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桑尔棠的房门开着,恩榆站在门口,轻叩了下门。

    尔棠一惊,本能地将手里的东西藏在身后。

    “是我啦,你慌什么?”恩榆走进来,顺手关上门。

    尔棠轻轻吁出一口气,将手里的东西塞进抽屉里,然后才面对着自己的妹妹,笑问:“怎么了?睡不着?”

    “你不也一样?”她朝着关好的抽屉努努嘴。

    尔棠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你今天怎么了?让子谦吓成那样?”

    恩榆有些不自在地红了脸,子谦对她的好,每个人都看在眼里,正因为如此,她才倍感压力。

    “其实也没什么,”她背靠着书桌,站在大哥面前,“我好像是记起一点什么来了。”

    “哦?你想起什么了?”尔棠双手抱胸,饶有兴趣地看着恩榆。

    大哥不像是有什么不想让她知道的样子。她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口气,才慢慢斟酌着字句说:“我好像认识一个人。”

    尔棠嘴角勾笑,“是不是终于记起怎么认识子谦的?”

    “大哥。”恩榆蹲低身子,直视着坐在椅子上一脸满不在乎的桑尔棠,秀眉微蹙,“你是我的哥哥,为什么你不努力帮我寻回记忆?”

    笑容僵在唇边,桑尔棠审视着恩榆困闷的脸,良久,才道:“我以为,如果你已经选择遗忘,就不要强行让你记起。”

    “不是我自己的选择,为什么你们一个个都要这么说?不是我选择了遗忘,而是遗忘选择了我。”她也是受害者知不知道?

    “不要那么激动,恩榆。”尔棠站起身来,双手按住桑恩榆的肩膀,将她轻轻按坐在沙发上,“我去帮你倒一杯水。”

    “别走,大哥。”恩榆抓住尔棠的手,“我需要你的帮助。”

    尔棠轻叹一声,蹲低身子,将恩榆的手按放在膝盖上,“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你执意要寻回记忆,但,你不觉得,如果这一切都需要别人来告诉你,你又怎么才能分清,那只是一个故事?还是你自身的经历?”

    一个故事!她所要追寻的过去,难道仅仅只是一个故事?

    “不是的,大哥,我觉得……我有一种感觉,我可能遗忘了一个最重要的人。”桑恩榆微微倾出身子,眼睛里仿佛裹着一团火,四处窜掠,寻不到出口。

    桑尔棠脸庞微侧,避开那团燃烧的火焰,“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人难道不是子谦吗?”

    失望的情绪狠狠攫住了桑恩榆,她原本不信,她不相信最最可亲的大哥也会隐瞒自己。手指慢慢滑脱出尔棠的掌心,笑容里微带些苦涩,“你不会告诉我,你不认识金振希这个人吧?”

    搁在膝盖上的手抖了一抖,“你怎么知道振希?”

    “他现在在度假村里画壁画,你不知道吗?”

    勉强维持的镇定彻底打破,桑尔棠惊跳起来,“你说什么?那小子现在在A市?”他还有脸出现?

    “你为什么那么激动?”

    还要再装吗?还需要伪装吗?“你见过他?他跟你说过什么?”有些小得意,有些小嬉皮的桑尔棠从未像此刻这样失控过。

    “他说了,他什么都说了。”桑恩榆稳住身子,慢吞吞地说。

    “他说了?他跟你说了为什么一去五年毫无音讯?他跟你说了他离开的时候是怎么跟我保证的?他的问题都解决了?还是最后妥协的仍然是他?”

    桑尔棠像一只抓狂的兽,在困侑的室内走来走去。

    恩榆垂下眼,双手在身侧握成拳。果然啊!大哥有事瞒着她!

    “他的问题很严重吗?”需要解决五年?

    桑尔棠蓦地顿住了,双眼因陡然的惊悟而瞠大,“他没有说!他什么都没说是不是?你什么都不知道。小妹,”多么苦涩的笑,“你在套大哥的话,你居然对大哥用了心思。”他颓然地跌坐在椅子上。

    “哥。”低垂的眉眼凄婉地扬起,“我没有人可以求助。如果你不肯帮我,就没人可以帮我。”

    尔棠懊恼地捶了一下桌子,恨不得化身为千里马,追回刚刚说的那些话。

    他为什么要告诉她这些?

    过去的不是应该让它过去?他为什么还要提起?

    金振希呀金振希,你一走五年,为什么还要回来?

    为什么——搅乱这一池春水?

    “没错,你的确跟他学过画。”昏黄的灯光之下,剪贴簿缓缓翻开。

    这是最近这几天,恩榆去图书馆查阅到的所有关于金振希的资料。

    起初,她觉得他眼熟,以为是自己以前在报纸上看过他的照片。后来才想起,这个人,应该是大哥在巴黎求学时的好友。

    大哥以前经常提起他,但不知为何,这一年来,大哥几乎从未说起。

    大哥没说,她便也忘记。甚至忘记了,以前她那么喜欢的一幅画——听海,就是挂在饭店入口处的。

    如今,那里因为新修了水墙,画便不翼而飞了。

    要不是在无意中看到这则新闻,她真不知道要过多久,她才会想起,原来,她真的认识金振希。

    剪贴簿上贴着旧报纸的一角,真的只是小小的一角,如果不仔细去看,便很容易忽略了。只有报道的当事人,才会那么小心地剪下来,收藏。

    一则小小的新闻,报道了那一年艺术高校的美术比赛,冠军作品不论是画风、意境、取材,都像极了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天才少年金振希。

    夸大其词的赞誉之词,在称赞冠军桑恩榆可能会是继金振希之后的又一个奇迹的同时,字里行间隐隐猜测着,他们之间的关系。

    到底是临墓是承继?

    只是,当年那个执笔的记者一定没有想到,五年之后,同样的问题居然困惑住当事人之一——桑恩榆。

    “除了跟他学画,我是不是还……爱上他?”

    桑尔棠眉头微皱。

    “你不说我也知道,情窦初开的少女很难抵挡他的魅力。”她居然在笑。

    尔棠越来越不明白,“已经过去的事情,再追究也没什么意义,何况,你现在的身份是袁子谦的未婚妻。”

    “那又怎么样?”恩榆撩开覆额的长发,用手肘撑住下巴,是笑非笑的样子,“大哥,为什么你那么笃定,还给我记忆,就一定会动摇我和子谦的关系?”

    为什么每个人都想当然地替她做好了决定?她要的只是一个真相,一个自我选择的权利!

    “你的记忆我没有办法全部还给你。”尔棠揉了揉皱得有些酸痛的眉心,不得不做出让步与妥协,谁叫自家小妹虽然失忆,还是能把他这个大哥的一举一动吃得死死的呢?

    真的,有一个太过了解自己的妹妹,就是这么讨厌。

    “我从不怀疑你是不是喜欢他。因为,从我看到你们相处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这个做大哥的,为了妹妹的幸福,应该帮你。”看到恩榆逐渐安静下来的表情,桑尔棠只能暗自叹气,“我的直觉没有错,以后,你等他,一等就是四年!”

    “四年?就是我失掉记忆的四年?”那么巧,她抹掉的,刚好都是关于他的记忆。

    “所以我认为,这是上帝对你的仁慈。”

    “那么,”她脸色苍白,撑住下颌的手放下又拿起来,“他为什么一走四年?”

    不!是五年哪!

    事故发生在一年之前,她又过了一年平和安乐的日子,他,才又再一次出现。

    为什么?

    他当年为什么要走?如今,又为什么要来?

    为什么?!

    寂静的午后,日光悄悄穿透玻璃窗,亲吻原木地板。

    女孩独自坐在地上看书,把安乐椅当桌子。

    她的头微微侧着,脸庞半倾是三十度角,一只胳膊搁在安乐椅上,表情安详而惬意。

    然后,镜头微转,对上一个男人的背影。他的样子像是在画画。

    可是镜头一直没有打在画布上。

    男人侧身调颜料,坐在地板上的女孩赶紧低头,翻动书页。

    男人看她一眼,微笑,回头继续作画。

    女孩的眼睛从书页上抬起来,情不自禁地偷偷打量着他……

    手机铃声突然响了,女孩赶紧从安乐椅上拿起来,是短消息:你知道金露的味道吗?

    女孩一愣,满脸通红,像是做了坏事被逮到一样。然后,镜头拉大,将手持手机的男孩和他的画一起拉进来。

    画布上是一颗包装精美的金露巧克力。

    “不、不知道。”女孩窘迫地将脸藏在书后,她刚刚在看书,她没有偷看他。

    男孩走过来,画布上的巧克力被他轻轻托起,送到女孩面前,“尝一尝吧,金露的味道就是——”

    男孩单指托起女孩的下巴,他目光闪动,望着她娇红的面颊,头低下去……画面拉远,男孩的声音隐没,屏幕上打出被鲜花簇拥的五个粉色大字“初吻的味道”。

    这是金露巧克力的广告创意,按照剧本上写的,男孩将巧克力送至女孩面前,他头一低,象征性地贴近嘴唇,然后镜头推远,完事大吉。

    然而,不知怎的,今天的女主角陈颖靓却始终不在状态……

    现场安静极了,只听得到男孩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走过去,男主角说:“尝一尝吧,金露的……”

    还没等他说完,陈颖靓已经一跃而起。

    “搞什么?”桑恩榆气急败坏,“颖靓你到底怎么回事?”

    陈颖靓无辜地看着她。

    她软了口气,“接近就可以了,只要接近就行。男主角的表情还要再深情一些,女主角……女主角……”

    “女主角还要再紧张一点、再无辜一些。”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大家同时一愣。

    所有人的目光齐齐凝聚在木屋门口那双微笑却满含戏谑的眼眸之上。

    金振希?!

    桑恩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却仿佛被人揍了一拳似的难看至极。

    “金先生,我们现在是工作时间。”

    金先生?

    有趣!她居然改口喊他金先生。

    是因为前天在公车上被她的未婚夫看到他安抚她的情景吗?她是因此要撇清和他的关系了吗?

    啊!他忘了,他和她之间本来就没什么关系。

    “我知道,你们大可以继续,”他耸耸肩,脸上表情不变,“我只是回家而已。”

    他在自己家里,她没理由赶他出去。

    桑恩榆回转头来,心情恶劣。

    “再来一次。颖靓,你记住,吻完了才可以跑。”

    “你是……”陈颖靓完全没听见恩榆在说些什么,从那个男人出现在门口开始,她的全副心神都挂在他的身上。

    好眼熟!在哪里见过?

    她世界各地到底跑,见过的男人何其多,能够让她有印象的,很少……很少……

    在记忆库里飞快地寻找,“啊!你是那个韩国人!”她一把冲过去,直冲到金振希面前。

    “你忘了,一年前,在丽伯,你帮我们点过餐。”

    金振希一愣之后,恍悟,笑容里微微收敛了嘲讽的味道,变得客气有礼,“喔,我记得。”

    “真的是你?真的是你!”陈颖靓高兴得语无伦次,“看吧看吧,恩榆,我那时候跟你说,我见到一个超级大帅哥,你还不相信。”

    “一年前,你也在丽伯?”金振希的双眉诧异地挑高。

    “对呀,当时,就因为她去了洗手间,我们都不懂韩语,所以才处于那么尴尬的境地,幸好有你帮了我们。”

    “是这样啊——”拖长的音调像是一声幽长的叹息。

    桑恩榆呆愣着,看看颖靓,又看看金振希,她忽然想起某位女作家的一句话,当时,是她说的,还是小汪说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了。

    而她跟他,是刚巧错过了。

    这一错,竟错去好远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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