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天祥带着女儿一路忿忿不平地回到了府上,想到夫人的病情一天天加重,心中不免更加焦急。
本来打算等女儿早点嫁人,找到一个可以托付的良人,把岛上的一切都交给他。
他们二老就可以随意游览名川大山,也放下了心中的一桩心事。
可是这个妙松公子,虽说是世交的嫡长子,可是做事也太荒诞不经了。这回的事情可把他气得不轻。
阮安安一路都陪着小心,察言观色下爹爹的意志好像有些松动,连忙笑着说道:“爹爹,你看这个人能是托付终身的人吗?完全就是一个无耻小人嘛,到时候女儿嫁过去,后悔都来不及了。我们另寻人家,可好?”
妙松冷哼一声,斜睨着她:“怎么?少在你爹面前耍小心眼,这个后生再怎么离谱,只要他对你好,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就错不到哪里去。再说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这个孩子的本性不坏,你嫁给人家,是我们高攀了。”
阮安安气结,老爹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怎么也讲不通道理;她转个心思,又想到了木板脸,整天绷着个脸,也是什么事儿都认死理儿,难道真的如人家说的,女儿找夫婿,一定要找和老爹一个个性的?
她甩了甩头,心里骂道:“死木头,你到底在哪里逍遥呢?如果本姑娘出嫁之前你还不赶来,就准备给我收尸吧。我是死都不会嫁给妙松这个王八蛋的。”
回到家的时候,两父女因为意见不合,又一拍两散,各自回了自己的院子。
阮天祥一个人背着手,慢慢地在池塘边踱步,其实他的心中也是举棋不定了。
“难道我真的会把安安害了?这事儿是我操之过急,可是我答应过夫人,尽快带她出游,要是她挺不过这一关,岂不遗憾终生?”
“岛主……岛主!”一个小丫头急急忙忙地追赶过来,鬓发边都有细密的汗珠渗出来。
阮天祥正在想事情入迷,乍然一听都还没有反应过来。
小丫头站在不远处,又急忙大喊了几句,他才如梦中惊醒,看到是夫人房中的五儿。
“出什么事儿了?”阮天祥几步迎上去,接着他又联想到了什么,急问道:“是不是夫人的病情?”
五儿身穿大红色的夹袄,下身一条淡紫色的长褶裙,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是……不是……”她深呼吸一下才说道:“夫人的病情稳定,快要到吃药的时间了,只是不知道是谁,让夫人知道了你和小姐闹不愉快,夫人现在担心,把药碗推开了。”
阮天祥一听,吸到嗓子的心才又放了回去,连忙说道:“我去看看,你给小姐送点儿姜汤过去,天气这么冷,别感冒了。”
五儿俯身一礼,这才又小跑着去了后厨。
阮天祥提起气功,一下像一只老鸵鸟般,笨重又轻快地飞略过了水面,直达夫人的院子中去。
夜秀兰是王爷的女儿,其实是当今皇上的姑母,只不过这种皇室秘辛,只能在皇室中流传了。
当年先帝把这个母亲没有地位的女儿,交给自己最小的弟弟,就是不想皇权约束住了她,也保得她一身平安,毕竟身在皇室之中,没有父母的庇佑,容易被人利用,或者暗害。
先帝只对弟弟说道:“朕这个孩儿,只希望她的一声平安喜乐,不要被任何事情强求。”
结果小王爷真的事事都不强求夜秀兰,直到选夫婿,也是按照她的意思进行。
夜秀兰看不上道貌岸然的富家公子哥,整天花天酒地,惹是生非,却是一无所长的草包居多。
她也看不上抚弄风雅,吟诗作对的穷酸腐儒,整天就知道自视清高,跋扈张狂,除了一张嘴,基本的家务活,他们自己不做,反而还瞧不上做这些的人。
有一次元宵灯火会,这位王爷郡主偷跑出去,溜到了一艘画舫上去,见到阮天祥从头到尾,踏灯而飞,从所有的人头上飞掠开去,就为了救一个差点被踩踏的孩子。
于是这个武功极高,读书不多,却深谙江湖之道的侠客,被王爷招进府中,成为爱女的夫婿。
结婚以后,王爷也没有勉强她们非得住在王府之上。
夜秀兰就跟着她的夫婿,思情岛的岛主,回到了这个草木丛生,百花齐放的海岛,过着世外桃源的生活。
这么些年,她都相夫教子,恪守妇道,一直在为了这个岛上的居民生活操劳费心,直到现在,她的病已经很严重了,才提出要自私一回,想和夫君一起出去走遍所有的疆土。
阮安安只知道娘亲病重,却不知道娘亲的病,是导致她婚事提前的主要原因。
一道灰色的人影从墙上飞掠下来,直奔夜秀兰的卧房而且。
“夫人!”他声如洪钟地唤道。
夜秀兰一身白色的袍子,头发也没有梳理,正坐在榻上一针一线地绣着什么东西。
阮天祥走到房门口,这才放慢了步子,放柔了声音:“夫人,我回来了。你怎么又开始劳神费心了,没事儿又在那里糟蹋眼睛。”
夜秀兰依然穿针引线,描着上面的花样子,给他一头黑长的青丝。
阮天祥嘿嘿地摸了几下脖颈,陪着笑道:“娘子,你别不理人嘛,有什么事情,你别憋在心里,一定要让为夫明白,就算死也不能窝囊死啊。”
夜秀兰偏头轻描淡写地看了他一眼,冷着脸说道:“听说你又和女儿吵架啦?”
“是哪个王八羔子在哪里嚼舌根?我怎么会和一个小丫头一般见识?”阮天祥的声音提高了几分,眼见夫人又瞅了过来,连忙笑着说道:“我是她爹,能害她吗?结果这个丫头死活不愿意嫁给妙松。”
夜秀兰轻蹙起眉毛,犹豫着说道:“那要不我们取消这门婚事?这个闺女如果不喜欢,我们能怎么办呢?到时候她还不来怨我们?”
阮天祥陪着她坐下,粗声粗气道:“夫人,我们年轻的时候,还不是经常拌拌嘴,这个两口子之间,就是得经常磨合,才能走到一起。我把妙松接到家里来,也是这个原因。如果到结婚那天,她还是不愿意嫁给妙松,我一定会阻止这门婚事的。凭我的身份和地位,那位世交老兄也奈何不了我。这个也是我的亲闺女不是,我怎么会害她呢?要是她自己出去,找一个不三不四的人回来,到时候吃亏了,我就算把那人大卸八块,也不济于事啊。”
他说了半天,觉得有些口渴,这才起身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下,叹了一口气道:“这个养儿难啊,养女儿更难。儿子在情事上吃亏了,大不了再娶一个小妾,这个闺女要是吃亏了,就是一辈子也难改了。我不得不谨慎。”
夜秀兰轻轻啐了他一口,没好气地说道:“就你道理多,你这个岛主,在别人面前威风八面,不苟言笑的,在我的面前比老母鸡还聒噪。”
阮天祥见娘子的语气缓和了,这才打蛇随棍上,笑道;“来来,乖乖的把药喝了,不久以后,我们就可以泛舟湖上,日落而息,日出而坐,逍遥地游览天下。这些儿女的事情,就让她们自己去操心吧。”
夜舒兰双眼圆润,睫毛纤长细密,丰满的鹅蛋脸上有些憔悴,眼角处也微微有些鱼尾纹,却丝毫不减她的贵气高雅,眉目间和阮安安有几分相似。
“我不要吃药,太苦了。”
阮天祥端着浓黑的药汁,腥苦的热气直扑他的鼻息,让人有些作呕,不过他还是强制忍着,笑道:“我的兰儿,如果你不喝,我就亲自来喂你喝。”
夜秀兰放下手中闪着寒芒的针,用秀白的手打了一下他结实的胸脯,笑骂道:“老不死的,都多大年纪了,被人看到像什么样子?”
阮天祥哈哈大笑,他一把搂过夫人的削肩,豪气干云地说道:“就算一百岁,你还是我的夫人,我亲我自己的女人,谁敢笑话,我打断他的腿。”
夜秀兰见躲不过了,只好就着他粗大的手掌,咕咕噜噜地一口气喝掉,额头眉毛都苦巴到一块儿了。
阮天祥扔下手中的碗,连忙捧来漱口的水,急道:“快喝……快喝,一会儿衔着蜜饯,就不苦了。”
夜秀兰喝着最苦的药,却觉得这是世间最甜腻的味道。
也许一切都应该交给他,父女之间,哪里有那么多的隔阂?
再说阮安安一个人闷闷地回到自己的院子,积雪铺天盖地,独独她的这一方却是百花齐放,片雪不沾。
原来她的院子建立在一处温泉之上,所有的花草树木,都是依赖着天然的温热才四季如春。
白色的雪花飘落在这里,只能慢慢地消融,然后变成万物滋润的甘泉。
她深思飘忽地走到花园的一角,两棵巨大的银杏树下,正系着一座藤葛做的秋千,上面还开着紫色的喇叭花。
“小姐!”刚坐下不久,那个机灵的小丫头五儿就唤来;“岛主吩咐的姜汤,请你过来喝。”
本来打算等女儿早点嫁人,找到一个可以托付的良人,把岛上的一切都交给他。
他们二老就可以随意游览名川大山,也放下了心中的一桩心事。
可是这个妙松公子,虽说是世交的嫡长子,可是做事也太荒诞不经了。这回的事情可把他气得不轻。
阮安安一路都陪着小心,察言观色下爹爹的意志好像有些松动,连忙笑着说道:“爹爹,你看这个人能是托付终身的人吗?完全就是一个无耻小人嘛,到时候女儿嫁过去,后悔都来不及了。我们另寻人家,可好?”
妙松冷哼一声,斜睨着她:“怎么?少在你爹面前耍小心眼,这个后生再怎么离谱,只要他对你好,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就错不到哪里去。再说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这个孩子的本性不坏,你嫁给人家,是我们高攀了。”
阮安安气结,老爹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怎么也讲不通道理;她转个心思,又想到了木板脸,整天绷着个脸,也是什么事儿都认死理儿,难道真的如人家说的,女儿找夫婿,一定要找和老爹一个个性的?
她甩了甩头,心里骂道:“死木头,你到底在哪里逍遥呢?如果本姑娘出嫁之前你还不赶来,就准备给我收尸吧。我是死都不会嫁给妙松这个王八蛋的。”
回到家的时候,两父女因为意见不合,又一拍两散,各自回了自己的院子。
阮天祥一个人背着手,慢慢地在池塘边踱步,其实他的心中也是举棋不定了。
“难道我真的会把安安害了?这事儿是我操之过急,可是我答应过夫人,尽快带她出游,要是她挺不过这一关,岂不遗憾终生?”
“岛主……岛主!”一个小丫头急急忙忙地追赶过来,鬓发边都有细密的汗珠渗出来。
阮天祥正在想事情入迷,乍然一听都还没有反应过来。
小丫头站在不远处,又急忙大喊了几句,他才如梦中惊醒,看到是夫人房中的五儿。
“出什么事儿了?”阮天祥几步迎上去,接着他又联想到了什么,急问道:“是不是夫人的病情?”
五儿身穿大红色的夹袄,下身一条淡紫色的长褶裙,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是……不是……”她深呼吸一下才说道:“夫人的病情稳定,快要到吃药的时间了,只是不知道是谁,让夫人知道了你和小姐闹不愉快,夫人现在担心,把药碗推开了。”
阮天祥一听,吸到嗓子的心才又放了回去,连忙说道:“我去看看,你给小姐送点儿姜汤过去,天气这么冷,别感冒了。”
五儿俯身一礼,这才又小跑着去了后厨。
阮天祥提起气功,一下像一只老鸵鸟般,笨重又轻快地飞略过了水面,直达夫人的院子中去。
夜秀兰是王爷的女儿,其实是当今皇上的姑母,只不过这种皇室秘辛,只能在皇室中流传了。
当年先帝把这个母亲没有地位的女儿,交给自己最小的弟弟,就是不想皇权约束住了她,也保得她一身平安,毕竟身在皇室之中,没有父母的庇佑,容易被人利用,或者暗害。
先帝只对弟弟说道:“朕这个孩儿,只希望她的一声平安喜乐,不要被任何事情强求。”
结果小王爷真的事事都不强求夜秀兰,直到选夫婿,也是按照她的意思进行。
夜秀兰看不上道貌岸然的富家公子哥,整天花天酒地,惹是生非,却是一无所长的草包居多。
她也看不上抚弄风雅,吟诗作对的穷酸腐儒,整天就知道自视清高,跋扈张狂,除了一张嘴,基本的家务活,他们自己不做,反而还瞧不上做这些的人。
有一次元宵灯火会,这位王爷郡主偷跑出去,溜到了一艘画舫上去,见到阮天祥从头到尾,踏灯而飞,从所有的人头上飞掠开去,就为了救一个差点被踩踏的孩子。
于是这个武功极高,读书不多,却深谙江湖之道的侠客,被王爷招进府中,成为爱女的夫婿。
结婚以后,王爷也没有勉强她们非得住在王府之上。
夜秀兰就跟着她的夫婿,思情岛的岛主,回到了这个草木丛生,百花齐放的海岛,过着世外桃源的生活。
这么些年,她都相夫教子,恪守妇道,一直在为了这个岛上的居民生活操劳费心,直到现在,她的病已经很严重了,才提出要自私一回,想和夫君一起出去走遍所有的疆土。
阮安安只知道娘亲病重,却不知道娘亲的病,是导致她婚事提前的主要原因。
一道灰色的人影从墙上飞掠下来,直奔夜秀兰的卧房而且。
“夫人!”他声如洪钟地唤道。
夜秀兰一身白色的袍子,头发也没有梳理,正坐在榻上一针一线地绣着什么东西。
阮天祥走到房门口,这才放慢了步子,放柔了声音:“夫人,我回来了。你怎么又开始劳神费心了,没事儿又在那里糟蹋眼睛。”
夜秀兰依然穿针引线,描着上面的花样子,给他一头黑长的青丝。
阮天祥嘿嘿地摸了几下脖颈,陪着笑道:“娘子,你别不理人嘛,有什么事情,你别憋在心里,一定要让为夫明白,就算死也不能窝囊死啊。”
夜秀兰偏头轻描淡写地看了他一眼,冷着脸说道:“听说你又和女儿吵架啦?”
“是哪个王八羔子在哪里嚼舌根?我怎么会和一个小丫头一般见识?”阮天祥的声音提高了几分,眼见夫人又瞅了过来,连忙笑着说道:“我是她爹,能害她吗?结果这个丫头死活不愿意嫁给妙松。”
夜秀兰轻蹙起眉毛,犹豫着说道:“那要不我们取消这门婚事?这个闺女如果不喜欢,我们能怎么办呢?到时候她还不来怨我们?”
阮天祥陪着她坐下,粗声粗气道:“夫人,我们年轻的时候,还不是经常拌拌嘴,这个两口子之间,就是得经常磨合,才能走到一起。我把妙松接到家里来,也是这个原因。如果到结婚那天,她还是不愿意嫁给妙松,我一定会阻止这门婚事的。凭我的身份和地位,那位世交老兄也奈何不了我。这个也是我的亲闺女不是,我怎么会害她呢?要是她自己出去,找一个不三不四的人回来,到时候吃亏了,我就算把那人大卸八块,也不济于事啊。”
他说了半天,觉得有些口渴,这才起身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下,叹了一口气道:“这个养儿难啊,养女儿更难。儿子在情事上吃亏了,大不了再娶一个小妾,这个闺女要是吃亏了,就是一辈子也难改了。我不得不谨慎。”
夜秀兰轻轻啐了他一口,没好气地说道:“就你道理多,你这个岛主,在别人面前威风八面,不苟言笑的,在我的面前比老母鸡还聒噪。”
阮天祥见娘子的语气缓和了,这才打蛇随棍上,笑道;“来来,乖乖的把药喝了,不久以后,我们就可以泛舟湖上,日落而息,日出而坐,逍遥地游览天下。这些儿女的事情,就让她们自己去操心吧。”
夜舒兰双眼圆润,睫毛纤长细密,丰满的鹅蛋脸上有些憔悴,眼角处也微微有些鱼尾纹,却丝毫不减她的贵气高雅,眉目间和阮安安有几分相似。
“我不要吃药,太苦了。”
阮天祥端着浓黑的药汁,腥苦的热气直扑他的鼻息,让人有些作呕,不过他还是强制忍着,笑道:“我的兰儿,如果你不喝,我就亲自来喂你喝。”
夜秀兰放下手中闪着寒芒的针,用秀白的手打了一下他结实的胸脯,笑骂道:“老不死的,都多大年纪了,被人看到像什么样子?”
阮天祥哈哈大笑,他一把搂过夫人的削肩,豪气干云地说道:“就算一百岁,你还是我的夫人,我亲我自己的女人,谁敢笑话,我打断他的腿。”
夜秀兰见躲不过了,只好就着他粗大的手掌,咕咕噜噜地一口气喝掉,额头眉毛都苦巴到一块儿了。
阮天祥扔下手中的碗,连忙捧来漱口的水,急道:“快喝……快喝,一会儿衔着蜜饯,就不苦了。”
夜秀兰喝着最苦的药,却觉得这是世间最甜腻的味道。
也许一切都应该交给他,父女之间,哪里有那么多的隔阂?
再说阮安安一个人闷闷地回到自己的院子,积雪铺天盖地,独独她的这一方却是百花齐放,片雪不沾。
原来她的院子建立在一处温泉之上,所有的花草树木,都是依赖着天然的温热才四季如春。
白色的雪花飘落在这里,只能慢慢地消融,然后变成万物滋润的甘泉。
她深思飘忽地走到花园的一角,两棵巨大的银杏树下,正系着一座藤葛做的秋千,上面还开着紫色的喇叭花。
“小姐!”刚坐下不久,那个机灵的小丫头五儿就唤来;“岛主吩咐的姜汤,请你过来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