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大人是一片好意,不过离家多日,我得先回家看看。.”

    虽然路明说她家里一切安心,她还是很挂心,她娘那身子,能做饭吗?

    “是该如此。”楼天临也知道她得先回家才是道理,可他莫名的不想让她走,最终他还是说道:“我让路明送你们回去。”

    出乎银衫意料之外,知道要回家了,孟金金和孟来宝非但没有一丝喜悦,反而还很失望的样子。

    “大姊,咱们不能住在这里吗?我们想住在衙门里,衙门好好,吃得好,被子也好暖,每日还能洗热水澡……”

    银衫有些哭笑不得,他们这是把衙门当客栈了吧?

    走前,孟金金、孟来宝垂头丧气的和楼天临道别,银衫倒是神采奕奕,人是英雄钱是胆,一点也没错,如今她拥着九十八颗胆,脸上已看不到颓色。

    楼天临让他专用的县衙马车送他们姊弟三人回去,路明一路跟着护送。

    马车很大,中途银衫让车夫停在米粮杂货铺,买了杂米、油、白面、各种调味品,想到弟弟妹妹们,便又买了一袋糖果糕点和冰糖葫芦,在肉铺买了五斤五花肉、五斤瘦肉,五斤板油,三根大骨,又订了几床被褥让店家明日送到银杏村。

    回到家里,见家中井井有条,顿时松了口气。“我倒是多操心了,娘把家里打理得不错嘛。”

    人的潜力果然是要开发的,她在家的时候,她娘都病歪歪的,她一走,她娘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照顾孩子。杜锦娘虚弱的笑了笑。“多亏白娘子时不时过来帮我煮饭、打扫家里,否则我一个人哪有能耐?”

    银衫不解,“白娘子?”是……白蛇吗?她直觉就想到白蛇传的白娘子。.“就是离咱们家最近的那户人家啊,你忘啦?你都叫她白姨的……离魂症可真是糟糕啊……”见银衫想不起来,杜锦娘自顾自的说下去,“白娘子的丈夫孩子都死了,她自个儿一个人住,你背来宝去你爷奶家的那日,她看见了,后来知道你跟来宝、金金在县城里给来宝治病,就时时过来帮我,常常都来一、两个时辰才走,还给你弟弟妹妹洗澡。”

    银衫点了点头。“有机会我再过去谢谢白姨。”

    她不由得感叹起远亲不如近邻,孟家人连邻居都不如。

    她让孟金金把糖果糕点、冰糖葫芦分给弟弟妹妹们,再把米油等物归位,发现米不减反多,还有一袋各种能熬粥的红豆黑豆,厨房墙上挂着几只风鸡和腊鱼。

    杜锦娘紧紧跟在她身后。“这些都是那叫路明的小哥送来的,他说你们这阵子都住在县衙里,可是真的?”银衫这时不由得想起了楼天临。

    她可是担误了他好些天,如今她走了,他可以专心办公了……

    “是啊。”银衫点了点头,又道:“娘,我请县令大人派人搜山,你也不要太挂心了,一日没找到爹的尸首,就表示爹还活着。”

    眼泪都哭干了,杜锦娘对于丈夫活着与否其实已不抱希望了,听闻搜山也没太大反应,倒是欲言又止的咬着下唇。“衫儿……”

    银衫正视着杜锦娘。“有什么事,娘就直说,我听着。”

    杜锦娘期期艾艾地道:“就是……你不在的时候,你大伯娘来过。.”银衫微微挑眉。“哦?大伯娘来做什么?”

    杜锦娘紧紧蹙着眉心,忧心忡忡地说:“衫儿,你大伯娘说,你已经知道你不是爹娘亲生……”银衫万万想不到孟家人会那么无聊,专程来跟她娘讲这件事。

    她叹了口气。“我是知道了,爷爷突然说出来,我就是听着而已。”

    “你一定很难过……”杜锦娘忽然哽咽道:“你大伯娘说,县城里的张员外家的夫人在找丫鬟,月银足有一两,还能吃好酌,若是你想走,娘也没理由拦着你,我们病的病、小的小,绊着你,对你不公平……”

    银衫实在不明白甘氏此举的用意何在,就是要弄得她娘惶然不安是吧?不然就是要把她弄走,欺负她娘软弱可欺,要把他们微薄的四亩田地给抢走。

    “娘,大伯娘说我是扫把星,会克死人,你也希望我走吗?”她正色的看着杜锦娘问。

    杜锦娘急道:“你说的什么话?娘怎么会希望你走,一想到我自个儿要撑起这个家,娘就心慌,娘……什么都不会啊……而且娘……从来不认为你是扫把星,你跟金金他们一样,都是娘的孩子……”

    银衫眼神透着坚定。“那好,只要娘需要我,认我这个女儿,弟弟妹妹们需要我,认我是大姊,我就不会走,我会代替爹,一辈子照顾娘和弟弟妹妹。”

    第四章第二个商机(1)

    几天后,路明来给银衫回了消息。

    他们已搜过山了,但不见孟百刚的身影,也把那日同在山里,言之凿凿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猎人传唤到衙里问话,他们却个个否认自己有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一席话,说都是村人穿凿附会的臆测。

    银衫也知道她爹活着的希望渺茫,不过她决定就当作她爹还活着来过日子,她也是这么跟弟弟妹妹们说的,

    他们的爹一定还活着,一定会回来,他们只要在这里等着就行了,而且要更乖巧、懂事、听话,这样爹回来时必定感到欣慰。

    安抚了弟弟妹妹,家里粮也充足了,空下来时,银衫便想到了她的《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想到《童三宝闯天关》,就不由得又想到了楼天临。

    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她觉得自己会想这些实在很奇怪,他在做什么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们是不会再有交集了。

    一定是因为在县衙书房里和他朝夕相处了几日,回到家里一时不习惯罢了,再过几日她就会连他的长相都想不起来了。

    所以了,现在开始她要靠自己,她要好好练字,自己把故事写出来。因为要练字,她这才发现,她什么都买了就是忘了买纸笔。

    没有纸笔要如何练字?银杏村可是连间卖笔墨纸砚的书铺都没有。

    第二日,银衫打听到村里有人要进县城里赶集,便付了两文钱搭人家的牛车进城。

    她走前已经把饭都做好了,家里交给孟金金看着,她很放心,特别交代了若是大伯娘再来,千万不要让她进门,免得甘氏又对杜锦娘说什么,惹得杜锦娘糟心。

    进了县城,银衫的心境和上回匆促而来截然不同。

    她有心情欣赏街道的景物了,身上带了五两银子,除了要买纸笔,还要给杜锦娘和弟弟妹妹们添些衣服,她跟牛车约好了日落在她下车的凤舞门大街等,时间很充裕,她想到处逛逛寻找商机。

    首先,办正事要紧。打听过后,她走进一间专卖笔墨纸砚等文房事物的店铺“耕砚斋”,看起来就是间老字号。

    一进门,银衫便闻到一股熟悉的墨香,令她眼前又浮现了楼天临的身影。实在奇怪,怎么总想到他呢?

    她甩了甩头,将那身影甩出脑海,迅速买了笔墨纸砚,笔买了两种,质量上等的毛笔用来正式写,质量中等的练字,纸也同样买了两种,练字的元书纸买了三百张,她想着要教弟弟妹妹们认字,所以才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中品宣纸则是买了一百张,正式写小说时用。

    她知道楼天临用的是上品宣纸,可就算她把字练好了,也不可能如楼天临那般写得隽秀雅致,她用上品宣纸是浪费了。

    结了帐,银衫把买好的东西都放在包裹里装好,背在肩上已是鼓鼓的一大袋。走出耕砚斋,她若有所思瞅着街道两边绵延不绝的店铺。

    故事总有写尽的一天,还要靠她逐字的写,绝不是个轻松的活,若想发家致富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单靠写小说是不成的。

    那么,除了卖故事,她还有什么可做的?前生她不过是个小资上班族,做的文书工作在这里也无用武之地……正在沉思,两个八、九岁的孩子打打闹闹的经过她身边,不小心撞了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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