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洛深蓝色的眼睛直直凝视着她,声音温柔而悲伤,“你知道,我是这样的爱你,我甚至愿为你付出生命。”

    珍妮拢拢她淡金色的鬈发,樱桃色的唇弯成上扬的圆弧。“生命?这么说来,我手中掌握不少男人的生命。”

    他胸口一阵轻轻的痛。

    兰斯洛明白,对于很多贵妇人而言,他只是一个合适的玩物。

    公爵与印度女人私生之子,不同于常人的异国长相,合适的身份地位。

    而且最重要一点──

    他年轻,幼稚,而且天真。

    ──出自兰斯洛伯爵系列二《东印度之光》。

    诺因打开灯,张玮慈过了好一会才适应眼前房间的摆设,惊讶得下巴都阖不拢。

    “你确定这个房间的房租很便宜?”

    诺因点点头,肯定地笑道:“只要你跟房东合得来,不用钱也说不定。”

    这是骗人的吧……房间里那些巴洛克风格的装潢,古董家具摆设,地毯像是羊毛的,墙上挂了一张罗特列克复制画……每一样看来都很昂贵!

    她如果弄坏当中一个,那可就……

    “别站着,先坐吧。”诺因为她将室内的灯都打开。

    张玮慈惊恐的发觉,那些灯全都是水晶,其中还有一盏,她曾经在蒂芬妮的介绍中看过──一九三○奢华年代出品的彩色水晶灯。

    “诺……诺因,我身上没有什么钱……打破了怎么办?”

    诺因不大明白蜂蜜女孩为何看起来那么惊慌。“你是说这些东西吗?这只是屋主的乐趣,她喜欢古董。”

    她瞬间觉得自己的表情化做孟克笔下最有名的名作──呐喊。

    “诺因,我觉得我还是随便找个地方睡就好……”

    她转身想走,又被他一把拎住。

    “屋主人很好的,也是女人,别担心,而且她一直希望找个房客。”他和善的──至少他以为自己是和善的──微笑,露出保养良好的白牙。“你今天先睡这里吧。”

    他拖着她来到一间充满玫瑰花香的卧室,映入她眼帘的第一样物品,就是那张维多利亚时期的四柱大床,雪白柔软的枕头床单,高挂的公主帐帘,床头柜上放着一把以黛安娜王妃命名的玫瑰……这是一个充满女性气息的客房,让人一看就想好好睡一觉。她忽然感到浑身疲乏。想马上倒头呼呼大睡。

    “我会跟屋主说一声,”诺因对她笑笑,见她一脸疲倦,好心的拍拍她,“你先休息吧,这是钥匙。”

    轻抚过她的发丝,有礼的跟她道过晚安,他脚步轻巧地回到楼下自己房间。

    屋里有人。

    张玮慈非常确定这个窸窸窣窣的声音是脚步声。

    她张大眼睛,看看腕上的表,上面定定指着凌晨两点。

    原本睡梦中的她,隐约听到外面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声响,将她扰醒,现在转成一阵浅浅而短促的脚步声。

    她连忙起身,七手八脚穿好衣服,突然,她意识到脚步声静止于自己身后。

    边转过身,边听见对方说──

    “你就是我的新室友吗?”

    一个身穿十九世纪初期法国上流社会风行的希腊长袍、黑发白肤的美丽女子对她微微一笑,笑容灿烂,但是──

    她居然浑身散发银白色光芒……而且还是──

    半透明的!

    “妈啊!有鬼──鬼啊!”

    难怪这么漂亮的地方,房租便宜成这样!是鬼屋啊!

    张玮慈吓得头发全竖了起来,绿着脸,飞快地大跨步穿过那半透明的灵体,迅速打开门冲了出去。

    一打开五楼大门,迎面飞来一只蝙蝠,她想也不想,“B”地一声,一拳挥开那只倒楣的小动物,三步并做两步的飞奔下楼,不意竟见楼梯间站着熟悉的高大身影──

    “诺因!”

    诺因转过身来,双臂一张,恰巧把绊到脚、从楼梯上摔下的娇小东方女孩抱个满怀。低头检视,只见她吓得脸色苍白,昏了过去。

    “怎么了?”

    三楼的法兰与二楼的伊曼闻声跑上楼,也怔住了,“怎么搞的?”

    “她揍我!”布雷克大步从楼上走下,捂着鼻子仰着头,怪声怪气的大叫,“她居然揍我耶!喔!痛痛痛!我只是想上去看看在吵啥……”

    众人抬头一看,就见布雷克鼻间流下丝丝腥红血丝,看样子被打得不轻。

    “她怎么突然……”诺因看看怀中女子,脸色发白不说,还不断发抖。

    “她看到我,”通体银白的灵体女子从楼上缓缓走──飘下,细声细气的埋怨,“接着二话不说便跑出去……真没礼貌,她居然说我是鬼!”

    说到最后,埋怨变成了指控。

    “佩卓,你的确是鬼。”诺因叹了口气,好吧,他们都太习惯佩卓的存在,导致于他一时之间没考虑到正常人对于异世界人物事的观感。

    佩卓拢拢裙摆,嘟起嘴,摇着手中的羽毛扇,“诺因,亲爱的狼人先生!我才不是鬼呢,是灵魂。”

    看看一脸不以为然的女鬼,再看看怀中女孩,显然,东方女孩是受了惊吓。

    诺因深深叹口气,把那小小身躯横抱起来。

    “全部到我房里来说吧。”

    当其他四人都离开后,房里人整晚未阖眼。

    桌上的烟灰缸满满是烟屁股,一包空烟盒弃置在桌子一角,两、三瓶空啤酒罐也遭到同样命运。

    窗外灰黑天色渐渐变为淡淡紫红,接着是宣告一日来临的亮白,但是诺因完全没有发觉这些变化,他的眼光直直地落在一帧照片上。

    照片里正是比现在年轻个几岁的诺因,亲昵的搂着一名金发女子。

    两人笑得灿烂甜蜜,就连不认识他们的人看到这张照片,都能明白这对情人一定是在热恋中。

    曾几何时,他已经忘记自己也可以笑得这么开怀?

    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他早已忘却真心喜悦的感受,就算微笑也是淡淡的,态度虽不改向来的和气,但是却少了些什么──或许是名为“快乐”的感觉。

    心被剜去一角,记忆缺失了一块,从悲哀的边关走一遭的人,是会像他这般失落了些什么,却又难以控制的吧?!

    他轻轻把手中的相框反过来盖住,若有所思的灰色眼眸飘向床上的小人儿。

    这个女孩……为什么他会这么关心她?

    思索了一整个漫漫长夜,他仍找不到答案。

    或许是因为她的笑容,让他看到以前青涩时光的自己;或许是她娇弱的身形,使他有种想保护她的感觉。

    或者,是在她帮自己买元宵的时候?那时他就注意到,她保护自己的方式,是用大大的声音,支撑那小小的身子。

    无论她是如何吸引了自己的注意,他很明白的知道,她的灵魂里有着自己最欠缺的那一块完满。

    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满足、温暖、信任而快乐的能力。但现在的他因为那件事的影响,这一部分被硬生生剥离、撕裂、毁坏。

    而他在那个像蜂蜜一样的女孩身上,看到这一部分。

    有她在身边,他觉得快乐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他深深吸了一口烟,银灰眼眸微微流露出笑意。

    张玮慈是被落地窗外洒进房间的阳光唤醒的,当她睁开双眼,一下子还真不能适应。

    才一天的时间,她就戏剧性的从那又破又暗又狭窄的地下室,被带到这间有着柔软床褥、长毛地毯跟落地大窗的舒适房间。

    这也是她来到纽约之后睡得最舒服的一夜。

    她伸伸懒腰,打了个大哈欠,坐起身子──

    “吓!”

    坐在前方的男人,不就是大胡子吗?

    “起来啦?”诺因对她露齿一笑,“昨天你吓坏了。”

    她茫然的环顾四周,只见一片混乱,到处充塞垃圾烟蒂、过期报纸杂志、以及质感舒服的衣服堆──显而易见的,这是间单身汉的房间。

    她怎么会在这里?

    努力回想,昨夜的记忆一点一滴回复──对了,她看到那个遍体闪烁着银白光芒的透明鬼魂,对她咧嘴微笑,还有一只扑扑振翅的蝙蝠……

    这里根本是鬼屋!

    “诺、诺因,我、我觉得……”光回想都叫她头皮发麻。咽下口唾沫,她勉强开口,“对不起,我知道我很失礼,但、但是我觉得这里是鬼屋……”

    按照正常人的思考模式,嗯,是的。诺因点点头。

    不过,若照他们几人的说法,这里是同类聚集的好场所。

    “可是这里租金便宜,而且,”他抱歉的对她笑了一下,“我忘了佩卓跟你们的认知不同……”

    张玮慈倒抽口气,“鬼还有名字?”

    这四个各有特色的男人与一只有名字的鬼,同住在一栋鬼屋里……天哪,这是在演什么影集吗?

    她对非科学能解释的东西向来抱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现在一听,更是满身起鸡皮疙瘩。

    “她其实是个好女人。”

    这到底是哪门子评语?!她咬着下唇,努力不发出尖叫。

    “你跟她一定能做好朋友的。”

    “跟一只鬼?”

    上帝可怜她啊!她只觉自己的血液从脚底板全部放光光。“不用了吧!”

    诺因觉得她的表情反应真有趣,故意吓唬她,“你不是说你没有钱吗?老实说,你在这处处要钱的大都会能住哪?再说啊,纽约这个地方,龙蛇杂处的,可是人比鬼可怕的喔──别怪我没警告你,在美国可是每年有十万人失踪啊……”

    唔……这倒是真的。张玮慈愣了愣。

    “而且除了佩卓以外,其他都是货真价实的──”她没发觉诺因的停顿。“人,怕的话,下来找我们就是了。”

    前有狼后有虎,她根本没退路嘛!

    她发出一声投降的哀嚎,挣扎的站起身,却发现脚踝一阵痛。

    “别动,你昨晚扭伤了脚。”他连忙起身扶住她,“还好有布雷克,他帮你做了急救包扎。”

    “谢谢……但是我……”她可怜兮兮地望着他,“我真的很怕鬼……”

    诺因扶着她,想让她睡回床上,“别怕,佩卓当真不是坏──喔!”他往前跨出一步,正巧踩到地上的杂物,脚步一滑,往后重重的摔了下去。

    为了要稳住身子,他一手搂住她的腰身,一手往书桌的方向乱抓,企图抓住个什么能够停止地心引力的影响。慌乱之中,他只捉住了垫在桌上的报纸一角,接着就是一阵劈哩B啦──砰磅的声响。

    刹那间,桌上的书本与纸张以及装满烟灰缸的烟屁股,全以天女散花之姿,飘扬开来。

    张玮慈还来不及喊痛,便先被漫天飞舞的烟灰给呛咳到流泪,想站起身,却感觉背后一个结实的胸膛。

    “痛!真他妈的痛。”诺因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忍不住脱口一句宣泄用脏话。

    “诺因!”

    她想也不想,直接翻过身子,和他面对面。她连忙伸手摸摸压在自己底下的他。“你还好吗?有没有撞伤?”

    “应该没有撞伤……”

    只觉得眼前众多可爱小鸟在金黄星星之中啾啾纷飞,好一阵子才能有晕眩之外的感觉。

    那感觉是来自身上,一个柔软细致的女性柔软躯体身体曲线两人紧紧嵌合她几乎令人感觉不到一点重量,可是女人该有的,她绝对都有……

    甚至,还满大的。

    “……看不出来。”他偷偷咕哝。

    “嗄?”诺因是不是摔昏头了?张玮慈支起上半身,扭动身子着企图起身。

    此举引来他一阵哀嚎,也把她弄得神经紧张。

    “怎么了?诺因,你摔到哪里了?痛吗?我赶紧站起来……”

    “不是摔到……”而是她这样扭动,叫他禁欲长达四年的感官霎时全都复活了。“你可以先不要动吗?”

    她一听,像是被点了穴般动也不敢动。“我压伤你了?”

    “不,没有……”他趁她停止动作,赶紧用双手环住她细致的腰身,先将她抱起来放在一旁,自己再翻身坐起。幸而留了一脸落腮胡,遮蔽现下的火辣飞红脸色。

    在这整整四年当中,他完全没遇到一个让他“反应”这么迅速的女子──张玮慈实在是名列第一。

    压根看不出那娇小身材下,居然是凹凸有致……

    不行了,他得先去冲个冷水澡。

    “大胡子,你还好吗?”她担心的问。

    “不……没事没事,我好得很。”诺因弯下腰想掩饰男性的反应,不自然的脸红红。“我离开一下……”

    见大胡子像逃命似的离开,张玮慈莫名其妙的看着他的背影。

    不过,她马上想起自己还有个大难关要解决。

    她得在和鬼魂当室友与流浪大都会中作抉择──

    头皮再度发麻。

    许久后,只见她咬着牙,投降在鬼魂之下。

    诺因狠狠的把头从冰冷的水中一扬,看定镜子中的倒影。

    他是怎么了?

    向来自傲的自制力,为什么在方才那一瞬间,丢盔弃甲抱头鼠窜,消散得不留痕迹?

    真是太要命了。

    狼这种生物,一生只认定一个对象。

    因为这个生物特性,诺因十分克制自己,不像这栋公寓的另一只狐科生物法蓝到处放电,有时诺因真觉得政府应该立法禁止类似法兰这种活动高压电塔四处乱走漏电。

    如果他真心爱上一个人,那么就是一次付出全部。

    但对方呢?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温柔而悲伤的想起那个金发女人。

    她,曾经是他认定的唯一的伴侣啊……

    他们分手都四年了,这四年当中,追求他的女人不是没有,但是他仍无法走出阴影。

    被背叛的阴影。

    只要一闭上眼,那一幕又跃然浮现眼前。

    当年,他拿着合约,兴高采烈地回到两人同住的小公寓,想要告诉荷俐他刚刚卖出第一本书,而且出版社对他很有信心,他们可以搬到像样一点的房间,然后……

    然后一推开门,他看见荷俐与另一个男人倒在沙发里,她那细致长腿光裸地紧紧夹着男人,灿金色的发长长披泄,两人呼息急喘,她口中不断逸出娇吟……

    那个男人是他当时的好友。

    他俩马上就发觉诺因的存在,神色慌乱的起身穿衣,尴尬地笑着,还想解释些什么:“诺因,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

    荷俐望着他,那眼神却是那么陌生,不管自己一头乱发,迳自起身点烟。

    诺因睁大了眼,太过于震惊,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口。

    好友穿好衣服落荒而逃,只留他与荷俐两人,他原以为她会解释,没想到她却拿起出版社的合约,嘲讽地笑。

    “这是不是来得太晚了?”

    他没吭声,眼光定定的看着眼前的未婚妻。

    荷俐反倒是先发起难来,声音尖锐而高亢,“才卖了一本书,你觉得就能养得起我吗?还有,我受不了你神秘兮兮的作风,在月圆的时候总不见你人影……”

    “荷俐,我保证以后一定会告诉你,而且我们可以搬到比较好的地方……”

    “没有以后了,诺因。”荷俐捧着他的脸,嘴角不屑的浮现一抹冷笑,“你实在太爱作梦了,但光是梦想没有办法填饱肚子的。”

    他迷惘的握住她的手,“我……”

    他望向那张熟悉而美丽的容貌,眼前人冰冷的紫罗蓝颜色的大眼中一点感情也没有。

    “我想,我们分手,解除婚约吧,这样对我们都好,我可以继续去找我想要的男人,”她摇摇头,神态依旧那么高贵美丽,“而你可以继续作梦,我想有一天,一定有一个愿意欣赏你梦想的女人──只可惜那不会是我。”

    她除下大学毕业那年,诺因疯狂打工后买来送她的蒂芬妮戒指,放在桌上。

    “你……收着吧。”见她脱下订婚戒指,诺因的心突然冷了下来。“荷俐,你爱过我吗?”

    她耸耸肩,“曾经,只是现在的我明白,面包比爱情更重要。”

    一转身,她大跨步走了出去。

    诺因思及此,掬起一捧水,往自己脸上猛泼。

    她走出他的生命──但是伤害仍在。

    还记得那夜月圆,他疯狂的在中央公园狂嚎,甚至还咬伤几个无辜的路人。警察闻风赶至,兽医等人在一旁警戒待命,准备抓他。

    若不是遇到布雷克,他很可能已经被抓到动物实验室里面做研究了。

    当他发觉无奇不有的纽约,居然有这么神秘的公寓──里面住着的房客们,皆非人类──

    法兰是狐精与人类的混血,布雷克则是吸血鬼──虽然他坚称他是素食主义者,但吸血鬼还是吸血鬼,伊曼来历更加神秘,每每问到只是微笑,还有佩卓,半透明的纤细美女。

    房东不常回来,据伊曼说法──也是个古老的种族。

    还有他──狼人,不是所谓“变狼妄想症候群”患者,而是货真价实的一只出身德国黑森林区的狼人。

    他们同情他的遭遇,欢迎他加入他们这个非人所组成的小小世界。

    也许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也许是莫名的命运安排,诺因的第一本书卖量出奇的好,成为该出版社着作最畅销的作者。

    后来荷俐也曾回头来找他,但他已不愿见到她。

    他明白自己,只是一个外表巨大魁梧的男人,内心仍然需要一双温柔的手呵护。

    从此之后,他宁可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再去爱,也不再去想,把心门紧紧锁起,这样便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诺因发觉镜中的倒影落下泪,他轻轻地抬起手,擦去了那滴伤感的眼泪。

    他不过只是一个外貌坚强的男人啊,阿基里斯纵然是英雄也是有弱点,他的脚踝是脆弱的。

    “你能忘记吗?”诺因举起手,抚摸过镜面中的自己。“在荷俐之后……她甚至还不知道我最大的秘密。”

    镜中的男人微微一笑,看来十分迷惑。

    “究竟……能不能忘记?”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