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得着踩得那么用力吗?真当我是铁打的啊!”小酒馆里,梁可羽对着眼前的罪魁祸首发泄,“都是你,没事长得那么漂亮干么?漂亮也就算了,还那么会打官司,惹得一大票青少年把你当神一样的崇拜。”

    直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他的偶像效应远远超出了她的想像。

    “你很痛吗?”方司尔瞥了一眼那双已经被踩得乌黑的白球鞋。

    “废话,你的脚让人踩上二十多下,就会知道我的痛了。”她恨恨的说着,又倒了一杯酒,迳自咕噜咕噜的干掉。

    一瓶酒喝完,她再叫了一瓶。

    “酒喝多不好。”他皱眉。

    “不算喝多,我只有在心情很不爽的时候才会喝酒。”她打了一个酒嗝,继续道:“而现在,我的心情……非常不爽!”这次的活动明明举办得很成功,但是她却一点都不开心。

    摇椅晃的站起身子,她伸手指着他的眉心。

    “方司尔,我讨厌那么多人崇拜你!”让她突然之间觉得两人的距离变得很遥远。

    “我并没有要他们来崇拜ax我。”

    “我也讨厌那些女生们谈论你时的表情。”摆明着想要倒追他。

    “她们有言论自由,我没办法阻止。”

    “我更讨厌你长得这么漂亮!”她睁着眼睛,上半身越过桌面,努力的凑到他眼前,“如果你不是那么漂亮的话,今天的骚动就不会那么大,我就不会被踩得那么惨了。”

    他让她联想到白雪公主,漂亮得让女人自卑。

    “你讨厌我的长相?”他静静的问。

    “讨厌,很讨厌,我希望你长得平凡点,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女人喜欢你了……”

    她喃喃着,随即又迷惘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真奇怪,我干么讨厌别的女人喜欢你啊,又不关我的事。”

    根本就一点点都不关她的事,她凭什么讨厌啊!

    泄气的趴回桌子上,梁可羽继续喝她的酒。“真可恶,明明我才是女人,你居然比我漂亮多了!”

    一杯接一杯,她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的酒,不知道自己怎么出了酒馆,更不知道怎么会趴在方司尔的背上。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嗝,四、公正廉洁,克己奉公,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时轻时重的声音,夹杂着酒嗝。

    方司尔侧头瞥了一眼背上的人,她的酒品不算太差,至少,并没有呕吐或耍酒疯,顶多就是一直背警察守则而已。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十三、秉公执法,办事公道,十四、模范遵守公德……十六……不对,应该是十五,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场所或亲友面前谈论国家和工作秘密……”

    梁可羽背着背着,突然忘词了,“我刚才背到哪儿了?”

    “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场所或亲友面前谈论国家和工作秘密。”他掏出钥匙,打开公寓的门。

    “对……对,我要继续接背,我还能背很多呢!”她自言自语的说。

    方司尔走进公寓,把梁可羽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独自进卧室脱下了外套。

    等到他再次来到客厅的时候,却看到她已经抱着抱枕,一脸满足的睡着。

    心头蓦地一暖,她嘴角的那抹笑容让他不想移开目光,弯下腰,他把她打横抱起,往客房走去。

    头痛、喉咙痛、骨头痛、身子痛……简直是浑身都在痛!梁可羽感觉自己像被十辆卡车压过似的,全身都要散了。

    勉强睁开双眸,她慢慢适应着白色的光线。

    随着有些刺眼的光线,一起映入她眼帘的还有褐色的窗帘、浅灰色的床单,以及那张熟悉的漂亮脸庞。

    是方司尔!

    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睑,凌乱的发丝贴着他白皙的面颊,玫瑰色的唇上则有好几个齿印,嘴角甚至还破了皮。

    他是和人打架了吗?还是……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他会和她在同一张床上!

    “啊!”她扯开喉咙,做出了大部分女性都会做的本能反应。

    睫毛眨动了一下,方司尔揉了揉眼眸,“你醒了?”

    “为什么我会和你躺在同一张床上”她从床上跳起,才打算狠狠的质问,却因为被单的滑落,发现自己浑身赤裸。

    不过,她的第二声尖叫还来不及发出,便因为眼前所看到的景象而讶异得张大了嘴巴。

    方司尔的身体,也因为被单的滑落而呈现在她面前。

    赤裸的身躯,雪白的肌肤上青红交错,青色像是淤青,而红色……呃,有点像是吻痕。

    他的样子,分明就是一副刚刚被蹂躏过的模样。

    一时间,一男一女浑身赤裸的互相对望着。

    “啊!”又是一声尖叫,梁可羽慌乱的把被子重新裹回身上。

    讶异的指着对方身上那些青红,她强忍着喷鼻血的冲动,结结巴巴的开口,“你的身上……怎么会……”

    比起她的慌张,方司尔倒是一脸平静,“你昨天喝醉了。”

    “这我知道,可是后来……”

    “我把你带来我公寓,想让你晚上睡客房。”

    “然后呢?”

    “我抱着你进客房的时候,你动得很厉害,结果就摔倒在地上了。”

    “你身上的这些淤青是摔出来的?”她猜测。

    “嗯。”

    “那这些红点呢?”她看着他满身的“草莓”问。

    “你咬的。”

    “我咬的?”

    “你说你很想要咬我。”

    “我说我很想要咬你?”她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像鹦鹉学说话。“等等,你是说你脖子上、胸上、肚子上、大腿上的……都是我咬的?”

    “还有唇。”他补充。

    “你胡说!”她绝对不相信自己会做出这么变态的事。

    他的眼定定的望着她,让她越来越心虚。

    好吧,她承认昨天是作了一场不错的梦,梦见自己津津有味的啃着一块美味的奶油蛋糕,该不会他……就是她梦中的那块“蛋糕”吧?

    “真的是我干的?”她小声的问。

    “是的。”

    梁可羽简直想找个洞把自己给埋了!他身上的红点看得她触目惊心,沉默了片刻,她支支吾吾的说:“关于这一点……呃,我很抱歉,我也没想到自己喝醉会咬人,医药费的话,我可以……”

    “你会和我结婚的,对吗?”他的声音蓦地在她耳边响起。

    “啊?结婚?”这话题是不是跳得太快了点?

    “你会负责任的吧。”他看着她的眼神里,好像有某种期盼。

    等等,倒带!这种结婚、负责任之类的话,电视剧里好像都是女人对男人说的话吧?

    “拜托,吃亏的人好像是我耶,我的第一次毁在你的下半身,没找你负责任你就该偷笑了,为什么还要我负责?再说,我都已经说了我可以补偿你医药费啊。”梁可羽据理力争。这种事情,爽的通常都是男人,她才是受害者好不好!

    “因为你弄得我很痛。”方司尔诚实的指出事实。

    “我……呃,那里也很痛的!”梁可羽坚持抗辩。

    “但是昨天是你主动的。”

    简单一句话,立即打得她倒地不起。

    “或者你希望我告你强奸?”

    “……”下巴掉地。这样居然也能和强奸罪扯上关系,不愧是最强的律师。

    不过她很想问问上帝,是不是因为看她日子过得太悠闲,所以才专门派个人来折磨她?

    结果不意外的,梁可羽没有听见上帝的回答,但却间接得到了祂的答案。

    走出了台北市地方法院的大门,她在法律上的身份也从梁小姐变成了方太太。

    “我今天很开心。”方司尔好听的声音在她耳侧响起。

    他开心?她用眼角余光瞄了身旁的人一眼,他侧面的表情和平时差不多,实在看不出他有多开心。

    “你可以和我结婚,我很开心。”他轻轻的道。

    “你真的……那么希望和我结婚?”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开口。

    “因为从今而后,我就不再是孤单一个人了,所以││我真的很开心。”

    是吗,他开心?她为此动容,突然觉得这个荒唐婚姻,并没有她想像中的糟糕了,至少还有一个人,是真正的开心。

    但为什么她可以为他一句话动容?为什么可以轻易接受这个被强迫的婚姻?有些事情她一时间似乎也没有办法想明白……不过至少她确定有一件事得先说清楚。

    “那个……”她舔舔唇,看向他,“虽然我们现在是夫妻关系,但是你也知道,我们认识的时间很短。”

    他皱眉,像是不明白她说这话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们的婚姻照一般常理来看是很仓卒的,甚至我周围的朋友、同事,都以为我只是个还没交男朋友的独身女人,当然,我的上司例外。”当初她为了请假,是一定得跟他说明原因的,也正好拗他们夫妻俩当证婚人,省得她还得向别人解释。

    “那又怎么样?”

    “还有我老家的父母,如果知道我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已经擅自结婚的话,他们一定会劈了我的!”光是想,就浑身发毛。

    “如果他们殴打你,你可以以伤害罪控告他们。”他想了想后建议。

    “拜托,我怎么可能控告他们!”梁可羽一个头两个大,“再说我刚才的话只是一个比喻。总之,让他们知道我没知会一声就结婚的话,会很麻烦。”

    “和我结婚,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吗?”他的眼神中有丝不悦。

    “当然不是了!”她赶紧安抚。有她这么倒楣的新娘吗?她现在开始万分后悔招惹上方司尔这号人物了,不过眼前首要任务是赶快把他摆平,“我很乐意和你结婚。”

    说得她自己鸡皮疙瘩掉一地。

    不过她的话显然他听了很受用,脸色在瞬间好看很多。

    “另外,我还没做好面对你家人的心理准备,所以我希望把我们结婚的事暂时保密。”她总算提到了正题,“毕竟我们在没多久前还只是陌生人而已,总是需要一段时间相互了解,等到彼此适应了,再把结婚的事说出来也不迟。”

    方司尔垂头思考,梁可羽则紧张兮兮的望着他。

    “那需要多久的时间才能适应?”他很严肃的问。

    “很久吧。”她认为。

    “很久?不能短一点?”

    “那就一般的久吧。”

    “再短一点。”

    “略微的久。”

    “再短点。”

    “……靠,你以为这是菜市场买菜啊,还能讨价还价!”

    是谁规定夫妻双方一定得住一起的?因为没有签过什么分居合约,因为她已经是方太太,所以在方司尔的坚持下,梁可羽只能包袱款款,住进他的公寓。

    四房两厅,至少能够保证她有独立的房间。

    “以后我睡客房,你睡主卧室。”她一进门随即大声的宣布。

    好在方司尔也没怎么反对,于是她把自己所有的行李都搬进了客房。

    柔软且宽敞的床,不可否认,比她所租的那间小公寓里的床要舒服多了。

    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就在她快进入梦乡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了喀的一声推门声。

    “是谁?”她整个人从床上弹坐起来。

    一抹高瘦的人影走了进来,窗户透进来的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是方司尔!

    穿着一身宽松的黑金色睡袍,赤着脚,微乱的头发与他白天的整齐有所不同。阴暗的光线,隐隐照出他的五官轮廓,夜的气息,似乎在他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颓废的美感。

    老天!一个男人,三更半夜到一个女人的房间,她贫乏的脑袋中只有一种解释。

    “你……不许过来!”她喝道。

    基本上,这句话等同于废话,他一步一步的朝着她走来。

    心跳蓦地加速,梁可羽吞咽着喉间突然分泌过多的口水。

    然后,他对着她,露出了一个纯真无比的微笑,“我们是夫妻了。”

    他的笑容,让她有种目眩的感觉,“我……我当然知道我们是夫妻,但我们之间有了第一次,不代表必须有第二次,如果你有什么歪念头的话,小心我把你打得满地找牙……”

    没等她的话说完,方司尔已经整个人钻进她的被窝、双手环住她的腰,把头埋在她的胸前。

    色狼!

    梁可羽的第一反应是踹脚。

    她踹,她踹,她使劲的踹!

    砰的一声,某男被踹下了床,却又再接再厉的爬上去。

    砰!

    某男又被踹下床,再继续努力。

    砰!

    再踹!再爬!

    砰!

    依前例循环。

    砰!

    循环中……

    砰!

    持续循环……

    半个小时后,梁可羽气喘吁吁的大吼,“你有完没完啊!”能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这色狼也是值得敬佩和学习的。

    “我只是想和你一起睡。”他的手又再次环上了她的腰。

    她翻翻白眼,“别告诉我你一个人睡不着。”

    “睡得着,可是我想要和自己能够记住的人一起睡。”

    “为什么?”

    “和别人睡的话,即使当天我知道那人是谁,但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却会变成一个陌生人,一个我完全不记得的陌生人。”他把头埋在她的胸前,汲取她的温暖,心安的笑了,“如果是你的话,就一定不会。”

    陌生人吗?梁可羽怔了怔,她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你为什么会记不住身边和官司无关的人?”

    “记不住就是记不住。”

    “那你又为什么记住了我?”

    “记住了就是记住了。”

    嗟!白问了!

    梁可羽叹口气,无奈的看着胸前那颗黑色头颅。她的豆腐啊,都被他给吃了!

    “我警告你,不许给我胡来!”

    “……”

    “你别抱得那么紧!”

    “……”

    “还有你的脸别蹭我胸部,很痒!”

    任何事情,有一就有二,所以说,纵容是不对的,因为一时纵容,以至于养成了方司尔每天晚上抱着她睡觉的习惯,发展到后面,他简直成了赶不走的苍蝇。

    近来梁可羽常常会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是一棵尤加利树,而方司尔就是那无尾熊,所以才会每天晚上都要死命的抱着她。

    当然,在抱了她一个星期后,她嫌客房的床太小,所以干脆转移阵地,搬进了主卧室,然后从抱发展到摸,谁叫方司尔的皮肤那么好,细致无瑕,简直让人爱不释手,再接着嘛,就是一垒、二垒、三垒,一路发展到了限制级……总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躺在一张床上,绝对干不了什么纯洁的事就是了。

    清晨,阳光暖暖,梁可羽盯着身旁的那张睡颜,如果仅仅从外表上来评论,他几乎可以称之为完美,恐怕自己少女时候梦想中的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吧。

    不过梦想终究是梦想,嫁给白马王子的公主也不见得就一定幸福,况且,她还不是什么公主哩!

    卷翘的睫毛眨动了一下,原本睡着的人缓缓的睁开了眸子。

    “早安!”梁可羽开口道。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知道他喜欢别人向他道早安。

    “早。”嗓音中带着一丝刚睡醒的沙哑,方司尔很自然的在她的脸颊印上一个吻。

    这是早安吻,因为很多影片上都是这么演的,所以他固执的认为结婚之后的两人就该这样,即使她多次强烈要求省略掉早安吻这一步骤,但是他还是屡教不改。

    温热的唇碰触着她的面颊,即使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她还是忍不住心跳加快。

    “你快起来,再不然上班要迟到了。”她匆匆爬下床。

    “哦。”他缓缓坐起身子,开始穿衣。

    半个小时后,一辆BMW停在警局两百公尺外。

    梁可羽一边啃着买来的馒头,一边看着四处的情形。

    很好,现在周围没什么警局的同僚,可以下车。

    “喏,这里还有两个肉包,别忘了吃,还有牛奶,别空腹喝,等吃了肉包再喝牛奶好了。”她把该交代的再交代一遍,生怕他忘了。

    “好。”方司尔乖乖的点点头。

    于是乎,梁可羽走下车,以跑百米冲刺的速度朝着警局奔去。

    八点二十分,安全抵达。

    “不错呀,今天居然没迟到。”李明看了看手表,赞许有加。

    “谢了。”倒了杯温水,她开始吃起手中的包子。还好今天有方司尔开车送她,不然依照挤公车的速度,铁定迟到。

    “对了,今天下班有空吗?”

    “干么?”

    “陪我去百货公司看看钻戒。”

    “钻戒?你没事看钻戒干么?”

    “当然是结婚要用的!”

    手中的包子差点掉在地上,梁可羽诧异的问:“你要结婚?”

    “有这个打算,所以想先去看看钻戒的款式。”李明白了她一眼,“再说,我和女朋友都交往五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用得着摆出那么惊讶的表情吗?倒是你,要是哪天突然对我说你要结婚了,我才惊讶呢!”

    “呵……呵……”她干笑两声,问题是她已经结婚了。

    如果可以,她也希望自己像普通的新娘一样,在婚前张罗着结婚的一切,即使辛苦,却也很甜蜜,不过—她可能永远都没这个机会了。

    “挑戒指这种事,应该找你女朋友吧。”

    “我想给她一个惊喜,如果我突然掏出戒指向她求婚,说不定她一个高兴,就答应了。”他喜孜孜的说着,用力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反正你也是个女人,总知道女人喜欢什么样式的戒指。”

    “什么叫做‘也是个女人’啊!”说得她好像本来应该是男人似的。

    “总之,钻戒的事情就拜托你了!”

    “结婚一定要钻戒吗?”她皱眉。

    “那当然,人家说钻戒象征两人爱情的永恒啊!”李明回答。

    她就没有钻戒!梁可羽默默啃了一口手中的包子。这是不是也说明了,她和方司尔之间,没有永恒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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