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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皮质的面具遮住男人半张脸,身上衣衫颇有些褴褛,鞋子甚至还有了几个破洞,头发亦是乱糟糟的,长长遮住眼帘,那露出来的半张脸看起来倒还算干净,只是嘴唇干裂结了痂,全无血色。.
他站在一个华人餐厅外,饭菜的香气散发出来钻入鼻端,勾出了肚子里的馋虫,要他忍不住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脚步不受控制的往餐厅的门口挪动了两步,有食客鄙夷的看他一眼,躲的远远的。
可那餐厅的老板娘却端了一份香喷喷的盖浇饭出来递到他手里,指了指一边的台阶:“去那边坐着吃吧,别堵着门儿就行了。”
那男人伸出手接过饭盒,道了一声谢,就走到那台阶处坐了下来。
端着饭盒的手倒是生的极好看,只是手背手指上全是斑驳的疤痕,看起来像是火烧过一般。
男人把饭盒里的米饭和鸡肉都吃的干干净净,一粒米也不剩,这才站起身,将那饭盒拿到餐厅外的水龙头处冲洗干净,复又折回餐厅入口,放到了门口台阶的边缘,方才转身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老板娘,你这每天都给他一份饭,一个月也要几百块了吧,做慈善呢?”
店里的店员笑着打趣,那老板娘却摇摇头叹了一声:“不过是一份饭而已,都是中国人,能帮就帮一把吧。”
“那小子可是混吃等死的混混一个,年纪轻轻的做什么工作挣不来一口饭?也就是您心善……”
“应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
老板娘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薄暮夜色里,沉沉轻叹了一声,又摇了摇头。
她多大年纪了,什么人没见过,这人来到这条华人街第一天,她就看出来他不是普通人。
一个人的教养,姿仪,是浸染在骨子里的,哪怕跌入了泥沼之中,有些东西也不会改变。
看他那双手其实也看得出来,忽略那些伤疤,那双手根本就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少爷的手,从前也是使奴唤婢被捧在手心里的吧,可如今零落成泥,也不知到底经历了什么,被人打了欺负了不掉眼泪不吭声,咬着牙闷声还击回去,哪怕要面对的是十几个人,被打的头破血流,也硬撑着豁出命一样毫不惧怕。
后来渐渐,就再也没有人敢去主动惹他,他也就此在这一条街上立了足。
晚上睡的是开水果店的那个老赵店外的帐篷,白日里就找一处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坐下来,一坐就是大半日,饿了随便去买个馒头,渴了就去街边的水龙头那里喝一口水,晚饭倒是有这个餐厅日日提供,一日总能吃饱一顿,倒也活的挺好。
只是谁都不曾看过他面具下的那一张脸。
刚来这里的时候,有徐混围着他要掀开面具看他的脸,他像是暴怒的兽,抓起水果摊上的刀子就捅到了最前面那个混混的肚子里,还十分狠辣的将那刀子在人肚子里搅了一圈,肠子都流了出来。
警察来了之后将一堆人都抓了进去,众人都以为这人要栽了,不蹲个十年八年别想出来,可没想到第三日却被人保释了出来,那堆徐混却蹲了足足半年,而他,就照旧睡在水果店外。
快两年了,众人也都习惯了他的存在,甚至连他脸上的面具也一并适应了。
他身高腿长,半张脸瞧着也是很俊俏的,有人甚至张罗着想把他和杂货店那个瘸腿的女孩儿凑一对,去做人家的上门女婿,倒也能有个安身立命的所在,大伙儿都以为他肯定答应,毕竟那小兰生的一张脸还是很有几分清秀的,可他却直接摇头拒绝了。
甚至连一周一次杂货店清理过期的面包食品,他都不再去领,走到那条街都要绕过去。
却害的小兰狠狠的哭了一场,眼圈足足红肿了一星期。
夜了。
这盛夏的夜终于有了凉爽的风,透过帐篷顶上的缝隙,能看到昏昏暗暗的星子。
他枕着手臂仰面躺在粗硬的帆布上,就那样怔怔看着天幕。
不知多久,他闭了眼,呼吸逐渐变的均匀平稳。
一千多个日夜过去了,他的这双眼睛,终于再也不会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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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院子里很安静,夏日的阳光晒的这地面上的一切都蔫蔫儿的,打不起精神来,就连佣人都有些无精打采,坐在廊檐下打着盹儿,时不时会惊醒过来,吓的猛一个哆嗦。
太太惯常是要午睡的,这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实则众人都会偷偷懒。
太太是个很和气的人,从来不会打骂佣人,也从不苛责他们,只是性子太清冷了,常常一日都不说一句话,更不要说带出什么笑脸来。
太太是个中国美人儿,先生却是纯正的意大利血统,如今亚伯拉罕家族的继承人,年纪未到四十岁,意大利上流圈子里不知多少名媛挤破了头想要嫁给他,这些年也传出了无数的风流史,可这栋豪华至极的宅子里,至今却仍是只住着太太一个儿,其他女人,连登门的机会都不曾有过。.
有人说,那是因为太太很得老族长的喜欢,每周都要去老宅子里探望老族长,陪老人家一整天,若哪一周不曾去,老族长的电话立时就要打过来。
先生是因为这个才对太太另眼相看,可却也有深知内情的人说,先生实则是很喜欢太太的,他们打小一起长大,太太小时候,先生还抱过她呢。
私底下猜测什么样儿的都有,可太太自来都是不理会的,她每一日最重要的事情,也不过是去那玻璃花房里待上半日,侍弄她最喜欢的那些兰花。
所有人都知道,太太爱兰花如命,怕是天塌下来,太太不顾生死第一桩要救的也是那些花。
“都赶紧精神起来,太太起床了,马上要去花房那里……”
偷懒的佣人们立时都抖擞了精神,该做什么自去做,却也有条不紊寂静无声。
片刻后楼梯上传来窸窣脚步声,梵音穿柔软浅米色的家居服走下楼梯,一头长发松松挽着,不施粉黛,神色淡淡的,眼圈却不知为何隐约泛着一点红。
佣人来问她要不要略坐一坐,煮的茶就要好了,梵音摇摇头,直接出了客厅向花房走去。
四五点钟太阳还有点烈,佣人赶紧撑了伞,梵音却抬手推开:“不用跟着我。”
佣人不敢多言,瞧着她一步一步走到玻璃花房那里,方才转身进去对管家道:“瞧着太太像是刚刚哭了,要不要给先生打个电话?”
实则先生已经一个月未曾回来过了,佣人们私底下听说,先生这些日子和一个意法混血儿打的火热,那小姐出身极好,父亲是出了名的富商,慈善家,而那小姐更是生的漂亮妩媚,身材火辣,还曾给维秘拍过一组十分香艳的广告。
众人都为太太捏了一把汗,太太和先生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冷越来越僵,先生但凡回来,太太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枯坐在那里一句话不说一个笑脸都没有。
先生吵过,闹过,这一屋子的家具也全都砸过,可太太丝毫的回应都没有,就像是个没心没肺的冰人儿一样,怎样都暖不热。
一次一次,先生大约也是心淡了,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外面的绯闻传的越来越难听,太太却一如既往过她的日子,半个字都不曾问过。
众人也瞧明白了,太太这心里,八成根本没有先生的位子,一个女人若是喜欢一个男人,怎会是这样的反应呢?
可都这么久了,就算是不喜欢,也能把心焐热了吧,佣人们也为先生抱不平,谁想回来面对着这样一张脸呢?
不会笑,不会哭,不会闹,像是根本没有任何喜怒哀乐,泥雕木塑的一樽雕像一般,再怎样热的心也该冷了。
昆廷接到电话的时候,正怀中揽着美人儿喝着美酒,薇塔是个很漂亮很解风情的女人,没有男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尤物,他自然也不例外。
“哭了?”
昆廷咀嚼了一下这两个字眼,将薇塔推开到一边,拿了手机走到窗前:“她这会儿在干什么。”
“太太在花房。”
花房,又是花房,嗬,那些花倒是比她自己还要重要。
卫子琛早就死了,烧成了一具焦尸,如今亚伯拉罕家族在他昆廷的掌控之下,她怎么就认不清现实呢。
她的心里装着一个卫子琛,活着像是一个死人一样,他也是鬼迷了心窍,竟然会承诺祖父娶了她,善待她。
可那样的情况下,他若是不答应,又要横生枝节,一个濒死的老头子他当然不害怕,可如果娶了这个女人能省却那些麻烦又不沾染一身污名的话,何乐不为呢。
更何况,这可是卫子琛一手养出来的宝贝,想到以后的每一个日夜,是他昆廷骑在卫梵音的身子上,他就觉得畅快,那些年,他被卫子琛压的喘不过气来,过的日子狗都不如,他怎么能不记恨呢。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小妹妹竟然这样的烈性,新婚夜他刚把她摁在身子底下,她就把枪抵在了他眉心处。
他自然不会为了女色不顾性命,而那时,他立足未稳,祖父的势力不容小觑,他只得忍了这口气。
他曾也真心把她当成小妹妹一样看待,只是可惜啊,她这满心都只有卫子琛,从未将他这个大哥放在眼里过,男人嘛,活一辈子不过是追名逐利美人在怀,卫子琛死了,他的宝贝也落在他手里,若能让梵音死心塌地爱上他,这才是真正的赢。
他用了那么多的时间,耐心,可到最后,收获的却依旧是这样的结局。
如果她占着他太太的位子,却一丁点都不肯做出改变,那么,他也留不得她了。.
“我今晚回去。”
昆廷扔下一句话,把手机挂断丢在一边,薇塔一双漂亮的蓝眼睛睨着他:“你太太怎么了?”
昆廷点了一支雪茄,另一手抚上薇塔精致小脸,薄唇泛出冷凝的笑意来:“女人不能惯,惯的狠了,就开始作死了。”
梵音在花房一直待到日落月升,佣人站在玻璃门外轻声对她说先生回来了。
梵音只是几不可见的点点头,把手指上的泥土洗掉,转回身来,步履平缓的回了主楼。
昆廷的车子正好停下,梵音没有回头看一眼,直接上了台阶。
夜色下,那纤瘦的背影飘渺而又动人,昆廷微微眯了眯眼,其实,他还真是有些舍不得,毕竟,能让卫子琛那个眼高于顶的人视若珍宝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差呢。
可他得不到的,他宁愿摧毁。
昆廷抽完那一支雪茄,方才下车抬步向主楼走去。
梵音正坐在餐厅里吃饭,很简单的一碗粥,一盘青菜,她垂着眼帘,缓慢的小口吃着,手腕处露出来一片雪白肌肤,系着一条细细红绳,红绳下坠着一块小小的木牌,木牌上雕刻着生肖,那是卫子琛的生肖。
昆廷走到餐桌前,梵音正把最后一口饭菜吃光,她搁下筷子,拿了纸巾轻轻擦拭唇角,然后站起身来。
高大结实的男人如山一样魁梧强壮,实则昆廷很轻易就能制服她,譬如洞房花烛那一晚,枪口抵在额头又怎样,她动不了他的性命,可他却收了手,果真没有再碰她。
梵音转身预备上楼去,昆廷却忽然伸手攥住了她的头发。
他的力气很大,她整个人都往后仰,餐桌上的碗筷撞翻在地,哗啦啦碎裂成片,佣人们惊的跑过来,却被这忽然的一幕骇住,直到昆廷开口,方才一个个如惊弓之鸟一般退出去。
梵音只觉得自己头皮都要被扯掉了,剧痛袭来,她眼眶不由得灼烧凝出泪来,可却死咬了牙关,仍是不发一言。
昆廷觉得那怒火在胸腔内不断膨胀,烧的他全然失去了所有理智,他攥住梵音的长发,将她一路拖到楼上去,一脚踹开了卧室的门,然后将她丢在了大床上,健硕的身子倾轧下去,他撩开她脸上的乱发,捏住她雪白易碎的尖尖下颌:“卫梵音,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
他话音未落,她忽然狠狠扭头挣开他的手,劈面淬在了他的脸上,昆廷一怔,旋即却是一巴掌重重搧在了她的脸上,梵音半边脸立时肿了,可她眼都不眨瞪着他,嘴角渗出怪异的笑来,昆廷被她笑的头皮发麻,嘴里骂了一声,揪住她手臂将她翻转过去,坚硬膝盖顶开她双腿,直接撕开了她的衣服。
昆廷的身子压下来那一刻,梵音眼底的泪终于滂沱落下来,她枯瘦的指尖拼命伸长,摸索到枕下,那里压着一把利刃,杀不了昆廷她可以把自己的喉管割断。
可她真的不想死,若是想,洞房花烛夜她就一枪把自己打死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活着和死一样难受,却还要苟活着。
尸体她见到了,祖父都明确的告诉她,他死了,可她却怎么都没办法相信。
她知道自己钻进了牛角尖,可她没有办法,她走不出来。
火光中他最后望她那一眼,像是钉在了她的脑子里,夜夜都要入梦来。
多少次大汗淋漓的从梦中惊醒,耳边却还是他唤她‘阿音’的声音,她多么后悔,多么后悔。
她一直都以为她不爱他,一直到他死了,她才知晓她的心。
昆廷看到她攥住了那把刀子,他讥诮冷笑了一声,轻易的夺过来,刀尖冰凉的贴在她单薄脊背上,他一把拂开那些乱发,随手用她破碎的衣衫将她双手捆住。
血珠子从她雪白的皮肉中沁出来,昆廷笑的狰狞,凭什么,所有人都喜欢卫子琛那个七少爷,所有人,都喜欢他,捧着他,就连他死了,祖父也念念不忘,卫梵音也念念不忘。
这个女表子,他煨不热她的心,养不熟这个白眼狼,他留着她还有什么用?
不,还有用,她还有用,他要留着她羞辱卫子琛,要他死了也在地下不安生。
梵音终于忍不住嘶喊出声,昆廷摁住身下那具身体,像是濒死的鱼一样扑腾着挣扎着的雪白肉体。
最后一刀划下去,血已经流了梵音满身,她的叫喊变的沙哑,粗嘎,渐渐的听不到了。
昆廷把刀子扔在地上,他睨了昏死过去的梵音一眼,她的肩背上是他用刀子刻下来的两个字,每个都足有拳头大。
女表子,这个女表子。
昆廷解开皮带,慢条斯理的将裤子拉链拉开,他一只手将梵音的裤子扒下来,一只手将那物掏出来,缓缓沉下了身子……
就在他要进入那一刻,那原本已经昏死过去的瘦弱女人竟忽然睁开了眼,她掌心被那薄薄的刀片划的血肉模糊,可她却浑然不顾,只是在身后男人就要侵犯她身体那一刻,她忽然极快的出手,刀片锋利无比,几乎将那人身下之物连根切断。
鲜血迸溅而出,犹如泉涌,昆廷的嚎叫听起来惨烈而又可怖,他滚下床,捂住下体伤处大声惨叫,梵音脱力了一般倒在床上,咬死了牙关无声哭了出来。
是他曾经教她的,他说,阿音,你记住,不管什么时候,做什么事,你都不要忘记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她给自己留了后路,所以今日她死里逃生。
可是子琛,那一日大火肆虐,你又给你自己留了后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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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说了多少次了,不用你洗,吃完把饭盒送回来就行了。”
老板娘胖胖的脸上是和善的笑,他依旧没有其他言语,对她点点头,说了谢谢,转身就要离开。
“哎你等等。”
老板娘却又叫住他,他闻声回过头来,那老板娘已经手脚麻利的把饭盒放好,拿了一件半旧的夹克出来递给他:“眼瞅着立秋了,你还穿着单衣,这是我们家那口子的衣服,我洗的可干净了,你别嫌弃。”
他接过那旧衣,依旧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看着那浆洗干净的衣服,一动不动。
老板娘早已习惯了他不爱说话的性子,见状也没说什么,转身就向店内走去。
他却开了口:“你……等一等。”
老板娘惊喜回头:“你刚才说什么?”
他捧着那旧衣,半张脸看不出表情,声音倒是不意外的好听:“你有什么,愿望,或者说,心愿……”
老板娘笑的越发灿烂起来:“哎呦呦,我的愿望可多了呢,我想让我儿子女儿能买得起房子安顿下来,我想把我们家的小店再扩大一些规模,最好能有钱租上三间房子,多请几个人……”
老板娘絮絮的说着,他却听的专注,等她说完,他慎重点了点头:“我记下了。”
“记下了?”老板娘看着他转身离开的身影,不由又摇摇头,自己活着都这般艰难了,还能顾得上旁人吗,唉,这世道,活在底层的人,都是一样的苦。
水果店收摊了之后,他捧着那衣服走进帐篷里去,在粗硬帆布上坐下来,坐了一会儿,他又站起身,把那旧夹克套在了身上。
很暖和,真的很暖和。
卫子琛把衣服拢紧,又席地坐下来,今晚,他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了。
三日后,是父亲的死忌。
他知道,祖父的身子如果撑得住,他老人家一定会去的,而昆廷和杰森,自诩孝子贤孙,当然也不会缺席。
他等的够久了,他们也作威作福够久了,欠他的,都得分毫不少的还回来。
他闭着眼,眼前却浮起一张模糊美丽的面容。
他抬手按住心脏,心脏蓬勃跳动着,他无声的呢喃了一个名字,再一次陷入沉寂。
人间不留地狱不收的卫子琛,害死父亲,母亲不认的孤魂野鬼卫子琛。
他还有什么资格,他早已没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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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廷伤的不轻,不过那命根子倒是保住了,只是以后还能如常使用,还是只能当作摆设,连医生都说不准。
人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要手下人去抓了梵音弄死她,可梵音此时被老族长接回了老宅,他老人家发了话,到底积威犹在,昆廷的手下也不敢违拗他的意思。
梵音背上的伤愈合了,等到伤口长好了,再让整容科的医生给她想办法抹去就是了。
好在穿了衣服能遮挡住,如今倒也无碍。
父亲死忌到了,往年都是祖父和昆廷等人去墓地祭拜,可今年昆廷人在医院,是必定要缺席了。
祖父就让梵音陪同,他年纪越来越大,两条腿几乎都迈入了棺材中,最疼爱的孙子死了,儿子也死了,他如今活着也生无可恋,若不是为着亚伯拉罕家族这么多的人还有可怜的小梵音,他想必已经跟着儿子孙子去了。
让昆廷上位是无奈之举,他羽翼已丰,他这个祖父也快要压制不住他了,只是没想到,他竟然能丧尽天良到这般地步。
子琛最在意的就是小梵音,若他泉下有知梵音被昆廷伤成这样,会不会连他这个祖父都怨恨上了?
他当日,怎么就鬼迷心窍相信了昆廷这混蛋呢,他一直都以为,昆廷和子琛不和,可终究是亲兄弟,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可如今瞧来,这昆廷怕是早已泯灭了人性。
梵音当年曾和他说,那一仇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意外,她怀疑是昆廷命人所为,他还不相信,他以为自己的孙子没有坏到泯灭良知……是他错了。
“梵音啊,你今日跟祖父一起去祭拜子柰你们父亲吧。”
儿子孙子的死忌都在同一日,这对于老人家来说,真是钻心蚀骨的疼。
可祭拜儿子还可以隆重的光明正大的去,祭拜孙子,却从不敢让人知晓。
卫子琛被逐出了家族,连墓地都只能远远安置在偏僻之地,连祖坟都不得进入。
梵音点了点头,她换了素衣,扶着老人家上车去,一路上,老人家未曾说话,可心内那个念头,却是逐渐的坚定起来。
如果亚伯拉罕的子孙余下的都是昆廷这样的败类,他与其眼睁睁看着他们把百年家族毁于一旦,还不如,将这一切都交到梵音的手中去。
这个孩子,她打小就聪明,有自己的主见,子琛那么喜欢她,那么疼她,他的眼光,怎么会错呢?
车子快驶到墓地的时候,梵音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她拿出来按了接听,却在听到电话那端的人说的话之后,整个人耳边嗡地一声炸开了。
子琛的墓被人动了,骨灰……不翼而飞。
手机从掌心里滑落下来,梵音像是被人抽走了脊梁一般软软倒在了车座上。
是昆廷做的,一定是他,他恨她入骨,报复无门,就把火气全都撒在了子琛的身上……
她怎么不下手再狠一点,怎么没有直接把他那命根子给割断要了他的命呢!
车子疾驰而去,一路驶到山下背阴处最孤僻的一处荒地。
子琛的墓地果然被人动过了,墓碑歪在一边,能明显看出新土痕迹,祖父拄着拐杖不让梵音来扶,蹒跚着走到孙子墓前,待看到那挖开的新土中,果然不见了骨灰盒踪影,老人家嘴唇颤抖嗫嚅着,浑浊的泪不断的往外涌,再也无法止住。
梵音下了车,却不敢靠近那墓地,她怔然站着,眼前一阵一阵的天旋地转,早知道,早知道她该贴身带着他的骨灰,早知道,她就该不管不顾的亲自守着他的墓地。
他死的遭罪,死后连骨灰都没了,从此以后这世上,再没卫子琛这个人任何痕迹了。
再也没有了。
梵音跌跌撞撞的走过去,小腿发软,站立不住,她缓缓的跪下来,手臂僵直颤抖着伸出去,环住了卫子琛的墓碑。
她的脸贴上去,眼泪流下来:“子琛,子琛,我来晚了,我来晚了……”
不远处合抱粗的树后,那衣衫普通褴褛的男人,面上覆着已经陈旧裂纹的皮质面具,看着那不远处无声哭泣的老者和女人,他紧握着的手掐紧深陷入皮肉中去,而那面具下的一双眼瞳,却已经赤红如血。
半旧的夹克里一件布料粗糙针脚凌乱的黑色唐装,唐装的衣角处绣着小小一株兰花。
卫子韬缓的抬起手将面具摘下来,额头蔓延到太阳穴又几乎覆盖了半张脸的烧伤疤痕,触目惊心。
阿音,我这个样子,永生永世都不能见你了。
他静静站了很久,将面具重又覆在脸上,他抱紧了怀中精致的骨灰盒,转过身,一步一步走入茂林深处。
哭了不知多久的梵音被人搀扶着虚弱的站起来,祖父哑着嗓子喝令众人立时去寻骨灰下落,梵音被人架着往车子那里走,可她却不停的回头看卫子琛的墓碑。
墓碑上没有他的照片,只有孤零零的‘卫子琛之墓’五个字。
梵音忽然挣开身侧的人,她折身扑过去,又要抱紧那墓碑,却忽然动作顿住了,满是泪的双瞳紧盯着湿润的泥土,忽然全身剧烈的哆嗦了一下,瞳孔都收紧了,她不顾形象的扑过去,几乎是手脚并用一般向前爬了几步,将那泥土中一根细细的黑色绳子拽了出来。
那绳子和她手腕上的是一对儿,也挂着一个小小的木牌,刻着生肖,她的生肖,一只雪白雪白的小兔子。
梵音紧紧抓着这绳子,哭着哭着忽然笑了出来,她爬起来,满身都是泥,脸上也是泥,可她不管,她只是紧紧抓着那绳子,向那空荡荡的山谷里四处看去,找寻。
“子琛,卫子琛……”
山风卷来,回应她的只是风过林梢的声音,她似是疯癫了一样,哭哭笑笑的四处去寻:“七哥,七哥……是你,我知道是你……你出来,七哥你出来,出来好不好?阿音好想你,阿音好想你……七哥,七哥……”
黑色皮质的面具遮住男人半张脸,身上衣衫颇有些褴褛,鞋子甚至还有了几个破洞,头发亦是乱糟糟的,长长遮住眼帘,那露出来的半张脸看起来倒还算干净,只是嘴唇干裂结了痂,全无血色。.
他站在一个华人餐厅外,饭菜的香气散发出来钻入鼻端,勾出了肚子里的馋虫,要他忍不住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脚步不受控制的往餐厅的门口挪动了两步,有食客鄙夷的看他一眼,躲的远远的。
可那餐厅的老板娘却端了一份香喷喷的盖浇饭出来递到他手里,指了指一边的台阶:“去那边坐着吃吧,别堵着门儿就行了。”
那男人伸出手接过饭盒,道了一声谢,就走到那台阶处坐了下来。
端着饭盒的手倒是生的极好看,只是手背手指上全是斑驳的疤痕,看起来像是火烧过一般。
男人把饭盒里的米饭和鸡肉都吃的干干净净,一粒米也不剩,这才站起身,将那饭盒拿到餐厅外的水龙头处冲洗干净,复又折回餐厅入口,放到了门口台阶的边缘,方才转身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老板娘,你这每天都给他一份饭,一个月也要几百块了吧,做慈善呢?”
店里的店员笑着打趣,那老板娘却摇摇头叹了一声:“不过是一份饭而已,都是中国人,能帮就帮一把吧。”
“那小子可是混吃等死的混混一个,年纪轻轻的做什么工作挣不来一口饭?也就是您心善……”
“应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
老板娘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薄暮夜色里,沉沉轻叹了一声,又摇了摇头。
她多大年纪了,什么人没见过,这人来到这条华人街第一天,她就看出来他不是普通人。
一个人的教养,姿仪,是浸染在骨子里的,哪怕跌入了泥沼之中,有些东西也不会改变。
看他那双手其实也看得出来,忽略那些伤疤,那双手根本就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少爷的手,从前也是使奴唤婢被捧在手心里的吧,可如今零落成泥,也不知到底经历了什么,被人打了欺负了不掉眼泪不吭声,咬着牙闷声还击回去,哪怕要面对的是十几个人,被打的头破血流,也硬撑着豁出命一样毫不惧怕。
后来渐渐,就再也没有人敢去主动惹他,他也就此在这一条街上立了足。
晚上睡的是开水果店的那个老赵店外的帐篷,白日里就找一处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坐下来,一坐就是大半日,饿了随便去买个馒头,渴了就去街边的水龙头那里喝一口水,晚饭倒是有这个餐厅日日提供,一日总能吃饱一顿,倒也活的挺好。
只是谁都不曾看过他面具下的那一张脸。
刚来这里的时候,有徐混围着他要掀开面具看他的脸,他像是暴怒的兽,抓起水果摊上的刀子就捅到了最前面那个混混的肚子里,还十分狠辣的将那刀子在人肚子里搅了一圈,肠子都流了出来。
警察来了之后将一堆人都抓了进去,众人都以为这人要栽了,不蹲个十年八年别想出来,可没想到第三日却被人保释了出来,那堆徐混却蹲了足足半年,而他,就照旧睡在水果店外。
快两年了,众人也都习惯了他的存在,甚至连他脸上的面具也一并适应了。
他身高腿长,半张脸瞧着也是很俊俏的,有人甚至张罗着想把他和杂货店那个瘸腿的女孩儿凑一对,去做人家的上门女婿,倒也能有个安身立命的所在,大伙儿都以为他肯定答应,毕竟那小兰生的一张脸还是很有几分清秀的,可他却直接摇头拒绝了。
甚至连一周一次杂货店清理过期的面包食品,他都不再去领,走到那条街都要绕过去。
却害的小兰狠狠的哭了一场,眼圈足足红肿了一星期。
夜了。
这盛夏的夜终于有了凉爽的风,透过帐篷顶上的缝隙,能看到昏昏暗暗的星子。
他枕着手臂仰面躺在粗硬的帆布上,就那样怔怔看着天幕。
不知多久,他闭了眼,呼吸逐渐变的均匀平稳。
一千多个日夜过去了,他的这双眼睛,终于再也不会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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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院子里很安静,夏日的阳光晒的这地面上的一切都蔫蔫儿的,打不起精神来,就连佣人都有些无精打采,坐在廊檐下打着盹儿,时不时会惊醒过来,吓的猛一个哆嗦。
太太惯常是要午睡的,这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实则众人都会偷偷懒。
太太是个很和气的人,从来不会打骂佣人,也从不苛责他们,只是性子太清冷了,常常一日都不说一句话,更不要说带出什么笑脸来。
太太是个中国美人儿,先生却是纯正的意大利血统,如今亚伯拉罕家族的继承人,年纪未到四十岁,意大利上流圈子里不知多少名媛挤破了头想要嫁给他,这些年也传出了无数的风流史,可这栋豪华至极的宅子里,至今却仍是只住着太太一个儿,其他女人,连登门的机会都不曾有过。.
有人说,那是因为太太很得老族长的喜欢,每周都要去老宅子里探望老族长,陪老人家一整天,若哪一周不曾去,老族长的电话立时就要打过来。
先生是因为这个才对太太另眼相看,可却也有深知内情的人说,先生实则是很喜欢太太的,他们打小一起长大,太太小时候,先生还抱过她呢。
私底下猜测什么样儿的都有,可太太自来都是不理会的,她每一日最重要的事情,也不过是去那玻璃花房里待上半日,侍弄她最喜欢的那些兰花。
所有人都知道,太太爱兰花如命,怕是天塌下来,太太不顾生死第一桩要救的也是那些花。
“都赶紧精神起来,太太起床了,马上要去花房那里……”
偷懒的佣人们立时都抖擞了精神,该做什么自去做,却也有条不紊寂静无声。
片刻后楼梯上传来窸窣脚步声,梵音穿柔软浅米色的家居服走下楼梯,一头长发松松挽着,不施粉黛,神色淡淡的,眼圈却不知为何隐约泛着一点红。
佣人来问她要不要略坐一坐,煮的茶就要好了,梵音摇摇头,直接出了客厅向花房走去。
四五点钟太阳还有点烈,佣人赶紧撑了伞,梵音却抬手推开:“不用跟着我。”
佣人不敢多言,瞧着她一步一步走到玻璃花房那里,方才转身进去对管家道:“瞧着太太像是刚刚哭了,要不要给先生打个电话?”
实则先生已经一个月未曾回来过了,佣人们私底下听说,先生这些日子和一个意法混血儿打的火热,那小姐出身极好,父亲是出了名的富商,慈善家,而那小姐更是生的漂亮妩媚,身材火辣,还曾给维秘拍过一组十分香艳的广告。
众人都为太太捏了一把汗,太太和先生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冷越来越僵,先生但凡回来,太太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枯坐在那里一句话不说一个笑脸都没有。
先生吵过,闹过,这一屋子的家具也全都砸过,可太太丝毫的回应都没有,就像是个没心没肺的冰人儿一样,怎样都暖不热。
一次一次,先生大约也是心淡了,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外面的绯闻传的越来越难听,太太却一如既往过她的日子,半个字都不曾问过。
众人也瞧明白了,太太这心里,八成根本没有先生的位子,一个女人若是喜欢一个男人,怎会是这样的反应呢?
可都这么久了,就算是不喜欢,也能把心焐热了吧,佣人们也为先生抱不平,谁想回来面对着这样一张脸呢?
不会笑,不会哭,不会闹,像是根本没有任何喜怒哀乐,泥雕木塑的一樽雕像一般,再怎样热的心也该冷了。
昆廷接到电话的时候,正怀中揽着美人儿喝着美酒,薇塔是个很漂亮很解风情的女人,没有男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尤物,他自然也不例外。
“哭了?”
昆廷咀嚼了一下这两个字眼,将薇塔推开到一边,拿了手机走到窗前:“她这会儿在干什么。”
“太太在花房。”
花房,又是花房,嗬,那些花倒是比她自己还要重要。
卫子琛早就死了,烧成了一具焦尸,如今亚伯拉罕家族在他昆廷的掌控之下,她怎么就认不清现实呢。
她的心里装着一个卫子琛,活着像是一个死人一样,他也是鬼迷了心窍,竟然会承诺祖父娶了她,善待她。
可那样的情况下,他若是不答应,又要横生枝节,一个濒死的老头子他当然不害怕,可如果娶了这个女人能省却那些麻烦又不沾染一身污名的话,何乐不为呢。
更何况,这可是卫子琛一手养出来的宝贝,想到以后的每一个日夜,是他昆廷骑在卫梵音的身子上,他就觉得畅快,那些年,他被卫子琛压的喘不过气来,过的日子狗都不如,他怎么能不记恨呢。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小妹妹竟然这样的烈性,新婚夜他刚把她摁在身子底下,她就把枪抵在了他眉心处。
他自然不会为了女色不顾性命,而那时,他立足未稳,祖父的势力不容小觑,他只得忍了这口气。
他曾也真心把她当成小妹妹一样看待,只是可惜啊,她这满心都只有卫子琛,从未将他这个大哥放在眼里过,男人嘛,活一辈子不过是追名逐利美人在怀,卫子琛死了,他的宝贝也落在他手里,若能让梵音死心塌地爱上他,这才是真正的赢。
他用了那么多的时间,耐心,可到最后,收获的却依旧是这样的结局。
如果她占着他太太的位子,却一丁点都不肯做出改变,那么,他也留不得她了。.
“我今晚回去。”
昆廷扔下一句话,把手机挂断丢在一边,薇塔一双漂亮的蓝眼睛睨着他:“你太太怎么了?”
昆廷点了一支雪茄,另一手抚上薇塔精致小脸,薄唇泛出冷凝的笑意来:“女人不能惯,惯的狠了,就开始作死了。”
梵音在花房一直待到日落月升,佣人站在玻璃门外轻声对她说先生回来了。
梵音只是几不可见的点点头,把手指上的泥土洗掉,转回身来,步履平缓的回了主楼。
昆廷的车子正好停下,梵音没有回头看一眼,直接上了台阶。
夜色下,那纤瘦的背影飘渺而又动人,昆廷微微眯了眯眼,其实,他还真是有些舍不得,毕竟,能让卫子琛那个眼高于顶的人视若珍宝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差呢。
可他得不到的,他宁愿摧毁。
昆廷抽完那一支雪茄,方才下车抬步向主楼走去。
梵音正坐在餐厅里吃饭,很简单的一碗粥,一盘青菜,她垂着眼帘,缓慢的小口吃着,手腕处露出来一片雪白肌肤,系着一条细细红绳,红绳下坠着一块小小的木牌,木牌上雕刻着生肖,那是卫子琛的生肖。
昆廷走到餐桌前,梵音正把最后一口饭菜吃光,她搁下筷子,拿了纸巾轻轻擦拭唇角,然后站起身来。
高大结实的男人如山一样魁梧强壮,实则昆廷很轻易就能制服她,譬如洞房花烛那一晚,枪口抵在额头又怎样,她动不了他的性命,可他却收了手,果真没有再碰她。
梵音转身预备上楼去,昆廷却忽然伸手攥住了她的头发。
他的力气很大,她整个人都往后仰,餐桌上的碗筷撞翻在地,哗啦啦碎裂成片,佣人们惊的跑过来,却被这忽然的一幕骇住,直到昆廷开口,方才一个个如惊弓之鸟一般退出去。
梵音只觉得自己头皮都要被扯掉了,剧痛袭来,她眼眶不由得灼烧凝出泪来,可却死咬了牙关,仍是不发一言。
昆廷觉得那怒火在胸腔内不断膨胀,烧的他全然失去了所有理智,他攥住梵音的长发,将她一路拖到楼上去,一脚踹开了卧室的门,然后将她丢在了大床上,健硕的身子倾轧下去,他撩开她脸上的乱发,捏住她雪白易碎的尖尖下颌:“卫梵音,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
他话音未落,她忽然狠狠扭头挣开他的手,劈面淬在了他的脸上,昆廷一怔,旋即却是一巴掌重重搧在了她的脸上,梵音半边脸立时肿了,可她眼都不眨瞪着他,嘴角渗出怪异的笑来,昆廷被她笑的头皮发麻,嘴里骂了一声,揪住她手臂将她翻转过去,坚硬膝盖顶开她双腿,直接撕开了她的衣服。
昆廷的身子压下来那一刻,梵音眼底的泪终于滂沱落下来,她枯瘦的指尖拼命伸长,摸索到枕下,那里压着一把利刃,杀不了昆廷她可以把自己的喉管割断。
可她真的不想死,若是想,洞房花烛夜她就一枪把自己打死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活着和死一样难受,却还要苟活着。
尸体她见到了,祖父都明确的告诉她,他死了,可她却怎么都没办法相信。
她知道自己钻进了牛角尖,可她没有办法,她走不出来。
火光中他最后望她那一眼,像是钉在了她的脑子里,夜夜都要入梦来。
多少次大汗淋漓的从梦中惊醒,耳边却还是他唤她‘阿音’的声音,她多么后悔,多么后悔。
她一直都以为她不爱他,一直到他死了,她才知晓她的心。
昆廷看到她攥住了那把刀子,他讥诮冷笑了一声,轻易的夺过来,刀尖冰凉的贴在她单薄脊背上,他一把拂开那些乱发,随手用她破碎的衣衫将她双手捆住。
血珠子从她雪白的皮肉中沁出来,昆廷笑的狰狞,凭什么,所有人都喜欢卫子琛那个七少爷,所有人,都喜欢他,捧着他,就连他死了,祖父也念念不忘,卫梵音也念念不忘。
这个女表子,他煨不热她的心,养不熟这个白眼狼,他留着她还有什么用?
不,还有用,她还有用,他要留着她羞辱卫子琛,要他死了也在地下不安生。
梵音终于忍不住嘶喊出声,昆廷摁住身下那具身体,像是濒死的鱼一样扑腾着挣扎着的雪白肉体。
最后一刀划下去,血已经流了梵音满身,她的叫喊变的沙哑,粗嘎,渐渐的听不到了。
昆廷把刀子扔在地上,他睨了昏死过去的梵音一眼,她的肩背上是他用刀子刻下来的两个字,每个都足有拳头大。
女表子,这个女表子。
昆廷解开皮带,慢条斯理的将裤子拉链拉开,他一只手将梵音的裤子扒下来,一只手将那物掏出来,缓缓沉下了身子……
就在他要进入那一刻,那原本已经昏死过去的瘦弱女人竟忽然睁开了眼,她掌心被那薄薄的刀片划的血肉模糊,可她却浑然不顾,只是在身后男人就要侵犯她身体那一刻,她忽然极快的出手,刀片锋利无比,几乎将那人身下之物连根切断。
鲜血迸溅而出,犹如泉涌,昆廷的嚎叫听起来惨烈而又可怖,他滚下床,捂住下体伤处大声惨叫,梵音脱力了一般倒在床上,咬死了牙关无声哭了出来。
是他曾经教她的,他说,阿音,你记住,不管什么时候,做什么事,你都不要忘记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她给自己留了后路,所以今日她死里逃生。
可是子琛,那一日大火肆虐,你又给你自己留了后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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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说了多少次了,不用你洗,吃完把饭盒送回来就行了。”
老板娘胖胖的脸上是和善的笑,他依旧没有其他言语,对她点点头,说了谢谢,转身就要离开。
“哎你等等。”
老板娘却又叫住他,他闻声回过头来,那老板娘已经手脚麻利的把饭盒放好,拿了一件半旧的夹克出来递给他:“眼瞅着立秋了,你还穿着单衣,这是我们家那口子的衣服,我洗的可干净了,你别嫌弃。”
他接过那旧衣,依旧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看着那浆洗干净的衣服,一动不动。
老板娘早已习惯了他不爱说话的性子,见状也没说什么,转身就向店内走去。
他却开了口:“你……等一等。”
老板娘惊喜回头:“你刚才说什么?”
他捧着那旧衣,半张脸看不出表情,声音倒是不意外的好听:“你有什么,愿望,或者说,心愿……”
老板娘笑的越发灿烂起来:“哎呦呦,我的愿望可多了呢,我想让我儿子女儿能买得起房子安顿下来,我想把我们家的小店再扩大一些规模,最好能有钱租上三间房子,多请几个人……”
老板娘絮絮的说着,他却听的专注,等她说完,他慎重点了点头:“我记下了。”
“记下了?”老板娘看着他转身离开的身影,不由又摇摇头,自己活着都这般艰难了,还能顾得上旁人吗,唉,这世道,活在底层的人,都是一样的苦。
水果店收摊了之后,他捧着那衣服走进帐篷里去,在粗硬帆布上坐下来,坐了一会儿,他又站起身,把那旧夹克套在了身上。
很暖和,真的很暖和。
卫子琛把衣服拢紧,又席地坐下来,今晚,他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了。
三日后,是父亲的死忌。
他知道,祖父的身子如果撑得住,他老人家一定会去的,而昆廷和杰森,自诩孝子贤孙,当然也不会缺席。
他等的够久了,他们也作威作福够久了,欠他的,都得分毫不少的还回来。
他闭着眼,眼前却浮起一张模糊美丽的面容。
他抬手按住心脏,心脏蓬勃跳动着,他无声的呢喃了一个名字,再一次陷入沉寂。
人间不留地狱不收的卫子琛,害死父亲,母亲不认的孤魂野鬼卫子琛。
他还有什么资格,他早已没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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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廷伤的不轻,不过那命根子倒是保住了,只是以后还能如常使用,还是只能当作摆设,连医生都说不准。
人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要手下人去抓了梵音弄死她,可梵音此时被老族长接回了老宅,他老人家发了话,到底积威犹在,昆廷的手下也不敢违拗他的意思。
梵音背上的伤愈合了,等到伤口长好了,再让整容科的医生给她想办法抹去就是了。
好在穿了衣服能遮挡住,如今倒也无碍。
父亲死忌到了,往年都是祖父和昆廷等人去墓地祭拜,可今年昆廷人在医院,是必定要缺席了。
祖父就让梵音陪同,他年纪越来越大,两条腿几乎都迈入了棺材中,最疼爱的孙子死了,儿子也死了,他如今活着也生无可恋,若不是为着亚伯拉罕家族这么多的人还有可怜的小梵音,他想必已经跟着儿子孙子去了。
让昆廷上位是无奈之举,他羽翼已丰,他这个祖父也快要压制不住他了,只是没想到,他竟然能丧尽天良到这般地步。
子琛最在意的就是小梵音,若他泉下有知梵音被昆廷伤成这样,会不会连他这个祖父都怨恨上了?
他当日,怎么就鬼迷心窍相信了昆廷这混蛋呢,他一直都以为,昆廷和子琛不和,可终究是亲兄弟,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可如今瞧来,这昆廷怕是早已泯灭了人性。
梵音当年曾和他说,那一仇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意外,她怀疑是昆廷命人所为,他还不相信,他以为自己的孙子没有坏到泯灭良知……是他错了。
“梵音啊,你今日跟祖父一起去祭拜子柰你们父亲吧。”
儿子孙子的死忌都在同一日,这对于老人家来说,真是钻心蚀骨的疼。
可祭拜儿子还可以隆重的光明正大的去,祭拜孙子,却从不敢让人知晓。
卫子琛被逐出了家族,连墓地都只能远远安置在偏僻之地,连祖坟都不得进入。
梵音点了点头,她换了素衣,扶着老人家上车去,一路上,老人家未曾说话,可心内那个念头,却是逐渐的坚定起来。
如果亚伯拉罕的子孙余下的都是昆廷这样的败类,他与其眼睁睁看着他们把百年家族毁于一旦,还不如,将这一切都交到梵音的手中去。
这个孩子,她打小就聪明,有自己的主见,子琛那么喜欢她,那么疼她,他的眼光,怎么会错呢?
车子快驶到墓地的时候,梵音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她拿出来按了接听,却在听到电话那端的人说的话之后,整个人耳边嗡地一声炸开了。
子琛的墓被人动了,骨灰……不翼而飞。
手机从掌心里滑落下来,梵音像是被人抽走了脊梁一般软软倒在了车座上。
是昆廷做的,一定是他,他恨她入骨,报复无门,就把火气全都撒在了子琛的身上……
她怎么不下手再狠一点,怎么没有直接把他那命根子给割断要了他的命呢!
车子疾驰而去,一路驶到山下背阴处最孤僻的一处荒地。
子琛的墓地果然被人动过了,墓碑歪在一边,能明显看出新土痕迹,祖父拄着拐杖不让梵音来扶,蹒跚着走到孙子墓前,待看到那挖开的新土中,果然不见了骨灰盒踪影,老人家嘴唇颤抖嗫嚅着,浑浊的泪不断的往外涌,再也无法止住。
梵音下了车,却不敢靠近那墓地,她怔然站着,眼前一阵一阵的天旋地转,早知道,早知道她该贴身带着他的骨灰,早知道,她就该不管不顾的亲自守着他的墓地。
他死的遭罪,死后连骨灰都没了,从此以后这世上,再没卫子琛这个人任何痕迹了。
再也没有了。
梵音跌跌撞撞的走过去,小腿发软,站立不住,她缓缓的跪下来,手臂僵直颤抖着伸出去,环住了卫子琛的墓碑。
她的脸贴上去,眼泪流下来:“子琛,子琛,我来晚了,我来晚了……”
不远处合抱粗的树后,那衣衫普通褴褛的男人,面上覆着已经陈旧裂纹的皮质面具,看着那不远处无声哭泣的老者和女人,他紧握着的手掐紧深陷入皮肉中去,而那面具下的一双眼瞳,却已经赤红如血。
半旧的夹克里一件布料粗糙针脚凌乱的黑色唐装,唐装的衣角处绣着小小一株兰花。
卫子韬缓的抬起手将面具摘下来,额头蔓延到太阳穴又几乎覆盖了半张脸的烧伤疤痕,触目惊心。
阿音,我这个样子,永生永世都不能见你了。
他静静站了很久,将面具重又覆在脸上,他抱紧了怀中精致的骨灰盒,转过身,一步一步走入茂林深处。
哭了不知多久的梵音被人搀扶着虚弱的站起来,祖父哑着嗓子喝令众人立时去寻骨灰下落,梵音被人架着往车子那里走,可她却不停的回头看卫子琛的墓碑。
墓碑上没有他的照片,只有孤零零的‘卫子琛之墓’五个字。
梵音忽然挣开身侧的人,她折身扑过去,又要抱紧那墓碑,却忽然动作顿住了,满是泪的双瞳紧盯着湿润的泥土,忽然全身剧烈的哆嗦了一下,瞳孔都收紧了,她不顾形象的扑过去,几乎是手脚并用一般向前爬了几步,将那泥土中一根细细的黑色绳子拽了出来。
那绳子和她手腕上的是一对儿,也挂着一个小小的木牌,刻着生肖,她的生肖,一只雪白雪白的小兔子。
梵音紧紧抓着这绳子,哭着哭着忽然笑了出来,她爬起来,满身都是泥,脸上也是泥,可她不管,她只是紧紧抓着那绳子,向那空荡荡的山谷里四处看去,找寻。
“子琛,卫子琛……”
山风卷来,回应她的只是风过林梢的声音,她似是疯癫了一样,哭哭笑笑的四处去寻:“七哥,七哥……是你,我知道是你……你出来,七哥你出来,出来好不好?阿音好想你,阿音好想你……七哥,七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