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人眼里,他是不可思议的。
他穿同一款的白衬衣,同样颜色的休闲裤,同一牌子的运动鞋。三年如一日。
他不上图书馆,不去电影院,排斥任何除人之外的动物。
他一周去两次楼下的超市买速冻食品,从不在家里接待任何访客。
他很难大笑,也不轻易皱眉。
生活于他,就像是一条掀不起波澜的杏,平稳、缓慢且一成不变。
可是有一天,这条河流突然遇到了阻滞,河床搁浅,沉沙淤积,扰乱了他一向平静的生活。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遇见她。
而他,原本约了人在“夜空气”酒吧见面。
约定时间是晚上七点,可等他从教授的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四十七分。
也就是说,他要在十三分钟的时间里赶到“夜空气”。
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虽然运气不错,一路上没有遇到红灯,也没有塞车,但他还是比约定时间迟到了十分钟。
这显然也是他最讨厌的一种恶习。
于是,他飞快地将那辆改良吉普车倒进停车线内,脑子里还想着等会儿该不该先解释一下迟到的原因。却不料,还未等他完全将车塞进那狭小的空隙里,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已紧擦着他的车身挤了进去。
他猛踩刹车,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好他反应够快,要不然,不是他,就是车,总有一个得躺下来好好修理一番了。
“喂!技术不错嘛。”摩托车熄了火,车上的骑士慢条斯理地摘下安全帽来,摇落满头鸡窝似的乱发。
他瞟她一眼,只一眼,他便断定她是那种混江湖的小太妹。
颤巍巍的短裙,只有随时令人心跳终止或心跳加快的长度。胸极低,长筒黑丝袜里的肌肤隐现。浓妆,黑唇,金色眼影,绿色眼线,红得呈现病态的胭脂,十只指甲闪现着不同的亮度,再配上她红色细带背心外雪色的肩背,整个人俗艳得让人不敢恭维。
他只瞟了一眼便掉开头来,仿佛没看见一般。
“咦?我是不是见过你?”女孩脱口问道。随后,她感兴趣地弯下腰来,隔着玻璃窗狠狠打量他。
无限春色尽在眼前。
他转眸,对上她的眼睛。
她微微愣了一下。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那么,眼前的这双眼睛便是一扇紧紧关闭的窗,上面甚至还挂上了请勿打扰的牌子。
她讪讪地拨拨额前散落的卷发,没话找话:“你也是来喝酒的吗?”
他不答,看着她,好半晌,才慢条斯理地按响汽车喇叭。
“叭——”刺耳的鸣笛声吓了她一跳,她本能地跳开两步。
他猛打一个方向盘,汽车从她眼前滑过。
她看见他右手握拳,掩在嘴边轻轻咳嗽了一声。
“喂!喂!”
女孩喊了两声,他不理。
那一张清秀非常但性格的脸缓缓滑出她的视线。
女孩无趣地耸了耸肩,背包一甩,绕过停车场,走了开去。
好不容易停好车子,他快步走进位于闹市中心的“夜空气”。
推开玻璃门,眼睛因一时适应不了室内的昏暗,他在门边顿了顿。
“嗨!”
他循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竟然又是她!
她坐在吧台边近门口的位置上,手里已握了一杯血红色的液体,映着她如初雪颜色的臂膀,妖艳如一朵血地里的红莲。
他脸上淡淡的,依然没有任何表情。视线绕开她,径直向店内寻去。
奇怪!妈妈的金兰姐妹们竟然没有来?
他不敢说他松了一口气,但确实是轻松了许多。
这群婆婆妈妈们,得罪不得。
母亲大人拜托了她们照顾他,他便得三不五时地出来让她们见一见,确定他还好好地活在人间,否则,加拿大的越洋电话准会打得他破产。
这样想着,他难得展现七情六欲的脸缓缓松了开来。
“喂!你的朋友没有来吗?”女孩对他眨眨眼,金色的眼皮在暗淡的灯光下如一层褪了色的锡纸,奇诡又恐怖。
他抿抿唇,转身去拉玻璃门。
“这么急做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她在他身后讪笑,“亏你的驾驶技术那么高明,原来竟是个胆小鬼。”
她晃动脑袋,斜望着他。
那鲜红如血的嘴唇也在他眼前不停椅。
“你醉了。”他扔下一句,手已经扶上了玻璃门的门把。
“嗄?你说我醉了?”女孩夸张地笑,踉踉跄跄走过来,“我怎么会醉?我酒量不知道有多好。你要不要跟我比?”
她突然一个趔趄,他本能地伸手,搀住她。
就在这拉扯之际,“夜空气”整扇的玻璃门被人砸碎了。门外,涌进来五六个肌肉发达,模样凶狠的少年。
也许是他的错觉,他竟觉得那女孩的身子僵了一僵。
他迟疑着,扶着她的手竟没有松开。
“是他!就是他!”其中一个少年忽然喊道。
他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拳头已如雨点般狠狠向他招呼过来。
他侧头闪开,有些狼狈,心里却觉莫名其妙。
他几乎不与人结怨,这一群人又是从何而来?
“你们——”他想质问,想解释,却没有他说话的余地。
女孩却已抢着喊道:“志哥,不要管我,你快走!”
志哥?
是谁?
他一边闪躲着飞来的拳脚,一边瞄了她一眼。
当他与她对上眼的那一瞬间,他几乎瞥见了她金色眼盖下一闪而逝的得意。
这一刻,他陡然明白过来。
“住手!”他大声喊,“我不是什么志哥!”
其中一个少年轻蔑地扬了扬嘴角,说:“邵志衡,怎么说,你也算黑帮的一个人物,没想到,却在咱们手下讨饶,啧啧啧,果然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哪。”
余下的人放肆地大笑起来。
他挥起一拳揍过去,将说话的少年打了个趔趄,“你凭什么认为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
他有些奇怪。
少年怒极,狠狠揩掉鼻梁下的血迹,讥讽道:“我们早收到消息,邵志衡今天会来这里和臭丫头碰面。现在,你跟她在一起,不是你还有谁?”
有9有他这个冤大头!
他暗自叹息,一闪神,头部被人重重击了一拳。
接着,又一拳,之后是更重的一拳。
他拿起椅子,不知道砸破了谁的头,四周闹哄哄的。他满手是血,也不知道是他的,还是别人的。
打架斗殴之事,他并不是没有做过,但,这样莫名其妙的架,他还是第一次打。虽然不至于吃太大的亏,但心里总归是不舒服。
怨气发泄在拳头上,那威力便似乎增加了一倍。
这样之后,不知道过了多久,人群流散。
他抬眼,见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甚至连老板也不知道避到哪里去了,那女孩更是早已溜之大吉。
他喘一口气,跌跌撞撞地走出酒吧。
这时,身后传来呼声——
“喂——”
“哎——”
“嗨——”
一声高过一声,粗鲁无礼。
他勉强回头,原来是她!
她脸上的妆容有些花了,显得更加粗俗滑稽。
“你——伤得怎么样?”她轻轻咬住下唇。
他不答。
她蹙眉,转而大笑,道:“傻瓜!”然后又追加一句:“活该!”
他一愣。
她已跑开。
沉重的脚步声扬起窒闷的音律,一声又一声,捣碎他心头的平静。
他穿同一款的白衬衣,同样颜色的休闲裤,同一牌子的运动鞋。三年如一日。
他不上图书馆,不去电影院,排斥任何除人之外的动物。
他一周去两次楼下的超市买速冻食品,从不在家里接待任何访客。
他很难大笑,也不轻易皱眉。
生活于他,就像是一条掀不起波澜的杏,平稳、缓慢且一成不变。
可是有一天,这条河流突然遇到了阻滞,河床搁浅,沉沙淤积,扰乱了他一向平静的生活。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遇见她。
而他,原本约了人在“夜空气”酒吧见面。
约定时间是晚上七点,可等他从教授的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四十七分。
也就是说,他要在十三分钟的时间里赶到“夜空气”。
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虽然运气不错,一路上没有遇到红灯,也没有塞车,但他还是比约定时间迟到了十分钟。
这显然也是他最讨厌的一种恶习。
于是,他飞快地将那辆改良吉普车倒进停车线内,脑子里还想着等会儿该不该先解释一下迟到的原因。却不料,还未等他完全将车塞进那狭小的空隙里,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已紧擦着他的车身挤了进去。
他猛踩刹车,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好他反应够快,要不然,不是他,就是车,总有一个得躺下来好好修理一番了。
“喂!技术不错嘛。”摩托车熄了火,车上的骑士慢条斯理地摘下安全帽来,摇落满头鸡窝似的乱发。
他瞟她一眼,只一眼,他便断定她是那种混江湖的小太妹。
颤巍巍的短裙,只有随时令人心跳终止或心跳加快的长度。胸极低,长筒黑丝袜里的肌肤隐现。浓妆,黑唇,金色眼影,绿色眼线,红得呈现病态的胭脂,十只指甲闪现着不同的亮度,再配上她红色细带背心外雪色的肩背,整个人俗艳得让人不敢恭维。
他只瞟了一眼便掉开头来,仿佛没看见一般。
“咦?我是不是见过你?”女孩脱口问道。随后,她感兴趣地弯下腰来,隔着玻璃窗狠狠打量他。
无限春色尽在眼前。
他转眸,对上她的眼睛。
她微微愣了一下。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那么,眼前的这双眼睛便是一扇紧紧关闭的窗,上面甚至还挂上了请勿打扰的牌子。
她讪讪地拨拨额前散落的卷发,没话找话:“你也是来喝酒的吗?”
他不答,看着她,好半晌,才慢条斯理地按响汽车喇叭。
“叭——”刺耳的鸣笛声吓了她一跳,她本能地跳开两步。
他猛打一个方向盘,汽车从她眼前滑过。
她看见他右手握拳,掩在嘴边轻轻咳嗽了一声。
“喂!喂!”
女孩喊了两声,他不理。
那一张清秀非常但性格的脸缓缓滑出她的视线。
女孩无趣地耸了耸肩,背包一甩,绕过停车场,走了开去。
好不容易停好车子,他快步走进位于闹市中心的“夜空气”。
推开玻璃门,眼睛因一时适应不了室内的昏暗,他在门边顿了顿。
“嗨!”
他循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竟然又是她!
她坐在吧台边近门口的位置上,手里已握了一杯血红色的液体,映着她如初雪颜色的臂膀,妖艳如一朵血地里的红莲。
他脸上淡淡的,依然没有任何表情。视线绕开她,径直向店内寻去。
奇怪!妈妈的金兰姐妹们竟然没有来?
他不敢说他松了一口气,但确实是轻松了许多。
这群婆婆妈妈们,得罪不得。
母亲大人拜托了她们照顾他,他便得三不五时地出来让她们见一见,确定他还好好地活在人间,否则,加拿大的越洋电话准会打得他破产。
这样想着,他难得展现七情六欲的脸缓缓松了开来。
“喂!你的朋友没有来吗?”女孩对他眨眨眼,金色的眼皮在暗淡的灯光下如一层褪了色的锡纸,奇诡又恐怖。
他抿抿唇,转身去拉玻璃门。
“这么急做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她在他身后讪笑,“亏你的驾驶技术那么高明,原来竟是个胆小鬼。”
她晃动脑袋,斜望着他。
那鲜红如血的嘴唇也在他眼前不停椅。
“你醉了。”他扔下一句,手已经扶上了玻璃门的门把。
“嗄?你说我醉了?”女孩夸张地笑,踉踉跄跄走过来,“我怎么会醉?我酒量不知道有多好。你要不要跟我比?”
她突然一个趔趄,他本能地伸手,搀住她。
就在这拉扯之际,“夜空气”整扇的玻璃门被人砸碎了。门外,涌进来五六个肌肉发达,模样凶狠的少年。
也许是他的错觉,他竟觉得那女孩的身子僵了一僵。
他迟疑着,扶着她的手竟没有松开。
“是他!就是他!”其中一个少年忽然喊道。
他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拳头已如雨点般狠狠向他招呼过来。
他侧头闪开,有些狼狈,心里却觉莫名其妙。
他几乎不与人结怨,这一群人又是从何而来?
“你们——”他想质问,想解释,却没有他说话的余地。
女孩却已抢着喊道:“志哥,不要管我,你快走!”
志哥?
是谁?
他一边闪躲着飞来的拳脚,一边瞄了她一眼。
当他与她对上眼的那一瞬间,他几乎瞥见了她金色眼盖下一闪而逝的得意。
这一刻,他陡然明白过来。
“住手!”他大声喊,“我不是什么志哥!”
其中一个少年轻蔑地扬了扬嘴角,说:“邵志衡,怎么说,你也算黑帮的一个人物,没想到,却在咱们手下讨饶,啧啧啧,果然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哪。”
余下的人放肆地大笑起来。
他挥起一拳揍过去,将说话的少年打了个趔趄,“你凭什么认为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
他有些奇怪。
少年怒极,狠狠揩掉鼻梁下的血迹,讥讽道:“我们早收到消息,邵志衡今天会来这里和臭丫头碰面。现在,你跟她在一起,不是你还有谁?”
有9有他这个冤大头!
他暗自叹息,一闪神,头部被人重重击了一拳。
接着,又一拳,之后是更重的一拳。
他拿起椅子,不知道砸破了谁的头,四周闹哄哄的。他满手是血,也不知道是他的,还是别人的。
打架斗殴之事,他并不是没有做过,但,这样莫名其妙的架,他还是第一次打。虽然不至于吃太大的亏,但心里总归是不舒服。
怨气发泄在拳头上,那威力便似乎增加了一倍。
这样之后,不知道过了多久,人群流散。
他抬眼,见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甚至连老板也不知道避到哪里去了,那女孩更是早已溜之大吉。
他喘一口气,跌跌撞撞地走出酒吧。
这时,身后传来呼声——
“喂——”
“哎——”
“嗨——”
一声高过一声,粗鲁无礼。
他勉强回头,原来是她!
她脸上的妆容有些花了,显得更加粗俗滑稽。
“你——伤得怎么样?”她轻轻咬住下唇。
他不答。
她蹙眉,转而大笑,道:“傻瓜!”然后又追加一句:“活该!”
他一愣。
她已跑开。
沉重的脚步声扬起窒闷的音律,一声又一声,捣碎他心头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