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片龙鳞(七)
“湛芳?湛芳?”
“湛芳你怎么不说话呀湛芳?”
“湛芳湛芳湛芳湛芳——”
湛芳被念得耳朵都长了茧子,他忍无可忍地翻过身怒视阿灯,“还睡不睡?不睡就做点别的!”
没等阿灯意会到“别的”是什么,就已经被湛芳压在了身下,她连忙两手推着他的胸口:“还有小老虎在床上呢,你这是干什么呀!”
湛芳手一挥,原本还在被窝里发颤乱拱的小老虎突然就不动了,肚皮朝天四肢微蜷睡得极香,瞧着更加可爱,但阿灯此时已经没有心情去欣赏,因为湛芳根本不给她这机会。
她终于把自己作死了。
果然,湛芳心想,从前他的怒火无处发泄,现在有了阿灯,再大的怒火,只要阿灯勇于献身,就能迅速灰飞烟灭,比如说他此刻心情便很好,一点都不想生气,甚至觉得那头小老虎也不是不能忍受,当狗养,留着看家护院也就是了。
勇于献身的阿灯留下了后悔的两行泪,她真是太难了,早知道湛芳这么较真,她何必总想逗他玩?这次她记住了,决不会有下一次,吃一堑长一智,她可不能白活这么多年。
两人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便要进城卖货,阿贵主动借出自家的驴车,因为这年头马很贵,一般人家根本买不起,而牛也很珍贵,除非是不能犁地的老牛,不然是很少有牛车的,驴子拉的车也很稳当,阿贵将驴车牵来,还帮忙把东西也搬上去,往日他们去镇上,阿灯都是不跟着的,今天阿灯却也要去。
阿贵忍不住问:“阿灯,你也要去吗?”
“是啊。”阿灯回答,“我不去的话,我怕湛芳胡乱买。”
千万不要相信男人的审美,尤其是湛芳的,他虽然活了几千年,但是在审美这方面还是相当惊人,看他自己平时不是一身黑就是一身红,要么黑一头一脚要么红一头一脚,黑色是因为他用惯了这种颜色,红色是因为之前成亲,湛芳觉得这颜色很喜庆很吉利,常常穿得像是一根红鞭炮,幸好他生得俊美,穿什么都好看,不然真不知得多滑稽。
阿灯十分担心若是叫湛芳去买布,他不会挑材质也不会挑成色,只会拿红的黑的,阿灯倒不是觉得这两个颜色不好看,而是再好看的颜色你也得有个度,不能说除了你喜欢的颜色其他都不要。
阿灯就喜欢粉粉嫩嫩的明亮色,粉红色鹅黄色天蓝色她都喜欢,要五颜六色才显得生活丰富多彩啊!
阿贵听阿灯这样说,忍不住羡慕地看了湛芳一眼,心想他能娶到阿灯这样的好姑娘真是上辈子烧了高香,可惜自己比不上人家,不然换成旁人,阿贵一定要争一争。
他心思简单,因为喜欢阿灯,所以对湛芳也另眼相待,这隐约有种成了阿灯娘家人的模样,对湛芳好点儿,给他提供便利,这样的话湛芳就知道阿灯是很好,很多人喜欢的,就会更加珍惜阿灯。
阿灯最后上的车,因为放了很多东西,所以是湛芳把她抱上去的——当着可怜阿贵的面。
从这里到镇上,如果是步行,可能要挺久,但驴车肯定要快多了,可驴车也有驴车的不好,地面凹凸不平,驴子走着走着就难免颠簸,阿灯觉得自己屁股都要被颠肿了!
但她向来是在苦难中都能寻找生活乐趣的人,所以习惯了这种颠簸后,还能欣赏一下这晚秋的景色。
因为出发的早,路边的树木草叶上还凝着一层薄薄的白霜,这么早也没多少人进城,路上除了他们这辆驴车外也没有旁人,阿灯一开始还坐得住,后来便跑到湛芳身边,他一边赶着车,一边看向她,阿灯笑靥如花,说实话,湛芳从前不明白,为什么阿灯那样喜欢凡人的生活,可现在他似乎也明白了不少。
是因为和阿灯在一起,所以连这样平淡无波的生活,都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回想起做凡人的每一天,都比他在魔宗高高在上来得幸福快乐。
阿灯抱住湛芳一只胳膊,脑袋枕在他肩膀上,指着天空给他看:“你看,要出太阳了,不过秋天的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没有夏天那么难受,就是这太阳要是能再热一点就好了,对了,你冷不冷?”
湛芳抬头看了眼刚刚升起的太阳,实在是感受不到阿灯说的那些,在他看来,那就是个太阳罢了,平平无奇。但是阿灯都说了这么多,他必须也得表现一下:“嗯,挺不错的,我不冷。”
阿灯捏了捏他的胳膊:“穿得这么少还不冷啊。”
湛芳无畏冷热,但来自阿灯的关怀让他很高兴,“你要是觉得我冷,就把我抱紧。”
阿灯笑了笑,真如湛芳所说,抱住了他的腰,湛芳兴奋了一下下,低头看她,明明这只是一辆民间的驴车,明明只是这样平凡的日子,可他却觉得无比幸福和满足,果然只要有阿灯在,哪里都是他的家。
和山脚下的安静比起来,镇子上就热闹得多,他们到镇上时太阳已经彻底露出了面孔,温度也比早上刚出来时高了不少,晒在身上,湛芳努力感受了阿灯所说的“暖洋洋”,不过他还是觉得没有阿灯抱起来暖和,而且阿灯很香,还很软,像是一团没有骨头的嫩肉,他最喜欢抱着她了。
他们带来的山货跟野味都不少,这种东西普通人可能买不起,但送到酒楼,人家都是大手一挥便全要了,还得了一笔不小的银子,阿灯想买什么都够。
于是卖完了货,两人便去了布店,果然就像阿灯猜测的那样,湛芳一看到布,那就选两种颜色,黑的红的,可光是黑红二色也分很多种,质量不同纹路不同价格自然也不同,湛芳哪里懂这些,听得他一头雾水,干脆不听了,站到阿灯旁边等她。
正巧铺子里进来个年轻姑娘,看着打扮倒是家境不差,身边甚至还跟了个小丫鬟,一进来便跟湛芳打了个照面,随即被湛芳那张面容惊艳不已,要不是湛芳察觉到了,不悦地看来一眼,她怕是还要失态。
湛芳知晓自己的皮囊生得很好,人类大多以貌取人,长得好看的人就是不一样,他其实有些话早想跟阿灯说,几千年前,阿灯救那个负心人时,得亏是那负心人皮相生得好,才有之后的爱恨纠葛,若是救上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儿,看阿灯还想跟他成亲不?
所以湛芳也要让自己一直保持好看,好看的话阿灯就会喜欢。
但别的女人就没这个必要了。
因此一被别人盯着看,湛芳便先瞪过去一眼,阿灯还在选布没有注意,那姑娘虽被瞪了一眼,却忍不坠是想看,越看便越觉得湛芳生的是实在是好,她读了那么多书,故事里常常讲的才子佳人,她觉得,即便是那些书里被吹上天的才子,也比不过这位身着普通衣衫,瞧着家境不怎样的公子。
没等她想怎么跟湛芳搭讪,便看见一直背对着她的那女子转过了身。
这位富家千金并没有把阿灯当回事,因为阿灯的背影虽然纤细窈窕,但是在这小镇上,谁家的姑娘生得什么样大家都知晓,要是真有美人儿,早已美名远播,没见过不认识,就说明一般般。
那姑娘却是梳的妇人发髻,想来已经嫁人,难道嫁的便是眼前这位公子?那可真是可惜,太可惜了……
结果等阿灯一转头,姑娘瞬间无言以对,先前再多的旖旎也消失无踪,别说是做梦,就连想都不愿意再想。
阿灯挑好了布料,湛芳掏出银子付钱,老板让人帮忙打包,又放上他们的车子,两人便一起上了驴车,缓缓驶离。
姑娘轻叹一声,她只把此事当做了一个小插曲,毕竟人家已经成婚,而且夫妻二人看起来还十分恩爱的,但凡是有些羞耻之心的人,都不会多想,但那公子实在是风华无双,让人见之难忘,因此数日后与一众姑娘聚会时,大家都是闺中密友,女孩子在一起,有时候也会讨论一些很羞涩的话题,比如你心仪什么样的男子,最近看了什么本子,有什么想说的……
这姑娘便将自己在布店遇到一位玉树临风翩翩公子的事儿说了出来,她心中还回想着湛芳的面容,因此用了许多溢美之词,旁人听得也都纷纷惊讶,心说世上难道真的有这样的人物么?形容的跟谪仙下凡一样,也不知是真是假。
被质疑的这位姑娘必定是坚决扞卫那位公子的颜值与气质的,她说:“这是我嘴笨,若是你们也见了他,就该知道我说得绝不是假话,反倒还形容不出他十分之一的风采!”
这话说的,众姑娘顿时无比好奇,那位公子到底生得是何模样,才能得此赞誉?
正在她们讨论期间,突然听到一个骄纵的声音:“你说的都是真的?”
一听到这声音,众人连忙噤言,却见一个身着华丽衣裙的少女款款走来,头戴金簪,端的是美貌风流之态,但她却只问先前那开口的姑娘:“那男子,真的有你说的这么好看?”
本来在这里聊天的都是一群关系比较亲近的姑娘,但这位姑娘来头可不小,她父亲乃是本县县令,虽然这官儿拿到京城不够看,但在这县城里,那就是本地的土皇帝,而且听说他们家跟京城也有关系,背靠大树好乘凉,根本没人敢惹。
说话的这姑娘乃是郝县令的独生女郝姑娘,人到中年只得了这么一个女儿,郝县令自然是将她看作眼珠子一般,郝小姐今年已经十八岁,却还未嫁人,盖是因为她眼光极高,要找个好看的。
世上好看的男子不少,可能让郝小姐都认为好看的,却寥寥无几,而且即便是她看得上,也得对方的家世不如她,这婚事才有成的可能。听说她爹之前没有被外放时,她曾在京城看上过一位美男子,只可惜那位美男子是位大人物,身居高位,根本不可能娶她。
当然了,这些也都是传言,没人有证据,而且聚集在这里的大多是商贾之女,郝小姐是官家千金,自然身份是比她们高贵的。
“是的,我说得都是实话,那公子生得宛如仙人一般。”先前讨论的姑娘如实回答,想起湛芳那张脸,还是忍不住感慨,“不过他的妻子也生得极为美貌,我看他们二人,倒是十分相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到美人会欣赏也很正常。
但郝小姐,她不太正常。
这个世界,十八岁的姑娘还没嫁出去,基本就是老姑娘,很难再找婆家,即便找了门当户对的,人家也要想想,你这个年纪没许配人,是不是有什么隐疾?亦或是有什么缺陷?偏偏郝小姐又心高气傲,她看不上这个也看不上那个,被她看上的呢,又看不上她,迄今为止,被她看上的身份都比她高,她只是想找个容貌英俊的丈夫,怎么就这么难?
听了这姑娘的话,便要让人去找,那姑娘心里发慌,心说自己只是将所见到的美人与小姐妹分享,不至于会惹出什么祸端吧?郝小姐虽然脾气坏了一点,却也不是不讲理,应当不会做出什么……事情吧?
……不会吧?
郝小姐听人将湛芳夸得天上有地下无,愈发想要看一看,她倒也不是一定要嫁给对方,只是听说有这样好看的人,觉得自己要是没能见上一面,实在是可惜到极点,因此派人四处寻找,你还真别说,湛芳那张脸太有辨识度,哪怕他进城次数极少,但见过他的人还都忘不掉。
这顺藤摸瓜,就找到了山脚下的那间小屋。
郝小姐是郝县令的掌上明珠,这个县城治理的还算不错,郝县令又是这里的土皇帝,因此对女儿十分放纵,只要她身边带了人,那就随便她去哪里玩耍,只要跟他说一声,注意安全就成,郝小姐便理所当然地前来村子里,她的人已经找到了湛芳与阿灯所住的地方,正等着她到呢。
阿灯这些日子忙着做被子,还有湛芳的新衣服,天冷了,再不畏冷热也不能继续穿这么单薄,他们还想在这里生活下去,穿得不伦不类人家是要怀疑他们脑子是不是有毛病的。
家门口突然来人,正在院子里劈柴的湛芳放下手里斧子看过去。
篱笆还没有一人高,顶多防防野兽,哪里防得住人?郝小姐一到,就看见了湛芳,那一瞬间,她的心脏险些从喉咙口跳出来,一双眼睛只看得到湛芳,再看不到其他人。
湛芳厌恶别人这样盯着他看,尤其是女人,冷冰冰道:“再看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郝小姐被吓了一跳,但她心中并不怕,因为她带了十个家丁,根本不会有危险,她也是作威作福惯了,从前在京城,到处都是权贵,她还知道收敛,又因为吃过亏,所以愈发小心,但到了县城,天高皇帝远的,这里她爹就是最大的,她是她爹的掌上明珠,自然更受重视,根本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而且她也不是强抢民男,就是听说谁家公子生得好看,便去看两眼,这有什么错?
“你叫什么名字?”
郝小姐没死过,所以不知道死亡有多么可怕,居然还敢这么问湛芳。
湛芳眯起眼睛,原本还沉迷美色的郝小姐瞬间打了个寒颤,不知为何,她在这男子的身上感受到了比侯爷还要强大且恐怖的气势……不过怎么可能呢?侯爷手握重兵,又是国之栋梁,这个男子不过是乡野村夫,顶多生得容貌好,自己为何要怕他?
一定是错觉!
正在此时,阿灯从屋子里出来:“湛芳,快来试试这件袄子……”
她一出来也愣了,看着围着自家篱笆的一群不速之客:“你们是谁?”
郝小姐只喜欢看美男子,对美女子没什么兴趣,她心想自己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完全符合自己心意的男子,结果对方却成了亲,这难道就是造化弄人?她今年都十八了,要是再不嫁人,真就成老姑娘砸手里了,这男子仔细想想倒是十分合适,无权无势,正好入赘,长得又符合她心意,在这之前,郝小姐痴迷男色,一直不肯找入赘的,因为愿意入赘的大多生得都不怎么样。
她仗着自己是爹爹唯一的女儿胡作非为,但是千万不要将郝小姐看作傻子,因为她很清楚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她在京城看上了侯爷,却从没有为家里招来灾祸,那就是因为她知道轻重。
侯爷是重,无权无势且甚是平凡的湛芳便是轻。
对“重”,要恭敬谨慎,对“轻”,却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你已经成亲了吗?”郝小姐直截了当地问,“我想嫁给你,你觉得如何?”
阿灯:?
人在家中坐,情敌天上来?这也能找到他们家,跟她抢男人的?
湛芳自出生以来便是天生神体,被人觊觎抓捕的时光很短暂,从他成为魔宗君上后,便再也没人敢直视他,几千年来都是如此,哪怕湛芳连魔殿都不出,魔宗那些人也不敢对他生出丝毫不敬之心,这人类女子倒是狗胆包天,居然说想嫁他?
他连冷笑都懒得给一个,“你也配?”
郝小姐万万没想到自己如此纡尊降贵,这山野村夫居然还敢拒绝,不就是仗着一张脸生得好么?看他身上的布料都很普通,甚至什么贵重装饰都没有,她随便一根钗子,恐怕都能把他们家给买下来,这样的人居然也敢说她不配?
“嗷呜~”
正在郝小姐准备给湛芳点颜色瞧瞧时,突然传来一声奶呼呼的叫,一只黄白相间且毛茸茸的小家伙从屋子里窜出来,巴在阿灯小腿上,轻车熟路地抓着她的衣服往上爬。
阿灯笑不可仰,一手抱着小老虎的身子,一手托着它肥嘟嘟的屁股。
这小家伙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在她跟湛芳身边待的原因,耳聪目明,像个人类孝一样,真的给了阿灯一种养孩子的错觉。
这会儿是看见有坏人,冲出来要保护她跟湛芳呢!
湛芳瞥了小老虎一眼,勉强认同阿灯说得话,这家伙虽然没什么用处,但还知道出来对着外人叫嚷,也算是有点用。
“大胆!你知道我是谁吗?!”
湛芳懒得理她,正想动手,却被阿灯拦住,阿灯虽然人好,却也分人,这郝小姐来图不善,她自然也不会忍气吞声:“你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谁吗?还要问别人?”
郝小姐怒道:“你生得这样相貌,何必在此浪费光阴?你可知道若是与我成亲,能得到多少好处?”
阿灯忍不住问:“难道这位小姐是高贵的公主吗?”
郝小姐尴尬了下:“本小姐乃是县令之女……”
阿灯顿时扑哧一声笑起来,她不是嘲笑郝小姐的意思,而是郝小姐的姿态太傲慢,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的大人物,原来是县令之女,问题是就算公主在这儿,湛芳也不看在眼里,他跺跺脚,这个国家可能都要坍塌,郝小姐究竟为何如此自信且骄傲?
谁也说不清郝小姐的自信与骄傲是从何而来,世界上有自信过剩的男人,自然也有自信过剩的女人,阿灯生怕湛芳一言不合就动手,连忙把他推进屋子里,又把衣服给他让他自己试穿,然后抱着小老虎笑眯眯地跟郝小姐说:“他是不会娶你的,因为他已经跟我成亲了,我们俩可是有婚书的,这位小姐,你还是回去吧。”
郝小姐不以为然:“有婚书又怎样?难道你还想跟我争?”
她在京城争不过那个女人,是自己家世不如人家,也是因为侯爷心思不在自己身上,没道理到了这种小地方,还争不过一个普通村姑吧?就是为了这口气,她也不能这么算了!
“湛芳?湛芳?”
“湛芳你怎么不说话呀湛芳?”
“湛芳湛芳湛芳湛芳——”
湛芳被念得耳朵都长了茧子,他忍无可忍地翻过身怒视阿灯,“还睡不睡?不睡就做点别的!”
没等阿灯意会到“别的”是什么,就已经被湛芳压在了身下,她连忙两手推着他的胸口:“还有小老虎在床上呢,你这是干什么呀!”
湛芳手一挥,原本还在被窝里发颤乱拱的小老虎突然就不动了,肚皮朝天四肢微蜷睡得极香,瞧着更加可爱,但阿灯此时已经没有心情去欣赏,因为湛芳根本不给她这机会。
她终于把自己作死了。
果然,湛芳心想,从前他的怒火无处发泄,现在有了阿灯,再大的怒火,只要阿灯勇于献身,就能迅速灰飞烟灭,比如说他此刻心情便很好,一点都不想生气,甚至觉得那头小老虎也不是不能忍受,当狗养,留着看家护院也就是了。
勇于献身的阿灯留下了后悔的两行泪,她真是太难了,早知道湛芳这么较真,她何必总想逗他玩?这次她记住了,决不会有下一次,吃一堑长一智,她可不能白活这么多年。
两人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便要进城卖货,阿贵主动借出自家的驴车,因为这年头马很贵,一般人家根本买不起,而牛也很珍贵,除非是不能犁地的老牛,不然是很少有牛车的,驴子拉的车也很稳当,阿贵将驴车牵来,还帮忙把东西也搬上去,往日他们去镇上,阿灯都是不跟着的,今天阿灯却也要去。
阿贵忍不住问:“阿灯,你也要去吗?”
“是啊。”阿灯回答,“我不去的话,我怕湛芳胡乱买。”
千万不要相信男人的审美,尤其是湛芳的,他虽然活了几千年,但是在审美这方面还是相当惊人,看他自己平时不是一身黑就是一身红,要么黑一头一脚要么红一头一脚,黑色是因为他用惯了这种颜色,红色是因为之前成亲,湛芳觉得这颜色很喜庆很吉利,常常穿得像是一根红鞭炮,幸好他生得俊美,穿什么都好看,不然真不知得多滑稽。
阿灯十分担心若是叫湛芳去买布,他不会挑材质也不会挑成色,只会拿红的黑的,阿灯倒不是觉得这两个颜色不好看,而是再好看的颜色你也得有个度,不能说除了你喜欢的颜色其他都不要。
阿灯就喜欢粉粉嫩嫩的明亮色,粉红色鹅黄色天蓝色她都喜欢,要五颜六色才显得生活丰富多彩啊!
阿贵听阿灯这样说,忍不住羡慕地看了湛芳一眼,心想他能娶到阿灯这样的好姑娘真是上辈子烧了高香,可惜自己比不上人家,不然换成旁人,阿贵一定要争一争。
他心思简单,因为喜欢阿灯,所以对湛芳也另眼相待,这隐约有种成了阿灯娘家人的模样,对湛芳好点儿,给他提供便利,这样的话湛芳就知道阿灯是很好,很多人喜欢的,就会更加珍惜阿灯。
阿灯最后上的车,因为放了很多东西,所以是湛芳把她抱上去的——当着可怜阿贵的面。
从这里到镇上,如果是步行,可能要挺久,但驴车肯定要快多了,可驴车也有驴车的不好,地面凹凸不平,驴子走着走着就难免颠簸,阿灯觉得自己屁股都要被颠肿了!
但她向来是在苦难中都能寻找生活乐趣的人,所以习惯了这种颠簸后,还能欣赏一下这晚秋的景色。
因为出发的早,路边的树木草叶上还凝着一层薄薄的白霜,这么早也没多少人进城,路上除了他们这辆驴车外也没有旁人,阿灯一开始还坐得住,后来便跑到湛芳身边,他一边赶着车,一边看向她,阿灯笑靥如花,说实话,湛芳从前不明白,为什么阿灯那样喜欢凡人的生活,可现在他似乎也明白了不少。
是因为和阿灯在一起,所以连这样平淡无波的生活,都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回想起做凡人的每一天,都比他在魔宗高高在上来得幸福快乐。
阿灯抱住湛芳一只胳膊,脑袋枕在他肩膀上,指着天空给他看:“你看,要出太阳了,不过秋天的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没有夏天那么难受,就是这太阳要是能再热一点就好了,对了,你冷不冷?”
湛芳抬头看了眼刚刚升起的太阳,实在是感受不到阿灯说的那些,在他看来,那就是个太阳罢了,平平无奇。但是阿灯都说了这么多,他必须也得表现一下:“嗯,挺不错的,我不冷。”
阿灯捏了捏他的胳膊:“穿得这么少还不冷啊。”
湛芳无畏冷热,但来自阿灯的关怀让他很高兴,“你要是觉得我冷,就把我抱紧。”
阿灯笑了笑,真如湛芳所说,抱住了他的腰,湛芳兴奋了一下下,低头看她,明明这只是一辆民间的驴车,明明只是这样平凡的日子,可他却觉得无比幸福和满足,果然只要有阿灯在,哪里都是他的家。
和山脚下的安静比起来,镇子上就热闹得多,他们到镇上时太阳已经彻底露出了面孔,温度也比早上刚出来时高了不少,晒在身上,湛芳努力感受了阿灯所说的“暖洋洋”,不过他还是觉得没有阿灯抱起来暖和,而且阿灯很香,还很软,像是一团没有骨头的嫩肉,他最喜欢抱着她了。
他们带来的山货跟野味都不少,这种东西普通人可能买不起,但送到酒楼,人家都是大手一挥便全要了,还得了一笔不小的银子,阿灯想买什么都够。
于是卖完了货,两人便去了布店,果然就像阿灯猜测的那样,湛芳一看到布,那就选两种颜色,黑的红的,可光是黑红二色也分很多种,质量不同纹路不同价格自然也不同,湛芳哪里懂这些,听得他一头雾水,干脆不听了,站到阿灯旁边等她。
正巧铺子里进来个年轻姑娘,看着打扮倒是家境不差,身边甚至还跟了个小丫鬟,一进来便跟湛芳打了个照面,随即被湛芳那张面容惊艳不已,要不是湛芳察觉到了,不悦地看来一眼,她怕是还要失态。
湛芳知晓自己的皮囊生得很好,人类大多以貌取人,长得好看的人就是不一样,他其实有些话早想跟阿灯说,几千年前,阿灯救那个负心人时,得亏是那负心人皮相生得好,才有之后的爱恨纠葛,若是救上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儿,看阿灯还想跟他成亲不?
所以湛芳也要让自己一直保持好看,好看的话阿灯就会喜欢。
但别的女人就没这个必要了。
因此一被别人盯着看,湛芳便先瞪过去一眼,阿灯还在选布没有注意,那姑娘虽被瞪了一眼,却忍不坠是想看,越看便越觉得湛芳生的是实在是好,她读了那么多书,故事里常常讲的才子佳人,她觉得,即便是那些书里被吹上天的才子,也比不过这位身着普通衣衫,瞧着家境不怎样的公子。
没等她想怎么跟湛芳搭讪,便看见一直背对着她的那女子转过了身。
这位富家千金并没有把阿灯当回事,因为阿灯的背影虽然纤细窈窕,但是在这小镇上,谁家的姑娘生得什么样大家都知晓,要是真有美人儿,早已美名远播,没见过不认识,就说明一般般。
那姑娘却是梳的妇人发髻,想来已经嫁人,难道嫁的便是眼前这位公子?那可真是可惜,太可惜了……
结果等阿灯一转头,姑娘瞬间无言以对,先前再多的旖旎也消失无踪,别说是做梦,就连想都不愿意再想。
阿灯挑好了布料,湛芳掏出银子付钱,老板让人帮忙打包,又放上他们的车子,两人便一起上了驴车,缓缓驶离。
姑娘轻叹一声,她只把此事当做了一个小插曲,毕竟人家已经成婚,而且夫妻二人看起来还十分恩爱的,但凡是有些羞耻之心的人,都不会多想,但那公子实在是风华无双,让人见之难忘,因此数日后与一众姑娘聚会时,大家都是闺中密友,女孩子在一起,有时候也会讨论一些很羞涩的话题,比如你心仪什么样的男子,最近看了什么本子,有什么想说的……
这姑娘便将自己在布店遇到一位玉树临风翩翩公子的事儿说了出来,她心中还回想着湛芳的面容,因此用了许多溢美之词,旁人听得也都纷纷惊讶,心说世上难道真的有这样的人物么?形容的跟谪仙下凡一样,也不知是真是假。
被质疑的这位姑娘必定是坚决扞卫那位公子的颜值与气质的,她说:“这是我嘴笨,若是你们也见了他,就该知道我说得绝不是假话,反倒还形容不出他十分之一的风采!”
这话说的,众姑娘顿时无比好奇,那位公子到底生得是何模样,才能得此赞誉?
正在她们讨论期间,突然听到一个骄纵的声音:“你说的都是真的?”
一听到这声音,众人连忙噤言,却见一个身着华丽衣裙的少女款款走来,头戴金簪,端的是美貌风流之态,但她却只问先前那开口的姑娘:“那男子,真的有你说的这么好看?”
本来在这里聊天的都是一群关系比较亲近的姑娘,但这位姑娘来头可不小,她父亲乃是本县县令,虽然这官儿拿到京城不够看,但在这县城里,那就是本地的土皇帝,而且听说他们家跟京城也有关系,背靠大树好乘凉,根本没人敢惹。
说话的这姑娘乃是郝县令的独生女郝姑娘,人到中年只得了这么一个女儿,郝县令自然是将她看作眼珠子一般,郝小姐今年已经十八岁,却还未嫁人,盖是因为她眼光极高,要找个好看的。
世上好看的男子不少,可能让郝小姐都认为好看的,却寥寥无几,而且即便是她看得上,也得对方的家世不如她,这婚事才有成的可能。听说她爹之前没有被外放时,她曾在京城看上过一位美男子,只可惜那位美男子是位大人物,身居高位,根本不可能娶她。
当然了,这些也都是传言,没人有证据,而且聚集在这里的大多是商贾之女,郝小姐是官家千金,自然身份是比她们高贵的。
“是的,我说得都是实话,那公子生得宛如仙人一般。”先前讨论的姑娘如实回答,想起湛芳那张脸,还是忍不住感慨,“不过他的妻子也生得极为美貌,我看他们二人,倒是十分相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到美人会欣赏也很正常。
但郝小姐,她不太正常。
这个世界,十八岁的姑娘还没嫁出去,基本就是老姑娘,很难再找婆家,即便找了门当户对的,人家也要想想,你这个年纪没许配人,是不是有什么隐疾?亦或是有什么缺陷?偏偏郝小姐又心高气傲,她看不上这个也看不上那个,被她看上的呢,又看不上她,迄今为止,被她看上的身份都比她高,她只是想找个容貌英俊的丈夫,怎么就这么难?
听了这姑娘的话,便要让人去找,那姑娘心里发慌,心说自己只是将所见到的美人与小姐妹分享,不至于会惹出什么祸端吧?郝小姐虽然脾气坏了一点,却也不是不讲理,应当不会做出什么……事情吧?
……不会吧?
郝小姐听人将湛芳夸得天上有地下无,愈发想要看一看,她倒也不是一定要嫁给对方,只是听说有这样好看的人,觉得自己要是没能见上一面,实在是可惜到极点,因此派人四处寻找,你还真别说,湛芳那张脸太有辨识度,哪怕他进城次数极少,但见过他的人还都忘不掉。
这顺藤摸瓜,就找到了山脚下的那间小屋。
郝小姐是郝县令的掌上明珠,这个县城治理的还算不错,郝县令又是这里的土皇帝,因此对女儿十分放纵,只要她身边带了人,那就随便她去哪里玩耍,只要跟他说一声,注意安全就成,郝小姐便理所当然地前来村子里,她的人已经找到了湛芳与阿灯所住的地方,正等着她到呢。
阿灯这些日子忙着做被子,还有湛芳的新衣服,天冷了,再不畏冷热也不能继续穿这么单薄,他们还想在这里生活下去,穿得不伦不类人家是要怀疑他们脑子是不是有毛病的。
家门口突然来人,正在院子里劈柴的湛芳放下手里斧子看过去。
篱笆还没有一人高,顶多防防野兽,哪里防得住人?郝小姐一到,就看见了湛芳,那一瞬间,她的心脏险些从喉咙口跳出来,一双眼睛只看得到湛芳,再看不到其他人。
湛芳厌恶别人这样盯着他看,尤其是女人,冷冰冰道:“再看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郝小姐被吓了一跳,但她心中并不怕,因为她带了十个家丁,根本不会有危险,她也是作威作福惯了,从前在京城,到处都是权贵,她还知道收敛,又因为吃过亏,所以愈发小心,但到了县城,天高皇帝远的,这里她爹就是最大的,她是她爹的掌上明珠,自然更受重视,根本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而且她也不是强抢民男,就是听说谁家公子生得好看,便去看两眼,这有什么错?
“你叫什么名字?”
郝小姐没死过,所以不知道死亡有多么可怕,居然还敢这么问湛芳。
湛芳眯起眼睛,原本还沉迷美色的郝小姐瞬间打了个寒颤,不知为何,她在这男子的身上感受到了比侯爷还要强大且恐怖的气势……不过怎么可能呢?侯爷手握重兵,又是国之栋梁,这个男子不过是乡野村夫,顶多生得容貌好,自己为何要怕他?
一定是错觉!
正在此时,阿灯从屋子里出来:“湛芳,快来试试这件袄子……”
她一出来也愣了,看着围着自家篱笆的一群不速之客:“你们是谁?”
郝小姐只喜欢看美男子,对美女子没什么兴趣,她心想自己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完全符合自己心意的男子,结果对方却成了亲,这难道就是造化弄人?她今年都十八了,要是再不嫁人,真就成老姑娘砸手里了,这男子仔细想想倒是十分合适,无权无势,正好入赘,长得又符合她心意,在这之前,郝小姐痴迷男色,一直不肯找入赘的,因为愿意入赘的大多生得都不怎么样。
她仗着自己是爹爹唯一的女儿胡作非为,但是千万不要将郝小姐看作傻子,因为她很清楚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她在京城看上了侯爷,却从没有为家里招来灾祸,那就是因为她知道轻重。
侯爷是重,无权无势且甚是平凡的湛芳便是轻。
对“重”,要恭敬谨慎,对“轻”,却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你已经成亲了吗?”郝小姐直截了当地问,“我想嫁给你,你觉得如何?”
阿灯:?
人在家中坐,情敌天上来?这也能找到他们家,跟她抢男人的?
湛芳自出生以来便是天生神体,被人觊觎抓捕的时光很短暂,从他成为魔宗君上后,便再也没人敢直视他,几千年来都是如此,哪怕湛芳连魔殿都不出,魔宗那些人也不敢对他生出丝毫不敬之心,这人类女子倒是狗胆包天,居然说想嫁他?
他连冷笑都懒得给一个,“你也配?”
郝小姐万万没想到自己如此纡尊降贵,这山野村夫居然还敢拒绝,不就是仗着一张脸生得好么?看他身上的布料都很普通,甚至什么贵重装饰都没有,她随便一根钗子,恐怕都能把他们家给买下来,这样的人居然也敢说她不配?
“嗷呜~”
正在郝小姐准备给湛芳点颜色瞧瞧时,突然传来一声奶呼呼的叫,一只黄白相间且毛茸茸的小家伙从屋子里窜出来,巴在阿灯小腿上,轻车熟路地抓着她的衣服往上爬。
阿灯笑不可仰,一手抱着小老虎的身子,一手托着它肥嘟嘟的屁股。
这小家伙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在她跟湛芳身边待的原因,耳聪目明,像个人类孝一样,真的给了阿灯一种养孩子的错觉。
这会儿是看见有坏人,冲出来要保护她跟湛芳呢!
湛芳瞥了小老虎一眼,勉强认同阿灯说得话,这家伙虽然没什么用处,但还知道出来对着外人叫嚷,也算是有点用。
“大胆!你知道我是谁吗?!”
湛芳懒得理她,正想动手,却被阿灯拦住,阿灯虽然人好,却也分人,这郝小姐来图不善,她自然也不会忍气吞声:“你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谁吗?还要问别人?”
郝小姐怒道:“你生得这样相貌,何必在此浪费光阴?你可知道若是与我成亲,能得到多少好处?”
阿灯忍不住问:“难道这位小姐是高贵的公主吗?”
郝小姐尴尬了下:“本小姐乃是县令之女……”
阿灯顿时扑哧一声笑起来,她不是嘲笑郝小姐的意思,而是郝小姐的姿态太傲慢,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的大人物,原来是县令之女,问题是就算公主在这儿,湛芳也不看在眼里,他跺跺脚,这个国家可能都要坍塌,郝小姐究竟为何如此自信且骄傲?
谁也说不清郝小姐的自信与骄傲是从何而来,世界上有自信过剩的男人,自然也有自信过剩的女人,阿灯生怕湛芳一言不合就动手,连忙把他推进屋子里,又把衣服给他让他自己试穿,然后抱着小老虎笑眯眯地跟郝小姐说:“他是不会娶你的,因为他已经跟我成亲了,我们俩可是有婚书的,这位小姐,你还是回去吧。”
郝小姐不以为然:“有婚书又怎样?难道你还想跟我争?”
她在京城争不过那个女人,是自己家世不如人家,也是因为侯爷心思不在自己身上,没道理到了这种小地方,还争不过一个普通村姑吧?就是为了这口气,她也不能这么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