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上了立炎身上传来的淡淡的檀香味儿,眼睛看不见了之后,我常常让立炎给我念着一些经书,其实那些个经书是很难懂的,又拗口,立炎倒也聪慧,弄来了一些佛教的歌曲,听着声响之中那传来的吟唱声,我的心是前所未有的安定。

    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我让立炎送我上了华安寺,华安寺的香火不能算是特别的鼎盛,但是也不是很破败,跪在佛前,我虔诚地跪拜,不是想忏悔,而是祈求,祈求这活着的人不会因为我这个将死之人而痛苦,祈求这活着的人能够好好地活着。

    夜晚的时候,我宿在寺庙的厢房之中,对于一个瞎眼的人来说,陌生还是熟悉的地方都是一个样子的,因为都是黑暗的。

    摸索着开了厢房的门,我能够闻到后院之中树木的清香,还有清风吹过的时候树蓝发出的清响声,淡淡的檀香味弥漫,我想外头的月光一定很好,我突然想如果有一天能够在这里安眠也是很不错的。

    我在寺院之中住了一周,

    除了立炎每天都来看我之外,在他不在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来找了我,她的声音,甜美的,年轻的。

    她说,她叫薛芊依。

    她说,立炎是她的恩人。

    她说,他的恩人想要出家。

    薛芊依是一个不多话的女生,没有任何的要求,她似乎是真心地为着立炎,恍惚之中,我想起了恩真,那个时候,她也曾经是那么为着我的,哪些荒唐岁月过后,我才真正地明白了,自己这最后抛弃掉的,到底是怎么样珍贵的东西,这些,我再也找不回来了。

    “那么,你想我怎么做呢?”

    我问。

    “若是能劝,就劝着吧,如果不能,也就这样了吧。”

    薛芊依这么对我说,我想,她是个好姑娘,而且还是个喜欢着立炎的好姑娘,如果有她相伴,立炎这辈子也算是无憾了。我看不见她,不知道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怎么样的神情,我猜想,她一定是蹙着眉头,眉宇之中有着有着淡淡的忧郁,却不想成为拖累和负担。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好姑娘,因为立炎从小就是个倔强的孩子,他决定的事情一般来说还真的是很难有改变的时候,那终究还是他的人生,我想。她为我念了一些经文,然后默默地离开了,安静的就像是以前时候的恩真一般。

    华安寺的主持是个睿智的人,偶尔他也会同我说上几句的。

    “她是你们前世遇上的尸骨,他走过,瞧了一眼接着走了,你为她披上了一件衣,今生她还了你前世的那一点情,而最后和她相伴的,前世挖了坑埋了她的人。”

    主持在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癌细胞已经扩散了很多很多,听说得了脑癌的人最后脑袋都会大上一圈,在失去视力之后,接着失去的就是言语。

    我听懂了主持说的那一番话。

    “她会忘记你的,这辈子,她会过的很好的。”

    主持的声在我耳边响起,我很想说“主持,你是在宽慰我这临死之人吧”,但是即便是宽慰也是好的。

    史上最残忍的事情,就是遗忘。

    我宁愿她残忍许多,至少不要再记得我这个没有半点好的男人。

    佛经在我的耳边接着响起,模模糊糊的,我已经不能猜测主持这念得是什么经文,但是想也是知道的,必定是一些超度的经文,这主持的声音之中又带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他的声音微微有些哽咽。

    我知,是立炎的。

    他最终还是执意要出家了,拜了主持为师,除入佛门就已经底下一群小沙弥叫着他“师叔”。

    我瞧不见他现在的样子,我知,其实立炎才是我们之中最勇敢的一个。

    我死,尘归尘,土归土。

    他活,用一生去铭记。

    潘雪一直在想,自己怎么就会沦落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这一切似乎都已经跳脱了她的预想,她最初的规划不是这样的,就算不能成为柯氏企业的大少奶奶,每天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至少也不是像是现在这样成为这万人唾弃,不敢出了家门,就怕被人认了出来自己就是那被通缉的人。

    这风头小了一点的时候,高予卿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辆车子,破败的看一眼都会让人嫌弃,光是看着就让人有些怀疑,这样子的老爷车还能够动么?

    事实上,这车子还是能动的,而他们也真的离开了B市,走的是国道,在经过收费站的时候,潘雪觉得自己的心脏几乎是在喉咙口,只要轻轻一吓,它就完全能够脱膛而出,在车子开过国道,渐渐地远离了之后,她那猛烈跳动的心跳还是没有停下来,直到他们在某一个小村落租了一个房子安定下来了之后,她才觉得那些个纷扰有一种远去的感觉。

    高予卿依旧是个好吃懒做的汉子,这小村落里头年轻一辈的不是在外头做活就是在外头念书,留下最多的也就是些个老人,还有在家干点农活,养养鱼塘的中年人,都是各家各户的,一般和外乡人也很少联系,所以对于他们这两个想住在这里的外乡人一时之间倒也没有空余的房间给着,其实不是没有空房间,但是在这些人的眼中,这些房间毕竟是自己家的,每天有着两个陌生的人进进出出地,总觉得有些不安全的,好不容易的才说服了一个孤身在家,两儿子儿媳都在外地搞养殖,孙子孙女都在城市里头上班的老太租了一个平房给他们俩。

    村上娱乐项目也不多,闲暇时用来打发时间的不是玩两把纸牌就是搓两把麻将,而高予卿是不想去村边上那些个工厂里面做点力气活什么的,潘雪也强扭不得,她自然是不肯去工厂里面当女工的。

    当女工,这种心思潘雪是想都没有想过的,她十指纤纤的,那么多年吃好喝好地过来了,怎么就能够为这个男人洗衣做饭当黄脸婆呢!

    这两人一个每天和那些个老头老太搓着那五毛一块打发时间的麻将,一个每天就在那边无所事事,也不自己做饭,倒是每天都从那老太那边吃饭吃菜,每个月每个人给四百块的伙食费,倒也是过了一个多月。

    这日头一热,潘雪就各种嫌弃起这小平房了起来,一到夏天,若是没有空调她要怎么活,这租的时候,这老太就已经说了,这房子里头的电线线路都是老式的,这一装上空调,这线路肯定是要吃不消的,肯定是要跳闸的。再者,这小平房小的装上一个双人床,就只够摆上一个小桌子,转个身都嫌弃困难的,还装什么空调电视机的,就连这厕所都小的用木板一隔,这时间一久,潘雪觉得这整个房间里面,就连她的衣服上,甚至是她的身上都带着一种排泄物的气味,可这高予卿居然还不觉得。

    这一天,这老太去了隔壁几个村上的自己出嫁的女儿的家里头,大清早的才五点多点的就敲响了他们的房间门,对着她们两个这睡眼惺忪的人兴冲冲地说着自个要去做客去,把厨房的钥匙留给了他们之后就走了。

    高予卿是没有想过雪儿会洗手给他做羹汤的,如果时间倒退十年,或许还是有这个可能的,但是这眼下,是绝对不可能了的。

    所以等到睡醒了之后,他就去了厨房,去给这个养尊处优的女人做一顿饭。

    他这菜还没洗,打扮得光鲜亮丽的潘雪拿着自己的里头装着不少珠宝首饰和钱的小行李箱到了他的面前。

    “虽然很想不通知你就直接走了,但是好歹也算是一起处了这么久,我觉得还是和你说上一声算了,这种日子,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你要过,你就自己一个人过着吧!”

    高予卿的手上还拿着那一把不算是特别锋利的菜刀,这乡下的老太阿婆就是喜爱节省,这菜刀一类的明明都已经钝得和什么似的,就是不舍得扔,每次使用的时候还得用盘子底来刮上两下稍稍磨快之后才能切东西,但是钝是钝了点,又费了点力气些,但是这种刀子用来剁骨头还是不错的,即便是每次都剁的砧板砰砰作响。

    高予卿看着她,说不出话来,当然的,他也找不到什么理由去挽留,以前的时候他贪图她的钱罢了,现在,她要的不过就是他带她离开那困局罢了,现在风头不紧,只要生活安分一点,藏匿上十几年几十年都没有人发现的大有在的,等几年过去了,案子也就搁置了。

    “我同你是不一样的,顶多我也就是个交通肇事罪,交点钱,再不然去牢里面坐上一两年牢,等到出来我还是能够过好日子的。而你,那着那么多的钱,没出花,身上背负着两条人命,要是我和你再一起被抓住了,说不定我还就成了你的同伙呢!”

    潘雪是想过了,她是再也不能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了,了不起,她就找一个不算太差也不算太好的男人嫁了,按照她的长相,这也不是什么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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