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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呜……又失恋了……

    叶蓝都算不清这是第几次了。她伸出手指头数了又数,越数越混乱。

    手指头在眼睛里渐渐变得模糊。

    此时此刻,周围的一切也都模糊了。

    “叶蓝,你醉了吗?”她嘟囔着问自己。

    能问自己是否醉了的人,肯定还没醉。甩甩沉甸甸的脑袋,她有点失望。

    她坐在吧台前,一头散乱卷曲的头发披了满肩,她一边抽烟,一边喝酒,还不时癫狂地独自发笑。

    留着泪痕,化掉的眼影,让她本来的烟熏妆变成了熊猫眼,腮红有些晕开,口红的颜色也有些糊了……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糟糕吧?

    路过的人,会把她当成一个失意的风尘女子吗?

    管他的!反正她不在乎!

    自从十八岁第一次失恋以后,她的确变得越来越放浪形骸、越来越风尘了……

    一开始,她只是抽抽烟、解解闷而已。

    随着失恋次数的增加,抽烟已经不能解她的闷,她开始喝酒,买醉。

    她的妆越化越浓,衣着越来越冶艳。

    并且还学会了在痛苦的时候仍旧纵声大笑。

    她似乎要用这一套面具和盔甲把自己武装起来,以免受伤的时候,让别人识破她的悲伤。

    从小就认识她的人都说:叶蓝变坏了。

    从小不认识她的人则说:叶蓝就是一个坏女人。

    那颗从小就闪烁在她颊边的蓝色泪痣,就像一个坏女人的象征,使人们的刻板印象变得更为深切。

    坏就坏吧,既然变坏了,她也懒得再费力去变好。

    可是,她似乎忘了,坏女人终究得不到美好的爱情。

    今天,她又失恋了!

    坐在这间酒吧里,连一个安慰她的人都没有。

    朋友们大概都觉得失恋对她而言是家常便饭吧?所以都习惯了,连一个同情的眼神也不给,更别说安慰她了。

    她一个人坐在这里,孤零零的。

    周围剌耳的唁一嚣声,让她更感到孤独。

    “思凡,你来晚了!你知道迟到会有什么后果吗?”一个声音传入她的耳朵。

    吧台前,已经不止她一个人。

    不知何时,有两个男人站离在她不远处,神情严肃地对话。

    她认识其中一个,那个略矮、发胖、稍稍有些秃顶的,是这间酒吧的经理。

    而另一个,只看得见他的背影。似乎是个高大健美的年轻人,一身T恤牛仔裤的随意打扮,手上提着一把吉他。

    嘿嘿,经理在训话了?

    听听他们要说什么,反正无聊,闲着也是闲着。

    叶蓝晃动酒杯,竖起耳朵。

    “对不起,经理……思凡刚才临出门的时候才发现机车坏了。”酒保连忙过来帮忙解释,看样子他跟这个叫做“思凡”的私交甚笃。

    “他不知道搭计程车吗?”经理冷冷的问。

    “他们家那边很难叫到计程车,他已经尽快赶来了。”

    “什么都不必说了,总之,以后他不用来上班了!”口气里没有转圜的余地。

    “经理,思凡在这里唱了一个月,从来没有迟到过,今天真的是出了特别的状况!”酒保仍不断的为好友求情。

    “哼,你也知道他在这里唱了一个月,可是每晚跟他点歌的客人有多少?我请一个歌手,是为我的酒吧助兴,不是砸我的招牌、赶走我的客人!我早就想解雇他了!”

    “经理……”

    “小关,什么也别说了,我走就是。”名叫思凡的年轻人终于开口了。声音低低的,充满了冷傲与距离感。

    凭直觉,她认为这个歌手有一副好嗓子,虽然没听到他唱歌,可光凭说话声,她就可以判断出一二。

    她立刻有了兴趣,想看看他的脸庞。

    一束灯光正好照耀过来,映在他的颊上。

    叶蓝不由得微微一怔。

    印象里,这种酒吧歌手,就算有副好嗓子,也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俊美容貌,但此刻,这个站在不远处的年轻人,却打破了她的刻板印象。

    他很英俊。

    不过,不是那种白马王子的温文尔雅,他更像一匹旷野上的骏马,有一种极具个性的刚阳之美。

    晒成古铜色的皮肤,剪得短短的头发,肌肉结实的高大身材……颈项间一条增添狂放韵味的粗环银链,这一切,构成了一种俊朗的观感。

    他的臂上,居然还有一朵刺青。看不出是什么花纹,似乎是某种神秘的图腾。

    不过,这刺青并不会让他的外表沦为恐怖的黑社会,反而让他更添一份魅力。

    叶蓝觉得自己做为一个刚失恋的人,应该多思念一下前男友,但此刻却被眼前的男子吸引了太多的注意力。

    “经理,感谢你这些日子的照顾,从此往后,我不会再给你添麻烦了。”礼貌地鞠了个躬,不卑不亢,他转身便走。

    “思凡,你等一等!”酒保一把拉住他,“我们再跟经理商量一下,你别急着走啊!别忘了,你还等着钱交房租呢!”

    他没有回答,轻轻甩开规劝他的朋友,重新迈开步伐。

    呵,好一个不切实际的人!

    叶蓝觉得自己稍稍被打动了。

    她一向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人,因为她也是这种人。

    “经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冲口而出,“我想点歌。”

    “呵呵,叶小姐想点什么歌?”经理听觉灵敏,立刻上前。

    “点什么歌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让他来唱!”朝着即将远去的人一指。

    “什么?他?!”经理大吃一惊,“叶小姐,你确定吗?他只是这里的临时歌手。”

    “我就是想听听新鲜的声音。”她浅笑。

    经理张大嘴巴,难掩尴尬,但最终还是为了生意着想,不情愿地叫道:“楚思凡!楚思凡!请留步!”

    原来他的全名是楚思凡。叶蓝再次微笑。

    他终于止步,回过头来,不过脸上面无表情。

    “楚思凡,先别急着走,这位小姐想听你唱一首歌。”经理说。

    “我刚刚已经被解雇了,”不料,他却倔强地说:“所以,不必再为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唱歌了。”

    “你……”经理急得跳脚,“唉,好好好,暂时不解雇你,回来替叶小姐唱一首歌!”

    他不答,脸上明显写着「不愿意”。

    “你到底想怎么样?”经理直冒汗。

    “楚思凡,我请你为我唱一首歌,”叶蓝站起来,强忍微醺醉意,拖着步子走向他,“你听清楚了,不是‘叫’你唱歌,而是‘请’。”

    楚思凡微微拧眉,似在打量她。

    她笑着,光明正大地与他四目相对。

    “既然我已经不是这间酒吧的职员,”他终于开口,“想让我唱歌,必须给出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

    “理由?”她微愣,可是脑袋转得快的人,理由很容易找到,“呃,我失恋了,你不能安慰一下一个失恋的女孩子吗?”

    天知道,她绝对没有撒谎。

    望着她的脸,他似乎感到她说的是实话。

    “好吧,”只见他就近拉了张椅子坐下,抱起吉他,调了调音,“你想听什么歌?”

    “随便好了,你最拿手的是什么?”

    看了她一眼,他没有再与她商量,就这样忽然地唱了起来。

    他一开口,她便知道为什么从前很少客人向他点歌了。

    首先,是因为他的嗓音。他的嗓音乍听之下有些沙沙的,不是一般人素来欣赏的那种清悦高昂之声。然而,“沙”不代表“哑”,他的音域依然宽广,到了高音处,依旧能够直冲向云霄。

    现在他唱的,是一首前所未闻的英文歌,有点忧伤的摇滚风,在酒吧昏黄的灯光下,更显曲调阴暗。

    如果这就是他平素喜欢的曲风,则可能会成为客人们不爱找他点歌的第二个理由。毕竟摇滚不是主流,而且曲高和寡。

    可是,他的嗓音、他选择的歌曲,却令叶蓝听得十分入迷,几乎落泪。

    “我该付你多少钱?”一曲终了,她问。

    “为失恋的女孩子唱歌,我从不收钱。”他简短地答。

    “那……你把这个带走吧!”她解开手上的镯子,递到他面前。

    那镯子,是甩了她的男友送的,货真价实的钻石镯子。

    她曾经以为,会送这样贵重首饰的人,将来肯定也会送她结婚戒指。因为镯子上的钻石比戒指上的要多得多。

    可惜,她估计错误。有人或许会送她全世界的财富,却不肯允她一个承诺。

    “这很贵重。”淡淡看了一眼镯子,他低声说。

    “前男友送的,再贵重我也不要,免得看了伤心!你如果不收下,就替我扔到外面的垃圾桶吧,扔得越远越好!”叶蓝说得毫不犹豫。

    他盯着她,沉默好半晌。然后,什么也没有再说,接过手镯,提起吉他离去。

    当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处,她心想,这辈子大概不会再见到这个人了。

    刚才她用委婉的方式帮助他,至于他会不会接受,那就看他自己了。

    她并不打算要他偿还。

    然而,两人之间的缘份似乎没有断,两个月后,她又看到他。

    不过,这一次是在电视上,他正参加一个电视台举办的歌唱比赛。

    那一天,他的表现很不好,似乎感冒了。幸好,老天保佑,没有被淘汰。

    为了表示对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的鼓励,她打开电脑,为他在网路上建立了一个家族。

    她给自己取名为“水夜伊兰”。她说,要当他的第一个歌迷。

    其实,那晚在酒吧,他为她唱歌的时候,她就对他的声音着了迷。

    她深深觉得这样的好声音,不应该被埋没。

    ***

    “大小姐,现在有没有空?”主编凑过来,用一种讨好巴结的语气对她说话,脸上笑嘻嘻地。

    叶蓝警惕的瞄了眼前的老狐狸一眼,记得上次老狐狸这样和和气气对她说话,是打算派她到非洲吃苦的那次。

    “最近有没有谈恋爱呀?”主编又问。

    咦,老狐狸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关心她了?

    搅拌着咖啡,她满腹迷惑。

    “介绍一个帅哥给你认识,好不好?”更惊悚的话在这里。

    “谢谢,我不想相亲。”她差点将嘴里的咖啡喷出来。

    “不是相亲,而是去采访!”主编立刻澄清。

    “采访一位帅哥?”她挑挑眉。

    “对对对,一位时下很抢手的帅哥!”

    “芳姊,你手下强将无数,轮也轮不到我吧?”居然大发慈悲把这样的好事派给她这样的小角色?怎么想都觉得有鬼!

    “唉,别提了,她们都败下阵来了。”主编凝重地叹一口气。

    “怎么会?”叶蓝不禁感到惊奇,要知道芳姊手下那群妖精,素来见神杀神、见鬼杀鬼。

    “对方耍大牌吗?”

    “要是要大牌就好了,至少我们还有新闻可以写,偏偏他什么也不说。”主编无奈的摊开手。

    “他是哑巴?”最近有什么超红的残疾人士吗?

    “正好相反,他是一个嗓子好得不得了的歌手。”

    “歌手?”叶蓝不由得笑了,“怪不得,一般会唱歌的人都不太懂得讲话。”

    “可是也不能采访他三小时,只说三个字呀!”主编有些义愤填膺。

    “哪三个字?”

    “是、不是。”这种三岁孝也会。

    “哦?破纪录了!”木讷的歌手她见多了,不过目前这个看来是极品中的极品。她不禁笑了起来。

    “所以呀,报社最后的希望就寄托在你大小姐的身上了!”主编双手合十,作祈求状。

    “芳姊,你觉得我会比你手下那群妖精强?”她估计自己最多也只能问出五个字。

    “死马当活马医啊,反正也没人可派了。”芳姊很坦白。

    “我对歌手一向兴趣不大。”除了那个人。

    “这个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为什么?”

    “有一次在休息室里,我发现你正在看他的电视节目,看得入迷,还一边看一边露出微笑。我打赌你对这个男人肯定感兴趣!”芳姊年轻时可是当过推理小说的编辑,观察力一流。

    “他是谁?”叶蓝感到心里忽然一颤。

    “楚思凡。”

    竟是他……

    她没发现此刻自己的表情有些凝固了。

    “看你目瞪口呆的样子,就知道你喜出望外!”芳姊拍拍她的肩,“就这么说定,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记住,别的问题可以不问,但关于爱情方面,无论他脸色有多可怕,也一定要撬开他的嘴巴,挖出多一点的内幕!”

    叶蓝仍是怔怔的,没有答话。

    其实她何须采访他,把这些日子与他在MSN上的聊天纪录Copy下来,够写无数则新闻报导了。

    不过爱情这个问题,不仅主编,连她自己都有点好奇。MSN上,他们从未讨论过这个话题。或许,双方都在回避吧。

    “对了,”芳姊走了几步,又绕过来叮嘱,“换件含蓄点的衣服,别穿得这样清凉,要不然别人以为我派去的不是记者,而是酒店小姐。”

    她不由得苦笑。

    他应该不记得她了吧?出名的人,记性都会变得不太好。

    回到住处,叶蓝从衣柜里挑了一件碎花洋装换上,乱麻似的鬈发也用蝴蝶型发夹束成马尾。脸上什么颜色也不涂,除了嘴上抹了一点淡淡的唇蜜。

    她已经好久没这样打扮了,幸好身材没走样,这件三年前买的洋装,现在还穿得下。

    提着一个草绳编织的大手袋,她出了门,开车来到电视台。

    今天,楚思凡要在电视台录一个节目。录节目前有一段空档,留给她们报社采访。

    刚想迈进化妆室,她就被楚思凡的经纪人拦了下来。

    “叶大记者,你怎么现在才来?来不及了!”经纪人焦急万分。

    “怎么了?”看看表,她只迟到了两分钟而已。

    “通告时间提前了,只剩半个小时。上完这个通告后,思凡马上要进录音室录第二张专辑,恐怕这些日子都没有时间接受采访了。”

    “半个小时?足够了呀。”叶蓝不以为然。

    “不要忘了,你的同事曾经花了三个小时,只问出三个字。”经纪人善意提醒。

    “楚思凡上电视通告的时候,也没有只说三个字呀。”

    “那基本上是毒舌主持人在撑场面,难道你觉得自己比得过当今台湾最红的主持人吗?”

    “我要是有本事,半小时足够了:没本事,就算花三百个小时,也只能得到三个字。”她笑着说。

    “那就祝你好运喽!”经纪人叹气。

    越过他,叶蓝步入化妆室。

    一眼便看到楚思凡静坐在镜子前,正低头翻阅着什么。

    他不是一个耍大牌的人,如今身为炙手可热的当红歌手,却没有要求一个独立安静的化妆空间,反而与所有赶通告的艺人混在一起。

    他的身边,人来人往,大声喧闹、小声说笑的,大有人在。

    而他,则保持一贯安静沉稳的个性,似乎不为任何外界力量所干扰,只是低着头做自己的事。

    径直走过去,她一屁股坐到他身边的椅子上。

    “嗨。”

    他抬头,透过镜子的反射,看到了出现在身边的她。

    他的目光很深邃,似幽潭深不见底,波澜不兴。又或者,即使有微微波纹,也不为人觉察。

    他肯定是不记得她了。

    她这一身打扮与那日截然不同,更何况,脸上没有化那个毁容一般的浓妆。

    她亮出自己的记者证,“楚先生,我想对你做一个采访,能否占用你几分钟时间呢?”

    拿过她的记者证,他捧在手里仔细地瞧,好一阵没有答话。

    叶蓝不禁有些诧异,小小一张工作证,值得看半天吗?

    “我有半个小时的时间。”终于,他抬起头。

    九个字!

    她笑了。就算他今天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说了,也比她那群师姊们问出的字数多了三倍!

    “楚先生,不好意思,是我们主编派我来的,其实我自己并不想打扰你。”她首先声明自己的立场。

    本来嘛,她的确不想来。如果问出了什么,算意外收获,问不出她也无所谓,她连当不当记者都无所谓,最好芳姊那老妖怪炒她鱿鱼,免得她成日受折磨。

    她说话的这会儿,不少人停止了手边的动作,一齐把目光投向她和楚思凡,想听听他们说些什么。

    大家都知道,这段时间,楚思凡成了记者的克星,人人都想看看眼前这个小女孩自寻死路的下场。

    “有什么尽管问吧。”他这一次竟出奇地配合。

    “请问你谈过恋爱吗?”叶蓝冲口而出。

    楚思凡一怔,四周众人也是一怔。

    这个小女孩不想活了吗?众人不由得心惊胆战。从没有人敢问冷酷的楚天王这样的问题,就算是问他喜欢吃什么、喝什么,他都爱理不理,何况是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仿佛定时炸弹要爆炸的前一刻,人人自危。

    他们的脑子里共同闪现出一个画面──冷面无情的楚天王,忽然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记者从椅子上揪起来,撕成碎片……

    太可怕了!无数副牙齿正在打寒颤。

    然而,炸弹没有爆炸,只见楚思凡很温和地点了点头。

    “谈过。”

    大家不由得瞪大眼睛,屏佐吸。

    “现在有女朋友吗?”不知为何,她忽然感到心里一酸。

    真是见鬼了,谈过恋爱有什么好稀奇?她心酸个屁呀!她自己都谈过那么多次恋爱,干么大惊小怪的。

    “已经分手很久了。”

    众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楚天王不仅回答了,而且还如此详细、有耐心……这个世界怎么了?

    “楚先生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叶蓝按捺住心跳。

    这是她最想问的问题。

    好多次在MSN上她一直想问,可不知怎么,手指就是不听使唤,打不出这几个字。

    她也不知道自己干么这样八卦!

    “我喜欢……”他顿了顿,似在回忆地说:“声音好听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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