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自己为了让汤药顺利让他吞下,舌尖还在他口里搅了搅……天啊!如此大胆豪放的作风,他会怎么想她?确实,这样的亲密在这朝代已算肌肤之亲了,他是堂堂男儿,自然会认了她是他必须负责的对象。.
银衫急切的说道:“楼大哥!如果是为了喂药那件事,你大可不必说嫁娶之言,我没关系,是我心甘情愿要那么做的,跟你没关系!”
楼天临双眸一瞪。“难道你认为随便一个女子对我那样喂药,我都会起心思吗?”银衫自知失言,见他气恼,她有些手足无措。“楼大哥……”
相识以来,他没这么疾言厉色过……看来他真的是动气了。
“不知道吗?是因为你,我才起了娶妻的念头!”他也不管周围还有多少人在放水灯,有多少人看着,猛然将她拉到自己怀里,双臂紧紧地搂着她,眼眸灼灼地看着她。“衫儿!若你说你不知道我对你有意,我就太失败了!”
银衫脑子一片空白,她动也不敢动,任由他固执的圈着她。
好半晌,她才幽幽地道:“楼大哥,实话说,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我不能对你保证什么,我爹下落不明,我有娘和弟弟妹妹要养活,而且咱们的身分也不相配,你不是京城来的吗?总要回京城去,到时我们……”注定没有结果。
楼天临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他微微一笑,紧了紧手臂。“有你这些话就够了,我明白你的心意了。”银衫耳根子都红了。他明白什么啊?她这可不是要接受他心意的意思……
她微微挣扎了下。“楼大哥,那些事咱们以后再说,你先放开我,很多人在看……”他是放开了她,却还是直直地看着她。
银衫听到自己心脏咚咚咚跳得飞快,她慌乱地回避着他太过直接的眼神,他却微笑牵起了她的手。.
“咱们再去买只水灯,你写上要与我一生一世一双人。”
银衫以为他只是说笑,不想他却很认真,当真又买了只水灯,而且买了桃红色的。银衫就在他的监视下写了——我孟银衫愿与楼天临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很满意的取走水灯,她却是傻眼了。“不去放吗?”
“不放。”
他叫了适才那小贩,给他三百文钱,让他跑腿把水灯送到县衙交给路明保管。那小贩高高兴兴的放下担子、收下银子去跑腿了。
银衫想到路明看到水灯的表情,她真的没脸见人了……
楼天临神清气爽的再度牵起她的手,与她闲庭信步般的在河岸边散步,一边看着别人放的水灯,也看别人都写了什么宿愿。
渐渐的,银衫也放松了,清风徐徐扑面而来,她觉得很是惬意,心慢慢平静了下来。她不时偷觑身边的楼天临。
难道他是她穿越来此的理由?他会是她真正的真命天子,她要相守一生的人吗?想到这里,她便有些恍惚,她的命定缘分竟是在古代……
银衫脑子里猛然跳出这样的想法时,楼天临正闲话家常的说笑道——
“我有个知交好友,他说他的家乡也有类似的灯,咱们这里叫水灯,他们那里叫天灯,咱们的水灯流入河海之中,他们的天灯放入天际,没入云霄深处。”
银衫一震,脚步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
他说什么?他的朋友知道天灯?若这时代有人知晓也会称之为孔明灯,怎么会称天灯,这怎么可能……
“他说那天灯在夜里一起放向天际,飞远时便像一颗颗豆子般,天灯载着每个人的希望升空翱翔,听起来比水灯有趣多了。”
银衫心里乱糟糟的惊疑不定。
他说的不就是天灯节吗?她心中不由得疑窦丛生。
“怎么了?”楼天临有些莞尔的看着她。“以为我在编故事吗?”
银衫急切问道:“楼大哥,你那个朋友现在在哪里?可在城里?”
“他在京城。”楼天临原就是故意说起天灯之事,她不寻常的反应验证了他的臆测。银衫心乱如麻。“那,他可还说过家乡其他事?”
楼天临点了点头,看来他的猜测没有错。“他说家乡的大夫很是高明,能将身子剖开来医治再缝合回去,也能将脏器交换仍可活命。”
银衫心脏跳得飞快。
京城……那人在京城,跟她一样的穿越者,她好想跟那人见一面……
楼天临感觉他握着的小手一阵发热,说明了她内心此刻的激动,他轻描淡写地道:“你要见他也不难,我回京时,你随我一块回去便能见着他了。”
银衫一愣。去京城?
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的雪兜事业才刚刚开始,而且她习惯了这里,还有她娘跟弟弟妹妹,若她去京城,他们怎么办?相信她爹还活着,她娘肯定是不会离开白阳县的……
她转移话题道:“楼大哥,天色未晚,我想去接弟弟妹妹出来,他们肯定从没放过水灯,难得过节,我想让他们也开心开心。”
楼天临知道她现在还不想去想那些,便道:“不错,应当去接他们出来同乐。”
让他这个做大姊夫的好好讨好一下她的弟弟妹妹们,虽然向来高冷,不知讨好二字怎么写,可孩子们嘛,肯
定是比较容易满足的,给他们一人买一只水灯,再买些吃食零嘴,他们就会很开心了。
第十二章水灯节遇劫(2)
他们往回走,今夜城里的大街上灯火通明如同白昼,有无数摆摊的小贩、游客川流不息,往日可供三、四辆马车通行的街道,今日是连马也骑不快,比较讲究的大户人家夫人小姐出游也只能坐轿子。
银衫想快些回去接弟弟妹妹,便没在摊子前多做停留,她想接了弟弟妹妹之后,大伙再一块儿逛更有意思。楼天临牢牢地牵着她的手,两人也不怕失散,银衫安心的跟着他走,脑子里还在想他那个朋友,蓦然街头起了一阵骚动,有人大喊道——
“让开!马惊了!”
这一喊造成恐慌,街道顿时乱了起来,银衫和楼天临也被胡乱要找地方躲的人群给撞开了。
“楼大哥!”
银衫急着要找楼天临,幸好他的白衫抢眼又身量颀长,她很快发现他离她颇近。
一匹黑马直直冲了过来,到他们这段时却忽然慢了下来,银衫直觉不对,那马哪里像受了惊的,分明还受到马上之人的驾驭,那人单手拉住缰绳,马便放慢了,他手持长剑,凌空而下——
银衫看出他的目标是楼天临,她急喊,“楼大哥危险!”
她扑过去,长剑落下,瞬间在她背部留下一道长长剑痕,从肩到腰际,血很快渗了出来。人群里尖叫四起,才一错眼,那行凶之人已策马而去不见踪影。
楼天临讶然一震。
他没想到这样的事会在他眼前发生,适才他们还有说有笑的走在街上,前后不过眨眼工夫,银衫竟在他面前遭人行凶,竟在他的面前倒下……
人群里有人喊道:“快、快!有人当街伤人!快去报官!”
“血……血……”某个人瞪大了眼,张着嘴。“我的天——那、那是——是县太爷啊!”
有人揉了揉眼睛。“不错不错!是县太爷哪!我可是见过县太爷哪,上回我和吴二争那块地时,就是县太爷给审的……”
“什么?那是咱们新任的县太爷啊……”
场面越来越紊乱,楼天临已抱起银衫冲向医馆。
“少爷!”路明第一个冲进医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时间还因为喘气太急说不出话来。
这到底怎么回事?他才由小贩手中接过那只写着“我孟银衫愿与楼天临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水灯,没半个时辰又有好几个人风风火火的来报官,竟然说县令大人给人刺死了!
综合他听来的片段,他以为伤者是他家少爷,当场吓得他魂飞魄散,背后一片冷汗。
他家少爷可是楼家三代单传的独子,身子说有多矜贵就有多矜贵,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以死谢罪不足惜,家里的老太爷和老爷、夫人怕是承受不了这样大的打击。
银衫急切的说道:“楼大哥!如果是为了喂药那件事,你大可不必说嫁娶之言,我没关系,是我心甘情愿要那么做的,跟你没关系!”
楼天临双眸一瞪。“难道你认为随便一个女子对我那样喂药,我都会起心思吗?”银衫自知失言,见他气恼,她有些手足无措。“楼大哥……”
相识以来,他没这么疾言厉色过……看来他真的是动气了。
“不知道吗?是因为你,我才起了娶妻的念头!”他也不管周围还有多少人在放水灯,有多少人看着,猛然将她拉到自己怀里,双臂紧紧地搂着她,眼眸灼灼地看着她。“衫儿!若你说你不知道我对你有意,我就太失败了!”
银衫脑子一片空白,她动也不敢动,任由他固执的圈着她。
好半晌,她才幽幽地道:“楼大哥,实话说,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我不能对你保证什么,我爹下落不明,我有娘和弟弟妹妹要养活,而且咱们的身分也不相配,你不是京城来的吗?总要回京城去,到时我们……”注定没有结果。
楼天临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他微微一笑,紧了紧手臂。“有你这些话就够了,我明白你的心意了。”银衫耳根子都红了。他明白什么啊?她这可不是要接受他心意的意思……
她微微挣扎了下。“楼大哥,那些事咱们以后再说,你先放开我,很多人在看……”他是放开了她,却还是直直地看着她。
银衫听到自己心脏咚咚咚跳得飞快,她慌乱地回避着他太过直接的眼神,他却微笑牵起了她的手。.
“咱们再去买只水灯,你写上要与我一生一世一双人。”
银衫以为他只是说笑,不想他却很认真,当真又买了只水灯,而且买了桃红色的。银衫就在他的监视下写了——我孟银衫愿与楼天临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很满意的取走水灯,她却是傻眼了。“不去放吗?”
“不放。”
他叫了适才那小贩,给他三百文钱,让他跑腿把水灯送到县衙交给路明保管。那小贩高高兴兴的放下担子、收下银子去跑腿了。
银衫想到路明看到水灯的表情,她真的没脸见人了……
楼天临神清气爽的再度牵起她的手,与她闲庭信步般的在河岸边散步,一边看着别人放的水灯,也看别人都写了什么宿愿。
渐渐的,银衫也放松了,清风徐徐扑面而来,她觉得很是惬意,心慢慢平静了下来。她不时偷觑身边的楼天临。
难道他是她穿越来此的理由?他会是她真正的真命天子,她要相守一生的人吗?想到这里,她便有些恍惚,她的命定缘分竟是在古代……
银衫脑子里猛然跳出这样的想法时,楼天临正闲话家常的说笑道——
“我有个知交好友,他说他的家乡也有类似的灯,咱们这里叫水灯,他们那里叫天灯,咱们的水灯流入河海之中,他们的天灯放入天际,没入云霄深处。”
银衫一震,脚步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
他说什么?他的朋友知道天灯?若这时代有人知晓也会称之为孔明灯,怎么会称天灯,这怎么可能……
“他说那天灯在夜里一起放向天际,飞远时便像一颗颗豆子般,天灯载着每个人的希望升空翱翔,听起来比水灯有趣多了。”
银衫心里乱糟糟的惊疑不定。
他说的不就是天灯节吗?她心中不由得疑窦丛生。
“怎么了?”楼天临有些莞尔的看着她。“以为我在编故事吗?”
银衫急切问道:“楼大哥,你那个朋友现在在哪里?可在城里?”
“他在京城。”楼天临原就是故意说起天灯之事,她不寻常的反应验证了他的臆测。银衫心乱如麻。“那,他可还说过家乡其他事?”
楼天临点了点头,看来他的猜测没有错。“他说家乡的大夫很是高明,能将身子剖开来医治再缝合回去,也能将脏器交换仍可活命。”
银衫心脏跳得飞快。
京城……那人在京城,跟她一样的穿越者,她好想跟那人见一面……
楼天临感觉他握着的小手一阵发热,说明了她内心此刻的激动,他轻描淡写地道:“你要见他也不难,我回京时,你随我一块回去便能见着他了。”
银衫一愣。去京城?
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的雪兜事业才刚刚开始,而且她习惯了这里,还有她娘跟弟弟妹妹,若她去京城,他们怎么办?相信她爹还活着,她娘肯定是不会离开白阳县的……
她转移话题道:“楼大哥,天色未晚,我想去接弟弟妹妹出来,他们肯定从没放过水灯,难得过节,我想让他们也开心开心。”
楼天临知道她现在还不想去想那些,便道:“不错,应当去接他们出来同乐。”
让他这个做大姊夫的好好讨好一下她的弟弟妹妹们,虽然向来高冷,不知讨好二字怎么写,可孩子们嘛,肯
定是比较容易满足的,给他们一人买一只水灯,再买些吃食零嘴,他们就会很开心了。
第十二章水灯节遇劫(2)
他们往回走,今夜城里的大街上灯火通明如同白昼,有无数摆摊的小贩、游客川流不息,往日可供三、四辆马车通行的街道,今日是连马也骑不快,比较讲究的大户人家夫人小姐出游也只能坐轿子。
银衫想快些回去接弟弟妹妹,便没在摊子前多做停留,她想接了弟弟妹妹之后,大伙再一块儿逛更有意思。楼天临牢牢地牵着她的手,两人也不怕失散,银衫安心的跟着他走,脑子里还在想他那个朋友,蓦然街头起了一阵骚动,有人大喊道——
“让开!马惊了!”
这一喊造成恐慌,街道顿时乱了起来,银衫和楼天临也被胡乱要找地方躲的人群给撞开了。
“楼大哥!”
银衫急着要找楼天临,幸好他的白衫抢眼又身量颀长,她很快发现他离她颇近。
一匹黑马直直冲了过来,到他们这段时却忽然慢了下来,银衫直觉不对,那马哪里像受了惊的,分明还受到马上之人的驾驭,那人单手拉住缰绳,马便放慢了,他手持长剑,凌空而下——
银衫看出他的目标是楼天临,她急喊,“楼大哥危险!”
她扑过去,长剑落下,瞬间在她背部留下一道长长剑痕,从肩到腰际,血很快渗了出来。人群里尖叫四起,才一错眼,那行凶之人已策马而去不见踪影。
楼天临讶然一震。
他没想到这样的事会在他眼前发生,适才他们还有说有笑的走在街上,前后不过眨眼工夫,银衫竟在他面前遭人行凶,竟在他的面前倒下……
人群里有人喊道:“快、快!有人当街伤人!快去报官!”
“血……血……”某个人瞪大了眼,张着嘴。“我的天——那、那是——是县太爷啊!”
有人揉了揉眼睛。“不错不错!是县太爷哪!我可是见过县太爷哪,上回我和吴二争那块地时,就是县太爷给审的……”
“什么?那是咱们新任的县太爷啊……”
场面越来越紊乱,楼天临已抱起银衫冲向医馆。
“少爷!”路明第一个冲进医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时间还因为喘气太急说不出话来。
这到底怎么回事?他才由小贩手中接过那只写着“我孟银衫愿与楼天临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水灯,没半个时辰又有好几个人风风火火的来报官,竟然说县令大人给人刺死了!
综合他听来的片段,他以为伤者是他家少爷,当场吓得他魂飞魄散,背后一片冷汗。
他家少爷可是楼家三代单传的独子,身子说有多矜贵就有多矜贵,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以死谢罪不足惜,家里的老太爷和老爷、夫人怕是承受不了这样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