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杀手们搞得头昏脑胀,不知道这人是武功高强到拿他们当雀儿耍,还是脑子有问题,在生死交关之际玩得这么乐?
直到萧易礼把人逗弄够了,再加上担心叶雪在树上待太久不安全,他一个旋身,绕到魏子凌身边,低声道:“我不玩了,速战速决,我还得抓螃蟹。”
“行。”魏子凌挥挥手,让侍卫们加入战局。
刀过,血溅,他们合力在十几个黑衣人身上留下刀痕,或深或浅,不伤人命,却让他们失去战斗力。
眼见事情不成,领头的当机立断,一声呼啸,众人散去。
解决掉黑衣人后,萧易礼把叶雪从树上抱下来。
魏子凌上前,打量叶雪的同时,心中盘算,她是怎么想出九九乘法的?虽说她长得一脸聪明相,但身为女子,哪来的见识?
叶雪也在打量魏子凌,此人气度不凡,绝对不是普通百姓。
萧易礼却感到不满,甚至是嫉妒了,大哥这样看他的阿雪,已经够让他火大,阿雪也直勾勾盯着大哥,是见大哥俊俏吗?这会儿,他再次觉得自己的大胡子真碍眼。
他轻咳两声,道:“这位公子,你没事吧,如果没事的话……”
魏子凌连忙拱手道:“多谢壮士拔刀相助。”
“习武之人本该锄奸铲凶。”
“对壮士而言,许是举手之劳,但对在下来说,却是救命之恩,虽说大恩不言谢,但日后不知何时能再相遇,所以……”魏子凌想勾得叶雪出声。
萧易礼连忙挥手道:“不必、不必,公子没事的话,我们还有事儿。”说完,他拉着叶雪就要离开。
他紧张的模样逗乐了魏子凌,这是三弟上心的姑娘吗?如果是的话,舞灵那丫头……是他和卫昀康估计错了?
魏子凌摇摇头,不再多话,拱手和萧易礼、叶雪道别后,领着侍卫离开。
他们离开后,萧易礼又抓了一会儿螃蟹,才和叶雪一同下山。
下山时,叶雪没让他背着,不过两人聊天的话题又增加了,从被阿礼救下的“陌生人”,聊到阿礼的“夸张退敌式”,她对他的崇拜溢于言表。
因此他得意洋洋,笑容不曾离开脸上,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往前爬一格,直到当晚,他连作梦都梦见自己背着阿雪在飞翔……
抱着十本小说,叶雪只觉得内心忐忑,并不是因为她害怕失败或担心谈判,而是因为……如果学堂的成立,是父母建立新生活的第一步,进入保安堂,是哥哥立足的首部曲,那么她怀里的十本书,就是她展开新人生的里程碑。
她相当重视这件事。
这些天,叶雪把这十本书又再看了一遍,做了一些修订,要不是阿礼说不必重新誊写,反正早晚要印成书,老板不会和她计较这种小事,她说不定会全部重新抄写一次。
能够成功吗?她没有把握,在古代,生活中的挫折比惊喜多,她的自信心已经被消磨殆尽。
“阿雪,我可以先告诉你几件事吗?”
叶雪深吸了一口气,她的心七上八下跳不停,面上却淡定无比。“你说。”
“我和许掌柜谈过了,他说卖得最好的是四书、五经那种与考试有关的书,赚钱最多的是古籍珍本,这类闲书买的人不多,我不确定是因为好看的闲书太少,还是学子不肯在这上头花钱,所以不知道《大漠英豪》可以卖什么价。”
她想了想,冋答道:“你的意思是,这门生意虽然有人做,却没有人做出成绩,对吗?”
“对。”他怕她会因此产生太大挫折,连忙又补充道:“不过你先别担心,不试试看,谁也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他已经下过命令,无论如何要许掌柜拿出五、六百两银子买下叶雪的书,丑话说在前面,是怕她期待太高,他舍不得她失望。
叶雪回道:“我不担心。”
“真的?”可能吗?萧易礼亲眼见识她这些天为《大漠英豪》从早忙到晚,删改修定,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她偏着头,思索片刻后,问道:“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地方,那里的人都不穿鞋,而你是卖鞋子的商人,你会怎么想?”
“生意肯定做不下去。”他直觉回答。
“是吗?但我觉得这样的地方才有商机,没人穿鞋,意味着大家都没有鞋,只要有本事把穿鞋的风气带起来,不必多,一人买一双,老板就可以海捞一票,再则,没人穿鞋,也代表没有竞争对手,做的可是独门独户的生意。”
“风气?商机?竞争对手?”萧易礼虽然一头雾水,但仍不自觉勾起微笑,她讲的肯定是二十一世纪的东西,他对那倘新奇时代充满好奇。
“这样说好了,大魏王朝民生富裕,能受教育的人,基本上家境不会太差,能吃得起一席二十两银子的席面的人,怎么会买不起一本一两银子的书?”
“可多数人觉得看闲书是浪费时间。”
“吃一顿饭花两、三个时辰,不浪费时间吗?看戏子在台上装模作样,不浪费时间吗?浪费时间的事儿多了去了,又怎么会在乎多看或少看一本书?”
“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多数士子不赞成看闲书。”
“所以造成话题就是很重要的工作了。先说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的书好看,除了剧情发展有意思、人物对话鲜活之外,你还从我的书里看到什么是你喜欢的?”
“大漠风光!住在帐篷里、喝酥油茶、以放牧为生,在蓝天白云下策马奔驰的生活,令人向往。”萧易礼想也不想便回道,他可是《大漠英豪》的忠实读者。
“没错,交通不便,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只能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因此阅历不多、见闻浅薄,士子们用闲书来称呼小说,是因为小说除了带给人们短暂的休闲娱乐之外,无法让人们学习到新事物。但如果是单纯介绍人物风情、地理文志的书,又显得过于枯燥刻板,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所以用小说的方式包装,不但可以带给人们新知,还能以趣味鲜活的方式引人入胜。刚刚我说过,重要的是造成话题!书出版后,书铺若是肯花一点银子办活动,试图制造话题,引发谈论,就可以成功将书册卖出去。”
“什么活动?”
“比如读后心得比赛,看过书的人写两百字内的心得交给掌柜,掌柜一方面挑选出优秀的给予奖励,也能将那些心得誊写放大,贴在铺子门口,让大家知道这些书,除了趣味之外,还可以增加见闻,这样一来,那些反对的老学究们,还能高举旗帜、反对闲书的存在吗?”
他飞快接下她的话,“而且每一篇心得都必须签上读者的名字,如果可以找到京城有名的士子写心得,就会带起风潮,吸引更多的人来读,而讨论的人越多,就会有越多人买书。”
他有预感,这套书一定可以卖得很好,一定可以让许掌柜数钱数到手软。
叶雪难掩讶异的望着他,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快,他不墨守成规、乐意接受新信息,这种人应该是个奇才,怎会沦落到她家?
莫非……同是天涯穿越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她不免失笑,看来她可以找机会问问他,他母亲有没有一个丑到很失礼的穿越型玉镯。
萧易礼回望她,眼底充满敬佩与崇拜。
她不禁扬起眉,他的目光让她太有成就感了,她已经很久没享受到景仰目光,穿越以来的挫败感,在这一刻消弭于无形,卸除偏见后的她,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你说的对,就是这样。”叶雪笑道。
“还有别的法子吗?”
“可以办签书会、征文比赛、座谈会、周边商品试卖……”她扳动手指,随便举例就有好几种方法。
“你可以告诉我,那些是什么吗?”萧易礼跃跃欲试。
对于生意,他向来无感,但此刻,他突然想亲自经营“良心书铺”,把她讲的法子一个个落实,想知道是不是依她所言,就能造成话题、鼓动风气、带出商机。
直到萧易礼把人逗弄够了,再加上担心叶雪在树上待太久不安全,他一个旋身,绕到魏子凌身边,低声道:“我不玩了,速战速决,我还得抓螃蟹。”
“行。”魏子凌挥挥手,让侍卫们加入战局。
刀过,血溅,他们合力在十几个黑衣人身上留下刀痕,或深或浅,不伤人命,却让他们失去战斗力。
眼见事情不成,领头的当机立断,一声呼啸,众人散去。
解决掉黑衣人后,萧易礼把叶雪从树上抱下来。
魏子凌上前,打量叶雪的同时,心中盘算,她是怎么想出九九乘法的?虽说她长得一脸聪明相,但身为女子,哪来的见识?
叶雪也在打量魏子凌,此人气度不凡,绝对不是普通百姓。
萧易礼却感到不满,甚至是嫉妒了,大哥这样看他的阿雪,已经够让他火大,阿雪也直勾勾盯着大哥,是见大哥俊俏吗?这会儿,他再次觉得自己的大胡子真碍眼。
他轻咳两声,道:“这位公子,你没事吧,如果没事的话……”
魏子凌连忙拱手道:“多谢壮士拔刀相助。”
“习武之人本该锄奸铲凶。”
“对壮士而言,许是举手之劳,但对在下来说,却是救命之恩,虽说大恩不言谢,但日后不知何时能再相遇,所以……”魏子凌想勾得叶雪出声。
萧易礼连忙挥手道:“不必、不必,公子没事的话,我们还有事儿。”说完,他拉着叶雪就要离开。
他紧张的模样逗乐了魏子凌,这是三弟上心的姑娘吗?如果是的话,舞灵那丫头……是他和卫昀康估计错了?
魏子凌摇摇头,不再多话,拱手和萧易礼、叶雪道别后,领着侍卫离开。
他们离开后,萧易礼又抓了一会儿螃蟹,才和叶雪一同下山。
下山时,叶雪没让他背着,不过两人聊天的话题又增加了,从被阿礼救下的“陌生人”,聊到阿礼的“夸张退敌式”,她对他的崇拜溢于言表。
因此他得意洋洋,笑容不曾离开脸上,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往前爬一格,直到当晚,他连作梦都梦见自己背着阿雪在飞翔……
抱着十本小说,叶雪只觉得内心忐忑,并不是因为她害怕失败或担心谈判,而是因为……如果学堂的成立,是父母建立新生活的第一步,进入保安堂,是哥哥立足的首部曲,那么她怀里的十本书,就是她展开新人生的里程碑。
她相当重视这件事。
这些天,叶雪把这十本书又再看了一遍,做了一些修订,要不是阿礼说不必重新誊写,反正早晚要印成书,老板不会和她计较这种小事,她说不定会全部重新抄写一次。
能够成功吗?她没有把握,在古代,生活中的挫折比惊喜多,她的自信心已经被消磨殆尽。
“阿雪,我可以先告诉你几件事吗?”
叶雪深吸了一口气,她的心七上八下跳不停,面上却淡定无比。“你说。”
“我和许掌柜谈过了,他说卖得最好的是四书、五经那种与考试有关的书,赚钱最多的是古籍珍本,这类闲书买的人不多,我不确定是因为好看的闲书太少,还是学子不肯在这上头花钱,所以不知道《大漠英豪》可以卖什么价。”
她想了想,冋答道:“你的意思是,这门生意虽然有人做,却没有人做出成绩,对吗?”
“对。”他怕她会因此产生太大挫折,连忙又补充道:“不过你先别担心,不试试看,谁也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他已经下过命令,无论如何要许掌柜拿出五、六百两银子买下叶雪的书,丑话说在前面,是怕她期待太高,他舍不得她失望。
叶雪回道:“我不担心。”
“真的?”可能吗?萧易礼亲眼见识她这些天为《大漠英豪》从早忙到晚,删改修定,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她偏着头,思索片刻后,问道:“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地方,那里的人都不穿鞋,而你是卖鞋子的商人,你会怎么想?”
“生意肯定做不下去。”他直觉回答。
“是吗?但我觉得这样的地方才有商机,没人穿鞋,意味着大家都没有鞋,只要有本事把穿鞋的风气带起来,不必多,一人买一双,老板就可以海捞一票,再则,没人穿鞋,也代表没有竞争对手,做的可是独门独户的生意。”
“风气?商机?竞争对手?”萧易礼虽然一头雾水,但仍不自觉勾起微笑,她讲的肯定是二十一世纪的东西,他对那倘新奇时代充满好奇。
“这样说好了,大魏王朝民生富裕,能受教育的人,基本上家境不会太差,能吃得起一席二十两银子的席面的人,怎么会买不起一本一两银子的书?”
“可多数人觉得看闲书是浪费时间。”
“吃一顿饭花两、三个时辰,不浪费时间吗?看戏子在台上装模作样,不浪费时间吗?浪费时间的事儿多了去了,又怎么会在乎多看或少看一本书?”
“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多数士子不赞成看闲书。”
“所以造成话题就是很重要的工作了。先说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的书好看,除了剧情发展有意思、人物对话鲜活之外,你还从我的书里看到什么是你喜欢的?”
“大漠风光!住在帐篷里、喝酥油茶、以放牧为生,在蓝天白云下策马奔驰的生活,令人向往。”萧易礼想也不想便回道,他可是《大漠英豪》的忠实读者。
“没错,交通不便,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只能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因此阅历不多、见闻浅薄,士子们用闲书来称呼小说,是因为小说除了带给人们短暂的休闲娱乐之外,无法让人们学习到新事物。但如果是单纯介绍人物风情、地理文志的书,又显得过于枯燥刻板,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所以用小说的方式包装,不但可以带给人们新知,还能以趣味鲜活的方式引人入胜。刚刚我说过,重要的是造成话题!书出版后,书铺若是肯花一点银子办活动,试图制造话题,引发谈论,就可以成功将书册卖出去。”
“什么活动?”
“比如读后心得比赛,看过书的人写两百字内的心得交给掌柜,掌柜一方面挑选出优秀的给予奖励,也能将那些心得誊写放大,贴在铺子门口,让大家知道这些书,除了趣味之外,还可以增加见闻,这样一来,那些反对的老学究们,还能高举旗帜、反对闲书的存在吗?”
他飞快接下她的话,“而且每一篇心得都必须签上读者的名字,如果可以找到京城有名的士子写心得,就会带起风潮,吸引更多的人来读,而讨论的人越多,就会有越多人买书。”
他有预感,这套书一定可以卖得很好,一定可以让许掌柜数钱数到手软。
叶雪难掩讶异的望着他,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快,他不墨守成规、乐意接受新信息,这种人应该是个奇才,怎会沦落到她家?
莫非……同是天涯穿越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她不免失笑,看来她可以找机会问问他,他母亲有没有一个丑到很失礼的穿越型玉镯。
萧易礼回望她,眼底充满敬佩与崇拜。
她不禁扬起眉,他的目光让她太有成就感了,她已经很久没享受到景仰目光,穿越以来的挫败感,在这一刻消弭于无形,卸除偏见后的她,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你说的对,就是这样。”叶雪笑道。
“还有别的法子吗?”
“可以办签书会、征文比赛、座谈会、周边商品试卖……”她扳动手指,随便举例就有好几种方法。
“你可以告诉我,那些是什么吗?”萧易礼跃跃欲试。
对于生意,他向来无感,但此刻,他突然想亲自经营“良心书铺”,把她讲的法子一个个落实,想知道是不是依她所言,就能造成话题、鼓动风气、带出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