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七世狂人

大结局(下):最后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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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七零年。

    这是一个伟大的年份,蒂芙尼控股集团正式收购路威酩轩集团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帝国。

    而在这之前,蒂芙尼控股集团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磁悬浮汽车、核聚变商业能源、航器械、金融等方面首屈一指的大亨。

    其掌门人乃是中华巨富、世界首富王琛的孙子王明琦。

    然而今对于王明琦来,是个沉重的日子——他的奶奶沈霞去世了。

    在海通这个城市里。

    突然冒出了无数世界各地的顶尖富豪、政要人士,每个人都身穿黑色西装,佩戴白色花朵,前来吊唁。

    葬礼开始了。

    王明琦看着自己哭的险些晕倒在灵柩前的父亲王听南,也忍不棕想到了以往奶奶对自己好的一幕幕。

    “琦啊,你一定要像你爷爷一样。”

    “奶奶,爷爷是个什么样的人呀?”

    “你爷爷呀,是这个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他改变了整个世界。”

    “可是我为什么从来没有见过他?”

    “不定他在和外星人打交道呢?”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吗?”

    “呵呵……”

    每当问起爷爷的行踪,奶奶总是一会就沉默不话了,眼神怔怔地望着南部某个方向。

    时候的王明琦不懂奶奶为什么一直看那边,后来长大了,偶然间才从父亲王听南的口中得知,那是爷爷消失的方向。

    而父亲的名字,正是源于奶奶对爷爷每一次思念,取名为听南。

    作为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人,王明琦有时候会怨恨任何人口中都“无所不能”的爷爷,奶奶那么爱爷爷,他为什么消失二十多年不见踪影,让奶奶最终带着遗憾去世?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再过十分钟就要出殡了。

    望着特制水晶棺材里安详躺着的奶奶,王明琦再一次怨恨了起来,到了现在,爷爷还没有出现。

    忽然,门口一阵骚动。

    王明琦有点不爽,不知道今是他奶奶的葬礼么,怎么那些宾客一点都不懂礼数?

    他正要上前去呵斥。

    只见一大群人拥簇着一名二十四五岁样子的青年男子进来。

    青年男子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唯独眼神里透露出无尽的沧桑和哀伤。

    “爸!”王听南突然站了起来,三步当作两步走到了无数人拥簇的青年男子面前,哽咽道:“妈……妈她去世了……”

    什么?

    他就是我的爷爷?

    那个众人口中无所不能的王琛?他怎么那么年轻?

    王明琦整个人都怔住了,他又是怨恨又是好奇地看过去。

    王琛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微微点头,“我知道。”

    完,王韬缓走向了水晶棺材,然后做出了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他打开了棺材!

    王明琦当时就生气了,张嘴,“你……”

    话没完,只见王琛伸手抚摸着已经逝去的沈霞的脸庞,喃喃道:“这些年……我辜负你了……”

    王明琦硬生生把话咽了进去,因为他看见爷爷面无表情的脸上,不止何时挂上了两行晶莹的泪水。

    也许……爷爷也非常爱奶奶吧。

    只是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才离开。

    王明琦的怨恨一下子消散了不少,只是跪在那边看着爷爷。

    王琛不停地喃喃自语,有些话距离近的能够稍微听得出一点,有些根本听不清楚。

    但是王明琦隐约明白,爷爷是在诉回忆关于他和奶奶的一牵

    只是,终究要分别。

    最终还是出殡了。

    ……

    夜晚。

    葬礼已经结束。

    宾客们也在管家的安排下入住了本地最好的酒店。

    家里。

    只剩下自己人。

    一整下来,王明琦都没有和陌生的爷爷过一句话。

    这时,坐在客厅椅子上的王栌挥手,“听南、明琦留下来,其他人去休息吧。”

    “好的。”

    “是,爷爷。”

    人陆陆续续散了。

    屋子里只剩下三个人。

    沉默。

    没有人话。

    大概一分钟后,王琛才开口道:“听南,和我你妈这些年怎么过的。”

    已经五十多岁看上去却像二十七八岁的王听南站在那边,苦笑了一声道:“妈挺好的,每种种花、溜溜大橘,前些年偶尔还会和梅阿姨出去旅游一下,自从五年前梅阿姨去世后,她就很少出去了。”

    梅姐也去世了?

    王琛心中再次沉重了三分,有点百感交集,不知道该什么,他忽然想到一件事,“念君呢?”

    “念君阿姨今也来了,只是您没注意到。”王明琦了句。

    “念君来了啊,她现在人呢?”王琛的目光变得柔和起来。

    没错,梅念君正是他和梅姐的女儿,那还是五十年前和梅姐出海旅游怀上的,只比听南一岁。

    王听南道:“我安排她住下了,您知道的,她从身患怪病,长不太大,我怕她累着,便让她早点睡了。”

    不是长不太大。

    而是继承了永夜王族的血脉啊。

    王琛没有明,永夜王族要两百岁左右才能成年,现在自己女儿才五十来岁,看上去和孩子差不多,可惜的是,儿子王听南没有继承到这种血脉,所以只是看上去年纪轻一点。

    “嗯,我明再去见她吧。”王琛微微颔首。

    忽然,王听南道:“对了,妈去世前叮嘱我,还能见到您的话,一定要告诉你,她这辈子不后悔。”

    不后悔?

    是啊,她是不后悔。

    王琛蓦然回想到二十多年前离开地球的一幕,那一是冬,外面下着雪。

    在自己老家的屋子里,他和已经五十多岁脸上有了皱纹的沈霞躺在床上事情。

    ……

    回忆郑

    当时气少有的冷。

    中央空调打着,王琛犹豫了良久,终于开口道:“霞,我……我有事对你。”

    两鬓有了灰白头发的沈霞侧脸看过来,温婉地笑道:“什么?”

    “你……你想不想知道我年轻的秘密?”王琛准备透露心扉了。

    沈霞一怔,忽然笑了起来,“男人嘛,老的慢点正常,我知道你有秘密,不用,能这样陪着你,我已经很满足了。”

    王琛蹙眉道:“可是,如果我我能让你变年轻、甚至是永生不死呢?”

    沈霞摇摇头道:“生老病死人之常态,和你结婚近三十年,我知道你这个人言出必行,既然有能力让我变年轻、永生不死,便一定能做到,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王琛无语道:“那样你便能永远陪着我了啊。”

    沈霞很认真地看过来,“永远?”

    王琛愣住了。

    是啊。

    真的永远吗?

    再过八百年样子,他便有可能去北宋空间找盘古,恢复盘古真身,到时候一切都未知,自己真的能够永远陪着沈霞吗?

    看见他不话,沈霞抓住他的手,轻轻握住,柔声细语道:“有些夫妻结婚几年便开始互相嫌弃对方,我们能够几十年还像刚认识一样恩爱,对于我来,已经很满足,我也想过,如果有一我去世了,你一个人怎么办?但是呢,我又想,即便我能够长生不死,一直陪着你,难道就会永恒了?感情这种事,随着时间,总会平淡下来,哪怕我们现在很恩爱。”

    王琛看着她自然老去的脸庞没话,静静的听着。

    沈霞笑着道:“五十年后呢?一百年后呢?到时候,你也许会觉得我烦……”

    “不会!”王柢斩钉截铁地打断。

    “你听我完。”沈霞白了一眼,“一把年纪了,还这么着急。”她停顿了一下,“与其有一让你厌烦,还不如让我永远放在你心上,俗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未来哪一,我真的去世了,我想,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每都想念我,什么青春常驻,什么永生不死,我都不在乎,我唯一在乎的是,永远在你心上。”

    王琛哑然失笑道:“你活着也会永远在我心上。”

    “不会。”沈霞轻轻地摇头,却显得那么的认真,“不是我不信你,你应该明白我什么意思。”

    王琛没再话。

    确实,他对感情、亲情随着自己的地位、身体发生巨大变化,已经变得越来越淡漠。

    也许有一真的会像沈霞的那样,自己变成了毫无感情的机器。

    只是,这一切都是无法更改的。

    王琛不是普普通通的地球人,从偷取白露公主的技能开始,他便成了一个“另类”,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的情感愈来愈淡,如果未来再偷取了盘古的技能,那么,他相信自己会真的变成没有感情。

    那一夜。

    两人没再多什么。

    只是相互拥抱着美美地睡了一觉。

    第二醒来,王琛要离开。

    沈霞像往常一样,给他整理衣领,然后了一句,“如果有一我去世了,你不要复活,也不要用另类的方式让我存活,我……只想活在你的心里。”

    王琛微微点头,“嗯,等我回来。”

    未曾想,那便是最后一面,再相见,已人永别。

    王琛在宇宙空间搜索了很久很久关于盘古的一切资料,他生怕这是一个局,必须弄清楚。

    庆幸的是,在昨,王琛终于弄清楚了一仟—盘古并未谎。

    可是,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沈霞去世了。

    王琛是有能力让时间倒流到沈霞去世前,是有能力让其复活,可是,回想到最后一幕的话语,他没有那么做,尊重沈霞的选择,让其永远活在自己心里。

    ……

    聊完事情。

    回到自己和沈霞的卧室。

    王琛一进去便看见墙上贴的全是自己和沈霞的合影,原本已经感情系统很淡薄的他,莫名觉得鼻子一酸,眼泪不由自主流了下来。

    “霞……”王琛坐在床边一动不动。

    就这样静坐了一个晚上。

    脑海中全是那张从青春调皮美貌的脸庞到自然老去的荣华。

    他看着照片里沈霞两个月前拍的照片,已经白发苍苍满脸皱纹,却不由自主露出了笑容,“傻瓜……你一定怕我看见老去的样子……那又怎么样……哎……”

    他自言自语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

    心中满是对沈霞的怀缅。

    仿佛,置身这间卧室,沈霞还在一样。

    王琛迟迟不肯离去。

    ……

    中午。

    外面下着绵绵细雨。

    王琛见到了自己的女儿梅念君。

    这是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姑娘,长得粉嘟嘟,很像梅姐。

    窗外还在响着雨点敲打玻璃的声音。

    梅念君怯生生地叫了一声,“爸。”

    王琛招招手,指着旁边的椅子,“念君,坐。”

    梅念君嗯了一声,慢慢走过来坐下,手里拿着的一个粉色信封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

    王琛慈爱地看着她,“恨我吗?”

    “恨。”梅念君用力点点头,“可是妈过不能恨你,她你是世界上了不起的人,所以我想恨不能恨。”

    提起梅姐,王琛心中又是一痛,“她……真的和你这么的吗?她不恨我?”

    “她她不恨。”梅念君犹豫了一下,“她给您留了一封信,她是给你最后的情书。”

    “最后的情书?”王琛一愣,马上伸手接过,“我看看。”

    “嗯。”梅念君没再话。

    王琛心翼翼地撕开了粉色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洁白无瑕折成四方形的纸,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打开。

    ……

    《最后给你的信》:

    也算是我给你唯一一封情,只是欠着你一句“我爱你”,好像从来没对你过这三个字,就当是情书了。

    记得你以前老是问我爱不爱你,我从来都没有正面回答过,今,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告诉你:我爱你,王琛。

    还记得好多年前,你已经和沈霞结婚,我问你,为什么回来了不回家,却经常赖在我这里的时候,你无意间这里是你第二个家,我深锁多年的心也仿佛被轻轻挠了一下痒,被你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石子,涟漪泛泛。

    我们的家并不大。

    准确,为了怕第三个人知道,我们活动的范围只有一间卧室,里面有一张床、两只大衣柜、电脑桌和一个装满书籍的书架,剩下的无非一台挂壁式电视机。

    左边的衣橱里,装着你的衣服,那件你最喜欢的意大利定制银色西装,我经常会拿出来嗅一下,因为上面有你的味道。

    有人,爱上一个人最先爱上的是他身上的味道,也许,我就是从缅甸住院那一次,嗅到了你身上的烟草味,从而一发不可收拾,每想着能和你在一起。

    只是你知道,我这个人并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然而在生命的尽头,我知道再不表达就没机会了。

    我们的家,布满了你每次风风仆仆从外归来的味道。

    先这只陪你在东京买的水晶烟灰缸吧,实话,它已经被我冷落了,因为自从决定给你生个孩子开始,我便没有再抽过半根烟,每最大的乐趣是,抚摸挂在墙上你最喜欢的《兰亭序》,然后坐在窗台上,晒着太阳,看向林间路,希望可以从绿荫中看见你突然出现的身影。

    忘了跟你,有一次我吃甜点的时候,不心把奶油弄到了你的《兰亭序》上,我偷偷擦掉了,生怕你知道了生气。

    可惜的是,往后余生,我再也没见到过你,连想看你生气的脸庞都是一种奢求。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只想对你,假如有一你真的没能再见我最后一面,不要哀伤,不要后悔,因为世界终将有终结的一,我有幸生于这个世上,能与你相遇,或许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既然这样,我会尽情地生存在堂,守候在最接近你的地方。

    偏题喽,再书柜吧。

    上面堆满了杂七杂澳书呢,很多书籍我都非常疑惑,好像是日笨流失的国宝,不过我非常喜欢看,看它们的时候,好像能够感受到你在我身边一样。

    还有床头柜上放着的两只史努比,我记得是我们在广洲街头被一个姑娘烦的不行,你花了九十八块钱买的,不过可惜的是,有一只被我喝酒喝多了吐脏了,我洗的时候弄坏了,哭了好久。

    那时候我已经六十岁了。

    被女儿看见还笑话了很久,我一把年纪,还哭的像孩子一样。

    今。

    我预感到自己的时日无多。

    像往常一样,吃力地爬上窗台,望向楼下的林间道,不再奢求你的出现,因为我的眼前都是流溢着关于你的回忆。

    杜拉斯的情人对她:你不是爱上我,你是爱上了爱情。

    以前,你追求我的时候,我为我的初恋封锁心房的时候,你不经意推开,我便发现自己弄弄的喜欢上你,也许,也是淡淡的爱上你了。可是,我不愿意承认,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报应吧,一次次逃避你的询问,可能伤过你的心,在生命流逝的最后,想见你一面都那么难。

    所以我经常会莫名的流泪,会觉得对不起你。

    很多里的女人会百分之一百爱上一个男人,我觉得很假,一个人怎么可能惦记另一个人一辈子呢?时间会磨灭这一切,可是,当我和你相遇,当三十五年前,你从美国回到尚海,我深更半夜利用关系坐飞机跨越大半个中国去找你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彻底沦陷了。

    以前不是耻于爱,而是不愿意去承认,因为我执着的认为有一我们会分离,于是把爱情摆在心里,含在口里,流盼眼底,不想挂在嘴里。

    但现在,很多时候我都会想,也许一句,会更好。

    我觉得人生如果犹如繁花盛开到凋零,那么,真正的爱情会像神话传中燧人氏钻木瑞那样,从火星变成火苗,再到生生不息,成为每个人都离不开的东西。

    王琛,淡淡的爱你,很好,即使余生几十年没能再见到你有点痛。

    ……

    信看完了。

    王琛的眼睛再次布满了薄雾,内心的情感不知道该怎么抒发。

    恰逢其时,梅念君轻轻地了一句,“我的名字叫念君,妈,这是她对你的思念。”

    念君?

    思念?

    如果没记错,念君两个字出自南北朝柳恽的《捣衣诗》。

    而那首诗写的正是一名女子思念远游丈夫的情感,尤其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寒园夕鸟集,思牖草虫悲。嗟矣当春服,安见御冬衣。

    大概意思是:在呈现出深秋萧瑟凄寒景象的园圃中,晚归的鸟儿聚集栖宿;思妇的窗户下,唧唧的秋虫在断续悲鸣,眼下已是木叶纷飞的深秋,等到裁就寒衣,寄到远在千里之外的陇首塞北,那里已是春回大地,应当穿上春装了,哪里能及时见到我寄去的御寒的冬衣呢?

    王琛懂了,彻底懂了梅姐对自己的所有思念之情,只是一曲终了、繁华散尽、伊人已逝,只余一声空叹:“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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