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后加州矽谷
屈彝光悠哉地驾着银色宾士跑车,技术纯熟地转进一手创立的科技公司停车场,他摇下车窗,神情愉悦地向警卫打招呼——
“嗨,约翰,你儿子还是每天晚上哭闹吗?”
约翰是个强壮的黑人,三个月前刚当上父亲,逢人就秀他皮夹里的宝贝儿子相片。
“屈先生早,他最近乖多了,你看,这是我昨天拍的,他的头发又长了。”约翰马上掏出皮夹,满脸喜悦地秀出最新作品。
屈彝光接过照片,努力想看出相片中婴儿头发的不同之处,但他看到的还是一头鬈发,覆盖在婴儿巧克力色的胖胖头颅上,他实在看不出头发长度有哪里不同。
“他真可爱。”他微笑,说了每个父亲都爱听的回答,把皮夹交还给他之后,将车开到自己的专用停车位。
来美国已经八年,他拿到博士学位后,跟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在矽谷合开一家科技公司,所有的产品都自己研发销售,五年日以继夜地工作下来,成绩斐然,每年为他赚逛上千万美金的收入,现在他总算可以开始享受事业成功所带来的成果。
他不但有名有利,还有成群的美女等着他点头交往,他非常享受这种悠哉自在的逍遥生活。
他踩着自信的步伐,踏进现代化装潢的办公室,全办公室的人,不论是黄种人、白种人还是黑种人,不论阶级和年龄,一看到他,全都一脸笑容地同声道贺,“光,恭喜你!”
“……恭喜?”屈彝光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的员工,纳闷地看着手表上的日期。“今天不是四月一号啊,你们在玩什么把戏?恭喜什么?”
“当然是恭喜你要结婚啦……”合夥人李威廉拿出今天的报纸,指着头版下方的半版广告,微微抱怨道:“竟然事先没让我知道你要结婚就刊登结婚启事,你真太不够朋友了!”
屈彝光惊讶地看着手上的报纸,看到启事最后的署名是自己和黛咪·辛普森时,积压了两个月的怒火完全爆发——
“她又在搞什么鬼,”很少发怒的他,爆出平生最大的怒吼。
两个月前,一个以他老婆自居的疯女人闯进他忙碌的生活,她就像是龙卷风,带给他一连串的麻烦和苦恼,私生活完全被她破坏殆尽,她就是黛咪·辛苦森。
黛咪·辛普森的父亲罗力·辛普森是个很懂得经营的银行家,在他创业初期帮了很多忙,而黛咪则是个脑袋空空的放荡千金,野鸡大学念了七年才毕业。
本来他跟黛咪各有各的生活领域,完全没有关联,可是就在两个月前参加罗力·辛普森的生日宴会时,他正好被她‘相中’,从此,就开始了他鸡犬不宁的苦日子。
她每天到公司堵人,让他无法专心工作,忍无可忍的他只好在公司里下了禁制令,不准她踏进司大门一步。但这对那个千金大小姐一点都不管用,她开始四处放话,威胁或破口大骂所有跟他有牵扯的女人,她激烈的手段快将他逼疯了,但这个手法都比不上这篇莫须有的启事来得狠。
“你没有要跟她结婚吗?”李威廉总算看出不对劲。“我以为你屈服在她锲而不舍的追求之下,终于放弃挣扎了哩!”
黛咪碧眼金发,的确是个美女,只可惜脑袋跟胸部不成比例,是个毫无内涵的骄纵千金。
“我又不是不要命了。”屈彝光嫌恶地撇嘴,将报纸扔进最近的垃圾桶。
这绝不是他第一次被女人纠缠,但没有一次的经验让他这么挫败。基于对罗力的感激,他不能太让黛咪难堪,但是这则结婚启事已经碰碰到他的底线,他受不了了。
“威廉,我决定休个长假。”
“你要去哪里?”
“先回台湾一趟吧。”隔一个太平洋,就不信黛咪还能作怪。
这几年,只有在拿到博士学位那一年,父母来找过他一次,但他一直忙于课业和事业,没有回台湾过,算起来,他已经八年没回去了。
想到台湾,他立刻就想起花心那可爱清纯的脸孔。其实,她的角色跟黛咪有些类似,都是破坏他恋情的‘刽子手’,只不过花心可爱多了,她无伤大雅的恶作剧虽然每每让他哭笑不得,但事后回想起来,总不由得会心一笑。
这八年说没想过她是假的,尤其是在心情苦闷的时候,总会拿出她在当兵时写给他的信出来回味,她诙谐幽默的笔调,总是会让他的烦闷一扫而空。
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等他?
……希望不要。
***凤鸣轩独家制作******
“心心,吃饭喽!”妈妈级的秘书王淑丽轻敲房门,探头进总经理办公室,提醒她那个总是忙到忘了吃饭的顶头上司。“还是要我帮你带什么吃的回来?”
她是‘花氏建设’董事长花俊男的秘书,在公司世代交接后也跟着移转给花心。
不是她在说,她这个新上任的老板不仅年轻漂亮,而且聪明能干,做事能力一把罩,跟她娇嫩美丽的外表完全不符。
最重要的是她一点都不骄纵,是个非常好的老板。
“啊?”花心纤长的手指停下敲打键盘的动作,从电脑屏幕后抬起头,露出甜甜的笑容。“不用了,谢谢,我等一下跟熊大凯有约。”
“天啊,又是他?”王淑丽不禁嚷道。“你怎么受得了那只大熊?!”
熊大凯绝对是她所见过最笨手笨脚的大男人,以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再加上一百二十公斤的体重,他绝对称得上是个‘大’男人,但他的动作却总是笨拙得让人惨不忍睹。不是走路时拐到自己的脚跌得四脚朝天,要不就是喝水时被呛到,不小心摔破餐盘……反正只要想得到的小意外,都发生在他身上过。
熊大凯是国内有名水泥公司的第三代,也是花氏建设的上游厂商。壮硕的身材,不算难看的长相,再加上多金这个最有利的条件,已俨然让他成为世人眼中标准的‘金龟婿’。
“呃……”花心眨眨浓密的长睫毛。“因为他有酒窝。”
自从阿光哥哥离开台湾后,她开始跟其他男人接触,为的是在他们身上找到屈彝光的影子,一解相思之苦。
比如说熊大凯,全身上下除了酒窝以外,没有一个部位像屈彝光,但那影响不了她,因为在她心中没有一个人比得上屈彝光,她只需要一点点慰藉,让她可以继续想着他就好了。
“拜托,心心,这个理由太可笑了啦。”王淑丽完全无法接受这个理由。“你不能因为熊大凯有酒窝就跟他交往嘛!”
“可是我就是喜欢他的酒窝。”应该说,她只喜欢他的酒窝。
八年前,她跟屈彝光曾有个‘八年之约’,直到年纪稍长,她才发觉那是一个没有约束力的约定,但她仍坚持等着他。
如今八年期限已到,他却选择继续留在美国,她想,这应该就是他的回答吧。
虽然他可能已经找到‘完美的另一半’,但她仍下意识寻找替代屈彝光的影子:比如说可爱的酒窝,深邃迷人的眼睛,略微低沉的嗓音,或是某个相似的笑容,只要有一点点稍微类似的地方,都会让她联想到他。
这真是一个糟糕又必须戒掉的习惯,但这个“恶习”却不容易改掉,因为她已中毒太深。
“你之前交往的那个人,明明像猪头,你却说喜欢他的身材。还有更前面那一个,头秃得剩下没几根毛,可是你竟然说他的笑容很棒。还有再更前面那一个,你说喜欢他的发型。还有……”
“真是服了你。”花心连忙举起双手投降,表情有些苦涩地自嘲。“我现在才知道我的恋爱史这么丰富。”
“我跟你说,你要找一个能从头到脚都让你动心的男人,而不是放在一个个有怪异特点的男人身上,他们没办法打动你的心的啦!”王淑丽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说道。
“是吗?”花心的嘴角多了一抹无奈的笑,粉嫩的唇瓣苦涩地抿起。
王淑丽说得没错,他们的确没办法打动她的心,因为她的心早在八年前就遗失了。
屈彝光刚出国的头一年,她维持每个星期一通电话和一封信,但是他的回应都很冷淡,慢慢地,她变成一个月打一通电话,连信也不写了,然后是好几个月一通电话。当他拿到学位后,选择继续留在美国创业,接下来他搬家,连个通讯方式都没给她,就此完全断了联系。
她知道如果她想要他的联络方式,阿葳姊会无条件提供,但清楚意识到他这些年的刻意冷处理,她不想再继续拿热脸贴冷屁股,苦苦追求一个不将她放在眼里的男人。
可悲的是,她还是忘不了他。
“当然!”王淑丽给了一个良心建议。“不要再浪费时间在那个脸上有酒窝的傻大个身上,找个让你动心的男人,你会更幸福。”
“嗯哼……”虽然不认同王淑丽天真的想法,但花心聪明地不跟还怀有浪漫思想的她争辩。
她不是不懂爱的感觉是什么,她深爱一个男人二十年之久,结果呢?
这几年,周遭的朋友不知道告诉她几次,该将注意力转移到别人身上,别再等一个‘不回家的人’,就连她也常常这么提醒自己,但是习惯成自然,爱了他二十年的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否则她的意志也不会老是输给情感,不断地寻找他的‘替身’。
************
“心心,你今天好漂亮喔!”熊大凯痴傻地望着花心,每回看到美丽的她,总是让他目瞪口呆,像个傻瓜。
她的皮肤白皙无瑕,一颗雀斑都没有,脸颊有如玫瑰花瓣般红润,眼睛又大又亮,简直就像童话里白雪公主的化身,美丽又高贵。
她今天穿着香奈儿的粉紫色格纹套装,V领领口缀着象牙色蕾丝,增添几许女人味,合身俐落的剪裁,衬得她的身材更为玲珑有致。
一六五的身高对现在的女孩子来说,不算高,但她的身材比例完美,修长的美腿让她看起来比实际身高还要高佻迷人。
“只有今天吗?”明知道他在她面前就变得口拙,但她就是忍不住想要逗弄他,为的是他脸颊上的酒窝。
屈彝光的脸颊上也有一个酒窝,只不过他的酒窝比熊大凯迷人太多了,但目前的她,只能看着眼前的‘大熊’遐想。
“不……不……当然……不是……”熊大凯慌乱地摇头又摇手,一张圆脸胀得通红,脸颊上的酒窝越来越明显。
“我还以为你觉得我以前不漂亮呢?”她还在逗他。
“不……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真的!”他的表情是绝对的崇拜,声音也因为过度兴奋而发抖。
“是吗?我……”她原本还想继续逗着大熊玩,但突然间,她就像是被下了定身咒,两眼发直地瞪视着一个走进餐厅的身影,惊愕地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是他!
花心一时之间完全无法动弹,甚至忘了呼吸,只能呆呆地瞪着屈彝光看。
他不是在美国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虽然距离十几公尺,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他跟以前一样俊帅迷人,不,应该说他比八年前更加迷人。
“心心,你怎么啦?”熊大凯看出她的不对劲,大掌在她面前挥呀挥,疑惑地问道。
“没事,我……”她终于回过神,这才发现屈彝光身旁紧紧黏着一个性感美女,认出她就是八年前黏着屈彝光的那个女人,花心的眼睛马上利得像刀,仿佛要喷出火。“又是她!”
她狠狠地瞪着那个女人,一个拥有成熟和性感美艳于一身的女人,这些特质在她身上最重缺乏,熊熊的妒火烧得她胸口发疼。
他回来台湾,竟然没有跟她联络,而是跟这个女人出来,难不成,这女人就是他‘完美的另一半’?!
“谁?”熊大凯好奇地回头望,脸上马上浮现惊艳的表情。“哇,邓莉萨欸!她真漂亮……呃,当然比不上心心你啦,嘿嘿……”突然意识到自己看别的女人看凸了眼,熊大凯赶紧转头面向花心,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试图你补自己的失态。
“邓莉萨?她是谁?”花心对他的道歉就像对他本人一样,一点兴致也没有,她只在乎那个叫邓莉萨的女人,因为那个女人一直黏着屈彝光,从八年前黏到现在。
邓莉萨的脸孔和打扮没什么太大的变化,所以她才能一眼就认出来,但她不知道邓莉萨的身分背景,听到熊大凯的话,邓莉萨显然是个名女人。
“她是香奈儿的公关经理,公关能力很强,对男人很有一套,是近几年来社交圈的风云人物。”熊大凯兴致勃勃地开始说出自己所知道的资料。
“她这几年都在台湾?”她迫切想要知道邓莉萨跟屈彝光的关系,她必须知道邓莉萨有没有跟去美国。
“对呀,她一直在台湾,身旁的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熊大凯纳闷地看着屈彝光。“我不认识她旁边那个男人,不过应该是个有钱的富家公子吧。”
“你怎么知道他是有钱人?”虽然屈彝光穿着一身名牌,看起来又是一脸富贵气,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出身不差;但现在假贵族一堆,只要穿上名牌,拿出一张唬人的名片,谁都可以是有钱人。
“很简单哪,因为邓莉萨看上眼的男人非富即贵,我只能算是小咖,连候补名单都上不了。”他耸耸肩。“所以说啦,这个男的一定是条大鱼,要不然她不会舍得放掉现任男友,听说那个人的老爸是现任立委,算得上是权贵人家。”
“嗯……”
熊大凯说的一点都没错,屈彝光的确是条大鱼,而且是超极大鱼。根据阿葳姊的可靠消息,八年前他到美国攻读博士学位,拿到学位后在矽谷创办一家科技公司,目前拥有好几千万美元的身价。
“他到底是谁呀?”熊大凯纳闷地看着屈彝光。“照理说像他这么出色的男人,应该会引起骚动才对。怎么之前没看过这号人物?奇怪……”
花心没有回应,不想扯出自己跟屈彝光是旧识,也不想说出自己曾在八年前见过邓莉萨。
虽然她表面看起来很平静,其实内心有如火山沸腾,她气炸了!
她气他对自己的不在乎,更气自己的在乎!
“心心,你……很饿吗?”看到她一脸想吃人的表情,熊大凯以为她饿昏了,赶紧招手催服务生送餐,扬起讨好的傻笑。“你的义大利面来了,赶快吃吧。”
花心看着面前飘着香气又冒着热烟的番茄海鲜义大利面,最爱的食物却无法引发她一丁点食欲,但她还是拿起叉子进食,偶尔心不在焉地虚应熊大凯几句,绝大部分的心思还是放在坐在离她两桌外的屈彝光身上。
即使穿着简单的黑色V领针织衫,他还是吸引不少女人的注意力,几乎整家餐厅的女人都忍不住看他,这个发现让她浑身不舒服,连强迫进食的动作都办不到,只能叉着面条在餐盘里移来移去。
她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他在的诚,她的眼睛就只容得下他。过了这么多年,她必须承认自己试图在别的男人身上寻找他的影子,都是白做工,因为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
岁月对他相当仁慈,太过仁慈了。八年的时间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任何变老的痕迹,只让他看起来更加成熟,也更加迷人。
一见到屈彝光,她的脑袋就停止运作,像个笨蛋花痴。可恶!
“心心……你不吃了吗?”已经吃完自己那一大盘面条的熊大凯,战战兢兢地看着她。
她明明看起来还是一脸‘饥渴’的模样,为什么不吃面前的面条,反而像是对付仇人似地用力戳来戳去?
“嗯,我不吃了。”她回过神,放下叉子,优雅地拿起餐巾擦拭干净的嘴角。
她满脑子都是屈彝光,哪还吃得下东西?但如果面条变成邓莉萨,她可能会很开胃。
趁熊大凯买单时,她再度把握机会看着屈彝光,这才发现他不时对她投来欣赏的目光,这个发现让她兴奋又有些恼怒,因为他脸上没有一丝丝惊喜和讶异。
时隔八年后的首次相过,他的反应未免太过平淡,让她很不是滋味,尤其是自己光是看到他就差点休克,相形之下,他的平静显得不可原谅。
难道她对他一点意义都没有?难道他已经忘了她?太过分了!
没想到他是一个这么热情的人,在自己对他念念不忘八年的同时,他竟然忘了她,这不只是过分,简直算得上是可恶了!
可恶!可恶!可恶……
欸……慢着!不管怎么说,以他们之前的交情,他不应该忘了她才对,难道……他没认出她?
嗯……这倒也不是不可能。人家都说女大十八变,她不只长相有些改变,身高更是整整比八年前多了十几公分,他会认不出她来也不算太夸张。
也许,可以测试一下他到底是忘了她?还是故意装做不认识?
熊大凯一结完帐,花心立即起身,故意绕路往屈彝光那一桌走,还刻意停下来跟邓莉萨打招呼——
“哈罗,邓小姐,我很喜欢你们公司今年的衣服。”
“谢谢你的支持。”邓莉萨原本很不高兴被人打扰,但是当她看到穿着今年最新款夏装的花心时,总觉得这女人有点眼熟,但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只好挂上一个职业笑容。
能穿得起香奈儿的人,都是有钱的富家小姐或贵妇,得罪不起。如果她对这人有印象,表示她们曾见过,那么这女人就有可能是大户,更是不能得罪。
花心一边和邓莉萨说话,眼角余光一直注意看着屈彝光的反应,发现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她,脸上闪过惊艳,接着是若有所思。
“你好。”屈彝光优雅地站起来,看她的眼神有着藏不住的欣赏,“要留下来一起喝杯咖啡吗?”好久没看到这么吸引他的女人,揉合纯真和性感的特质,非常特殊。
“不了,我们还有事,再见。”花心压下心中奔腾的亢奋,故做镇静地婉拒,随即上前拉着熊大凯快步离开。
他果然认不出她!她得到了这个肯定的结论。
她念了他这么多年,就算他烧成灰都会认出他来,而他竟然认不出她来,真是‘太好了’!
既然他认不出她,她就送他一个‘惊喜’,当作是他归国的礼物。
哼!
屈彝光一直看着花心淡紫色的苗条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为止,心里因她而起的波动依然无法平复。
她很美,有种纯净脱俗的美,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但他确信自己不认识她,甚至没见过她,毕竟没有人会忘得了那张美丽脸孔。让他纳闷的是,她带给他的熟悉感,尤其是她那双闪着慧点光芒的大眼睛,很像他记忆中的小恶魔,那个占满他心房的小恶魔。
可是他怀疑,这不过是自己的想像力在作祟。虽然她们两个都拥有洋娃娃般精致的五官和一双圆圆的大眼睛,但是她远比记忆中的花心还要来得娇艳动人,而且身材高佻,足足比记忆里的花心高了十几公分,她不可能是那个小鬼。
这几年只要碰到某个像花心的女人,他都会屏气凝神,误以为是花心,兴冲冲地冲上前,才发觉认错人,让自己闹了不少笑话。
他很确信这个女人不可能是花心,如果说花心是小恶魔,那么这个女人就是女神,一个足以媚惑人心的女神。
突然,他很想再看看那个女人,于是他立刻跳趄身想追出去,却随即被人拉住手——
“光,你要去哪里啊?”邓莉萨用力拉住屈彝光的手,略带沙哑的性感嗓音中有着刻意掩盖的恼怒。
打从两人一进餐厅,她就发现屈彝光的眼睛一直兴致勃勃地盯着刚刚离开的那个女人看,她不会错认那种惊艳又留连忘返的眼神,因为她经常在别的男人眼中看到。
“没什么。”他这才发觉自己的失态,赶紧坐下,拿起汤匙开始攻击桌上的餐点。“哇……好香喔,我饿惨了。”
“今天晚上有空吗?我想跟你叙叙旧。”白皙的玉手盖上略显黝黑的修长大手,口气挑逗,听得出她要的不只是‘叙叙旧’。
“不了,”他淡淡地找个理由回绝。“刚回来一个星期,还没安顿好。”
他才刚躲过‘黛咪风暴’,暂时还不想掉进另一个旋风,不过如果对象是刚才那个美女,他倒是不排斥。
说不出自己为什么深深被她吸引,但是她身上某种特质的确让他爱不释手,想要一探究竟。
“喔……”邓莉萨毫不掩饰浓浓的失望和遗憾,不该有的质询随即脱口而出。
“你是不是看上刚刚那个女人?”
“不关你的事。”他的眼光倏冷,全身罩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寒气。
“你……我想起来了!”邓莉萨被他冷漠的表情吓了一大跳,突然记起多年前的某一天,向来温柔多情的他也曾经突然板起脸。“那个女人长得像那个高中女生!”
她怎么会忘记呢?!
那一年就是因为那个小鬼,她跟他的恋情才会告吹,后来她到处打听,才知道花心根本不是屈彝光的女儿,只是个迷恋他的邻居小妹妹,只可惜屈彝光那时已经出国念书。好不容易两人上星期在机场重逢,这几天她一直使出浑身解教试图绑住他,但是那个臭小鬼的阴魂不散,偏偏又来捣蛋。
真是气死她了!
“不关你的事。”他的语气非常冷,冷到有些吓人。“我现在只想安静地吃顿饭,如果你不能配合,那我换桌吃。”
“哎,你不要生气,我不说就是了嘛。”邓莉萨赶紧陪小心,不想惹恼超级金龟婿,她还想当上屈太太哩。
屈彝光没将她的柔顺看在眼里,他认识的女人没有一个在他面前不柔顺,不管多干练的女强人,一碰到他,全都变成温柔小女人,除了花心。
想起花心,他的眼光柔和许多。只有她,总是敢跟他争辩,让他又气又恼又好笑。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是不是还一心一意想嫁他?
屈彝光悠哉地驾着银色宾士跑车,技术纯熟地转进一手创立的科技公司停车场,他摇下车窗,神情愉悦地向警卫打招呼——
“嗨,约翰,你儿子还是每天晚上哭闹吗?”
约翰是个强壮的黑人,三个月前刚当上父亲,逢人就秀他皮夹里的宝贝儿子相片。
“屈先生早,他最近乖多了,你看,这是我昨天拍的,他的头发又长了。”约翰马上掏出皮夹,满脸喜悦地秀出最新作品。
屈彝光接过照片,努力想看出相片中婴儿头发的不同之处,但他看到的还是一头鬈发,覆盖在婴儿巧克力色的胖胖头颅上,他实在看不出头发长度有哪里不同。
“他真可爱。”他微笑,说了每个父亲都爱听的回答,把皮夹交还给他之后,将车开到自己的专用停车位。
来美国已经八年,他拿到博士学位后,跟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在矽谷合开一家科技公司,所有的产品都自己研发销售,五年日以继夜地工作下来,成绩斐然,每年为他赚逛上千万美金的收入,现在他总算可以开始享受事业成功所带来的成果。
他不但有名有利,还有成群的美女等着他点头交往,他非常享受这种悠哉自在的逍遥生活。
他踩着自信的步伐,踏进现代化装潢的办公室,全办公室的人,不论是黄种人、白种人还是黑种人,不论阶级和年龄,一看到他,全都一脸笑容地同声道贺,“光,恭喜你!”
“……恭喜?”屈彝光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的员工,纳闷地看着手表上的日期。“今天不是四月一号啊,你们在玩什么把戏?恭喜什么?”
“当然是恭喜你要结婚啦……”合夥人李威廉拿出今天的报纸,指着头版下方的半版广告,微微抱怨道:“竟然事先没让我知道你要结婚就刊登结婚启事,你真太不够朋友了!”
屈彝光惊讶地看着手上的报纸,看到启事最后的署名是自己和黛咪·辛普森时,积压了两个月的怒火完全爆发——
“她又在搞什么鬼,”很少发怒的他,爆出平生最大的怒吼。
两个月前,一个以他老婆自居的疯女人闯进他忙碌的生活,她就像是龙卷风,带给他一连串的麻烦和苦恼,私生活完全被她破坏殆尽,她就是黛咪·辛苦森。
黛咪·辛普森的父亲罗力·辛普森是个很懂得经营的银行家,在他创业初期帮了很多忙,而黛咪则是个脑袋空空的放荡千金,野鸡大学念了七年才毕业。
本来他跟黛咪各有各的生活领域,完全没有关联,可是就在两个月前参加罗力·辛普森的生日宴会时,他正好被她‘相中’,从此,就开始了他鸡犬不宁的苦日子。
她每天到公司堵人,让他无法专心工作,忍无可忍的他只好在公司里下了禁制令,不准她踏进司大门一步。但这对那个千金大小姐一点都不管用,她开始四处放话,威胁或破口大骂所有跟他有牵扯的女人,她激烈的手段快将他逼疯了,但这个手法都比不上这篇莫须有的启事来得狠。
“你没有要跟她结婚吗?”李威廉总算看出不对劲。“我以为你屈服在她锲而不舍的追求之下,终于放弃挣扎了哩!”
黛咪碧眼金发,的确是个美女,只可惜脑袋跟胸部不成比例,是个毫无内涵的骄纵千金。
“我又不是不要命了。”屈彝光嫌恶地撇嘴,将报纸扔进最近的垃圾桶。
这绝不是他第一次被女人纠缠,但没有一次的经验让他这么挫败。基于对罗力的感激,他不能太让黛咪难堪,但是这则结婚启事已经碰碰到他的底线,他受不了了。
“威廉,我决定休个长假。”
“你要去哪里?”
“先回台湾一趟吧。”隔一个太平洋,就不信黛咪还能作怪。
这几年,只有在拿到博士学位那一年,父母来找过他一次,但他一直忙于课业和事业,没有回台湾过,算起来,他已经八年没回去了。
想到台湾,他立刻就想起花心那可爱清纯的脸孔。其实,她的角色跟黛咪有些类似,都是破坏他恋情的‘刽子手’,只不过花心可爱多了,她无伤大雅的恶作剧虽然每每让他哭笑不得,但事后回想起来,总不由得会心一笑。
这八年说没想过她是假的,尤其是在心情苦闷的时候,总会拿出她在当兵时写给他的信出来回味,她诙谐幽默的笔调,总是会让他的烦闷一扫而空。
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等他?
……希望不要。
***凤鸣轩独家制作******
“心心,吃饭喽!”妈妈级的秘书王淑丽轻敲房门,探头进总经理办公室,提醒她那个总是忙到忘了吃饭的顶头上司。“还是要我帮你带什么吃的回来?”
她是‘花氏建设’董事长花俊男的秘书,在公司世代交接后也跟着移转给花心。
不是她在说,她这个新上任的老板不仅年轻漂亮,而且聪明能干,做事能力一把罩,跟她娇嫩美丽的外表完全不符。
最重要的是她一点都不骄纵,是个非常好的老板。
“啊?”花心纤长的手指停下敲打键盘的动作,从电脑屏幕后抬起头,露出甜甜的笑容。“不用了,谢谢,我等一下跟熊大凯有约。”
“天啊,又是他?”王淑丽不禁嚷道。“你怎么受得了那只大熊?!”
熊大凯绝对是她所见过最笨手笨脚的大男人,以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再加上一百二十公斤的体重,他绝对称得上是个‘大’男人,但他的动作却总是笨拙得让人惨不忍睹。不是走路时拐到自己的脚跌得四脚朝天,要不就是喝水时被呛到,不小心摔破餐盘……反正只要想得到的小意外,都发生在他身上过。
熊大凯是国内有名水泥公司的第三代,也是花氏建设的上游厂商。壮硕的身材,不算难看的长相,再加上多金这个最有利的条件,已俨然让他成为世人眼中标准的‘金龟婿’。
“呃……”花心眨眨浓密的长睫毛。“因为他有酒窝。”
自从阿光哥哥离开台湾后,她开始跟其他男人接触,为的是在他们身上找到屈彝光的影子,一解相思之苦。
比如说熊大凯,全身上下除了酒窝以外,没有一个部位像屈彝光,但那影响不了她,因为在她心中没有一个人比得上屈彝光,她只需要一点点慰藉,让她可以继续想着他就好了。
“拜托,心心,这个理由太可笑了啦。”王淑丽完全无法接受这个理由。“你不能因为熊大凯有酒窝就跟他交往嘛!”
“可是我就是喜欢他的酒窝。”应该说,她只喜欢他的酒窝。
八年前,她跟屈彝光曾有个‘八年之约’,直到年纪稍长,她才发觉那是一个没有约束力的约定,但她仍坚持等着他。
如今八年期限已到,他却选择继续留在美国,她想,这应该就是他的回答吧。
虽然他可能已经找到‘完美的另一半’,但她仍下意识寻找替代屈彝光的影子:比如说可爱的酒窝,深邃迷人的眼睛,略微低沉的嗓音,或是某个相似的笑容,只要有一点点稍微类似的地方,都会让她联想到他。
这真是一个糟糕又必须戒掉的习惯,但这个“恶习”却不容易改掉,因为她已中毒太深。
“你之前交往的那个人,明明像猪头,你却说喜欢他的身材。还有更前面那一个,头秃得剩下没几根毛,可是你竟然说他的笑容很棒。还有再更前面那一个,你说喜欢他的发型。还有……”
“真是服了你。”花心连忙举起双手投降,表情有些苦涩地自嘲。“我现在才知道我的恋爱史这么丰富。”
“我跟你说,你要找一个能从头到脚都让你动心的男人,而不是放在一个个有怪异特点的男人身上,他们没办法打动你的心的啦!”王淑丽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说道。
“是吗?”花心的嘴角多了一抹无奈的笑,粉嫩的唇瓣苦涩地抿起。
王淑丽说得没错,他们的确没办法打动她的心,因为她的心早在八年前就遗失了。
屈彝光刚出国的头一年,她维持每个星期一通电话和一封信,但是他的回应都很冷淡,慢慢地,她变成一个月打一通电话,连信也不写了,然后是好几个月一通电话。当他拿到学位后,选择继续留在美国创业,接下来他搬家,连个通讯方式都没给她,就此完全断了联系。
她知道如果她想要他的联络方式,阿葳姊会无条件提供,但清楚意识到他这些年的刻意冷处理,她不想再继续拿热脸贴冷屁股,苦苦追求一个不将她放在眼里的男人。
可悲的是,她还是忘不了他。
“当然!”王淑丽给了一个良心建议。“不要再浪费时间在那个脸上有酒窝的傻大个身上,找个让你动心的男人,你会更幸福。”
“嗯哼……”虽然不认同王淑丽天真的想法,但花心聪明地不跟还怀有浪漫思想的她争辩。
她不是不懂爱的感觉是什么,她深爱一个男人二十年之久,结果呢?
这几年,周遭的朋友不知道告诉她几次,该将注意力转移到别人身上,别再等一个‘不回家的人’,就连她也常常这么提醒自己,但是习惯成自然,爱了他二十年的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否则她的意志也不会老是输给情感,不断地寻找他的‘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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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你今天好漂亮喔!”熊大凯痴傻地望着花心,每回看到美丽的她,总是让他目瞪口呆,像个傻瓜。
她的皮肤白皙无瑕,一颗雀斑都没有,脸颊有如玫瑰花瓣般红润,眼睛又大又亮,简直就像童话里白雪公主的化身,美丽又高贵。
她今天穿着香奈儿的粉紫色格纹套装,V领领口缀着象牙色蕾丝,增添几许女人味,合身俐落的剪裁,衬得她的身材更为玲珑有致。
一六五的身高对现在的女孩子来说,不算高,但她的身材比例完美,修长的美腿让她看起来比实际身高还要高佻迷人。
“只有今天吗?”明知道他在她面前就变得口拙,但她就是忍不住想要逗弄他,为的是他脸颊上的酒窝。
屈彝光的脸颊上也有一个酒窝,只不过他的酒窝比熊大凯迷人太多了,但目前的她,只能看着眼前的‘大熊’遐想。
“不……不……当然……不是……”熊大凯慌乱地摇头又摇手,一张圆脸胀得通红,脸颊上的酒窝越来越明显。
“我还以为你觉得我以前不漂亮呢?”她还在逗他。
“不……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真的!”他的表情是绝对的崇拜,声音也因为过度兴奋而发抖。
“是吗?我……”她原本还想继续逗着大熊玩,但突然间,她就像是被下了定身咒,两眼发直地瞪视着一个走进餐厅的身影,惊愕地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是他!
花心一时之间完全无法动弹,甚至忘了呼吸,只能呆呆地瞪着屈彝光看。
他不是在美国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虽然距离十几公尺,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他跟以前一样俊帅迷人,不,应该说他比八年前更加迷人。
“心心,你怎么啦?”熊大凯看出她的不对劲,大掌在她面前挥呀挥,疑惑地问道。
“没事,我……”她终于回过神,这才发现屈彝光身旁紧紧黏着一个性感美女,认出她就是八年前黏着屈彝光的那个女人,花心的眼睛马上利得像刀,仿佛要喷出火。“又是她!”
她狠狠地瞪着那个女人,一个拥有成熟和性感美艳于一身的女人,这些特质在她身上最重缺乏,熊熊的妒火烧得她胸口发疼。
他回来台湾,竟然没有跟她联络,而是跟这个女人出来,难不成,这女人就是他‘完美的另一半’?!
“谁?”熊大凯好奇地回头望,脸上马上浮现惊艳的表情。“哇,邓莉萨欸!她真漂亮……呃,当然比不上心心你啦,嘿嘿……”突然意识到自己看别的女人看凸了眼,熊大凯赶紧转头面向花心,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试图你补自己的失态。
“邓莉萨?她是谁?”花心对他的道歉就像对他本人一样,一点兴致也没有,她只在乎那个叫邓莉萨的女人,因为那个女人一直黏着屈彝光,从八年前黏到现在。
邓莉萨的脸孔和打扮没什么太大的变化,所以她才能一眼就认出来,但她不知道邓莉萨的身分背景,听到熊大凯的话,邓莉萨显然是个名女人。
“她是香奈儿的公关经理,公关能力很强,对男人很有一套,是近几年来社交圈的风云人物。”熊大凯兴致勃勃地开始说出自己所知道的资料。
“她这几年都在台湾?”她迫切想要知道邓莉萨跟屈彝光的关系,她必须知道邓莉萨有没有跟去美国。
“对呀,她一直在台湾,身旁的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熊大凯纳闷地看着屈彝光。“我不认识她旁边那个男人,不过应该是个有钱的富家公子吧。”
“你怎么知道他是有钱人?”虽然屈彝光穿着一身名牌,看起来又是一脸富贵气,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出身不差;但现在假贵族一堆,只要穿上名牌,拿出一张唬人的名片,谁都可以是有钱人。
“很简单哪,因为邓莉萨看上眼的男人非富即贵,我只能算是小咖,连候补名单都上不了。”他耸耸肩。“所以说啦,这个男的一定是条大鱼,要不然她不会舍得放掉现任男友,听说那个人的老爸是现任立委,算得上是权贵人家。”
“嗯……”
熊大凯说的一点都没错,屈彝光的确是条大鱼,而且是超极大鱼。根据阿葳姊的可靠消息,八年前他到美国攻读博士学位,拿到学位后在矽谷创办一家科技公司,目前拥有好几千万美元的身价。
“他到底是谁呀?”熊大凯纳闷地看着屈彝光。“照理说像他这么出色的男人,应该会引起骚动才对。怎么之前没看过这号人物?奇怪……”
花心没有回应,不想扯出自己跟屈彝光是旧识,也不想说出自己曾在八年前见过邓莉萨。
虽然她表面看起来很平静,其实内心有如火山沸腾,她气炸了!
她气他对自己的不在乎,更气自己的在乎!
“心心,你……很饿吗?”看到她一脸想吃人的表情,熊大凯以为她饿昏了,赶紧招手催服务生送餐,扬起讨好的傻笑。“你的义大利面来了,赶快吃吧。”
花心看着面前飘着香气又冒着热烟的番茄海鲜义大利面,最爱的食物却无法引发她一丁点食欲,但她还是拿起叉子进食,偶尔心不在焉地虚应熊大凯几句,绝大部分的心思还是放在坐在离她两桌外的屈彝光身上。
即使穿着简单的黑色V领针织衫,他还是吸引不少女人的注意力,几乎整家餐厅的女人都忍不住看他,这个发现让她浑身不舒服,连强迫进食的动作都办不到,只能叉着面条在餐盘里移来移去。
她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他在的诚,她的眼睛就只容得下他。过了这么多年,她必须承认自己试图在别的男人身上寻找他的影子,都是白做工,因为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
岁月对他相当仁慈,太过仁慈了。八年的时间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任何变老的痕迹,只让他看起来更加成熟,也更加迷人。
一见到屈彝光,她的脑袋就停止运作,像个笨蛋花痴。可恶!
“心心……你不吃了吗?”已经吃完自己那一大盘面条的熊大凯,战战兢兢地看着她。
她明明看起来还是一脸‘饥渴’的模样,为什么不吃面前的面条,反而像是对付仇人似地用力戳来戳去?
“嗯,我不吃了。”她回过神,放下叉子,优雅地拿起餐巾擦拭干净的嘴角。
她满脑子都是屈彝光,哪还吃得下东西?但如果面条变成邓莉萨,她可能会很开胃。
趁熊大凯买单时,她再度把握机会看着屈彝光,这才发现他不时对她投来欣赏的目光,这个发现让她兴奋又有些恼怒,因为他脸上没有一丝丝惊喜和讶异。
时隔八年后的首次相过,他的反应未免太过平淡,让她很不是滋味,尤其是自己光是看到他就差点休克,相形之下,他的平静显得不可原谅。
难道她对他一点意义都没有?难道他已经忘了她?太过分了!
没想到他是一个这么热情的人,在自己对他念念不忘八年的同时,他竟然忘了她,这不只是过分,简直算得上是可恶了!
可恶!可恶!可恶……
欸……慢着!不管怎么说,以他们之前的交情,他不应该忘了她才对,难道……他没认出她?
嗯……这倒也不是不可能。人家都说女大十八变,她不只长相有些改变,身高更是整整比八年前多了十几公分,他会认不出她来也不算太夸张。
也许,可以测试一下他到底是忘了她?还是故意装做不认识?
熊大凯一结完帐,花心立即起身,故意绕路往屈彝光那一桌走,还刻意停下来跟邓莉萨打招呼——
“哈罗,邓小姐,我很喜欢你们公司今年的衣服。”
“谢谢你的支持。”邓莉萨原本很不高兴被人打扰,但是当她看到穿着今年最新款夏装的花心时,总觉得这女人有点眼熟,但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只好挂上一个职业笑容。
能穿得起香奈儿的人,都是有钱的富家小姐或贵妇,得罪不起。如果她对这人有印象,表示她们曾见过,那么这女人就有可能是大户,更是不能得罪。
花心一边和邓莉萨说话,眼角余光一直注意看着屈彝光的反应,发现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她,脸上闪过惊艳,接着是若有所思。
“你好。”屈彝光优雅地站起来,看她的眼神有着藏不住的欣赏,“要留下来一起喝杯咖啡吗?”好久没看到这么吸引他的女人,揉合纯真和性感的特质,非常特殊。
“不了,我们还有事,再见。”花心压下心中奔腾的亢奋,故做镇静地婉拒,随即上前拉着熊大凯快步离开。
他果然认不出她!她得到了这个肯定的结论。
她念了他这么多年,就算他烧成灰都会认出他来,而他竟然认不出她来,真是‘太好了’!
既然他认不出她,她就送他一个‘惊喜’,当作是他归国的礼物。
哼!
屈彝光一直看着花心淡紫色的苗条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为止,心里因她而起的波动依然无法平复。
她很美,有种纯净脱俗的美,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但他确信自己不认识她,甚至没见过她,毕竟没有人会忘得了那张美丽脸孔。让他纳闷的是,她带给他的熟悉感,尤其是她那双闪着慧点光芒的大眼睛,很像他记忆中的小恶魔,那个占满他心房的小恶魔。
可是他怀疑,这不过是自己的想像力在作祟。虽然她们两个都拥有洋娃娃般精致的五官和一双圆圆的大眼睛,但是她远比记忆中的花心还要来得娇艳动人,而且身材高佻,足足比记忆里的花心高了十几公分,她不可能是那个小鬼。
这几年只要碰到某个像花心的女人,他都会屏气凝神,误以为是花心,兴冲冲地冲上前,才发觉认错人,让自己闹了不少笑话。
他很确信这个女人不可能是花心,如果说花心是小恶魔,那么这个女人就是女神,一个足以媚惑人心的女神。
突然,他很想再看看那个女人,于是他立刻跳趄身想追出去,却随即被人拉住手——
“光,你要去哪里啊?”邓莉萨用力拉住屈彝光的手,略带沙哑的性感嗓音中有着刻意掩盖的恼怒。
打从两人一进餐厅,她就发现屈彝光的眼睛一直兴致勃勃地盯着刚刚离开的那个女人看,她不会错认那种惊艳又留连忘返的眼神,因为她经常在别的男人眼中看到。
“没什么。”他这才发觉自己的失态,赶紧坐下,拿起汤匙开始攻击桌上的餐点。“哇……好香喔,我饿惨了。”
“今天晚上有空吗?我想跟你叙叙旧。”白皙的玉手盖上略显黝黑的修长大手,口气挑逗,听得出她要的不只是‘叙叙旧’。
“不了,”他淡淡地找个理由回绝。“刚回来一个星期,还没安顿好。”
他才刚躲过‘黛咪风暴’,暂时还不想掉进另一个旋风,不过如果对象是刚才那个美女,他倒是不排斥。
说不出自己为什么深深被她吸引,但是她身上某种特质的确让他爱不释手,想要一探究竟。
“喔……”邓莉萨毫不掩饰浓浓的失望和遗憾,不该有的质询随即脱口而出。
“你是不是看上刚刚那个女人?”
“不关你的事。”他的眼光倏冷,全身罩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寒气。
“你……我想起来了!”邓莉萨被他冷漠的表情吓了一大跳,突然记起多年前的某一天,向来温柔多情的他也曾经突然板起脸。“那个女人长得像那个高中女生!”
她怎么会忘记呢?!
那一年就是因为那个小鬼,她跟他的恋情才会告吹,后来她到处打听,才知道花心根本不是屈彝光的女儿,只是个迷恋他的邻居小妹妹,只可惜屈彝光那时已经出国念书。好不容易两人上星期在机场重逢,这几天她一直使出浑身解教试图绑住他,但是那个臭小鬼的阴魂不散,偏偏又来捣蛋。
真是气死她了!
“不关你的事。”他的语气非常冷,冷到有些吓人。“我现在只想安静地吃顿饭,如果你不能配合,那我换桌吃。”
“哎,你不要生气,我不说就是了嘛。”邓莉萨赶紧陪小心,不想惹恼超级金龟婿,她还想当上屈太太哩。
屈彝光没将她的柔顺看在眼里,他认识的女人没有一个在他面前不柔顺,不管多干练的女强人,一碰到他,全都变成温柔小女人,除了花心。
想起花心,他的眼光柔和许多。只有她,总是敢跟他争辩,让他又气又恼又好笑。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是不是还一心一意想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