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晏小千。

    我是内宫中红极一时的总管太监卓东来最宠爱的男人,人人都唤我“千郎”。

    自十六岁起,短短三年,我就被卓东来在身上总共扎了七十一处,一身锦绣,文图并茂,被一千酸文人称作什么“一身锦片也似文字”。

    简直是扯淡,敢情不是他们受痛、受罪……受辱!

    我厌恶整个卓府,每个人,每样东西,在我眼里都是扭曲的、罪恶的、无耻的,怕是只有府门口那对儿石狮子是干净的吧。

    不,还有她,颜歌。

    我永远记得那张妍巧恬静的小脸,偶然绽放的笑吝里依稀有着微生的温暖和善意。

    十三岁时,我还是个小叫化,为了一个馒头在路边被人追打如落水狗,被她看见了,于心不忍地央求老管家收留了我。

    我成了工部左侍郎景大人家的小厮,她是我的二小姐。

    虽然主仆有别,但她从未轻视过我,甚至在初学针线之时,在我的央求和盼望下,还笨手笨脚地为我绣了一只锦囊。

    “这个有点儿丑,等我跟娘亲多学些日子,再绣个新的给你。”她捧看那只绣看燕子和我的名字的锦囊,十分不好意思的说。

    我却欢喜到快要死去。

    善良美好的她,是我生命中最宝贵的一个梦,可是没两年,景家因修皇陵大祸临头,九族被诛,她被没入宫中为奴,我则被抄家的大太监卓东来看上。

    卓东来是个心理变态的怪物,可若是要在怪物身边活下去,唯有忍耐。

    后来,我成了卓府最得宠的男人,而颜歌,则成了卓府里最受宠的女人,是卓东来宁愿冒着风险得罪戚家,也要愉梁换柱弄出宫的“菜户”。

    是的,是我告诉卓怪物小颜歌的存在,在卓府,她兴许能活下去,但在宫中只有死路一条。

    颜歌的姊姊朝云小姐就被那只看不见的黑手害死了,我绝对不能让颜歌重蹈覆辙。

    颜歌顺利地被“借尸还魂”到了卓府,卓东来倒是没有太早对小颜歌儿下毒手,只在她肩背处刺了一簇清艳生动的粉色桃花。

    不是他生了怜悯之心,一是因为颜歌还小,二是因为折磨我更让他高兴,所以,我得在卓怪物对我失去兴趣之前,将颜歌带走。

    卓东来只怕死也想不到,他最宠爱的男人有一天会用鸠毒毒死他,再带着他最宠爱的女人逃之夭夭,永远地脱离了他变态的掌控。

    每每想起,我都忍不住得意洋洋,万般愉悦,哪怕是在毒发前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我还是在开心地想那姓卓的怪物当日暴毙的惨状。

    我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可是颜歌怎么办?我不能任她在巴丘这个鬼地方自生自灭,问题是若想摆脱戚家的追杀,她只能待在巴丘,直到他们失势的那一天。

    直到那天,她在门外救了个男人回来。

    那个异族男人,曾出现在卓府,不是敌人,亦非友人,他与我不同,生下来便是天之骄子,全身有着倨傲和冷静,即便是他中了极厉害的毒,命悬一线,也未能折损他半分骄做。

    这样的男人,应该是有着担当的吧。

    我开始与他聊天,絮絮叨叨地说着,从颜歌幼时说起,一直说到眼下,一点一滴,事无巨细,我都反反覆覆地说与那人听,因为我实在是怕自己死后,我的小姐,与我一日夫妻都未做成的小娘子,会在这巴丘生存不下去。

    所以我得给她找个依靠,在我死之前。

    这个叫“洛刑天”的男人,显然是个不错的人选,虽然他伤得极重,但我知道,他不会死。

    可我会死,很快。

    “我就要死了。”我平静地说。

    他“嗯”了一声,淡淡地说:“早死早投胎,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别在吃这些苦。”

    我被呛了一下,“你别忘了答应我的话。”

    他又哼一声,算是默认。

    “她是……好女孩儿,要待她……好一些……”我气若游丝地说出最后一个请求。

    “还真会操心。”他不耐烦地咳出两口鲜血,“我既应允了,往后如何待她,自是我的事。”

    他不是老实忠厚之人,野心勃勃,敢作敢当,手段亦会用,却不失为一诺干金的男子汉大丈夫……自是与我不同。

    我在担忧的同时又觉得很欣慰,终于心满意足地死去了。

    我的死让颜歌悲痛欲绝,她并不爱我,却愿意做我的娘子,还要和我一同下黄泉,真是个傻姑娘。

    洛刑天半死不活的躺在那里许久,颜歌醒来后,忘记了以前的事。

    她忘了我,忘了她的身世,忘了骊京的一切,甚至那个在宫中的牵挂,她唯一幸存的妹妹初蕊都从她的大脑中接除掉了。

    我凄凉地笑了笑,这下倒省事了。

    其实这些事忘了也好,卓东来、景家,都是会令她痛苦不堪的昔日往事。

    洛刑天很容易就让颜歌相信了自己是她的丈夫,渐渐地成了这个家的男主人,但因为伤重,更多的时候像家俱般,犹如摆设。

    可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他们在一起越来越融冶,他看她的神情越来越痴迷.连眼底都泛起了前所未有的温柔,如果不是因为伤重,恐怕早将可人儿一口吞下肚了吧!

    我放心不下,人虽已死,到底舍不得太快地走,灵魂日夜浮在半空中,看着他理所当然般接受颜歌的照料,看他在夜里盯看身边娇人儿熟睡的娇颜发楞,看他偷偷亲吻她,看颜歌对他从陌生到依赖,再看他们两情相悦。

    我羡慕、妒嫉,但是不恨。

    这是我要的最好的结果,洛刑天是个霸气的男人,既然爱上,就绝对不会让颜歌涉险,他会好好护她周全,而我,总算可以放心地离去了。

    我只盼,如果有来生,我仍要找到颜歌,三媒六聘、花红酒礼地娶她进门,让她真真正正成为我的妻,而不是像今生这般,有名无实。

    “那怎么成?”洛刑天站在我的坟前,眉眼一挑,一股霸气瞬间四射而出,再回首望向不远处的妻儿,唇角勾起一抹朗笑。

    他们年年清明和奠日都会来给我上坟,颜歌怀胎十月生下的一对双生子,长河、长风,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似足其父,他们将是沙漠中未来的枭雄。

    “别想我会将她让给你。”洛刑天回过头,无比郑重的说:“下辈子她若是跟了你,你却又让她受苦,我怎舍得?”

    啊!他要霸着我与他都爱若性命的那个女子,不止一生一世,也不止三生三世,而是生生世世,我与颜歌,大概只能算“命薄缘悭”吧。

    可是……只要她好,我心足矣。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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