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王的饮酒之地,依旧是城北灵山,这座山,笔直如剑,直插青天,不但气势十足,也是一处难得的风水宝地。
原本,这座灵山是属于天妖古墟一位老祖的,许多妖帝盯上这块宝地,最后还是赐给了血王。
如今,这座灵山已经被命名为雪王峰,“雪”字来自于血的谐音,毕竟雪王峰终年积雪,雪中有一处不冻清池,看起来风景秀丽,实在跟血不沾边。
此时,易云和血王就坐在湖中楼亭上饮酒,周围摆满了仙果灵食,有八九个仙女一般的侍女伺候着。
姜小柔、林心瞳也陪同着饮酒。
酒是窖藏了千年的雪莲清浪酒,用雪王峰出产的雪莲莲子,配以万年冰川融水酿制,酒本身带着一点点苦味,却甘冽清新,喝下去精神气爽。
易云还是第一次尝试这种美酒,一般酒喝下去会让人昏昏沉沉,而这坛酒却越喝越精神,有养魂的奇效。
易云知道,这种能温养精神力的酒,自然是价值连城。
“小子,你跟小柔是姐弟,小柔是我的女儿,你跟我,也是一家人了,我听小柔说,你炼制万象修罗丹需要祖神之血……”
血王直入主题,易云精神一震,他炼制万象修罗丹,是为了将体内血脉合一。
现在易云体内有祖神血脉、龙皇血脉、以及精修练体术后的人族血脉。
万象修罗丹需要的便是三方面的材料,将三重血脉合一。
这其中,祖神之血比大妖妖丹都难得,毕竟混沌天名义上的主宰就是神族,想要收购祖神之血?那等于跟神族开战,神族不会容忍。
所以宝妖阁收购的天材地宝中,除去了祖神之血这一条。
这亿万年来,公然藐视整个神族,甚至斩杀一名祖神的,只有道始天帝一人。
他杀死祖神后,将祖神一部分躯体封入了天元界,后来血王入天元界,取了祖神躯体中的精华之血。
如今,这祖神之血还剩了一些。
血王拿出一个红色的玉瓶,这玉瓶是空间法宝,里面装的东西,便是祖神之血。
他开口道:“我毕竟出自天妖古族,自身血脉也足够强大,吸收祖神之血只是激活了我的血脉,并非改造体质。这些祖神之血,我吸收大半之后,效果已经变得不明显,我就将它留了下来,原本是打算在小柔渡过天劫,足以承受神血之力后,给她使用的,现在你既然需要,我就拿出来给你。”
这枚小小的玉瓶,就这样交到了易云的手中。
易云深吸一口气,没有拒绝,他确实需要。
“前辈放心,我炼制的万象修罗丹对小柔姐定然大有帮助,效果要超过直接吸收祖神之血,甚至在渡天劫之前,也可使用!”
易云做出承诺,他知道,是自己的表现,赢得了血王的信任。
但即便如此,这也是一份天大的恩情,这是雪中送炭。
他要努力炼好万象修罗丹,把这份恩情还上。
……
易云用来敲诈洛王的清单,最终还是石沉大海,洛王没有屈服,他不可能向一个小辈低头。
易云也不在意,他和血王在血王宫饮酒,这期间,易云拜见了姜小柔的母亲——荒王。
在下界的时候,荒王对易云也多有照顾,于情于理,他都要拜访一番。
时隔数百年,荒王出落得更加温柔贤惠,但易云也能感到,荒王身上压力不小,面对血王后宫的竞争,她唯一能指望的,就是姜小柔了。
这也坚定了易云炼制万象修罗丹的决心。
现在,血王已经下了妖帝令,号令妖族,搜集万象修罗丹的材料。
这期间,易云也没闲着,既然洛王不打算让他救姜玉蟾,易云闲的没事就往妖血原跑。
每出手一次,就捕获一头妖兽。
妖血原最厉害的黑蜃龙都被易云横扫了,哪还会有妖兽是易云的对手?
而因为易云战绩骄人,他只要一出场,大家都会无脑押易云赢。
后来,妖血原直接拒绝易云入内,可是即便调来众多妖君来守门,又怎么可能拦得住易云?
他们都不知道易云用了什么手段,轻轻松松就混进了妖血原中,在冷不丁的时候,他就上场了。
他一上场,就会有一头黑蜃龙张牙舞爪的游荡在擂台边缘!
这黑蜃龙也是恨极了妖血原,一朝得势,拼命的耀武扬威,拼命的报复。
于是,这场面就控制不住了,一个黑蜃龙外加一个易云,连姜月白都远远不是对手,加上有大批的观众挥舞着混沌晶,压易云赢,这个时候赶易云下台,不但颜面尽失,也是触犯众怒。
妖血原毕竟还是要靠这些观众吃饭的,能支付得起妖血原门票,还有闲钱赌斗的观众,身份、实力怎么都不会太差了。
一来二去,妖血原被易云折腾得都快开不下去了。
这个时候,求洛王都没用,长公主都表明了态度,晚辈的事情,由晚辈解决,易云做的这一切都合乎规矩,高层想插手都找不到一个借口。
更别说血王这些日子也没闲着,他发挥自己的能量,在天妖古墟高层各种活动,为易云作保。
于是,妖血原得不到高层的支持,主事人姜玉蟾还自身难保,就这样成了落毛的凤凰。
在苦苦坚持了几天之后,妖血原暂时休业!
而易云这时候又跳出来,将他捕捉到的妖兽,除黑蜃龙外,全部出售了。
原本天妖古墟的斗兽场就妖血原一家,其它的都不成气候,可是当妖血原被易云折腾到休业的空档,却开始有其它势力蠢蠢欲动了。
斗兽场是一块肥肉,原本是洛王的自留地,其他人都不敢染指,可是现在血王跟洛王是对头,要是得到了血王的支持,那也许就能在这块肥肉上咬上一大口了!
其实天妖古墟的许多生意,都是这么做起来的,找一个妖帝在背后支持,开店营业,发展做大!
于是,这几天已经有人前来,进入血王宫,在商讨这些事情了。
有些人开出的条件已经十分优厚,不过,血王并没有答应,之前易云做那些,虽然让洛王吃了亏,但不至于伤筋动骨,想靠这些就掠夺走洛王在斗兽场上的生意,却是不可能的事情。
天妖古墟的利益分配,是凭所有妖帝实力、资历而决定的规则,哪里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直到这一日,血王得到了一个消息,之前他发出妖帝令,征收炼丹材料的事情,有了结果。
有人拿来了一种极为稀有的材料——飞云流花!
易云搜集的所有材料中,祖神之血算是最难得的,但恰巧血王就有。
大妖妖丹也很难得。
而其他天材地宝中,最稀有的就是飞云流花。
如果飞云流花到手,那其他的都好说。
易云之前敲诈洛王的材料中,也没有把飞云流花写上去,敲诈这种事情,差不多就得了,敲太狠了,反而一毛都得不到。
只是,拿来飞云流花的人,却让易云和血王有些意外。
这个人来自于鬼族,他的名字并不重要,人们甚至已经把他的名字忘掉了,人们记住的只是他的称号——邪手鬼医。
此人成名太久,他擅长各种杀人秘术,也精通医术。
翻手将活人打入地狱,覆手又可将地狱里的死人捞出来,起死回生!
有得罪了邪手鬼医的人,被他熬制成人偶,又靠着他精妙的医术为那人续命,一直用各种方法折磨他,一直折磨了上万年才死去。
这大概是人生中最痛苦的死法了。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混沌天,邪手鬼医让人闻而色变。
不到万不得已,人们都不想和邪手鬼医打交道,哪怕身受重创,也不找他疗伤。
找邪手鬼医治病,有种跟恶魔做交易的感觉,他有太多能让人生不如死的方法了。
血王怎么都没想到,邪手鬼医会来,这个人根本不会理会妖帝令,平素对谁都不买账。
“飞云流花本来就是一种疗伤圣药,邪手鬼医能拿出来也不奇怪,按照传音符的描述,那株飞云流花已经有百万年年份,是极品中的极品,除了邪手鬼医,怕是整个混沌天,都没人能拿出来了。”血王开口说道。
易云听了心动,百万年份的飞云流花!
原本易云收购这些天材地宝,都是以最低要求收购的,有就不错了,哪里还会要求品质。
他本来的要求是只要开花就可以了。
而一般飞云流花从发芽到开花的过程也就九万年,可即便如此,也绝难找到!
百万年的飞云流花,花朵已经如同天上飞云,无迹可寻,想要采摘到难如登天。
这价值已经难以衡量了,比易云要求的飞云流花贵了不知多少倍。
如果用这种飞云流花炼制万象修罗丹,不但成丹量更多,丹药品质,也会上一个台阶。
“按照血王前辈所描述,这邪手鬼医恐怕根本不缺混沌晶,他来找我们恐怕另有图谋。”
易云不用想也知道,邪手鬼医手上的飞云流花,肯定不是那么好拿的。
原本,这座灵山是属于天妖古墟一位老祖的,许多妖帝盯上这块宝地,最后还是赐给了血王。
如今,这座灵山已经被命名为雪王峰,“雪”字来自于血的谐音,毕竟雪王峰终年积雪,雪中有一处不冻清池,看起来风景秀丽,实在跟血不沾边。
此时,易云和血王就坐在湖中楼亭上饮酒,周围摆满了仙果灵食,有八九个仙女一般的侍女伺候着。
姜小柔、林心瞳也陪同着饮酒。
酒是窖藏了千年的雪莲清浪酒,用雪王峰出产的雪莲莲子,配以万年冰川融水酿制,酒本身带着一点点苦味,却甘冽清新,喝下去精神气爽。
易云还是第一次尝试这种美酒,一般酒喝下去会让人昏昏沉沉,而这坛酒却越喝越精神,有养魂的奇效。
易云知道,这种能温养精神力的酒,自然是价值连城。
“小子,你跟小柔是姐弟,小柔是我的女儿,你跟我,也是一家人了,我听小柔说,你炼制万象修罗丹需要祖神之血……”
血王直入主题,易云精神一震,他炼制万象修罗丹,是为了将体内血脉合一。
现在易云体内有祖神血脉、龙皇血脉、以及精修练体术后的人族血脉。
万象修罗丹需要的便是三方面的材料,将三重血脉合一。
这其中,祖神之血比大妖妖丹都难得,毕竟混沌天名义上的主宰就是神族,想要收购祖神之血?那等于跟神族开战,神族不会容忍。
所以宝妖阁收购的天材地宝中,除去了祖神之血这一条。
这亿万年来,公然藐视整个神族,甚至斩杀一名祖神的,只有道始天帝一人。
他杀死祖神后,将祖神一部分躯体封入了天元界,后来血王入天元界,取了祖神躯体中的精华之血。
如今,这祖神之血还剩了一些。
血王拿出一个红色的玉瓶,这玉瓶是空间法宝,里面装的东西,便是祖神之血。
他开口道:“我毕竟出自天妖古族,自身血脉也足够强大,吸收祖神之血只是激活了我的血脉,并非改造体质。这些祖神之血,我吸收大半之后,效果已经变得不明显,我就将它留了下来,原本是打算在小柔渡过天劫,足以承受神血之力后,给她使用的,现在你既然需要,我就拿出来给你。”
这枚小小的玉瓶,就这样交到了易云的手中。
易云深吸一口气,没有拒绝,他确实需要。
“前辈放心,我炼制的万象修罗丹对小柔姐定然大有帮助,效果要超过直接吸收祖神之血,甚至在渡天劫之前,也可使用!”
易云做出承诺,他知道,是自己的表现,赢得了血王的信任。
但即便如此,这也是一份天大的恩情,这是雪中送炭。
他要努力炼好万象修罗丹,把这份恩情还上。
……
易云用来敲诈洛王的清单,最终还是石沉大海,洛王没有屈服,他不可能向一个小辈低头。
易云也不在意,他和血王在血王宫饮酒,这期间,易云拜见了姜小柔的母亲——荒王。
在下界的时候,荒王对易云也多有照顾,于情于理,他都要拜访一番。
时隔数百年,荒王出落得更加温柔贤惠,但易云也能感到,荒王身上压力不小,面对血王后宫的竞争,她唯一能指望的,就是姜小柔了。
这也坚定了易云炼制万象修罗丹的决心。
现在,血王已经下了妖帝令,号令妖族,搜集万象修罗丹的材料。
这期间,易云也没闲着,既然洛王不打算让他救姜玉蟾,易云闲的没事就往妖血原跑。
每出手一次,就捕获一头妖兽。
妖血原最厉害的黑蜃龙都被易云横扫了,哪还会有妖兽是易云的对手?
而因为易云战绩骄人,他只要一出场,大家都会无脑押易云赢。
后来,妖血原直接拒绝易云入内,可是即便调来众多妖君来守门,又怎么可能拦得住易云?
他们都不知道易云用了什么手段,轻轻松松就混进了妖血原中,在冷不丁的时候,他就上场了。
他一上场,就会有一头黑蜃龙张牙舞爪的游荡在擂台边缘!
这黑蜃龙也是恨极了妖血原,一朝得势,拼命的耀武扬威,拼命的报复。
于是,这场面就控制不住了,一个黑蜃龙外加一个易云,连姜月白都远远不是对手,加上有大批的观众挥舞着混沌晶,压易云赢,这个时候赶易云下台,不但颜面尽失,也是触犯众怒。
妖血原毕竟还是要靠这些观众吃饭的,能支付得起妖血原门票,还有闲钱赌斗的观众,身份、实力怎么都不会太差了。
一来二去,妖血原被易云折腾得都快开不下去了。
这个时候,求洛王都没用,长公主都表明了态度,晚辈的事情,由晚辈解决,易云做的这一切都合乎规矩,高层想插手都找不到一个借口。
更别说血王这些日子也没闲着,他发挥自己的能量,在天妖古墟高层各种活动,为易云作保。
于是,妖血原得不到高层的支持,主事人姜玉蟾还自身难保,就这样成了落毛的凤凰。
在苦苦坚持了几天之后,妖血原暂时休业!
而易云这时候又跳出来,将他捕捉到的妖兽,除黑蜃龙外,全部出售了。
原本天妖古墟的斗兽场就妖血原一家,其它的都不成气候,可是当妖血原被易云折腾到休业的空档,却开始有其它势力蠢蠢欲动了。
斗兽场是一块肥肉,原本是洛王的自留地,其他人都不敢染指,可是现在血王跟洛王是对头,要是得到了血王的支持,那也许就能在这块肥肉上咬上一大口了!
其实天妖古墟的许多生意,都是这么做起来的,找一个妖帝在背后支持,开店营业,发展做大!
于是,这几天已经有人前来,进入血王宫,在商讨这些事情了。
有些人开出的条件已经十分优厚,不过,血王并没有答应,之前易云做那些,虽然让洛王吃了亏,但不至于伤筋动骨,想靠这些就掠夺走洛王在斗兽场上的生意,却是不可能的事情。
天妖古墟的利益分配,是凭所有妖帝实力、资历而决定的规则,哪里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直到这一日,血王得到了一个消息,之前他发出妖帝令,征收炼丹材料的事情,有了结果。
有人拿来了一种极为稀有的材料——飞云流花!
易云搜集的所有材料中,祖神之血算是最难得的,但恰巧血王就有。
大妖妖丹也很难得。
而其他天材地宝中,最稀有的就是飞云流花。
如果飞云流花到手,那其他的都好说。
易云之前敲诈洛王的材料中,也没有把飞云流花写上去,敲诈这种事情,差不多就得了,敲太狠了,反而一毛都得不到。
只是,拿来飞云流花的人,却让易云和血王有些意外。
这个人来自于鬼族,他的名字并不重要,人们甚至已经把他的名字忘掉了,人们记住的只是他的称号——邪手鬼医。
此人成名太久,他擅长各种杀人秘术,也精通医术。
翻手将活人打入地狱,覆手又可将地狱里的死人捞出来,起死回生!
有得罪了邪手鬼医的人,被他熬制成人偶,又靠着他精妙的医术为那人续命,一直用各种方法折磨他,一直折磨了上万年才死去。
这大概是人生中最痛苦的死法了。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混沌天,邪手鬼医让人闻而色变。
不到万不得已,人们都不想和邪手鬼医打交道,哪怕身受重创,也不找他疗伤。
找邪手鬼医治病,有种跟恶魔做交易的感觉,他有太多能让人生不如死的方法了。
血王怎么都没想到,邪手鬼医会来,这个人根本不会理会妖帝令,平素对谁都不买账。
“飞云流花本来就是一种疗伤圣药,邪手鬼医能拿出来也不奇怪,按照传音符的描述,那株飞云流花已经有百万年年份,是极品中的极品,除了邪手鬼医,怕是整个混沌天,都没人能拿出来了。”血王开口说道。
易云听了心动,百万年份的飞云流花!
原本易云收购这些天材地宝,都是以最低要求收购的,有就不错了,哪里还会要求品质。
他本来的要求是只要开花就可以了。
而一般飞云流花从发芽到开花的过程也就九万年,可即便如此,也绝难找到!
百万年的飞云流花,花朵已经如同天上飞云,无迹可寻,想要采摘到难如登天。
这价值已经难以衡量了,比易云要求的飞云流花贵了不知多少倍。
如果用这种飞云流花炼制万象修罗丹,不但成丹量更多,丹药品质,也会上一个台阶。
“按照血王前辈所描述,这邪手鬼医恐怕根本不缺混沌晶,他来找我们恐怕另有图谋。”
易云不用想也知道,邪手鬼医手上的飞云流花,肯定不是那么好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