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似是故人来
信王一如以往的面无表情,跟个冰块制成的扑克牌一样。他暗紫色繁纹长衫,鎏金发冠,身负同料子制的玄色裘毛大氅跨坐在马上。他脚上的鹿皮靴的鞋头包裹着亮银,御敌时可加大攻击力,又护住脚掌。
而相比之下,撇开那一队撑场面的威风得不得了的藏獒,萧亦与阿苗这对小俩口就显得狼狈了一些。
头发有些散乱,衣裳也刮破,萧亦身上更是还有血块血水。
“输人不输阵!”金凤蛋蛋气极地在阿苗脑内嚎起来。它可不开心,这么个对峙等同决赛的时候,信王端坐在马上,一言不发,萧亦哥哥是站着,还周身凌乱与之对视。
萧亦哥哥的气势自然不输给信王,不过信王的那抹威慑也不能小觑。不服输的金凤蛋蛋心里不舒服,这两个男人从装备上,萧亦哥哥就与信王不在一个等级。
信王高头大马,锦衣华服,端坐马上看起来高高在上。再看看萧亦哥哥,好可怜的说。
殊不知,萧亦身边的阿苗,俩人这般紧紧挨着,相依相拥,早已比孤家寡人的信王殿下,不知高出了多少等级,好歹他俩的心是暖的,情是浓的。
但在金凤蛋蛋这里,感觉萧亦哥哥与信王之间,有点儿像丐帮帮助遇见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让金凤蛋蛋非常非常的不爽利。也是这个小东西预信王前来不妙,着急想反扑大杀一下信王才会生出这等想法。
阿苗也有心气一气这个信王,他不是一直想把她绑在身边么?哪怕知道她是假的,或是说知道她与萧亦有情,却臭不要脸的非要她做那个劳什子的信王妃。
想想那段时间,自己头上冠着信王妃的名头,心里跟小虫子使劲噬咬一样不舒服。
“我不离开你,也不要把埋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阿苗状似小声与萧亦嘀咕,心里清楚,这么静谧的谷底一隅,信王肯定能听得一清二楚。
“媳妇儿说得真糙,屎尿不能从你嘴里说出来。”萧亦宠溺地看向阿苗,笑容直达眼底,仿似旁边没有人,正与娇娇媳妇儿打情骂俏。“你想都别想离开我,哪怕我瘸腿成瘫子,你都要天天伺候我。”
萧亦蛮配合的,也自然有他自个儿的恶趣味。当初娇娇媳妇儿被迫还是信王妃时,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心里的老血吐出来都还要咽回去,怎是个憋屈可以形容的。
这厢娇娇媳妇儿就在自个儿身旁,而信王就坐在马上看着,就算是挠痒痒一般的秀恩爱,萧亦心里都愉悦得不得了。
信王冷眸微眯,薄唇轻启:“太子倒是好心情,这厢赏雾遇见本王,连皇叔都不知道叫了?”
这句话换做在京城,等同是在台面上大大大的不敬呐。
太子是储君,信王是亲王,撇开年纪辈分,先行论君臣才是,可信王明摆着要太子行礼。
当然,信王这人的性子,仗着权势,说出这番话对太子不尊的话别人不会奇怪,只是以前没这么明晃晃的说而已。
此厢在这地方,身为太子的萧亦,在信王眼里,不就是落地凤凰不如鸡么?这么明着示意萧亦赶紧给他跪地求饶,或是点头哈腰,好求他原谅宽恕以及饶命,真当萧亦身旁的藏獒是雕塑不成?
阿苗皱了皱眉头,“那不行,你成瘫子想想就不美丽,不如掉换一下,我做瘫子你伺候?”
萧亦恍若无人,直接侧身低头咬上阿苗的耳垂,虽然嗓音很小,仿似呢喃,却是信王能够听见的露骨言语:“好,媳妇儿夜夜都瘫,夫君日日伺候你。”
就算阿苗有心刺激一下信王好了,可也没想到萧亦这般没脸没皮,说这等没羞没臊的话,登时脸一红,拒绝道:“我也不要做瘫子,换一个,你做太子我是太子妃,你做乞丐我跟着你做乞丐婆。”
说白了,你富贵我跟随,你贫穷依然不离不弃。
萧亦嘴角嘞开一个弧度,笑意直达眼底:“好,如果我做乞丐,身上痒痒,你帮我挠。”
“乞丐也要洗澡,痒痒可能长虱子,自己抓虱子去。”阿苗啐他一口,觉得适可而止,实在没脸皮继续扯下去。
殊不知,萧亦本就脸皮厚,薄脸皮的男人怎么可能晚上哄着媳妇儿脱光光,做他想做的事情?加之做太子的经验,睁着眼说场面话,厚着脸皮装傻充愣,板着脸让人窥探不出情绪,可谓之脸皮厚的程度早已经是刷上墙漆,打上钢板的厚度还有多。
“夕阳西下,小城古道旁的土地庙,我在门前赏日落,靠在媳妇儿的腿上,感受着你的手拨弄我的头发,为我抓虱子,媳妇儿很温柔,余晖很温暖,画面很漂亮”
萧亦说得正来劲,阿苗却被他描述的画面激得打了一下哆嗦,有些羞恼的拧了他一下:“抓虱子是猴子喜欢做的事情。”
“那我是公猴子,你就是母猴子。”
“不要贫了,臊不臊!”阿苗白了萧亦一眼。这个男人不能起个头,来点阳光他就异常的灿烂,给个梯子进高楼,他能给你爬上几十层。起个肉麻点的言语,他能唱出让你想挖地洞钻进去的没脸见人本事。
萧亦终于正经了,再次看向信王,言道:“你想劫杀我在这儿的话,难道是明智的?”
“亦儿”一身女子的轻唤由一畔响起。
所有人都扭头看向那边,虽说雾气朦胧遮住视野,但清楚来的人已经马上就到。
现在来的这名女子真不简单。阿苗没有感觉有人前来这不奇怪,金凤蛋蛋也没察觉并且提醒,而端看萧亦与信王等人,也是听见那名女子的声音,才知道有人靠近。
萧亦果然是有人接应的,且还是亲人。
不是亲人不是长辈,焉能唤他亦儿?
所有人都没有言语,静静地循声望去,没有几息,便见一对男女渐渐从云雾中行来,站立在那一列藏獒身后。
女子身型高挑婀娜,一身雪白素衣,飘逸单薄,若不是身旁的男子粗犷魁梧,她看起来像是坠入凡间的仙界精灵,在这云雾缭绕的山谷间乍然出现,给人一种很梦幻,很飘渺的感觉。
如果不是她脸上的面具,阿苗并不会觉得像精灵,会觉得是九天的仙子。许是她脸上的面具有些妖娆,莹白面具覆着在脸庞上,就算这样,身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脱俗而高贵的气韵却能清晰地感受到。
“信王殿下来晚了,二十年前,就应当将亦儿交给我了,如今,可是反悔?”女子清朗又略显空灵得到声音再度响起。
信王一如以往的面无表情,跟个冰块制成的扑克牌一样。他暗紫色繁纹长衫,鎏金发冠,身负同料子制的玄色裘毛大氅跨坐在马上。他脚上的鹿皮靴的鞋头包裹着亮银,御敌时可加大攻击力,又护住脚掌。
而相比之下,撇开那一队撑场面的威风得不得了的藏獒,萧亦与阿苗这对小俩口就显得狼狈了一些。
头发有些散乱,衣裳也刮破,萧亦身上更是还有血块血水。
“输人不输阵!”金凤蛋蛋气极地在阿苗脑内嚎起来。它可不开心,这么个对峙等同决赛的时候,信王端坐在马上,一言不发,萧亦哥哥是站着,还周身凌乱与之对视。
萧亦哥哥的气势自然不输给信王,不过信王的那抹威慑也不能小觑。不服输的金凤蛋蛋心里不舒服,这两个男人从装备上,萧亦哥哥就与信王不在一个等级。
信王高头大马,锦衣华服,端坐马上看起来高高在上。再看看萧亦哥哥,好可怜的说。
殊不知,萧亦身边的阿苗,俩人这般紧紧挨着,相依相拥,早已比孤家寡人的信王殿下,不知高出了多少等级,好歹他俩的心是暖的,情是浓的。
但在金凤蛋蛋这里,感觉萧亦哥哥与信王之间,有点儿像丐帮帮助遇见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让金凤蛋蛋非常非常的不爽利。也是这个小东西预信王前来不妙,着急想反扑大杀一下信王才会生出这等想法。
阿苗也有心气一气这个信王,他不是一直想把她绑在身边么?哪怕知道她是假的,或是说知道她与萧亦有情,却臭不要脸的非要她做那个劳什子的信王妃。
想想那段时间,自己头上冠着信王妃的名头,心里跟小虫子使劲噬咬一样不舒服。
“我不离开你,也不要把埋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阿苗状似小声与萧亦嘀咕,心里清楚,这么静谧的谷底一隅,信王肯定能听得一清二楚。
“媳妇儿说得真糙,屎尿不能从你嘴里说出来。”萧亦宠溺地看向阿苗,笑容直达眼底,仿似旁边没有人,正与娇娇媳妇儿打情骂俏。“你想都别想离开我,哪怕我瘸腿成瘫子,你都要天天伺候我。”
萧亦蛮配合的,也自然有他自个儿的恶趣味。当初娇娇媳妇儿被迫还是信王妃时,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心里的老血吐出来都还要咽回去,怎是个憋屈可以形容的。
这厢娇娇媳妇儿就在自个儿身旁,而信王就坐在马上看着,就算是挠痒痒一般的秀恩爱,萧亦心里都愉悦得不得了。
信王冷眸微眯,薄唇轻启:“太子倒是好心情,这厢赏雾遇见本王,连皇叔都不知道叫了?”
这句话换做在京城,等同是在台面上大大大的不敬呐。
太子是储君,信王是亲王,撇开年纪辈分,先行论君臣才是,可信王明摆着要太子行礼。
当然,信王这人的性子,仗着权势,说出这番话对太子不尊的话别人不会奇怪,只是以前没这么明晃晃的说而已。
此厢在这地方,身为太子的萧亦,在信王眼里,不就是落地凤凰不如鸡么?这么明着示意萧亦赶紧给他跪地求饶,或是点头哈腰,好求他原谅宽恕以及饶命,真当萧亦身旁的藏獒是雕塑不成?
阿苗皱了皱眉头,“那不行,你成瘫子想想就不美丽,不如掉换一下,我做瘫子你伺候?”
萧亦恍若无人,直接侧身低头咬上阿苗的耳垂,虽然嗓音很小,仿似呢喃,却是信王能够听见的露骨言语:“好,媳妇儿夜夜都瘫,夫君日日伺候你。”
就算阿苗有心刺激一下信王好了,可也没想到萧亦这般没脸没皮,说这等没羞没臊的话,登时脸一红,拒绝道:“我也不要做瘫子,换一个,你做太子我是太子妃,你做乞丐我跟着你做乞丐婆。”
说白了,你富贵我跟随,你贫穷依然不离不弃。
萧亦嘴角嘞开一个弧度,笑意直达眼底:“好,如果我做乞丐,身上痒痒,你帮我挠。”
“乞丐也要洗澡,痒痒可能长虱子,自己抓虱子去。”阿苗啐他一口,觉得适可而止,实在没脸皮继续扯下去。
殊不知,萧亦本就脸皮厚,薄脸皮的男人怎么可能晚上哄着媳妇儿脱光光,做他想做的事情?加之做太子的经验,睁着眼说场面话,厚着脸皮装傻充愣,板着脸让人窥探不出情绪,可谓之脸皮厚的程度早已经是刷上墙漆,打上钢板的厚度还有多。
“夕阳西下,小城古道旁的土地庙,我在门前赏日落,靠在媳妇儿的腿上,感受着你的手拨弄我的头发,为我抓虱子,媳妇儿很温柔,余晖很温暖,画面很漂亮”
萧亦说得正来劲,阿苗却被他描述的画面激得打了一下哆嗦,有些羞恼的拧了他一下:“抓虱子是猴子喜欢做的事情。”
“那我是公猴子,你就是母猴子。”
“不要贫了,臊不臊!”阿苗白了萧亦一眼。这个男人不能起个头,来点阳光他就异常的灿烂,给个梯子进高楼,他能给你爬上几十层。起个肉麻点的言语,他能唱出让你想挖地洞钻进去的没脸见人本事。
萧亦终于正经了,再次看向信王,言道:“你想劫杀我在这儿的话,难道是明智的?”
“亦儿”一身女子的轻唤由一畔响起。
所有人都扭头看向那边,虽说雾气朦胧遮住视野,但清楚来的人已经马上就到。
现在来的这名女子真不简单。阿苗没有感觉有人前来这不奇怪,金凤蛋蛋也没察觉并且提醒,而端看萧亦与信王等人,也是听见那名女子的声音,才知道有人靠近。
萧亦果然是有人接应的,且还是亲人。
不是亲人不是长辈,焉能唤他亦儿?
所有人都没有言语,静静地循声望去,没有几息,便见一对男女渐渐从云雾中行来,站立在那一列藏獒身后。
女子身型高挑婀娜,一身雪白素衣,飘逸单薄,若不是身旁的男子粗犷魁梧,她看起来像是坠入凡间的仙界精灵,在这云雾缭绕的山谷间乍然出现,给人一种很梦幻,很飘渺的感觉。
如果不是她脸上的面具,阿苗并不会觉得像精灵,会觉得是九天的仙子。许是她脸上的面具有些妖娆,莹白面具覆着在脸庞上,就算这样,身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脱俗而高贵的气韵却能清晰地感受到。
“信王殿下来晚了,二十年前,就应当将亦儿交给我了,如今,可是反悔?”女子清朗又略显空灵得到声音再度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