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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的机会 香弥

    如果东东还活着,那么他今年应该读国小五年级了,他是我的侄儿,我大哥的第一个孩子,他是在七岁那年夏天去学游泳时,在游泳池溺毙的。

    当时教练不在泳池边,他的手被泳池的排水孔给吸住了,因那个泳池的排水孔安全盖早已损坏,管理单位却又迟迟没有请人维修,结果那样一个拥有强烈吸引力的排水孔,便形成了夺命的陷阱。

    直到十几分钟後,教练才出现,但一切都来不及了,错误的急救方式与延迟送医,令一条小小的生命就这样走到了终点。

    那年他正准备要上小学,曾经好期待好期待要去读书,他是个聪明好奇又喜欢读书的孩子。

    他的早逝,曾经一度令我们家里充满了悲伤。

    也许是太舍不得东东了,後来,大哥、大嫂决定再把他生回来。

    我妈也到庙里祈求,让东东再回来当我们家的孩子。

    结果不久,大嫂真的怀孕了,就在东东离开的翌年,宝宝诞生了。

    这个孩子长得很像东东,老妈一直认为他就是东东再来投胎的,为此还特地到地藏王菩萨前去掷茭,结果得了个圣茭,所以我老妈就更加认定他是东东了。

    他现在已经四岁,愈大愈像东东。东东有个弟弟叫球球,球球长得像他妈妈,个子很娇小,但东东长得不像他妈妈,也不像爸爸,而是像他外祖父。

    这个孩子也长得像他外祖父,方头大耳,脑袋和身材都比一般同龄的孝还要大上一号,我每次带他出去玩,大家都以为他已经六、七岁了,实际上他才四岁而已。看着他一天天长大,那五官真的愈来愈神似东东,所以我也渐渐相信,说不定这孩子真的是东东再回来投胎的。

    死亡不只会降临在命终的老人身上,它随时随地都会降临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因为东东的事,让我对这句话有更深切的体会。

    这个故事里也发生了一件这样的遗憾,不过幸运的是,他拥有一个重来的机会,不过不是再轮回投胎哦,是因为他的好心让他有了重生的机会。

    想知道他是怎么获得重生的吗?请继续往下一页前进,答案就在书里哦。

    在此祝大家都能好好享受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

    第1章(1)

    清晨,床上的男人醒来,瞥见酣睡在枕畔的女子,脸上霎时露出温柔的笑容,侧首啄吻那柔嫩的樱唇。

    原本他只是想轻吻一下就好,但那柔腻的唇瓣实在太诱人,让他忍不住从浅吻转为深吻。

    因为唇上的搔痒,让许晴欢从沉睡中悠悠醒来,睁开眼,映入眸心的是一张俊朗阳刚的男性脸庞。

    “吵醒你啦。”费凌宣抬起脸,眷恋不舍的离开她的软唇,朝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深情的看着这个才刚成为他妻子一个月的女人。

    “你根本是存心想吵醒我的吧。”那样放肆的吻着她,她又不是死人,不醒才怪。

    “醒来看见你甜甜的睡在我身边,让我幸福得忍不住想吻你嘛。”带笑的嗓音说着,他忍不住再俯下脸,“老婆,我爱你,好爱、好爱!”他一边吻着她,一边呢喃的说着爱语。

    追求了她四年,她终于嫁给他,让他这一个月来,每天都快乐得像要飞上天似的。

    闻言,她唇瓣牵起一抹淡淡的笑纹,即使已听了他数不清的爱语,她还是听不腻。

    “老婆,那你爱不爱我?”知道亲亲爱妻生性内敛不擅表达情感,要她主动对他说我爱你三个字是不太可能的,所以费凌宣每日在诉说完爱语之后,便会这样反问她。

    看着整个人趴在她身上的丈夫,那双墨黑的眼瞳直勾勾的注视着她,等着她的回答,她微赧地点了点头。

    若是不爱他,又怎么会嫁给他。

    “用说的,要不然我就在你脖子种下很多草莓哦。”费凌宣笑咪咪地恫吓她。他亲爱的老婆有着一张媲美芭比娃娃般的美丽脸孔,也许是因为她淡漠的态度,让她看起来冷艳难以亲近。

    不了解她的人,会以为她是个冷漠无情的人,实际上,她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心地柔软而善良,只是不擅表达自己的情感,又比别人保守羞涩了点,所以看起来有些高傲不易接近。

    不过他很庆幸她是这样的个性,才没有先被别人给追跑。

    “你很烦耶……”知道不说他一定不肯罢休,许晴欢推开他噘起又要吻下的嘴,敷衍的说出他想听的话,“好啦,我也爱你。”

    “啧,听起来很不情愿,再说一次。”亮灼灼的眼神凝视着她。

    许晴欢被他那样炽热的眼神看得脸孔发烫,知道不顺他的意,他可以缠她一个早上,为了上班不迟到,只好如他所愿认真的再说一次,“我也爱你,费先生。这样可以了吧?”

    “费先生是谁?”费凌宣很不满意这个称呼。

    “费凌宣先生是许晴欢小姐的丈夫。”她抿着笑看他皱眉的样子。

    “那叫声老公来听听。”他亲爱的老婆个性独立,不爱撒娇,所以两人之间撒娇的工作通常都由他来做,他也乐此不疲。

    “别闹了,我上班要迟到了啦。”许晴欢推开丈夫那张涎着笑的俊脸。他的五官说不上很俊美,但组合在一起,却透着一种阳光般的俊朗,尤其脸上总是带着灿烂的笑容,所以他的人缘异常的好,不论男女,认识他的人都很喜欢他。

    “那你快点叫呀,再不叫,就要迟到了哦。”他好整以暇地趴在她身上,没有半点起来的意思。事实上如果时间允许,他真想跟她再做做床上运动,好好的爱爱她,让她更加彻底的了解她的丈夫有多么勇猛强壮。

    他老是把老婆老婆挂在嘴上叫她,可是要她叫他老公,却让她很害羞。

    不过她更明白一件事,亲爱的丈夫虽然总是笑脸迎人,实际上是个外柔内刚的人,一旦决定的事,就非做到不可。所以如果她再不叫,他一定会没完没了的缠着她。

    许晴欢娇嗔地望着他,别扭的终于吐出那两个字,“老公。可以让我起来了吧,今天早上公司要开会,不能迟到。”

    她粉颊都羞红了,那明艳妩媚的模样,撩得他几乎起了生理反应,他飞快的再在她的樱唇上印上一吻,这才满意的离开她,不再闹她。

    看见爱妻走进浴室,他低头训斥下半身雄赳赳抬起头的家伙。

    “还不给我乖乖趴下,晴欢要准备上班了,不准你乱来。”

    几分钟后,高高昂起的小家伙终于垂头丧气的趴下,费凌宣这才下床,要到厨房准备两人的早餐。

    不意双脚一踏到地板上,猛然一软,跌了个狗吃屎,正好被从浴室盥洗出来的妻子看见。

    “怎么了?”

    他有些困惑的抓抓耳朵、摸摸鼻子,接着朝她露出迷人的笑容自嘲,“我在看地上有没有钱可以捡。”最近常常无预警的腿软跌倒,该不会是夜晚在床上太用功了?为了往后的性福,看来得节制一点。

    许晴欢扶他起来,他趁机将她抱个满怀,俊脸埋在她颈边轻蹭着,像只小狗般嗅闻着属于她的幽馨气息。

    “你好香!”

    “我又没擦香水,怎么会香?”

    “那些人工制造的香水哪比得上你的体香!”他一脸陶醉的说。啊,真不想离开她,想就这样嵌进她身体里,跟她成为一体,永远不分开。

    许晴欢脸上带着一丝腼觍的笑推开他,“不要玩了,快点去刷牙洗脸。”

    “不行,我得先帮你做爱心早餐。”

    “今天我来做吧,昨天你不是说早上约了人要做专访,得要早点到杂志社做准备。”她将他推进房间附设的浴室。

    “对呴,我差点忘了这件事,那我要吃两份哦。”能吃到亲亲老婆做的早餐,他高兴得笑露一口白牙。

    由于他任职的杂志社离两人的爱巢比较近,所以平常都是他做早餐,只有在假日时才由晴欢做。他好爱吃她做的菜,虽然她的手艺还差他一截,但只要是她亲手做的,都让他觉得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每次都很捧场的吃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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