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 三从四德姜三郎
阿苗确认道:“你昨晚什么时候收起来的。”
“昨晚一出来的时候,抱着你上榻的时候。”萧亦老实交代。
“那就好,那就好。”阿苗释然地笑道。
萧亦怎么觉得自己好像做对了什么事,有些诧异,却也不忘正事:“没人找得到这边,粮食,衣物一应俱全,媳妇儿,你与我这么待在这边,愿意吗?”
阿苗望向萧亦,这是怕自己住惯了豪宅不愿住山中小木屋?
其实萧亦着实想太多了,全是在意她,才会想得多了去。
这边离猎场百里之外,从山谷穿过好几座山,才会到这边的林间半壁崖间。
据说这儿的木板房是很多年前药农搭建,早已废弃,萧亦让人安置时用了心思,不然也没有如今的农家小院模样。
萧亦昨儿说过,不回宫,会与她一直相依相守,若是她想游遍大江南北,待他俩身子大好,定会带着她走遍这大好河山。
阿苗没有问他真的放得下吗?至高无上的皇权说撒手就撒手,不再计较是是非非,也不再过问谁人在朝居心叵测,胆敢明目刺杀于他?这般与她隐居山野,甚至说日后会携伴游走于山河?
阿苗没有过多的确认,只因没有问出口的必要性,他的行动已经证实了一切。
他说他以后就叫姜三郎。
并不是姜家的养子行三的姜三郎,而是薛阿苗的夫君姜三郎。
互坝村的姜家依然没有他的亲人。褚氏、姜四等人,早已伤透了他的心。
阿苗没有细问当日的事情,不想姜三郎回忆那段苦楚的心头伤疤。为了姜家,他付出良多,用命赚银子,只为给一家几人续命。
可是到头来,却换来一把利刃砍在他身,刺向心头。
心凉了,自然就不会再回姜家。
所以他是她的夫君姜三郎,不是姜家的儿郎。
“三郎。”阿苗靠在姜三郎的肩头,俩人此时坐在一棵千年古树上,望着远处余晖染红的晚霞。
“嗯。”姜三郎听着娇娇媳妇儿的低声轻唤,答应一句,也唤道:“娇娇。”
他现在一直唤她娇娇,说是他给她起的小字。
阿苗知道,闺中女子的小字要么是父母打小起的,要么就是夫君起的。不是随意一人可以呼唤。
姜三郎一直把阿苗当成娇娇媳妇儿,现在小字都用上“娇娇”。
阿苗道:”我没那么娇气,也没那么精贵。”
最近的阿苗,妥妥成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姜三郎是什么都揽在身上,什么都不让她干。
哪怕沐浴,洗衣,恨不得吃饭都是喂着她吃。
用金凤蛋蛋的话来说:“三郎哥哥太肉麻,骗人不懂有个媳妇儿似的。”
阿苗心里还会默默维护一句:“嗯,就是骗人不懂。”她心里还是有些甜蜜的。
既然什么家务都不让她做,那她就扯着柜子里备好的布料子,给姜三郎裁衣服。
制好后,针脚没有绣娘如此细密齐整,但阿苗好歹在雪山里动过手绣过一些女红,当时是为打发时间,也就让她如今的手艺,不至于太见不得人。
姜三郎穿上阿苗新制的衣服那日,金凤蛋蛋是这样说的:“瞧着三郎哥哥高兴的鼻子都要冒泡了。”
阿苗也看出姜三郎喜欢喜,自然也开心极了。以前也不是没给他制过衣服,他也是极为喜爱,却也没现在这般爱惜着都快舍不得穿了。
他每次去打猎或是山林间摘果子什么的,甚至挑水洗衣,都会专程把那身衣服给换下来,叠得齐整,小心放在一边,换一身原来的,才去劳作。回来后第一件事又是先行沐浴,换上阿苗制出来的衣袍。
阿苗现在除了给他做些衣服,就剩下烧饭可以被允许一下。挑水洗衣本是女儿家做的事,起码在互坝村时,阿苗瞧着,就只有女人家做这事儿。
而姜三郎说:“以前你没过门时,只要他在家,家里重活啥的都是我做,难道有了媳妇儿就变大老爷了?挑不得水?”
他何止是大老爷啊,乃是皇室嫡出血脉。如今抛弃身份权势富贵,与她隐在林间。
虽说阿苗不喜皇宫尔虞我诈,也觉得身在权力中心,哪怕是顶峰的皇位上,也是劳心且费心的一件事儿。
若是把皇帝当成一个职业,那可是最最重要责任的岗位。说起来,可以吃得最好,用得最大,豪宅最是顶级。还有一句话取人项上人头,一句话民不聊生的本事。
这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利,是多少人几辈子都修不来的。
可明显并非姜三郎心内向往的。
他在民间疾苦中挣扎求生,在镖局里,出镖时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与事。曾经的养母褚氏,以及生父宣明帝的态度,让他对亲情有些薄凉,也没有几多友情可惦念。
与黎国二皇子,应该算是有情有义吧。但二皇子也不需要他时时记挂。
经历过皇权的争斗的血雨腥风,没本事就只能是傀儡,食不下咽,寝不能安。昏君则是纸醉金迷,生活奢靡,不理百姓水生火热,信佞臣,远忠者。
试问,太子萧亦如何能是傀儡与昏君?他能考中状元,单凭短期苦读,就算掺有暗箱操作,部署着让他得以连中三元,却也要有这个能力才能如此掐尖。
是的,萧亦当初可是状元郎殿试时被宣明帝认出的,后来对外的解释是太子一直身居道观,瞒着宣明帝科举,既然已经回朝,也就回归东宫,这是官方宣布的太子回朝的说法。
现在的阿苗不需要把姜三郎抓来审讯,打破砂锅问到底,也已经揣测出了大概。
按着分析,当初他知道楚嫣儿并非自己,于是不动声色,四处游走与川河,最后领着楚嫣儿在黎国,或者是有人寻到了他,让他在黎国暂时安顿,最后部署好,回到了那本该属于他的政权中心——朝堂。
假如这个男人是草包,焉能让萧亦掐尖冒头走状元这条路。定然寻求其余千千万条回宫的方式。
是以,这个男人的脑子是顶好的。本事也是很大的,回朝短短时日,便在东宫中建立威严,并没有让他这个元后嫡子让人失望。
反而逼得政敌对手不容小觑,才不得已地刺杀。
阿苗确认道:“你昨晚什么时候收起来的。”
“昨晚一出来的时候,抱着你上榻的时候。”萧亦老实交代。
“那就好,那就好。”阿苗释然地笑道。
萧亦怎么觉得自己好像做对了什么事,有些诧异,却也不忘正事:“没人找得到这边,粮食,衣物一应俱全,媳妇儿,你与我这么待在这边,愿意吗?”
阿苗望向萧亦,这是怕自己住惯了豪宅不愿住山中小木屋?
其实萧亦着实想太多了,全是在意她,才会想得多了去。
这边离猎场百里之外,从山谷穿过好几座山,才会到这边的林间半壁崖间。
据说这儿的木板房是很多年前药农搭建,早已废弃,萧亦让人安置时用了心思,不然也没有如今的农家小院模样。
萧亦昨儿说过,不回宫,会与她一直相依相守,若是她想游遍大江南北,待他俩身子大好,定会带着她走遍这大好河山。
阿苗没有问他真的放得下吗?至高无上的皇权说撒手就撒手,不再计较是是非非,也不再过问谁人在朝居心叵测,胆敢明目刺杀于他?这般与她隐居山野,甚至说日后会携伴游走于山河?
阿苗没有过多的确认,只因没有问出口的必要性,他的行动已经证实了一切。
他说他以后就叫姜三郎。
并不是姜家的养子行三的姜三郎,而是薛阿苗的夫君姜三郎。
互坝村的姜家依然没有他的亲人。褚氏、姜四等人,早已伤透了他的心。
阿苗没有细问当日的事情,不想姜三郎回忆那段苦楚的心头伤疤。为了姜家,他付出良多,用命赚银子,只为给一家几人续命。
可是到头来,却换来一把利刃砍在他身,刺向心头。
心凉了,自然就不会再回姜家。
所以他是她的夫君姜三郎,不是姜家的儿郎。
“三郎。”阿苗靠在姜三郎的肩头,俩人此时坐在一棵千年古树上,望着远处余晖染红的晚霞。
“嗯。”姜三郎听着娇娇媳妇儿的低声轻唤,答应一句,也唤道:“娇娇。”
他现在一直唤她娇娇,说是他给她起的小字。
阿苗知道,闺中女子的小字要么是父母打小起的,要么就是夫君起的。不是随意一人可以呼唤。
姜三郎一直把阿苗当成娇娇媳妇儿,现在小字都用上“娇娇”。
阿苗道:”我没那么娇气,也没那么精贵。”
最近的阿苗,妥妥成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姜三郎是什么都揽在身上,什么都不让她干。
哪怕沐浴,洗衣,恨不得吃饭都是喂着她吃。
用金凤蛋蛋的话来说:“三郎哥哥太肉麻,骗人不懂有个媳妇儿似的。”
阿苗心里还会默默维护一句:“嗯,就是骗人不懂。”她心里还是有些甜蜜的。
既然什么家务都不让她做,那她就扯着柜子里备好的布料子,给姜三郎裁衣服。
制好后,针脚没有绣娘如此细密齐整,但阿苗好歹在雪山里动过手绣过一些女红,当时是为打发时间,也就让她如今的手艺,不至于太见不得人。
姜三郎穿上阿苗新制的衣服那日,金凤蛋蛋是这样说的:“瞧着三郎哥哥高兴的鼻子都要冒泡了。”
阿苗也看出姜三郎喜欢喜,自然也开心极了。以前也不是没给他制过衣服,他也是极为喜爱,却也没现在这般爱惜着都快舍不得穿了。
他每次去打猎或是山林间摘果子什么的,甚至挑水洗衣,都会专程把那身衣服给换下来,叠得齐整,小心放在一边,换一身原来的,才去劳作。回来后第一件事又是先行沐浴,换上阿苗制出来的衣袍。
阿苗现在除了给他做些衣服,就剩下烧饭可以被允许一下。挑水洗衣本是女儿家做的事,起码在互坝村时,阿苗瞧着,就只有女人家做这事儿。
而姜三郎说:“以前你没过门时,只要他在家,家里重活啥的都是我做,难道有了媳妇儿就变大老爷了?挑不得水?”
他何止是大老爷啊,乃是皇室嫡出血脉。如今抛弃身份权势富贵,与她隐在林间。
虽说阿苗不喜皇宫尔虞我诈,也觉得身在权力中心,哪怕是顶峰的皇位上,也是劳心且费心的一件事儿。
若是把皇帝当成一个职业,那可是最最重要责任的岗位。说起来,可以吃得最好,用得最大,豪宅最是顶级。还有一句话取人项上人头,一句话民不聊生的本事。
这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利,是多少人几辈子都修不来的。
可明显并非姜三郎心内向往的。
他在民间疾苦中挣扎求生,在镖局里,出镖时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与事。曾经的养母褚氏,以及生父宣明帝的态度,让他对亲情有些薄凉,也没有几多友情可惦念。
与黎国二皇子,应该算是有情有义吧。但二皇子也不需要他时时记挂。
经历过皇权的争斗的血雨腥风,没本事就只能是傀儡,食不下咽,寝不能安。昏君则是纸醉金迷,生活奢靡,不理百姓水生火热,信佞臣,远忠者。
试问,太子萧亦如何能是傀儡与昏君?他能考中状元,单凭短期苦读,就算掺有暗箱操作,部署着让他得以连中三元,却也要有这个能力才能如此掐尖。
是的,萧亦当初可是状元郎殿试时被宣明帝认出的,后来对外的解释是太子一直身居道观,瞒着宣明帝科举,既然已经回朝,也就回归东宫,这是官方宣布的太子回朝的说法。
现在的阿苗不需要把姜三郎抓来审讯,打破砂锅问到底,也已经揣测出了大概。
按着分析,当初他知道楚嫣儿并非自己,于是不动声色,四处游走与川河,最后领着楚嫣儿在黎国,或者是有人寻到了他,让他在黎国暂时安顿,最后部署好,回到了那本该属于他的政权中心——朝堂。
假如这个男人是草包,焉能让萧亦掐尖冒头走状元这条路。定然寻求其余千千万条回宫的方式。
是以,这个男人的脑子是顶好的。本事也是很大的,回朝短短时日,便在东宫中建立威严,并没有让他这个元后嫡子让人失望。
反而逼得政敌对手不容小觑,才不得已地刺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