在干干扁扁的。“你醒了,伯父伯母也就活过来,养好身子开开心心的。”Terrence用纸巾轻轻擦去我脸上的一道道热泪。忽然,Terrence的手机响起,他接了一个紧急电话,必须赶往实验室,深情地望着我,找不到托辞拒绝。“去吧,我正好想睡一觉。”我笑着说。于是Terrence吻了我便匆匆离开病房。
病房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侧着身子,窗外的银杏叶如不食人间烟火的音乐家凝望着我,耳畔蓦然弹奏起自己的声音,我希望每天第一眼看到的是你和银杏树。缓缓地,我合上双眼,进入梦乡。梦中,有一张模糊的面庞,一双含着热泪的眸子,静静地,静静地注视着我,久久不散。我挣脱着从梦中醒来,想质问这个模糊的身影,可睁开眼那一刻,没有任何人。
床下躺着一片嫩绿的银杏叶,兴许是我带回来的,证明万物开始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