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仙侠 > 落子有悔
    “怎么样?我特意让青鸾为你做的。”

    三长老不觉有异的点头失笑,“想不到师父的厨艺不怎么样,徒弟却能有这等手艺。你挑徒弟的眼光有待商榷,挑厨子的眼光可算一流。”

    五长老心情大好的说到,“是吧!得亏我收了青鸾这么个好徒弟,不然咱们这一个个单身汉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老姑娘还不得天天吃糠咽菜了。”

    竟把玄山伙房做的东西称为糠,若让如今还在天天吃糠的二长老听到了,保准叫老五喝下一碗泥水。

    三长老则任她说个天地倒转,笑着发话,“今儿的菜又香又好看,我刚吃了一口就止不住想尝第二口了,大家一并开饭吧。派个人到魔音岭把七弟叫来,也不知忘了时辰。”

    收到命令的青鸾刚要御剑而去,六长老却说,“老七不在魔音岭啊,我刚从那里来的。”

    “那是去哪儿了,”九长老灵巧的腾跃到自己的位置坐下,开口问,“他不是这些日子一直在那儿练功吗?”

    ——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金枪徐嘴里露出冷笑,却还是礼貌极恭,沉声道:“当年王老爷子在时,在下无缘求教,如今老成凋谢,枪在人亡,请受我一拜。”

    他左腿后曲,真的行了一礼。

    王小姐只不过点了点头,淡淡道:“我是来找你麻烦的,你也不必对我太客气。”

    金枪徐沉下了脸,道:“我拜的是这杆枪,并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记住,从今以后,霸王枪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来,王老爷子一去,霸王枪也已不在人间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见我手里的枪?”

    金枪徐道:“这杆枪在王大小姐手里,已只不过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铁枪。”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显然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

    她也知道高手相争时,若是心情激动,就随时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

    金枪徐盯着她,又道:“在下还未到这里来时,已将所有的后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枪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后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张脸已气得通红,大声道:“我若死这里,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后事。”

    金枪徐道:“谁?”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着。”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边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金枪徐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铁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丁喜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确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爷是故意激她的。”

    邓定侯却笑了笑,道:“也许徐三爷这一着反而用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邓定侯道:“可是她怒气一发作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邓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证,他们家传的脾气比他们家传的枪法还要厉害得多。”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杆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丁喜皱眉道:“看样子徐三爷只伯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邓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爷若真的这么想,就又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份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枪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并不多。”

    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车予一开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带起一股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

    邓定侯道:“也因为这杆枪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取守势的一方,用的力气反面比较多。”

    他笑了笑,接着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这其间巧妙的人,当然不会多。”

    邓定侯道:“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象并没有对别人说过。”

    丁喜道:“因为你们是他们的朋友?”

    邓定侯道:“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却不是,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

    邓定侯笑了笑,道:“因为我喜欢告诉你。”

    丁喜也笑了,

    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这理由已足够。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对方的枪杆一横,他就被挡了出去。

    徐三爷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

    只有一个人看不出。

    突听一声大喝,竟有个人赤手空拳,冲入他们的枪阵。

    这个人竟是小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还是酒?他的确已真醉了,否则又怎能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看来他不但是“愤怒的小马”,简直是个“不要命的小马”。

    居然还举手大呼:“住手,你们全都给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

    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制止在小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弹丸般忽然弹起,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

    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

    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已无法住手。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

    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这个人疯了。”

    “他为什么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惊呼着,眼睁睁地看着小马身子飞起,眼睁睁地等着他落下来。

    每个人都看得出,等到这个人再落入枪阵中,就一定已是个死人。

    就在这一瞬间,竹篙下的花丛前,忽然有一条长绳飞来,套住了小马的腰。

    长绳一抖,小马的人就跟着它一起飞了回去。

    他并没有跌入那杀人的枪阵。

    他跌入丁喜的怀抱里。

    (四)

    鲜血还在不停地流,小马整个人都已因痛苦而痉挛扭曲。

    可是他眼睛里并没有痛苦,反而像充满了愉快和满足。丁喜在跺脚!

    “你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来的?”

    小马没有回答。

    他的人虽然在丁喜怀里,他的眼睛却始终在看着另一个人。“小琳……小琳……小琳……”

    他虽然已痛苦得连声音都发不出,可是他心里却还是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泪,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泪,还是感激的眼泪?

    丁喜终于看见了她:“你是为了她?是她要你这么样做的?”

    小马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当然是他自己愿意做的,他不愿做的事没有人能勉强他。

    这女孩子竟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他心甘情愿的做出这种蠢事?

    现在他的酒意已随着冷汗和鲜血而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剧烈,更难以忍受。

    他若是能晕过去,也可以少受些痛苦——晕厥本就是人类自卫的本能之一。

    但是他却在努力挣扎着,不让自己的眼睛闭起。

    因为他要看着她。

    小琳也在看着他,看到他的痛苦和柔情,也终于忍不住冲了过去,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冲了过来,扑在他身上。

    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勇气,会做出这种事。

    在这一瞬间,她几乎已不顾一切。

    丁喜放下他,放在花圃旁的绿草地上,让他们拥抱在一起。

    她的眼泪落在他脑上,这一滴滴泪水中,竟仿佛有种神奇的魔力。

    他的痛苦竟已减轻,忽然道:“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这件事做得蠢?”

    小琳点点头,又摇摇头。

    小马勉强笑了笑,道:“可是我只有这么样做,因为我想不出别的法子。”

    小琳道:“我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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