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葫芦蓁蓁

第二十九章 纪元战,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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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吃饱饭就要开始干活了。.

    叶蓁拉着明媚一起在庭院里忙碌起来,直到夕阳西下。

    “我的天!终于忙完了!老娘的腰啊!”

    明媚站起身,伸手捶了捶腰,不过看到满院子都是绿意,心情也舒爽了。

    的确,原本光秃秃的庭院此刻被各种各样的楔苗占据,偶尔夹杂着红的,白的,紫的花朵,清风拂过,它们摇摆着枝叶,充满了生机。

    “谢了!”

    叶蓁拍了拍手上的泥土,悠然浅笑。

    “客气什么!你都付我报酬了啊!一顿美味的饭菜,现在回想起来还要流口水,阿蓁,我要是个男人就好了,把你娶回家天天做菜给我吃,哈哈!”

    明媚插着腰,仰天大笑,清脆爽朗的笑声缭绕在黄昏里。

    这晚,明媚并没有留在汀兰居过夜,被明母的夺命连环call叫走了。

    ——

    看着被兰陵王整理的紧紧有条的空间,叶蓁满意极了。

    蔬菜一排排有致地生长着,嫩油油,看上去十分可爱。

    “主人!”

    见到叶蓁的兰陵王很开心,撒开枝丫就奔了过来。

    叶蓁伸手抚了抚兰陵王的花骨朵,后者也人性化的动了动枝叶。

    “兰陵王,你知道纪元之争吗?”

    坐在空地上,叶蓁问起了正事。

    今天动物出现的异变,她感觉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纪元之争,兰陵王不知道存世多久,也许它清楚华夏大地纪元之争的变迁时期呢?

    “纪元之争?!主人,你为什么会问这个?”

    兰陵王的声音带着丝惊讶,还有些不易察觉的恐惧。.

    “你果然清楚,既然你知道,那你还记得上一次纪元之争是什么时候?”

    听到兰陵王的语气,叶蓁松了一口气。

    饕鬄大陆也有纪元之争,但两个大陆也许隔着永生不得跨越的距离,所以两个大陆的纪元之争是否相同她不清楚,故而心底也有些不安。

    未知的,是最可怕的。

    兰陵王有些犹豫地抽动枝条,不知该不该提起那段黑暗的历史。

    半晌,兰陵王稚嫩的声音还是响起了,虽然不愿意去回忆,但叶蓁是它的主人,为主人效力是应该的,毕竟纪元之争可不是开玩笑的。

    “主人,我不记得自己存在了多久,但时代变更,转眼就是沧海桑田。上一次的纪元之争已过去数百年了,那时候这个世界受到的波及不算太大,但一些远古生物还是泯灭在历史的长河中,就连我都差点被熔岩浇灌!”

    说到这里,兰陵王忍不住吞了口水,颤抖和恐惧十分真实。

    其实它真的存在很久了,如果不是一直隐藏在玉镯里不肯离开,恐怕它的修为也不会那么低下,性格也不会胆小懦弱。

    “好了,不用说了”

    叶蓁摆摆手,眼眸微眯。

    距离上一次纪元之争不过百年时间,按理说这一次的变化也不会太大。

    所谓纪元之争,其实就是时代更改,生命或进化或灭绝的蜕变。.

    就比如美人鱼,这种生物在数百年前存在过,但那时的它们也是人类,只是为了躲避纪元之争,跳入海中寻求生机,从而进化的结果。

    人类也是在一次次纪元之争中,为了存活,从猿猴进化而成。

    每一次时代的变更,世界都要进行大规模的改变。

    饕鬄大陆的纪元之争来临时间很久,他们也是一步步从凡人进化到武者,再从武者进化成修者的,秘籍功法之流都是一种通往捷径的进化手段罢了。

    如果能够提前进化,那么纪元之争还有什么可怕的?

    有了自保的手段,一切都不算问题。

    “主人?难道纪元之争又要来临了?”

    想到这个可能性,兰陵王稚嫩的声音变得有些尖锐。

    对于世界上所有生物而言,如果抗不过去,结局只会是死。

    人类只能顺应潮流,跟着时代的进步而改变,如果顽固不化,那么你本身的生命体质就不足以在这个世界存活,死亡只是早晚而已。

    叶蓁没有说话,整个人陷入到沉思中。

    在饕鬄大陆她就研究过,每当纪元之争来临,空气中就会凭空逸散出一种神奇的颗粒,就是这些颗粒让生物进化改变的。

    就像今天在花鸟市场看到的宠物。

    它们就是吸收了逸散在空气中为数不多的颗粒而进化的,体形变化只是最普通的,有可能血脉变化,也有可能轨迹变化,更有可能人类特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改变都是不可捉摸的,看不透,猜不透。

    “主人,如果真是纪元之争,那你应该早做准备!”

    兰陵王声音中透着股凝重,就连修者都不一定能挨过去。

    “别庸人自扰了,还有时间”

    叶蓁起身,再次巡视了自己的空间领地一眼,转身离开了。

    兰陵王枝叶摆了摆,微不可见的叹了口气,也再次投身到空间建设中去。

    ——

    第二天一早。

    叶蓁给自己煎了一个蛋,又煮了米粥。

    煎蛋不焦不嫩,口感软硬适中,空气里飘着淡淡的米香和蛋香。

    吃过早饭,就向兰城大学跑去。

    天刚蒙蒙亮,夏日的清晨有不少大爷大娘在晨练,看到穿着青色运动服的叶蓁悠闲跑着步,也多看上几眼,青春又美好,仿佛回到了年轻时候。

    一路小跑,四十分钟后,兰城大学就近在咫尺了。

    校门口的学生来来往往络绎不绝,看到叶蓁时还指指点点一番。

    “看到没,就是她,昨天林懿订婚,可是出了一把风头呢!”

    “这我当然知道了,咱们学校论坛都议论疯了!”

    “……”

    同学们叽叽喳喳地说着八卦,而主人翁叶蓁却迈着步子充耳不闻。

    进了教室,原本热闹地场面突然冷了下来。

    原来是林懿和温贤带了糖果在班里分发,那些糖都是高档货,班里的人都在疯抢,打打闹闹一片和谐,而叶蓁这个不和谐体突然闯入了。

    林懿罕见地没有说什么,只是冷眼睨了她一眼。

    温贤看样子倒是有很多话要说,但可能是顾及到林懿,犹犹豫豫好久也没敢上前一步,最后只能皱起眉,一副郁郁寡欢的林妹妹模样。

    叶蓁神情淡极了,漠然地回到自己位置坐下。

    直到上课,戴着古板眼镜的中年讲师才走进教室。

    “同学们,再过半个多月你们就要毕业了!校长邀请咱们兰城许多知名企业到校考察聘请些成绩优异的学生进公司实习,这是个不可多得的机会,希望你们能多多把握,这也不用毕业后每天挤地铁去找工作了!”

    中年讲师话音刚落,教室就传来一片哗然声。

    的确,兰城大学作为国内顶尖大学,学生都很优异,但找工作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有些名校毕业生,高不成低不就,最后也只能回家吃自己。

    既然讲师已经说了是兰城知名企业,那么起点自然是很高。

    兰城大学的学生即便非富即贵,但在富人圈子里也有高低之分,出生好的也想到更好的公司去上班,这样才会在一辈子的履历上添加浓重而漂亮的一笔。

    班里,也只有类似林懿这样的,才会对这样的机会不屑一顾。

    当然,叶蓁表情也很淡,如果是原主,恐怕会非常激动,但是对她而言,到公司去上班只是浪费时间罢了。

    林懿看了叶蓁一眼,忍不住皱眉,她很讨厌对方那副不冷不淡的样子。

    原本要讽刺几句,但想到昨天订婚宴现场,叶蓁那张寒冷如霜的俏脸,以及慕年似笑非笑的表情,讥讽的话就哽在喉间,吐不出来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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