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对于我自己来说我就是法律。
我是获取者。
——ediths?dergran〈强权〉
第1章(1)
谁知道圣经里的索多玛故事?有人听过庞贝城毁灭的种种传说吗?不知道,没听过,不要紧。那与此无关。
色欲是否罪恶?是否导致世界毁灭?纵欲无度的人类是否该死?难以肯定,但,见着那个女人,连说三个“是”,好像也非错。
那个女人——简直在呼应她心中的答案——一身若隐若现薄纱睡衣,情趣多过遮掩。羞耻心?男女之事没有这种东西。大可不用回避,那个女人本欲教人瞧见。让嫉妒愤怒化作利爪将她撕扯。疼痛在心头像蛇盘绕,毒液染噬血流,她不再纯洁,是一朵剧毒的爱情花。
莫霏喜欢的花是虞美人,更偏爱罂粟,特别是多刺玫瑰红的品种。她的私人对象上常见罂粟科植物装饰,今日亦然,公文包纹饰不是山茶花、不是樱花,没有蝴蝶、蟾蜍或锁头,黑亮鳄鱼皮革上镶烙一枝比玫瑰孤傲的金英花,铁灰色的窄裙套装看来虽显制式刻板,左膝盖的单边衩上依然开了朵鲜活红罂粟,好像那花刺在她大腿肌肤,好像她真真切切、自自然然是一朵罂粟花。很多人干脆叫她“Poppy”,更直接的,称她为“morphine”。
罪恶啊!艳丽绝伦的背后竟是罪恶!男人说,霏霏,别种毒花。
围篱里,她种的风信子、忍冬花、矢车菊和雏菊在大晴天下,被压得一片烂,无存一朵完整花苗。母亲说,霏霏,千万别走进拥有漂亮花园的房子,即便那儿种了你最爱的花,只怕你进去了,浑身是伤地出来。
妈妈,别担心,没有那样的花园,何况房子是自己的,不是谁设下的甜蜜陷阱……
莫霏移动步伐朝着白色双层楼房前进。那白,象牙一般,圣洁是杀戮的褪色,哪有平和、哪有安谐?暴风雨后的朝阳特别清新,同时充满讽刺。男人说,霏霏,种毒花,归会死。
归——是男人饲养的宠物兔,曾经死过一次,却如怪猫披着原名重返他们的世界。
“我是瑰。”女人倚门的姿态,风情款款,嗓调也是十足娇懒,还戴了兔耳朵,连名字都和男人的宠物同音。“瑰——玫瑰的瑰,你一定听过。”
莫霏走到门厅,沉凝地垂眸。脚下的高跟鞋沾了残花落瓣和泥泞,她勾抿唇角,像在笑,这种时刻,她该笑吗?
“当然,”她抬眸,把视线往女人脸容瞅。“你的名字很好听。”
孟千瑰,梦中的千朵玫瑰,真是好名字,是不是好女人呢?莫霏想,所有男人都觉得她是好女人,就算是坏女人,也是最好的坏女人,完美的情人,绝对配合男人的趣味,帮他实现任何幻想。
“我从来不愿戴上这对兔耳朵。”莫霏指着孟千瑰头上的装饰,语气平常地说:“谢谢你陪我丈夫排遣无聊时光——”
“你错了。”孟千瑰摇头,粉红长耳朵煞有其事地跟着微晃。“我和汤舍真心希望回到过去的快乐时光,在你出现之前的快乐时光。”
“是吗?”莫霏点点头,从孟千瑰身旁通过,进屋去。
“我回来了——”孟千瑰旋足,缓步跟着莫霏,慢慢地说:“这个屋子不需要两个女主人。”
“我了解。”莫霏应道,回望孟千瑰——她的另一个身分——男人的旧情人。现在,梦中的千朵玫瑰不是过去式,不是回忆式黑白照片,她鲜明无比、满绽艳泽地在莫霏眼前搔首弄姿。
“但是,孟小姐——”莫霏嗓音不软不硬,出奇悦耳地传出。“汤舍是我的丈夫,现在还是。”这次,她真的笑了,姝丽清绝的美颜上不单是客气,还多了抹干练的自信神情。
孟千瑰顿时语塞。“你……”沉了几秒才说:“你是想用婚姻绑他?”
莫霏再次笑了,笑声娇朗。她不信任婚姻,但她结婚,因为她信任的——原本信任的——那个男人向她求婚。“你要嫁给他吗?”她问孟千瑰。
孟千瑰窘愣,说不出话来。
莫霏微笑。“他一定没告诉你,这幢屋子在我名下,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她边走边说,在楼梯廊厅中央的大陶瓮旁停了停,伸手摸摸突出瓮缘的玫瑰花,气味很香,花瓣厚实,可食。男人安心在屋里放这种花,归吃了不会死。只不过——
“这房子的确不需要两个女主人。”莫霏撇眸,瞧那兔女郎一眼,转开脸庞,往楼梯起阶提脚,一步一步走上去。
这房子不需要两个女人,男主人甚至是多余!
*
汤舍躺在床中央,浑身乏力。他宿醉起不来,嘴里呢喃着:“霏霏,给我水……”他忘了妻子出差,不在身边。这段时间,他过得浑浑噩噩、太过放纵,昨晚怎么回家,全无印象。
“汤大师、汤大师!你有在听吗?”床畔桌上,他十五秒钟前按了免持听筒的电话机,像是唱盘跳针,重复传扬一串叫唤。“你有在听吗?汤大师、汤大师、汤大师——”
“不要再叫了!”汤舍两鬓痛得快炸掉,狠丢枕头,发怒地吼道。他最恨人家叫他汤大师,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是在教煲汤的,更夸张就当他开澡堂的。他可是堂堂苹果花屿名门之后,祖上几代被冠了“爵”,大部分的人们也尊称他汤“sir”,就事务所的菜鸟见习生满口“汤大师”。
“汤大师、汤大师……”扩音功能赛过闹钟,非将他吵醒不可。
“他昨天太过劳累,”一个嗓音体贴地响起。“让他晚点回电话。”
汤舍没再听见扰人的跳针叫唤,宁静将他包围,一股香味旋在鼻端,很舒服,他却无法沈回梦中。
睁开眼,头颅里仍闷着宿醉的威力,疼得他皱眉又合眸。
“如果你不希望看见归死掉……”
他听见妻子的声音,恍若在宣判什么般的严肃。
“请你们搬出这幢房子……”
这时,他头再痛也得张大眼睛。妻子正站在床左侧,靠近他一向睡的这边,她的脸有点冷,事实上,她是个热情开朗的人,平日喜欢自己烘焙面包,他因此为她建造独一无二的窑炉。
“你回来了。”汤舍喉结蠕动,发出沙哑声音。“我买了很多玫瑰,插在瓮里,看到了没?”这些话,他说得极快,竭力摆脱昏梦,免得再次听到妻子说奇怪的话。他想,那绝对是梦中话。
“你出差前说回来要做玫瑰蔓越莓杂粮面包——”打个哈欠,他坐起身,伸懒腰。“我把花——”
“我要在庭园种罂粟花。”莫霏打断男人的声音,蓉发话权。“从今天开始,我会用白罂粟籽、蓝罂粟籽做面包。玫瑰花请你带走,离开我的房子。”
汤舍皱眉,翻身下床。莫霏看见他穿着可笑的大红心内裤,那红心在他两腿间鼓胀得真像一颗心了。这男人的心长在下半身!色欲无穷!
莫霏头一扭,往房门走。
“霏霏!”汤舍抓起床尾凳上的睡袍,一面趿室内鞋,追问妻子。“你刚刚说些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懂。”他穿好睡袍,在起居间通口拉住妻子的手。
莫霏回眸,瞪着汤舍。“放开我,你没资格碰我,现在只有我有绝对的权利做决定。”
汤舍依旧没听懂妻子的意思,眉头越皱越紧。“什么叫做我没资格?”
“汤舍,你醒了?”一个亲昵叫唤介入他们夫妻之间。“需不需解酒茶?”
彷佛,他喝太醉,乱七八糟的梦不放过他,酒精让他的报应来得又急又快又无情。他这辈子没做过太缺德的事,和前女友分手分得一干二净,对妻子百分之两百的忠诚,一场虚假艳梦——谈不上是春梦——居然使他前女友出现,和他妻子正面遇着。这是他最艰难的课题,尤其他感觉妻子柔细的手在他掌中一寸一寸地脱离……
*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别在妻子出差孤枕难眠的夜晚上酒吧,更千千万万别喝醉。”
对于我自己来说我就是法律。
我是获取者。
——ediths?dergran〈强权〉
第1章(1)
谁知道圣经里的索多玛故事?有人听过庞贝城毁灭的种种传说吗?不知道,没听过,不要紧。那与此无关。
色欲是否罪恶?是否导致世界毁灭?纵欲无度的人类是否该死?难以肯定,但,见着那个女人,连说三个“是”,好像也非错。
那个女人——简直在呼应她心中的答案——一身若隐若现薄纱睡衣,情趣多过遮掩。羞耻心?男女之事没有这种东西。大可不用回避,那个女人本欲教人瞧见。让嫉妒愤怒化作利爪将她撕扯。疼痛在心头像蛇盘绕,毒液染噬血流,她不再纯洁,是一朵剧毒的爱情花。
莫霏喜欢的花是虞美人,更偏爱罂粟,特别是多刺玫瑰红的品种。她的私人对象上常见罂粟科植物装饰,今日亦然,公文包纹饰不是山茶花、不是樱花,没有蝴蝶、蟾蜍或锁头,黑亮鳄鱼皮革上镶烙一枝比玫瑰孤傲的金英花,铁灰色的窄裙套装看来虽显制式刻板,左膝盖的单边衩上依然开了朵鲜活红罂粟,好像那花刺在她大腿肌肤,好像她真真切切、自自然然是一朵罂粟花。很多人干脆叫她“Poppy”,更直接的,称她为“morphine”。
罪恶啊!艳丽绝伦的背后竟是罪恶!男人说,霏霏,别种毒花。
围篱里,她种的风信子、忍冬花、矢车菊和雏菊在大晴天下,被压得一片烂,无存一朵完整花苗。母亲说,霏霏,千万别走进拥有漂亮花园的房子,即便那儿种了你最爱的花,只怕你进去了,浑身是伤地出来。
妈妈,别担心,没有那样的花园,何况房子是自己的,不是谁设下的甜蜜陷阱……
莫霏移动步伐朝着白色双层楼房前进。那白,象牙一般,圣洁是杀戮的褪色,哪有平和、哪有安谐?暴风雨后的朝阳特别清新,同时充满讽刺。男人说,霏霏,种毒花,归会死。
归——是男人饲养的宠物兔,曾经死过一次,却如怪猫披着原名重返他们的世界。
“我是瑰。”女人倚门的姿态,风情款款,嗓调也是十足娇懒,还戴了兔耳朵,连名字都和男人的宠物同音。“瑰——玫瑰的瑰,你一定听过。”
莫霏走到门厅,沉凝地垂眸。脚下的高跟鞋沾了残花落瓣和泥泞,她勾抿唇角,像在笑,这种时刻,她该笑吗?
“当然,”她抬眸,把视线往女人脸容瞅。“你的名字很好听。”
孟千瑰,梦中的千朵玫瑰,真是好名字,是不是好女人呢?莫霏想,所有男人都觉得她是好女人,就算是坏女人,也是最好的坏女人,完美的情人,绝对配合男人的趣味,帮他实现任何幻想。
“我从来不愿戴上这对兔耳朵。”莫霏指着孟千瑰头上的装饰,语气平常地说:“谢谢你陪我丈夫排遣无聊时光——”
“你错了。”孟千瑰摇头,粉红长耳朵煞有其事地跟着微晃。“我和汤舍真心希望回到过去的快乐时光,在你出现之前的快乐时光。”
“是吗?”莫霏点点头,从孟千瑰身旁通过,进屋去。
“我回来了——”孟千瑰旋足,缓步跟着莫霏,慢慢地说:“这个屋子不需要两个女主人。”
“我了解。”莫霏应道,回望孟千瑰——她的另一个身分——男人的旧情人。现在,梦中的千朵玫瑰不是过去式,不是回忆式黑白照片,她鲜明无比、满绽艳泽地在莫霏眼前搔首弄姿。
“但是,孟小姐——”莫霏嗓音不软不硬,出奇悦耳地传出。“汤舍是我的丈夫,现在还是。”这次,她真的笑了,姝丽清绝的美颜上不单是客气,还多了抹干练的自信神情。
孟千瑰顿时语塞。“你……”沉了几秒才说:“你是想用婚姻绑他?”
莫霏再次笑了,笑声娇朗。她不信任婚姻,但她结婚,因为她信任的——原本信任的——那个男人向她求婚。“你要嫁给他吗?”她问孟千瑰。
孟千瑰窘愣,说不出话来。
莫霏微笑。“他一定没告诉你,这幢屋子在我名下,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她边走边说,在楼梯廊厅中央的大陶瓮旁停了停,伸手摸摸突出瓮缘的玫瑰花,气味很香,花瓣厚实,可食。男人安心在屋里放这种花,归吃了不会死。只不过——
“这房子的确不需要两个女主人。”莫霏撇眸,瞧那兔女郎一眼,转开脸庞,往楼梯起阶提脚,一步一步走上去。
这房子不需要两个女人,男主人甚至是多余!
*
汤舍躺在床中央,浑身乏力。他宿醉起不来,嘴里呢喃着:“霏霏,给我水……”他忘了妻子出差,不在身边。这段时间,他过得浑浑噩噩、太过放纵,昨晚怎么回家,全无印象。
“汤大师、汤大师!你有在听吗?”床畔桌上,他十五秒钟前按了免持听筒的电话机,像是唱盘跳针,重复传扬一串叫唤。“你有在听吗?汤大师、汤大师、汤大师——”
“不要再叫了!”汤舍两鬓痛得快炸掉,狠丢枕头,发怒地吼道。他最恨人家叫他汤大师,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是在教煲汤的,更夸张就当他开澡堂的。他可是堂堂苹果花屿名门之后,祖上几代被冠了“爵”,大部分的人们也尊称他汤“sir”,就事务所的菜鸟见习生满口“汤大师”。
“汤大师、汤大师……”扩音功能赛过闹钟,非将他吵醒不可。
“他昨天太过劳累,”一个嗓音体贴地响起。“让他晚点回电话。”
汤舍没再听见扰人的跳针叫唤,宁静将他包围,一股香味旋在鼻端,很舒服,他却无法沈回梦中。
睁开眼,头颅里仍闷着宿醉的威力,疼得他皱眉又合眸。
“如果你不希望看见归死掉……”
他听见妻子的声音,恍若在宣判什么般的严肃。
“请你们搬出这幢房子……”
这时,他头再痛也得张大眼睛。妻子正站在床左侧,靠近他一向睡的这边,她的脸有点冷,事实上,她是个热情开朗的人,平日喜欢自己烘焙面包,他因此为她建造独一无二的窑炉。
“你回来了。”汤舍喉结蠕动,发出沙哑声音。“我买了很多玫瑰,插在瓮里,看到了没?”这些话,他说得极快,竭力摆脱昏梦,免得再次听到妻子说奇怪的话。他想,那绝对是梦中话。
“你出差前说回来要做玫瑰蔓越莓杂粮面包——”打个哈欠,他坐起身,伸懒腰。“我把花——”
“我要在庭园种罂粟花。”莫霏打断男人的声音,蓉发话权。“从今天开始,我会用白罂粟籽、蓝罂粟籽做面包。玫瑰花请你带走,离开我的房子。”
汤舍皱眉,翻身下床。莫霏看见他穿着可笑的大红心内裤,那红心在他两腿间鼓胀得真像一颗心了。这男人的心长在下半身!色欲无穷!
莫霏头一扭,往房门走。
“霏霏!”汤舍抓起床尾凳上的睡袍,一面趿室内鞋,追问妻子。“你刚刚说些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懂。”他穿好睡袍,在起居间通口拉住妻子的手。
莫霏回眸,瞪着汤舍。“放开我,你没资格碰我,现在只有我有绝对的权利做决定。”
汤舍依旧没听懂妻子的意思,眉头越皱越紧。“什么叫做我没资格?”
“汤舍,你醒了?”一个亲昵叫唤介入他们夫妻之间。“需不需解酒茶?”
彷佛,他喝太醉,乱七八糟的梦不放过他,酒精让他的报应来得又急又快又无情。他这辈子没做过太缺德的事,和前女友分手分得一干二净,对妻子百分之两百的忠诚,一场虚假艳梦——谈不上是春梦——居然使他前女友出现,和他妻子正面遇着。这是他最艰难的课题,尤其他感觉妻子柔细的手在他掌中一寸一寸地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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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别在妻子出差孤枕难眠的夜晚上酒吧,更千千万万别喝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